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制大诰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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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
垛下數目,才命稽考,卻乃星夜将半月,故行沉滞公文,妄作十七日接納,發放一百四十三件面欺,以為冗繁,細察,所以,十七日、本日止有公文六件行移。
以此觀之,面欺平诳一百三十七件。
海内智人觀之,奸頑無藉之徒,擅敢肆侮如是。
禦史汪麟等不才第六十八 廣東道監察禦史汪麟,戶部主事王肅,系洪武十八年進士,登科之後,朕嘗愛惜,分布各司,于公文并不署押,政事與正官一體施行。
所以不押字者為何?恐見任官不才,有累進士,所以事雖辦而字不押。
倘有事務差遲,罪歸見任,特意優容進士。
其諸進士不才者多,恩且不懷,奸猾日務,獨汪麟、王肅尢甚。
見其恩不懷而詐日習,于是實授以職,命事諸司。
未久,戶部主事王肅藏匿錦衣衛力士支賞冊,内力士四千名,本衛知事累次索取,推稱亡去,終不肯與,緻令衛知事陳叔銘奏聞。
朕親問之,其冊安在?曰:亡矣。
朕謂曰:斯冊一失,弊大矣。
所賞人各鈔壹錠,布二疋,計鈔四千錠,布八千疋。
爾若堅執不與,本衛必重造關支,支則支矣。
其後将不逾月,小吏通同庫藏,憑所亡之冊,一槩盜支,罪甚矣哉!爾可免乎?朕言至此,明旦,主事王肅以冊來首。
嗚呼!郭桓死而未朽,爾乃疾蹈其蹤,燈窗之學安在?廣東道禦史汪麟,初在北平道,不押公文,特使涉曆諸事。
其汪麟常不居道,四散優遊。
都禦史題名榜示進士,汪麟不着道為何,明旦懇告諸生于都堂求免,從而去之。
既授監察禦史之任,辄懷巳私上言。
其首辭曰:各部所任之官,動履紊錯,日獲譴責。
然諸事不能一一盡理。
次曰妙選布政司有司;三曰禦史,本達情以廣言路,問刑名失職。
方今刑名輕重為能事,問囚多寡為勳勞。
如此懷私,妄誕惑亂。
朝政曲赦其罪,竄居金齒,以成見在志人。
刑餘攢典盜糧第六十九 龍江衛倉官攢人等,為通同戶部官郭桓等,盜賣倉糧。
其官攢人等已行墨面文身,挑筋去膝,蓋,仍留本倉守支。
不逾半年,進士到倉放糧,朝發籌二百根,至晚乃收二百三根。
進士诘焉,乃是已刑之吏康名遠,仍肆奸頑,偷出官籌,轉賣與一般刑餘攢典費祐,盜支倉糧。
嗚呼!當是官是吏受刑之時,朕謂斯刑酷矣,聞見者将以為戒。
豈意攢典康名遠等,肢殘體壞,形非命存,惡猶不巳,仍賣官糧。
此等兇頑之徒,果将何法以治之乎? 和州魚課第七十 和州判官唐仲芳與同知州邵傑,将本州青沙坊等河泊所原辦課鈔一萬九千四百四十貫,各分入已。
及至上司催督起解,卻将本州人戶不分城市鄉村,一槩科斂,每戶一貫、二貫者有之,或三貫者有之。
以此補納前項課程。
本州人戶數多,科征鈔數倍于課額,除陪官外,仍複各分入已。
如此貪婪無已,罪惡貫盈,緻有人吏計彥彰首告發覺,良民被其剝害,不可勝言。
教官妄言第七十一 天下府州縣學官,鹹懷先聖先賢之道,于斯至精者,方敢領受是任,敷演先聖先賢之道,以開天生上智之人,以明中材之士,以訓下愚之徒。
學校之設,豈非禮之徒易居之所,實乃賢人君子端本澄源之所設使君子居是,其徒日漸君子矣;惡人居是,其徒日漸兇徒矣。
洪武十八年冬十月,甯國府教授方伯循實封甯國府知府韓居一,其辭曰:于齋戒未祭先食牲。
牢肉贓,又且飲酒,及其勾問其府官,并無二項,非為,餘罪不律者有之。
詢其所以,府官嚴督學校,以緻教授方伯循、生員張恒等五名,憾是督責,遂于祭祀之際,窺伺府官飲茶,教授方伯循自行飲酒,徑率諸徒詣齋所,将府官祭服四面楸捽,若奉上司明文,擒拿有罪者,如此,非為人神共怒。
且府州縣教官,禮義風俗,忠孝出焉,凡遇祭祀,則當訓誨生徒,明以持心守戒之道,至期率赴壇所,陪祀群神,非獨本禮誠敬,将後生徒為政不勞,祀神熟矣。
其甯國府教授方伯循,不獨不本禮以奉神于壇所,大辱掌祭之官,可謂罪不容誅,又有餘罪。
出納學糧不明,攺換文案,以緻本府撿舉,非止一端。
嗚呼!有司提調學校,助君之急務也。
生徒有奸頑者,師卒不能化,且得府官助其威嚴,以成成效,豈不美欤!柰何反與不才生徒誣辱提調官,罪當皆死。
所在學校,想宜知悉。
成造馬船第七十二 雲南烏撒、烏蒙、東川、芒部、水西、松潘、客疊、碉門、黎雅等處,每歲進馬不下二萬餘疋。
為是各處遞運所官夫作弊,故将船隻缺少,以緻将川江船隻打過,往往不得依期回還。
所以着令沿江州郡,每處添造船二十隻。
其各郡欽依造完者有之,十分中完備七分者有之。
惟太平府同知陳汝器、繁昌縣知縣王景東、當塗縣丞張郁、蕪湖縣主簿周仁等,監工官倉大使潭演道,副使胡海、高泰、房景□等,指以造船為由,将阖郡一槩科斂,剝削于民,止造到船二隻。
及至遞運,仍缺船隻,複将川江船打過赴京。
事覺拏到,問出情弊,罰各官自于龍江成造四倍,終歲不起。
各官亡者,仍拿家屬并工造完。
似此奸頑,還可逞乎? 冒解軍役第七十三 鳳陽臨淮縣知縣張泰、縣丞林淵、主簿陳日新、典史吳學文,為勾補逃軍事,受要逃軍陳保仔錢鈔,逼令民入管伍。
管歪兒兄弟二人充當異姓軍役,兄頂陳保仔軍,弟頂王虎子軍,各各着役,以緻告發。
又河南嵩縣知縣牛承,縣丞母亨、主簿李顯名、典史趙谷安,亦受要逃軍趙成錢鈔,逼令征進雲南有功,留守烏散軍人趙成子鐵驢,代充逃軍趙成軍役,以緻告發。
此兩縣官員盡行典刑。
頒行大诰第七十四 朕出是诰,昭示禍福。
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減一等,無者每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觀為戒
垛下數目,才命稽考,卻乃星夜将半月,故行沉滞公文,妄作十七日接納,發放一百四十三件面欺,以為冗繁,細察,所以,十七日、本日止有公文六件行移。
以此觀之,面欺平诳一百三十七件。
海内智人觀之,奸頑無藉之徒,擅敢肆侮如是。
禦史汪麟等不才第六十八 廣東道監察禦史汪麟,戶部主事王肅,系洪武十八年進士,登科之後,朕嘗愛惜,分布各司,于公文并不署押,政事與正官一體施行。
所以不押字者為何?恐見任官不才,有累進士,所以事雖辦而字不押。
倘有事務差遲,罪歸見任,特意優容進士。
其諸進士不才者多,恩且不懷,奸猾日務,獨汪麟、王肅尢甚。
見其恩不懷而詐日習,于是實授以職,命事諸司。
未久,戶部主事王肅藏匿錦衣衛力士支賞冊,内力士四千名,本衛知事累次索取,推稱亡去,終不肯與,緻令衛知事陳叔銘奏聞。
朕親問之,其冊安在?曰:亡矣。
朕謂曰:斯冊一失,弊大矣。
所賞人各鈔壹錠,布二疋,計鈔四千錠,布八千疋。
爾若堅執不與,本衛必重造關支,支則支矣。
其後将不逾月,小吏通同庫藏,憑所亡之冊,一槩盜支,罪甚矣哉!爾可免乎?朕言至此,明旦,主事王肅以冊來首。
嗚呼!郭桓死而未朽,爾乃疾蹈其蹤,燈窗之學安在?廣東道禦史汪麟,初在北平道,不押公文,特使涉曆諸事。
其汪麟常不居道,四散優遊。
都禦史題名榜示進士,汪麟不着道為何,明旦懇告諸生于都堂求免,從而去之。
既授監察禦史之任,辄懷巳私上言。
其首辭曰:各部所任之官,動履紊錯,日獲譴責。
然諸事不能一一盡理。
次曰妙選布政司有司;三曰禦史,本達情以廣言路,問刑名失職。
方今刑名輕重為能事,問囚多寡為勳勞。
如此懷私,妄誕惑亂。
朝政曲赦其罪,竄居金齒,以成見在志人。
刑餘攢典盜糧第六十九 龍江衛倉官攢人等,為通同戶部官郭桓等,盜賣倉糧。
其官攢人等已行墨面文身,挑筋去膝,蓋,仍留本倉守支。
不逾半年,進士到倉放糧,朝發籌二百根,至晚乃收二百三根。
進士诘焉,乃是已刑之吏康名遠,仍肆奸頑,偷出官籌,轉賣與一般刑餘攢典費祐,盜支倉糧。
嗚呼!當是官是吏受刑之時,朕謂斯刑酷矣,聞見者将以為戒。
豈意攢典康名遠等,肢殘體壞,形非命存,惡猶不巳,仍賣官糧。
此等兇頑之徒,果将何法以治之乎? 和州魚課第七十 和州判官唐仲芳與同知州邵傑,将本州青沙坊等河泊所原辦課鈔一萬九千四百四十貫,各分入已。
及至上司催督起解,卻将本州人戶不分城市鄉村,一槩科斂,每戶一貫、二貫者有之,或三貫者有之。
以此補納前項課程。
本州人戶數多,科征鈔數倍于課額,除陪官外,仍複各分入已。
如此貪婪無已,罪惡貫盈,緻有人吏計彥彰首告發覺,良民被其剝害,不可勝言。
教官妄言第七十一 天下府州縣學官,鹹懷先聖先賢之道,于斯至精者,方敢領受是任,敷演先聖先賢之道,以開天生上智之人,以明中材之士,以訓下愚之徒。
學校之設,豈非禮之徒易居之所,實乃賢人君子端本澄源之所設使君子居是,其徒日漸君子矣;惡人居是,其徒日漸兇徒矣。
洪武十八年冬十月,甯國府教授方伯循實封甯國府知府韓居一,其辭曰:于齋戒未祭先食牲。
牢肉贓,又且飲酒,及其勾問其府官,并無二項,非為,餘罪不律者有之。
詢其所以,府官嚴督學校,以緻教授方伯循、生員張恒等五名,憾是督責,遂于祭祀之際,窺伺府官飲茶,教授方伯循自行飲酒,徑率諸徒詣齋所,将府官祭服四面楸捽,若奉上司明文,擒拿有罪者,如此,非為人神共怒。
且府州縣教官,禮義風俗,忠孝出焉,凡遇祭祀,則當訓誨生徒,明以持心守戒之道,至期率赴壇所,陪祀群神,非獨本禮誠敬,将後生徒為政不勞,祀神熟矣。
其甯國府教授方伯循,不獨不本禮以奉神于壇所,大辱掌祭之官,可謂罪不容誅,又有餘罪。
出納學糧不明,攺換文案,以緻本府撿舉,非止一端。
嗚呼!有司提調學校,助君之急務也。
生徒有奸頑者,師卒不能化,且得府官助其威嚴,以成成效,豈不美欤!柰何反與不才生徒誣辱提調官,罪當皆死。
所在學校,想宜知悉。
成造馬船第七十二 雲南烏撒、烏蒙、東川、芒部、水西、松潘、客疊、碉門、黎雅等處,每歲進馬不下二萬餘疋。
為是各處遞運所官夫作弊,故将船隻缺少,以緻将川江船隻打過,往往不得依期回還。
所以着令沿江州郡,每處添造船二十隻。
其各郡欽依造完者有之,十分中完備七分者有之。
惟太平府同知陳汝器、繁昌縣知縣王景東、當塗縣丞張郁、蕪湖縣主簿周仁等,監工官倉大使潭演道,副使胡海、高泰、房景□等,指以造船為由,将阖郡一槩科斂,剝削于民,止造到船二隻。
及至遞運,仍缺船隻,複将川江船打過赴京。
事覺拏到,問出情弊,罰各官自于龍江成造四倍,終歲不起。
各官亡者,仍拿家屬并工造完。
似此奸頑,還可逞乎? 冒解軍役第七十三 鳳陽臨淮縣知縣張泰、縣丞林淵、主簿陳日新、典史吳學文,為勾補逃軍事,受要逃軍陳保仔錢鈔,逼令民入管伍。
管歪兒兄弟二人充當異姓軍役,兄頂陳保仔軍,弟頂王虎子軍,各各着役,以緻告發。
又河南嵩縣知縣牛承,縣丞母亨、主簿李顯名、典史趙谷安,亦受要逃軍趙成錢鈔,逼令征進雲南有功,留守烏散軍人趙成子鐵驢,代充逃軍趙成軍役,以緻告發。
此兩縣官員盡行典刑。
頒行大诰第七十四 朕出是诰,昭示禍福。
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減一等,無者每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觀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