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制大诰續編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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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其數,所以赈不及之,至今慊慊,無可柰何。
民拿下鄉官吏第十八 十二布政司及府州縣,朕嘗禁止官吏皂隸,不許下鄉擾民,其禁巳有年矣。
有等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違旨下鄉,動擾于民。
今後敢有如此,許民間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壯拿赴京來。
擅差職官第十九 十二布政司及諸司去處,倉塲庫務、巡檢、閘垻音霸,堰也。
等官,各有職掌,暫時不可離者。
前十二布政司及府州縣官,往往動經差使,倉塲、庫務、湖池、閘壩、巡檢等司官員離職辦事,罪得亂政之條,合該身首異處。
前事巳往,今後敢有如此者,比此罪而昭示之。
其各官擅承行者如之。
糧長妄告叔舅第二十 吳江縣正糧長張镠孫,系張奇二親侄,副糧長朱太奴,系盛??外甥,其侄因糧告叔,外甥告舅。
初朕不知,止知此二糧長告兇頑之戶,不行輸納官稅,差人提取至京,問間一名張奇,二系正糧長張镠孫親叔,一名盛??,系副糧長朱太奴親母舅。
嗚呼!古先哲王大道養民,務在彜倫攸叙,否此民不堪命。
今糧長張镠孫等,正告叔,副告母舅,絕滅綱常,彜倫大壞。
其告也,正陷叔父于聚衆,副陷母舅同惡。
嗚呼!倚恃官威,多科吾良民多矣。
其錢一萬貫,米六千石,更除包納本戶外,猶不能本彜倫而優親長,豈不枭令于鄉闾?其科也,一斛面糧三鬥,一,使用糧三鬥,一水腳舡錢、神福錢一萬貫,科已畢矣,各各侵欺入已,複回鄉裡,團局造冊,每戶複科三鬥。
朕觀如此,若不速治,将不久而民不聊生。
朕問間,其叔面奏其侄弟役身于馬驿,盤費不供;父犯事,軍役雲南,終歲不供,存亡不問,騙詐他人之妻,回家宿娼于市肆。
朕聽是言。
鳴呼,枭令之刑,宜其然乎! 糧長金仲芳等科斂第二十一 糧長之設,首便于有司,次便乎良民。
所以設立之時,定殷實之家,當關勘合之際,面聽朕言。
朕乃竭氣語谕之再三,曰:母害吾良民。
更兼前大诰内戒??分明,豈期所在糧長,不遵大诰,仍前為非,虐吾民者多矣。
且如嘉定縣糧長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凡一十有八:一、定舡錢一,包納運頭米一,臨運錢一,造冊錢一,車腳錢一,使用錢一,絡麻錢一,銕炭錢一,申明旌善亭錢一,修理倉廒錢一,點舡錢一,館驿房舍錢一,供狀戶口錢。
一、認役錢一,黃糧錢一,修墩錢一,鹽票錢一,出由子錢。
糧長瞿仲亮害民第二十二 上海縣糧長瞿仲亮,被納戶宋官二連名狀告,科斂太重。
納糧既畢,拘收納戶,各人路引刁蹬,不放回家為農,緻令告發,差人拿至。
朕谕糧長瞿仲亮曰:汝除淋尖跌斛外,更科使用神福錢一萬貫,爾如何使用?對曰:神福錢。
其納戶密迩,近拜問糧長,又是支吾,各各當而對奏:官二等糧起松江,本府燒願一次,至蘇州一次,無錫一次,皆是官二等自備,直至出江,方才照舡俵鈔,每舡六貫。
朕谕糧長:餘鈔何用?曰:舡錢用。
納戶曰:官二等一十七石,葛觀一、黃觀二二戶各一十石,皆系自挑赴倉。
嗚呼,當面的對,如此為納戶所艱,支吾不行,惟俯首而已。
嗚呼!既已富豪,朕命辦集錢糧,為朕撫恤細民,無生刁詐,廣立陰骘,以待子孫綿遠,豈不善哉!何本戶該納糧儲,衆戶已行包納,猶且無厭,巧立名色,需索百端,以緻告發,身亡家破,臨刑卻乃神魂倉皇,莫知所知,惟欷歔而乞免,可得免乎? 俏家第二十三 嘉興府有父母不教,逸民徐戬等共七名,虛造印匣,用物包裹。
當糧舡行時,将此印匣負背循河而行,以為催糧者所在,聲言督責。
至江都縣楊子橋止,臨路民舍,以案置匣于上,架筆硯于傍,點視,诘衆多糧舡,留難刁蹬,以取鈔貫。
被給事中緝捕至彼,各人難隐奸頑之情,詣前首告:徐戬等系是俏家,官肯容乎?必當厚謝,緻被擒獲赴京,以罪罪之。
今民間如此者尚未巳。
鳴呼,若不互知丁業,其頑民無藉者多遊食。
者廣,良善何當,朕将焉治?所以知丁之條,吾良民必助吾以行,即日升平矣。
韓铎等造罪第二十四 工部侍郎韓铎,洪武十五年,以儒士起發赴京,任吏科給事中。
至洪武十七年,與同科給事中彭允達、吏部尚書陳敬等,将取到十二布政司儒士與谏院等各官私下定拟職名,作見行事例,朦胧奏啟。
事覺,法司以交結近侍律處斬,妻子流二千裡。
朕闵初任,釋放甯家,因眷戀幹才,複取赴京,頓挫奸頑,發往雲南煙瘴盤江安置,使攺非心。
抵所在,不數月取回,命為工部司務。
到任之祭,察知堂上并四子部人各贓貪。
其铎得此緣由,職雖在微,一時作威作福,阖部群官因铎知巳之非,被铎撫楚辱詈,雖堂上之官亦俯首以受,莫敢誰何。
不兩月餘,諸人奸貪盡在铎之腹中矣。
其铎後升本部侍郎,斂威結黨,遂同諸官贓貪亂政一次。
洪武十八年月日不等,賣放木瓦匠顧受四等一千五百名,土工孫貴等三百名,木匠狄阿演等五百名,木艌匠王富二等一百五十名。
又與工科給事中楊霖賣放人匠一百名,得鈔一萬三千三百五十貫。
給事中哈安七百□□郎李祯二千一百五十貫,員外郎陳□、主事郭升各分一千八百貫,郎中陳恭分一千三百,王十□,員外郎郝彬、主事邵炳、魯贍各分三百貫,郎中俟恒禮分二百貫,楊霖又分一百五十貫。
铎本名分四千三百貫,入已一次。
十八年八月九月,關支人匠金鬥等食錢,同侍郎李祯克落鈔三千貫,郎中侯恒禮、主事郭升各分五百貫,員外郎郝彬、主事邵炳各分一百貫。
铎與侍郎李祯、員外郎陳侃各分六百貫,入已一次。
十八年九月二十日,同侍郎李祯、員外郎王大用盜賣蘆紫二萬八千來,得鈔一萬四千貫。
侍郎李祯、員外郎王大用各分三千貫,主事張鳳、司務宋原各分二千貫,铎分四千貫,入已一次。
洪武十八年七月二十七曰,與本部尚書徐本、侍郎李祯于奉天門奏:大勝關抽分塲見在抽分木炭九十萬斤,奏旨撇運,為無人夫,未準撇運。
後兩月餘,發放搬運原奏炭數,不期铎窺俟萬機之冗,以為朕必失記,故将前項炭數止存九萬餘者,盡皆分賣,著令搬運原數。
其铎面欺應對。
原奏炭止九萬斤,知铎大肆奸頑,送法司窮問。
铎以前情供招在官,已将前項炭數盜賣不存。
嗚呼!铎之在任,節次賞鈔七百餘貫,先犯死罪釋免,安置煙瘴,使攺非心,想必從化。
及其取至,都無半年,諸奸并作,遂緻殺身。
總計韓铎荨節次取受贓一,除隐匿入已外,實供招到官,共該三萬三百五十貫,術炭八十一萬斤,侍郎韓铎八千九百貫,侍郎李祯五千七百五十貫,郎中恒禮七百貫,郎中陳恭一千三百五十貫,員外郎陳二千四百貫,員外郎郝彬四百貫,員外郎王大用三千貫,主事郭升,二千三百貫,主事張鳳二千貫,主事魯瞻三百貫,主事邵炳四百貫,司務宋原二千貫,給事中哈安七百貫,給事中楊霖一百五十貫。
禮部盜出财物第二十五 禮部試侍郎章祥等六員,出自民家,祥任禮部試侍郎,始初精神才幹,可以作為,然雖禮樂巳定,臨期亦要支分。
本官到任半年餘,持節行冊妃禮,巳娶三府王妃。
朕生日之期,冬至之節,賀正之禮,皆大會朝班,凡經三次,參差并無。
及其命部賞賜婚禮,銀鈔出庫,通同近侍盜出銀錠,虛出鈔貫,同謀事覺,雖未供指,本官巳行,神思荒促,凡所作為,不數日間,颠荒恍惚,于事莫知所知。
拿至法司,未及治罪,因病身故。
餘者員外郎辛欽等五名受刑。
教人受贓第二十六 徐州豐縣丞姜禮,在任之時,家至戶到,斂民寶鈔,替犯人納贓,指此為名,盡行已用。
為此作積年民害,拿至法司,??付修城,未久,釋免,降等叙用。
未行,恐本縣部民中在京職序班身役朱士廉洩,在任害民尢甚,親詣本官下處,送鈔一沓,請勿洩弊。
□官畏罪,不敢領受。
縣丞姜禮曰:你不接,久後無錢工役,撇甚□清。
嗚呼!已罪方免,又教人受賦,陷人于□地,愚莫□于此,奸頑更何以加?遂緻巳身不免。
重支賞賜第二十七 十二布政司起到能吏,??付在京掌親軍文冊,其事至易,各吏衆口一辭,來訴甚多,皆言不解軍吏事。
朕谕曰:爾虐吾良民多矣,今見管軍無取,故不欲是役,豈是無知軍吏事?且軍律法巳定,隊伍分明,開國至今巳有年矣。
且如百戶□□所□□軍旗軍人等一百一十二名,雖不下文墨,屈指□□,□無爾言。
不能者為何?爾役有司,錢糧,臣者數□萬,細微冗曠
民拿下鄉官吏第十八 十二布政司及府州縣,朕嘗禁止官吏皂隸,不許下鄉擾民,其禁巳有年矣。
有等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違旨下鄉,動擾于民。
今後敢有如此,許民間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壯拿赴京來。
擅差職官第十九 十二布政司及諸司去處,倉塲庫務、巡檢、閘垻音霸,堰也。
等官,各有職掌,暫時不可離者。
前十二布政司及府州縣官,往往動經差使,倉塲、庫務、湖池、閘壩、巡檢等司官員離職辦事,罪得亂政之條,合該身首異處。
前事巳往,今後敢有如此者,比此罪而昭示之。
其各官擅承行者如之。
糧長妄告叔舅第二十 吳江縣正糧長張镠孫,系張奇二親侄,副糧長朱太奴,系盛??外甥,其侄因糧告叔,外甥告舅。
初朕不知,止知此二糧長告兇頑之戶,不行輸納官稅,差人提取至京,問間一名張奇,二系正糧長張镠孫親叔,一名盛??,系副糧長朱太奴親母舅。
嗚呼!古先哲王大道養民,務在彜倫攸叙,否此民不堪命。
今糧長張镠孫等,正告叔,副告母舅,絕滅綱常,彜倫大壞。
其告也,正陷叔父于聚衆,副陷母舅同惡。
嗚呼!倚恃官威,多科吾良民多矣。
其錢一萬貫,米六千石,更除包納本戶外,猶不能本彜倫而優親長,豈不枭令于鄉闾?其科也,一斛面糧三鬥,一,使用糧三鬥,一水腳舡錢、神福錢一萬貫,科已畢矣,各各侵欺入已,複回鄉裡,團局造冊,每戶複科三鬥。
朕觀如此,若不速治,将不久而民不聊生。
朕問間,其叔面奏其侄弟役身于馬驿,盤費不供;父犯事,軍役雲南,終歲不供,存亡不問,騙詐他人之妻,回家宿娼于市肆。
朕聽是言。
鳴呼,枭令之刑,宜其然乎! 糧長金仲芳等科斂第二十一 糧長之設,首便于有司,次便乎良民。
所以設立之時,定殷實之家,當關勘合之際,面聽朕言。
朕乃竭氣語谕之再三,曰:母害吾良民。
更兼前大诰内戒??分明,豈期所在糧長,不遵大诰,仍前為非,虐吾民者多矣。
且如嘉定縣糧長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凡一十有八:一、定舡錢一,包納運頭米一,臨運錢一,造冊錢一,車腳錢一,使用錢一,絡麻錢一,銕炭錢一,申明旌善亭錢一,修理倉廒錢一,點舡錢一,館驿房舍錢一,供狀戶口錢。
一、認役錢一,黃糧錢一,修墩錢一,鹽票錢一,出由子錢。
糧長瞿仲亮害民第二十二 上海縣糧長瞿仲亮,被納戶宋官二連名狀告,科斂太重。
納糧既畢,拘收納戶,各人路引刁蹬,不放回家為農,緻令告發,差人拿至。
朕谕糧長瞿仲亮曰:汝除淋尖跌斛外,更科使用神福錢一萬貫,爾如何使用?對曰:神福錢。
其納戶密迩,近拜問糧長,又是支吾,各各當而對奏:官二等糧起松江,本府燒願一次,至蘇州一次,無錫一次,皆是官二等自備,直至出江,方才照舡俵鈔,每舡六貫。
朕谕糧長:餘鈔何用?曰:舡錢用。
納戶曰:官二等一十七石,葛觀一、黃觀二二戶各一十石,皆系自挑赴倉。
嗚呼,當面的對,如此為納戶所艱,支吾不行,惟俯首而已。
嗚呼!既已富豪,朕命辦集錢糧,為朕撫恤細民,無生刁詐,廣立陰骘,以待子孫綿遠,豈不善哉!何本戶該納糧儲,衆戶已行包納,猶且無厭,巧立名色,需索百端,以緻告發,身亡家破,臨刑卻乃神魂倉皇,莫知所知,惟欷歔而乞免,可得免乎? 俏家第二十三 嘉興府有父母不教,逸民徐戬等共七名,虛造印匣,用物包裹。
當糧舡行時,将此印匣負背循河而行,以為催糧者所在,聲言督責。
至江都縣楊子橋止,臨路民舍,以案置匣于上,架筆硯于傍,點視,诘衆多糧舡,留難刁蹬,以取鈔貫。
被給事中緝捕至彼,各人難隐奸頑之情,詣前首告:徐戬等系是俏家,官肯容乎?必當厚謝,緻被擒獲赴京,以罪罪之。
今民間如此者尚未巳。
鳴呼,若不互知丁業,其頑民無藉者多遊食。
者廣,良善何當,朕将焉治?所以知丁之條,吾良民必助吾以行,即日升平矣。
韓铎等造罪第二十四 工部侍郎韓铎,洪武十五年,以儒士起發赴京,任吏科給事中。
至洪武十七年,與同科給事中彭允達、吏部尚書陳敬等,将取到十二布政司儒士與谏院等各官私下定拟職名,作見行事例,朦胧奏啟。
事覺,法司以交結近侍律處斬,妻子流二千裡。
朕闵初任,釋放甯家,因眷戀幹才,複取赴京,頓挫奸頑,發往雲南煙瘴盤江安置,使攺非心。
抵所在,不數月取回,命為工部司務。
到任之祭,察知堂上并四子部人各贓貪。
其铎得此緣由,職雖在微,一時作威作福,阖部群官因铎知巳之非,被铎撫楚辱詈,雖堂上之官亦俯首以受,莫敢誰何。
不兩月餘,諸人奸貪盡在铎之腹中矣。
其铎後升本部侍郎,斂威結黨,遂同諸官贓貪亂政一次。
洪武十八年月日不等,賣放木瓦匠顧受四等一千五百名,土工孫貴等三百名,木匠狄阿演等五百名,木艌匠王富二等一百五十名。
又與工科給事中楊霖賣放人匠一百名,得鈔一萬三千三百五十貫。
給事中哈安七百□□郎李祯二千一百五十貫,員外郎陳□、主事郭升各分一千八百貫,郎中陳恭分一千三百,王十□,員外郎郝彬、主事邵炳、魯贍各分三百貫,郎中俟恒禮分二百貫,楊霖又分一百五十貫。
铎本名分四千三百貫,入已一次。
十八年八月九月,關支人匠金鬥等食錢,同侍郎李祯克落鈔三千貫,郎中侯恒禮、主事郭升各分五百貫,員外郎郝彬、主事邵炳各分一百貫。
铎與侍郎李祯、員外郎陳侃各分六百貫,入已一次。
十八年九月二十日,同侍郎李祯、員外郎王大用盜賣蘆紫二萬八千來,得鈔一萬四千貫。
侍郎李祯、員外郎王大用各分三千貫,主事張鳳、司務宋原各分二千貫,铎分四千貫,入已一次。
洪武十八年七月二十七曰,與本部尚書徐本、侍郎李祯于奉天門奏:大勝關抽分塲見在抽分木炭九十萬斤,奏旨撇運,為無人夫,未準撇運。
後兩月餘,發放搬運原奏炭數,不期铎窺俟萬機之冗,以為朕必失記,故将前項炭數止存九萬餘者,盡皆分賣,著令搬運原數。
其铎面欺應對。
原奏炭止九萬斤,知铎大肆奸頑,送法司窮問。
铎以前情供招在官,已将前項炭數盜賣不存。
嗚呼!铎之在任,節次賞鈔七百餘貫,先犯死罪釋免,安置煙瘴,使攺非心,想必從化。
及其取至,都無半年,諸奸并作,遂緻殺身。
總計韓铎荨節次取受贓一,除隐匿入已外,實供招到官,共該三萬三百五十貫,術炭八十一萬斤,侍郎韓铎八千九百貫,侍郎李祯五千七百五十貫,郎中恒禮七百貫,郎中陳恭一千三百五十貫,員外郎陳二千四百貫,員外郎郝彬四百貫,員外郎王大用三千貫,主事郭升,二千三百貫,主事張鳳二千貫,主事魯瞻三百貫,主事邵炳四百貫,司務宋原二千貫,給事中哈安七百貫,給事中楊霖一百五十貫。
禮部盜出财物第二十五 禮部試侍郎章祥等六員,出自民家,祥任禮部試侍郎,始初精神才幹,可以作為,然雖禮樂巳定,臨期亦要支分。
本官到任半年餘,持節行冊妃禮,巳娶三府王妃。
朕生日之期,冬至之節,賀正之禮,皆大會朝班,凡經三次,參差并無。
及其命部賞賜婚禮,銀鈔出庫,通同近侍盜出銀錠,虛出鈔貫,同謀事覺,雖未供指,本官巳行,神思荒促,凡所作為,不數日間,颠荒恍惚,于事莫知所知。
拿至法司,未及治罪,因病身故。
餘者員外郎辛欽等五名受刑。
教人受贓第二十六 徐州豐縣丞姜禮,在任之時,家至戶到,斂民寶鈔,替犯人納贓,指此為名,盡行已用。
為此作積年民害,拿至法司,??付修城,未久,釋免,降等叙用。
未行,恐本縣部民中在京職序班身役朱士廉洩,在任害民尢甚,親詣本官下處,送鈔一沓,請勿洩弊。
□官畏罪,不敢領受。
縣丞姜禮曰:你不接,久後無錢工役,撇甚□清。
嗚呼!已罪方免,又教人受賦,陷人于□地,愚莫□于此,奸頑更何以加?遂緻巳身不免。
重支賞賜第二十七 十二布政司起到能吏,??付在京掌親軍文冊,其事至易,各吏衆口一辭,來訴甚多,皆言不解軍吏事。
朕谕曰:爾虐吾良民多矣,今見管軍無取,故不欲是役,豈是無知軍吏事?且軍律法巳定,隊伍分明,開國至今巳有年矣。
且如百戶□□所□□軍旗軍人等一百一十二名,雖不下文墨,屈指□□,□無爾言。
不能者為何?爾役有司,錢糧,臣者數□萬,細微冗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