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 南方民衆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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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起事,“擁衆萬餘”,于至元二十六年正月進展到江西的贛州。

    五個月以後,他率領一萬八千五百七十三人,接受江西行省左丞管如德的招安。

    主持“江西行樞密院”的月的迷失保薦他為循州知州,忽必烈可汗不肯,要月的迷失把他捆送到大都。

    又過了四個月(至元二十六年十月),他再度反元,回攻梅州(廣東梅縣區)。

    這一次,漳州、韶州、雄州(南雄),都有人響應他。

    他反到至元二十七年二月,又再度接受招安。

    然而,忽必烈仍要月的迷失把他捆送大都。

    月的迷失,和上次一樣,無法辦到。

    三個月以後,鐘明亮又打到了贛州。

    此後,舊《元史》不再有關于他的記載。

     舊《元史》卻記載了不少此伏彼起的其他“盜賊”。

    到了成宗鐵穆耳可汗大德年間以後才比較稀少。

    “盜賊”最多的一年,正是鐘明亮開始起事的一年:至元二十五年。

    禦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向忽必烈報告說:“江南盜起,凡四百餘處。

    ” 所謂“江南”,包括淮南及嶺南而言,指的是南宋的舊壤。

    為什麼南宋舊壤的盜賊,竟有四百餘處之多?人心思宋,是其中的一個原因。

    張溥說得很好:“史皆目為盜賊,抑以大宋觀之,亦有殷多士之倫也。

    ”陳吊眼、黃華、鐘明亮,事實上都是不甘心作奴隸的義士。

    元朝政府在行政與司法方面把南宋的遺民稱為“南人”,置于所謂“漢人”(金朝的遺民)之下,又把“漢人”置于蒙古人及“色目人”之下,太不平等。

     而且,正如福建按察使王恽所說:“由平宋以來,官吏殘虐,故愚民往往嘯聚。

    ”“愚民”,誠然。

    不愚的,早就鑽到元朝新政權的空隙之中,求個一官半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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