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 阿台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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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阿合馬的弄錢政策。

    (廉希憲在血統上是畏吾兒人,由于生長在中國,受了純粹中國式的教育,而成為不比商挺差的道地儒家。

    ) 四個月以後,至元二年閏五月廉希憲與商挺重被起用,派到山東“分省”去工作。

    工作了兩個月,兩人又被内調,回任中書省的原官。

    為什麼他們兩人倒了以後又能起來?原因是,他們當年在開平,是勸進的功臣。

     姚樞不曾在至元二年和廉商二人同被罷斥,卻也在閏五月被外調,調為“行省西京平陽等處”。

    他不像廉商二人之于兩個月内被召回,一直在外面住到至元四年,才被叫回來,當一個沒有實權的閑差事:“同議中書省事”。

    “同議”到至元十年,才得了一個“昭文殿大學士”。

     阿合馬在至元三年二月離開中書省,作了新設的“制國用司”的“制國用使”。

    中書左右部他早就不管。

    中書左右部在至元二年二月分為四部:(1)吏禮部,(2)戶部,(3)兵刑部,(4)工部。

    四部的尚書是:(1)麥術督丁,(2)馬亨,(3)嚴忠範,(4)别都魯丁。

     和阿合馬關系最密切的,是戶部。

    而戶部尚書馬亨剛好是他的“對頭”。

    此人籍隸邢州南和,在廉希憲、商挺下面,當過陝西行省的左右司郎中,其後作了中書左部(吏戶禮)的兩個尚書之一,現在,他作了戶部尚書,便成了阿合馬的眼中釘。

    阿合馬雖則奈何他不得,卻以制國用使的身份,把戶部應有的職權,奪去不少。

     阿合馬在制國用使的任上,作了不少的事。

    三種元史的阿合馬傳,都語焉不詳,隻說了:(1)他叫人把東京(遼陽)繳納的布,在當地換羊。

    (2)他認為真定與順天所出的金銀不夠标準,下令改鑄。

    (3)他奏請忽必烈派人去“别怯赤山”采石棉,獲準。

    (4)他奏請将桓州峪所出的錫,賣錢發給礦工。

    政府在桓州峪共采得粗礦十六萬斤,其中百分之二十五是錫,百分之零點一八(每百斤有三兩)是銀。

     單就這四件事而論,阿合馬不能算是壞人。

     至元七年正月,他請準了忽必烈廢掉制國用司,成立尚書省,以他自己為尚書省的平章政事。

    中書省仍舊存在,權力卻被尚書省搶去了極大部分。

    中書省之下的四部,改隸尚書省,而分為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部的尚書人數不等。

    吏兵刑三部各設尚書一人,戶工兩部各設尚書二人,禮部設尚書三人。

     尚書省不設尚書令,不設左右丞相。

    最高的主管隻是平章政事一人。

    (中書省有平章政事二人。

    )這唯一的平章政事,是阿合馬自己。

    在他之下,有“同平章事”一人,參知政事三人。

     忽必烈規定:任用大小官吏由吏部開列合格人的名單,呈請尚書省圈選,再由尚書省咨請中書省上奏。

    阿合馬卻并不遵照規定,想用誰便用誰,既不等候吏部開列名單,也不咨請中書省上奏。

    有人在忽必烈面前告發他,他向忽必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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