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紀事本末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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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慶,宜及于子孫。

    但以彼蕃地處窮邊,每資經略,厥子年才弱冠,未曆艱難,或虧駕禦之方,定啟奸邪之便,此令嗣襲,貴示優恩,必若踐彼危機,不如置之安地。

    其李彜超巳除延州節度觀察留後,前延州節度使安從進卻除夏州節度留後,各降宣命,指揮使勒赴任。

    但夏銀綏宥等州,最居邊遠,久屬亂離,多染夷狄之風,少識朝廷之命,既作當于移易,宜普示于渥恩。

    應夏銀綏宥等州管内,罪無輕重,常赦所不原者,并公私債負,殘欠稅物,一切并放。

    兼自刺史以下,指揮使押衙以下,皆勒仍舊勾當,及與各轉官資。

    宜令安從進到日,倍加安撫,連具名銜,分析聞奏。

    朕自總萬機,難引一德,内安華夏,外撫夷狄,先必懷之以恩,後必示之以信。

    且如李從曮之守岐隴,疆土極寬;高允韬之鎮鄜延,甲兵亦衆。

    鹹能識時知變,舉族來朝。

    從曮則見領大梁,允韬則尋除巨鹿,次其昆弟,并建節麾,下至将僚,悉分符竹。

    又若王都之貪上谷,李賓之吝朔方,或則結搆契丹,偷延旦夕,或則依憑黨項,竊據山河,罔禀除移,唯謀依拒。

    比及朝廷差命良将,征發銳師,謀悉萬全,戰皆百勝,才興讨伐,巳見亡。

    數萬騎之契丹,隻輪莫返;幾千族之黨項,一鼓俄平。

    尋拔城,盡誅群黨,無遠無近,悉見悉聞。

    何必廣引古今,方明利害,隻陳近事,聊論将來。

    彼或要覆族之殃,則王都、李賓足為鑒戒;彼或要全身之福,則允韬、從曮可作規繩。

    朕設兩途,爾宜自擇,無贻後悔,有玷前修。

    今以天命初行,人情未定,或慮将校之内,親要之閑,幸彼幼沖,恣其熒惑,遂成騷動,緻累人靈。

    今特差邠州節度使藥彥稠部領馬步兵士五萬人騎,送安從進赴任,兼以别降宣命,嚴切指揮。

    安從進等委其訓戒師徒,參詳事理,從命者秋毫勿犯,違命者全族必誅,先令後行,有犯無舍。

    更慮孤恩之輩,樂禍之徒,居安則廣造異端,貴令擾亂;臨難則卻謀相害,自要功勳。

    宜令李彜超體認朕懷,宣谕彼衆,無聽邪說,有落奸機。

    宣布丁甯,鹹令知悉。

     周太祖廣順三年五月,夏州李彜殷府州折德扆上言,河東界僞麟州刺史楊仲訓以蕃部攻圍,繼來求便乞歸。

    明賜敕書曰:“麟州刺史楊仲訓及軍州将吏職員等,拒夏州節度使李彜殷奏,得汝等狀稱,劉崇拒命聖朝,堅其逆壘,今被部族侵迫,乞垂救解,兼巳稱,大朝正朔,并聞逆命,邊郡無歸,值妖孽之脅從,緻朝貢之阻絕,今則蕃部兵民,助我讨違,汝等哀告蕃鄰,欲謀歸向,備睹變通之意,特用弘納之仁,宜示撫安,用獎忠順。

    巳指揮州府及諸蕃部,不令進攻,汝等便宜明宣朝旨,告谕軍民,應是通河東道路口崖,晝時遣人守禦,不得通人來往。

    ” 後唐長興四年八月,夏州自署李彜殷為綏州刺史乞正授從之。

    十月壬戌,制權知夏州事起,複雲麾将軍、檢校司空兼禦史大夫、上柱國李彜超,可依前起複檢校司空使持節都督、夏州諸軍事、夏州刺史兼禦史大夫、充定南軍節度、夏銀綏宥等州押蕃落等使。

    彜超,仁福之次子。

    仁福卒,三軍立為帥,矯仁福奏,乞降真命。

    帝聞之,以彜超為延州留後,以延州安從進為夏州留後。

    朝廷慮不從命,诏邠州藥彥稠等送從進赴鎮,仍降诏,谕之:“彜超奉诏三軍擁隔,未放離任,從進出軍攻之王師,加讨無功彜超遣使求雪因,以授之又九百四十三。

    李彜興為夏州節度使。

    天福末奏。

    衛内指揮拓跋崇斌等五人作亂,當時收擒處斬訖。

    相次綏州刺史李彜敏擅将兵士,直抵城門,尋差人掩殺,尋敏知事不濟,與弟五人将家南走。

    诏:“李彜敏潛結兇黨,顯恣逆謀,骨月之閑,尚興屠害,炤臨之内,難以含容,送夏州處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