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 陳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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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吳樾烈士因暗殺五大臣而成仁以後不到三個月,乙巳年十一月十二日(1905年12月8日),同盟會的重要會員之一陳天華在日本大森灣投海自殺。
暗殺,原不是革命黨人所該走的途徑;自殺,更不是革命黨人通常應有的行為。
然而,在宣傳的意義上,吳、陳之死均有收獲。
陳天華是湖南新化縣人,字星台,别号思黃,在癸卯年(1903年)留學日本,加入了“軍國民教育會”,和黃興二人被派回湖南,當“運動員”(亦稱“實行員”),幫助了黃興籌備甲辰年(1904年)十月初十長沙之役,也先後寫了《警世鐘》、《猛回頭》等極有力量的革命文字。
長沙事敗以後,他和黃興先後到了上海,在新閘路餘慶裡設了“青年學社”作為機關,續謀大事,不幸又因萬福華行刺王之春一案而機關被破,黃興被捕房拘禁了一些時候,陳逃到日本,和宋教仁、田桐等人創辦了《二十世紀之支那》月刊,于同盟會開籌備大會的一天(1905年7月30日),宣誓入盟。
《民報》發刊,陳是撰稿人之一。
《民報》第一号出版于乙巳年十月三十日(1905年11月26日)。
幾天以後,日本政府的文部省(教育部)頒布了“取締支那留學生規則”,要比照對付朝鮮留學生的辦法加以“取締”(管束)。
《朝日新聞》等報紙,公開指責中國留學生為“放縱卑劣”。
這時候,在日本的中國留學生有八千人以上,紛紛用罷課來表示抗議。
其中最激烈的主張全體辍學回國。
也有若幹人認為不可因噎廢食,應該忍辱負重,留在日本繼續讀書。
前一派的代表人物是秋瑾和田桐;後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胡漢民、汪精衛、朱大符(執信)。
兩派代表人物,都是同盟會的中堅分子。
陳天華 1903年留學日本,加入“軍國民教育會”。
是年秋發表《猛回頭》《警世鐘》,宣傳反帝愛國,号召推翻“洋人的朝廷”清政府,被傳誦一時,影響廣泛。
1905年12月8日,為喚起同胞覺醒,在日本東京大森灣蹈海自盡,留《絕命書》激勵留學界堅持鬥争。
陳天華在原則上是主張留在日本續學的。
他在《絕命書》中寫道:“夫此(放縱卑劣)四字,加諸我而不當也,斯亦不足與較。
若或有萬一之似焉,則真不可磨之玷也。
&hellip&hellip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時時勿忘此語,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堅忍奉公,力學愛國,恐同胞之不見聽而忘之,故以身投東海,為諸君之紀念。
諸君而念及鄙人也,則毋忘鄙人今日所言。
但慎勿誤會其意,謂鄙人為取締規則而死,而更有意外之舉動。
須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後,取締規則問題,可了則了,切勿固執,惟須急講善後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報章所言,舉行救國之實,則鄙人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
” 這一篇《
暗殺,原不是革命黨人所該走的途徑;自殺,更不是革命黨人通常應有的行為。
然而,在宣傳的意義上,吳、陳之死均有收獲。
陳天華是湖南新化縣人,字星台,别号思黃,在癸卯年(1903年)留學日本,加入了“軍國民教育會”,和黃興二人被派回湖南,當“運動員”(亦稱“實行員”),幫助了黃興籌備甲辰年(1904年)十月初十長沙之役,也先後寫了《警世鐘》、《猛回頭》等極有力量的革命文字。
長沙事敗以後,他和黃興先後到了上海,在新閘路餘慶裡設了“青年學社”作為機關,續謀大事,不幸又因萬福華行刺王之春一案而機關被破,黃興被捕房拘禁了一些時候,陳逃到日本,和宋教仁、田桐等人創辦了《二十世紀之支那》月刊,于同盟會開籌備大會的一天(1905年7月30日),宣誓入盟。
《民報》發刊,陳是撰稿人之一。
《民報》第一号出版于乙巳年十月三十日(1905年11月26日)。
幾天以後,日本政府的文部省(教育部)頒布了“取締支那留學生規則”,要比照對付朝鮮留學生的辦法加以“取締”(管束)。
《朝日新聞》等報紙,公開指責中國留學生為“放縱卑劣”。
這時候,在日本的中國留學生有八千人以上,紛紛用罷課來表示抗議。
其中最激烈的主張全體辍學回國。
也有若幹人認為不可因噎廢食,應該忍辱負重,留在日本繼續讀書。
前一派的代表人物是秋瑾和田桐;後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胡漢民、汪精衛、朱大符(執信)。
兩派代表人物,都是同盟會的中堅分子。
陳天華 1903年留學日本,加入“軍國民教育會”。
是年秋發表《猛回頭》《警世鐘》,宣傳反帝愛國,号召推翻“洋人的朝廷”清政府,被傳誦一時,影響廣泛。
1905年12月8日,為喚起同胞覺醒,在日本東京大森灣蹈海自盡,留《絕命書》激勵留學界堅持鬥争。
陳天華在原則上是主張留在日本續學的。
他在《絕命書》中寫道:“夫此(放縱卑劣)四字,加諸我而不當也,斯亦不足與較。
若或有萬一之似焉,則真不可磨之玷也。
&hellip&hellip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時時勿忘此語,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堅忍奉公,力學愛國,恐同胞之不見聽而忘之,故以身投東海,為諸君之紀念。
諸君而念及鄙人也,則毋忘鄙人今日所言。
但慎勿誤會其意,謂鄙人為取締規則而死,而更有意外之舉動。
須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後,取締規則問題,可了則了,切勿固執,惟須急講善後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報章所言,舉行救國之實,則鄙人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
” 這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