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明代皇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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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題&hellip&hellip陵祭畢,恭請聖駕于相擇壽宮處躬詣閱視”。

    (378/139/11) 又,卷一四〇,萬曆十一年八月,“庚午,命定國公徐文璧、大學士申時行、司禮監太監張宏同禮工二部堂上官恭詣天壽山,覆擇壽宮吉地”。

    (378/140/10&mdash11) 又,“癸酉,定國公徐文璧、大學士申時行題,臣等&hellip&hellip看得該監所呈形龍山、大峪山二處&hellip&hellip候聖駕詣陵之日重加睿閱裁定”。

    (378/140/11) 案:其後甲戌梁子琦上書争,奪俸。

    (12頁) 《明神宗實錄》一四一,萬曆十一年九月:“甲申。

    上率後妃發京(師)。

    ”(378/141/3) 又,“丁亥,上親詣形龍山、大峪山等處相擇壽宮。

    谕内閣,壽宮吉地用大峪山,卿等傳示禮部并欽天監知道”。

    (378/141/4) 案:據以上各條知此次谒陵仍為相擇壽宮,蓋以此行決定定陵所在。

     又,“(丁酉)禮部題,壽工吉地大峪山動工興工吉期,行欽天監選擇。

    上曰:&lsquo待朕恭請兩宮聖母看閱畢,爾部欽天監便擇日具儀來看。

    &rsquo”(378/141/8) 案:據此可知許多事仍屬内定,權不在部也。

     1957.11.22 《明史》二十,萬曆十二年,“九月丙戌,奉兩宮皇太後如天壽山,谒陵。

    己醜,作壽宮。

    辛卯,還宮”。

    (7頁) 案:據此,相擇地點後一年始興工。

    證以《實錄》所載梁子琦與張邦垣(代表徐學谟)兩人不同意見之争,以緻徐學谟緻仕,梁子琦降職閑住,可知當時異議必多,遲遲興工當亦以此。

    徐于本年十月為鄒元标所劾,課為山陵回居,物議沸騰。

     又,萬曆十三年閏九月,“癸卯,如天壽山,閱壽宮。

    戊申,還宮”。

    (8頁) 往返六日。

     又,萬曆十六年八月,“乙未,诏取太倉銀二十萬,充閱陵賞費。

    九月&hellip&hellip庚申。

    如天壽山閱壽宮&hellip&hellip乙醜,還宮”。

    (9頁) 《明神宗實錄》一五二,萬曆十二年八月庚戌,“谕禮部,九月十三日躬谒山陵,行秋祭禮,奉兩宮聖母率後妃同行”。

    (380/152/3) 又,丙辰,“文書官劉恺口傳内閣拟旨,取戶部太仆寺銀三十萬兩充賞。

    大學士申時行等反覆請減,語甚切至。

    上從之,即減其半。

    是日谕戶兵二部,秋祭山陵,賞賜各項人等,取太倉銀五萬兩,太仆寺馬價銀十萬兩應用。

    兵部複持不可,不聽”。

    (380/152/5) 又,“丙戌,上奉兩宮聖母率後妃詣天壽山,行秋祭禮,至清河行宮”。

    (7頁) 又,“戊子&hellip&hellip上祭陵畢,幸九龍池,次幸神仙洞、東山洞口,奉聖母及後妃親閱壽宮。

    己醜,上奉兩宮聖母登望大峪山,遂定壽宮”。

    (380/152/8) 1957.11.26 案:據此,定陵之決定,實在此時,去年九月禮部之奏請興工所以未準,亦待此行。

     又,“辛卯,駕還宮”。

    (340/153/9) 又,“甲午,谕禮工二部,朕奉兩宮聖母閱定大峪山吉地,茲仰承慈命,遵皇祖故事,預作壽宮,一應營建事宜,禮工二部會同擇日來行”。

    (340/153/9) 又,“辛醜&hellip&hellip禮部題,臣等查得嘉靖十五年世宗皇帝預擇壽宮,既得吉兆,随命官營建,以故規制盡善,福祚無疆。

    今我皇上&hellip&hellip親蔔大峪山吉地&hellip&hellip敕臣等會議預建事宜&hellip&hellip謹遵照嘉靖十五年例參以今所應行,逐一議拟,開列上請:一,欽天監選擇預建壽宮,開山伐木用十月初六日卯時吉,動土興工用十一月初六日辰時吉&hellip&hellip(共十二條,參看定陵修建卡片)诏從之”。

    (380/153/11&mdash12) 《明神宗實錄》一五六,萬曆十二年十二月丁巳,“工部侍郎何起鳴條陳營建大工十二事。

    一、議辦物料磚須有聲無孔,石須色鮮體堅&hellip&hellip”(380/156/6) 案:十月庚申“工部覆,司禮監太監張宏傳磚料内粗糙,着申饬。

    燒造官務親查驗,敲之有聲,斷之無孔,方準發運。

    ”(380/154/5) “領台官及植等所知精堪輿人前往揀擇數處,以俟朕至親閱。

    ”(382/165/8) 《明神宗實錄》一六六,萬曆十三年閏九月,“癸卯,上率後妃發京師”。

    (2頁)“乙巳。

    上率後妃親谒長陵、永陵、昭陵畢,上親閱壽宮于大峪山。

    是日九卿&hellip&hellip皆有疏,請勿改蔔。

    ”(2&mdash3頁)“丙午。

    上閱黃山一嶺至于寶山,及複遂升大峪山覆閱,至于東井平岡地。

    閱竟,于幄次召四輔臣入。

    谕曰:&lsquo朕遍閱諸山,惟寶山與大峪相等。

    但寶山在二祖陵之間,朕不敢僭分,還用大峪,傳與所司,興事無辍。

    &rsquo”(3頁)“(同日)上以部院諸疏授(申)時行等曰:&lsquo茲事朕自主張,而紛紛如此,竟是何意?&rsquo&hellip&hellip上意未釋。

    (3頁)”(382/166/2&mdash3) “谒長陵、永陵、昭陵畢,親閱壽宮。

    從官于殿前朝見。

    命輔臣及在工大臣随行。

    曆閱寶城、玄堂畢,禦帷次進茶。

    &hellip&hellip大學士申時行等奏,仰維皇上親動銮輿,臨觀壽域。

    規模宏壯,經營悉出于聖裁;風氣美完,旋斡總由于玄造&hellip&hellip上報聞&hellip&hellip”(4頁)“乙醜&hellip&hellip還京&hellip&hellip”(5頁)(389/203/4、5) 《明神宗實錄》二百三,萬曆十六年九月,“甲戌,谕:朕親閱壽宮,工程已有次第,朕心嘉悅&hellip&hellip”(389/203/7) 又,二百七,萬曆十七年正月己酉朔,丁醜,“提督工程尚書曾同亨等以壽宮工程已有次第,事務漸簡,請裁減内外各項員役二百四十七員名廪馬鹽糧等項住給。

    以後每廠作遇事完,次第撤回,以節冗費之給,止留錦衣衛催工官六員”。

    (390/207/14) 《明神宗實錄》二百八,萬曆十七年二月戊寅朔,丙戌,“上欲奉兩宮聖母閱視壽宮。

    工科都給事中張養蒙等言,皇上于去年九月内親閱,今僅四月耳,費用不資,已病于給發之不繼矣。

    若兩宮并駕,萬乘再臨,蘆殿、道途、掓掖、近侍、羽林、甲士、從官、屯軍賞赉費用,無端可減。

    頃糾劾計吏,皇上免朝,為動火靜攝也;春風多厲,奈何山路馳驅,不思靜攝乎?永陵、康陵,頃兩被盜,雖行宮駐跸,虎豹當關,而戒在垂堂,可無慮乎?伏乞銮輿暫傳,俟大工告竣,通請閱臨,報聞”。

    (390/208/7) 《明神宗實錄》二一三,萬曆十七年七月丙午朔,辛亥,“壽工就緒,命管工尚寶司卿葛昕回司管事”。

    (391/213/2&mdash3) 又,二二四,十八年六月辛未朔,“庚辰,以壽宮成,升監督工程官穆來輔為通政司右通政,洪聲遠為大理寺右少卿”。

    (393/224/3) 又,二三六,十九年五月辛巳,“命春秋兩班官軍同管軍歇操之日一體撤放,将每年五月十一日班軍應支行糧及壽宮軍三千名、城工軍七千名應支鹽菜照數折銀解送工部,酌量工程緩急,雇募精壯應役。

    從戶科給事葉初春之請也”。

    (395/236/6) 又,二三八,十九年七月丁亥,“(福建佥事)李琯奏大學士申時行十罪&hellip&hellip(中有&lsquo攻李植&rsquo&hellip&hellip〔未完〕)” 1958.1.6 28.明十三陵附近的其他陵 光緒八年六月十七日京報,見同年六月二十九日《益聞錄》第一百七十九号:“署理直隸總督兩廣總督臣張樹聲,都督院左都禦史兼管順天府府尹臣華道遠,順天府府尹臣周家楣跪奏,為昌平州明陵附近民地查明并非私墾,礙難一概封禁,請變通限制,分别辦理,恭折仰祈聖鑒事:竊臣樹聲準前督臣李鴻章咨稱&hellip&hellip旋據該員(侯補知府)陳慶滋、(霸昌道)恩良禀稱:&lsquo明代十三陵曰:長陵、景陵、永陵、德陵、獻陵、慶陵、裕陵、泰陵、茂陵、康陵、定陵、昭陵、思陵,各有寶城宮牆圍護;又嘉靖後悼陵一處,多曰大宮;又東井、西井、銀雀山小宮、東小宮、苟妃冢六處,每處亦各有宮牆圍護。

    &rsquo”(四冊2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