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節 經子及佛學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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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說經 自章學誠發六經皆史之說,龔自珍引申之曰:“六經者,周史之宗子也。

    《易》也者,蔔筮之史也;《書》也者,記言之史也;《春秋》也者,記動之史也;《風》也者,史所采于民而編之竹帛,付之司樂者也;《雅頌》也者,史所采于士大夫也;《禮》也者,一代之律令,史職藏之故府,而時以诏王者也;《小學》也者,外史達之四方,瞽史谕之賓客之所為也。

    今夫宗伯雖掌禮,禮不可以口舌存;儒者得之史,非得之宗伯。

    樂雖司樂掌之,樂不可以口耳存;儒者得之史,非得之司樂。

    故曰:六經者,周史之大宗也。

    ”章先生常謂學誠之言為有見,謂《春秋》即後世史家之本紀;《列傳》、《禮經》、《樂書》仿佛史家之志;《尚書》、《春秋》,本為同類;《詩》多紀事,合稱詩史;《易》乃哲學史之精華,即今所稱社會學(參閱諸祖耿:《記本師章公自述治學之工夫及志向》)。

    因為經史分部,魏以前無此說。

    經為官書,史官掌之,故謂之史。

     章先生治經典,專崇古文,有雲:“六經皆史之方,治之則明其行事,識其時制,通其故言,是以貴古文。

    ”(《國故論衡·明解故》下)因之先生治經,以周官、左氏為本其法依據明文,不純以漢世師說為正,以為不如是則怪說不絕。

    雖尚漢學,而亦不黜魏、晉。

    有雲: 餘謂清儒所失,在牽于漢學名義,而忘魏、晉幹蠱之功。

    夫漢時十四博士,皆今文俗儒。

    諸古文大師雖桀然樹質的,猶往往俯而汲之,如賈景伯、鄭康成皆是也。

    先鄭、許、馬濡俗說為少,然其書半亡佚,後人欲窺其微,難矣。

    黃初以來始立毛氏《詩》,左氏《春秋》,《尚書》亦取馬、鄭,而盡廢今文不用。

    逮《三體石經》之立,《書》、《春秋》古文一時發露,然後學有一尊,受經者無所恇惑。

    故其時有不學者,未有學焉而岐于今文者;以是校漢世之學,則魏、晉有卓然者矣。

    鄭沖無俚,盜《石經》之字以造古文《逸書》,為世诟病,今所謂僞孔尚書是也。

    然今人知僞孔之非,為訓說以更之者數家,猝然遇章句蹇棘,終已不能利解;就解其一二語,首尾相次,竟不知說何事,此有以愈于僞孔乎?無有也。

    清人說《周易》,多摭李鼎祚集解,推衍其例,則鄭、荀、虞之義大備;然其例既為王氏略例所破,縱如三家之說,有以愈于王氏乎?無有也。

    《春秋》言公羊者不足道。

    清世說左氏,必以賈服為極。

    賈服于傳義誠審,及賈氏治春秋經,例本劉子駿,既為杜氏釋例所破,質之丘明傳例,賈氏之不合者亦多矣。

    《易》義廣大,不可以身質,王氏與鄭、荀、虞或皆有聖人之道焉,不敢知也。

    若《春秋》者,語确而事易見,凡例有定,不容支離,杜氏所得蓋什匕,而賈氏才一二耳&hellip&hellip (《文錄續編》卷一《漢學論》下) 五十二說易之例 章先生于《易》,雖無專著,然疊遭憂患,深有會心。

    《檢論》中之《易論》而外,複有自述中所條記。

    使人讀了,足以明《易》道之大。

    茲僅錄其首二條如下: 上經以“乾”、“坤”列首,而序卦偏說“屯”、“蒙”。

    “屯”者草昧,“蒙”者幼稚,此曆史以前事狀也。

    “屯”稱“即鹿無虞”,斯非狩獵之世乎?其時人如鳥獸,妃匹皆以劫奪得之,故雲“匪寇婚媾”也。

    然女子尚有貞而不字,君子尚有舍不從禽。

    廉恥、智慧,人之天性,故可導以禮而厚其生。

    “蒙”始漸有人道,故言“納婦”。

    婚姻聘币,初與買鬻等耳,故雲“見金夫不有躬”也。

    “需”為飲食宴樂,始有酒食,乃人農耕之世。

    “觀”說“神道設教”,“易”明宗教之事唯此耳。

    而“觀我生觀其生”者,展轉追求,以至無盡,則知造物本無。

    此超出宗教以上者也。

     觀之所受曰“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大凡肉刑皆起宗教、蚩尤泯棼,九黎亂德,人為巫史,五虐之刑亦作焉。

    參及域外,則有以違教而受炮燔之刑者矣。

    “噬嗑”有滅鼻、滅趾之象,斯所以繼“觀”也。

    受“噬嗑”者為“贲”。

    “贲”者文飾,今所謂文明也。

    而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故稱“贲其趾,舍車而徒”。

    是為廢刖足而代以髡鉗役作也。

    又稱“贲其須”,則并除耏刑也。

    其卦亦及妃匹之事,言“白馬翰如,匪寇婚媾”者,文明之世,婚禮大定,立轺骈馬于是行矣。

    然親迎禦輪,亦仿古者劫掠而為之,如系赤違韨以仿蔽前耳,故亦稱“匪寇婚媾”(原注:睽亦稱匪寇婚媾,王輔嗣說此爻,即以文明至穢為說,所謂君子以同而異也)。

    足知開物成務,其大體在茲矣。

     (《自述學術次第》) 五十三說書之例 章先生于《書》,有《古文尚書拾遺定本》,是一部最後的著作,千載叢疑,一旦冰釋。

    茲錄其三則如下: 《堯典》:“黎民俎(原注:從敦煌所得釋文本)饑。

    ”《五帝本紀》作“黎民始饑”。

    此同馬本,俎作祖,故馬亦雲始也。

    《周頌正義》引《書》黎民俎饑。

    注雲: 俎讀曰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