第六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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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塊中國錢,至少總能用三個月。

    我又寄了兩本書回中國,叫他們把錢直接寄給你,那總有八十塊錢,再能用兩個多月。

    (這是預支的稿費四分之一,以後還有。

    )用到陽曆六月半,這時我陽曆五月初頭寄你的錢你剛好收到。

    這一接上,以後每月四十塊中國錢,是決定不會誤的。

    所以我想你搬去萬府上一定不會是因為錢的原故。

    那麼為何呢?我想一定是令妹一片熱心,姊妹情長,看見你常常想起我流淚,又住在尼庵附近,更易傷心,所以勸你搬去一同住,好減去你的傷心。

    這是令妹同萬府上的一片好意,我們十分感激。

    不過這是兩三年的事,并非十天半個月的事。

    萬府上固然不計較,我朱家卻承不了這大的人情呀。

    并且還有兩個小孩子,還要雇奶媽同女工。

    所以,萬府上如若不肯受我們的房租飯錢,那你就決定不能住在萬府上。

    你在外邊租房子住,如若租得到滿意的,常有親戚朋友來往,你不至于寂寞孤單,那就好。

    我并不一定要你抛開了小沅小東進學堂,我是怕你太覺孤零了,進學堂熱鬧些。

    這是我替你想的,你總該明白。

    我在美國住不好的房子,自己作飯,省下來錢寄給你,(這次作衣,是因為春天沒有衣穿,你總該明白。

    )你對我的一片心總該知道。

    你為什麼要說“将來我們共同生活,金錢獨立,人窮志短,可以收回”這種話傷我的心呢?你寫這封信時候,剛在過年,你看到别人熱鬧,自然難免傷懷。

    這我并不怪你,你不必因此心中不安,不過以後你總要少說些傷我心的話才好,(你信内常說你寄人籬下,你怎能這樣說呢?我們不是夫妻嗎?那麼,你怎能說你寄我籬下,你我非外人呀。

    )你要知道,我在這裡舉目無親,又沒朋友,就是靠着看看你的信,才減去點寂寞傷感。

    如若你的信内寫些傷我心的話,我就更覺孤單了。

    二嫂今天也來了一封信,她信内并且附寄來了你給她的一封信,你向她說,叫她問我可收到了你的信沒有,這叫我十分難受。

    她以為我不曾寫過幾封信給你,叫我同你多多寫信,這我不是冤枉嗎?我每禮拜都有信給你。

    有時四天五天,就寫一封給你。

    你的信我一共也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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