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〇 路、府、州、縣

關燈
律買哥。

     漢人之擔任過各路達魯花赤的,忽必烈時代有若幹人。

    忽必烈以後,漢人充任路的達魯花赤的,一個也沒有。

    有占過勉強相當于這個地位的,僅有謝孛完一人。

    他是成宗鐵穆耳可汗之時的“冀甯等路管民提舉司達魯花赤”。

     路府州縣的總管,全由漢人擔任。

     除了擔任總管與知府以外,漢人擔任路府的“同知”的比比皆是。

    其原因,正是回回人之極少能擔任這個同知職務。

    同知是總管或知府的最主要的助手,非深通漢語漢文不可。

     州與縣是地方上的基本單位。

    州與縣分為上中下三等,以人口的多寡為标準。

    在華北,亦即淮河以北,一萬五千戶以上的稱為上州,六千戶至一萬五千戶的稱為中州,六千戶以下的稱為下州。

    在華南,五萬戶以上的是上州,三萬戶以上的是中州,三萬戶以下的是下州。

    縣的區分也是華北華南不同。

    在華北,六千戶以上是上縣,二千戶以上是中縣,二千戶以下是下縣。

    在華南,三萬戶以上是上縣,一萬戶以上是中縣,一萬戶以下是下縣。

     華北與華南的州縣,戶口如此不同,然而官員的人數卻無分别。

    上州設達魯花赤,從四品;州尹,從四品;同知,正六品;判官,正七品。

    中下州所設的官相同,品級略低。

    中下州的州尹不稱州尹而稱知州。

    中州的達魯花赤與知州均為正五品,下州的是從五品。

    中州的同知為從六品、判官為從七品。

    下州的同知為正七品,判官為正八品。

    此外,上州有所謂“知事”與“提控案牍”,中州沒有知事,而有所謂“吏目”。

    下州連提控案牍都沒有,隻有“吏目”,不過吏目的人數有時可以增加為二人。

    知事以下,是“不入流”的,沒有所謂品級。

     上縣設達魯花赤與縣尹,從六品,丞(縣丞)、簿(主簿)、尉(縣尉)各一人,典史二人,品級依次由正七品遞降。

    中下縣不設丞。

    中縣的達魯花赤與縣尹,是正七品,丞是從七品,其下依次遞降。

    下縣的達魯花赤與縣尹是從七品,丞是正八品,其下依次遞降。

    下縣如果戶口太少,事情不多,便不設尉,而以主簿來兼領。

     元朝州縣的官吏,真是少得出乎我們意料之外。

    最大的州,才有六位官吏而已。

    在這六位官吏之下,可能有幾位“師爺”、“書辦”、“佐雜”,像清朝的州縣衙門一樣。

    即使如此,其總數也不過是十幾人而已。

     蒙古帝國部分的州縣官,迄于至元二年,一向是世襲,而且沒有薪俸。

    這兩點,絕非今天的人所能想象。

    我們習慣于秦漢以來的郡縣制度,連縣長民選開始都
0.04594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