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南朝的經濟狀況
關燈
小
中
大
東漢時期,長江流域的經濟已經表現出上升的趨勢,孫吳建國時,又有些進展。
西晉末大亂,黃河流域漢族人大量南遷,其中士族隻是少數,極大多數還是勞動民衆。
他們帶着北方比較進步的生産技術來到南方,在南方原有的生産基礎上,加入新力量,因而生産力有顯著的提高。
東晉末和梁末兩次禍亂以外,南朝境内沒有發生過大的戰争破壞,這也是生産力得以逐漸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依據下列事例,可以說明南朝發展中的經濟狀況。
人口增加 長江流域向來人口稀少,最大的荊、揚二州,當西晉武帝太康全盛時,荊州有三十五萬戶,揚州有三十一萬戶。
西晉惠帝割揚州七郡荊州三郡置江州,又割荊州三郡屬梁州。
西晉懷帝又割荊州五郡置湘州。
荊州所屬二十二郡割去了一半,但多數戶口仍在荊州所屬襄陽江陵及江州所屬武昌一帶地區。
東晉時,北方流人大量南來,主要僑寓在荊揚二州。
宋孝武帝時,荊、江、揚三州戶口占江南全戶口的半數。
所謂三州,實際仍是太康時的荊揚二州(江州本是荊揚二州的一部分,荊州割歸梁州湘州的八郡,不是戶口稠密地區),假如北方流人戶口和東晉以來荊江揚三州一百三十餘年繁殖的戶口,總數相當于荊州割去的八郡戶口數,那末,宋孝武帝時荊江揚三州仍應有六七十萬戶,全江南應有一百二三十萬戶(不包括豪強藏匿的戶口)。
但四六四年(宋孝武帝大明八年)的戶口數,全國隻有九十萬六千餘戶、四百六十八萬餘口。
當時江南以外,尚有徐、南兖、兖、豫、青、冀、司、雍、梁、秦等州以及益州全部,全國實際戶口,決不能隻有此數。
陳朝國土最小,陳宣帝時有戶六十萬,隋滅陳,得陳戶五十萬,男女口二百萬。
二八○年,西晉滅吳,得吳戶五十二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
陳朝地比吳國略小,陳亡時戶口也略少,自吳亡至陳亡,中間經過三百餘年,戶口似乎一點變動也沒有,顯然是不合實際的。
東晉和南朝的戶口數過度不合實際,原因主要在于士族享有特權。
東晉元帝依靠士族立國,法禁寬弛,列入《百家譜》的士族固然特權最大,不入譜的北來士族以及東南原有的士族,也各享特權。
這種特權之一是“挾藏戶口,以為私附”,即并若幹戶為一戶,士族出名作戶主。
戶主勢力愈大,所附私戶數也愈多。
東晉時山遐作餘姚令,到縣八十日,即查出私附一萬餘人。
縣中豪強,群起攻擊,山遐要求朝廷再留二十天,追查私附,朝廷不許,免山遐官。
會稽郡所屬共十縣,人口約三十五萬(這是宋孝武帝大明八年人口數,東晉時人口也許較少),假如平均每縣人口為三萬五千,餘姚一縣私附竟多至萬餘人。
餘姚不是士族聚居地,豪強藏戶已如此衆多,其他郡縣可以類推。
僑郡縣并無一定境界,朝廷不問僑寓士族所占田畝數,當然不征租稅和徭役,歲月積久,兼并愈甚,土斷與僑寓兩種主張成為政治上嚴重的鬥争。
所謂土斷,就是主張把僑郡縣士民作為土著,民衆向朝廷納租稅服徭役,不再讓士族獨占這些利益。
所謂僑寓,就是主張維持士族在僑郡縣裡一向獨占的利益。
土斷對朝廷有利,凡有可能代替東晉自立朝廷的人都主張土斷。
三六四年(東晉哀帝興甯二年),桓溫實行土斷,制定嚴法禁止挾藏戶口,并在全國大查戶口,普禁藏戶,彭城王司馬玄藏匿五戶,被桓溫懲罰,朝廷因此收入大增。
桓溫失敗後,土斷制廢棄不行。
四一三年(東晉安帝義熙九年)劉裕又實行土斷,省去不少僑郡縣。
宋孝武帝時,雍州刺史王玄谟請在雍州實行土斷,宋孝武帝下诏并省雍州所屬三郡十六縣為一郡。
宋完成了土斷制,但士族制度既然存在,就無法變革挾藏戶口的積弊。
齊高帝新建齊朝,想整頓黃籍。
黃籍是普通民衆的戶口簿,是朝廷征取租稅徭役的根據。
黃籍向來是一個大弊窦,官吏受富民(非士族的地主和富農、商賈,商賈不一定要入仕,但可得士人免稅的利益)賄賂,給納賄者或注軍功,軍功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是假冒;或出錢一萬餘,僞造祖先爵位,就可以稱士族;或因秃發,假托僧人;或遷徙無定,不立戶名;或戶存而黃籍不載,或人在而注已死亡,如此種種,弊端極多。
免役免稅的戶口愈增,貧苦民衆的負擔也愈重。
齊高帝設專官檢查黃籍。
齊武帝繼續檢查,罰納賄改籍人到邊地充戍役。
四八五年,富陽(浙江富陽縣)妖人唐寓之作亂,三吳納賄改籍人來投奔的多至三萬。
齊武帝派兵進擊,斬唐寓之。
這次作亂,是富民反抗檢查黃籍,畏罰叛變,根本不是農民起義。
唐寓之雖然失敗,納賄改籍人的反抗依然強烈。
四九○年,齊武帝不得不取消檢查,承認宋代黃籍上一切弊端完全合法有效。
梁武帝不敢再檢查黃籍,卻想從整理士籍入手,依據東晉賈弼之所作《士族譜》,宋劉湛所作《百姓譜》,設立譜局,改定《百家譜》,凡八十卷,東南士族另立一部,不在百家之内。
梁武帝能定百家士族和東南士族的譜系,但不能防止富民的繼續納賄改黃籍,結果隻能是百家土族、東南士族和富民冒名的士族并存,各按自己的勢力去剝削勞動民衆。
梁郭祖深說,民衆為避免重役,或自斷手足,或投靠士族作附隸,稱為屬名。
梁朝的屬名,就是東晉的私附,足見豪強挾藏戶口,一向保持不變。
自桓溫首創土斷制,至梁武帝定《百家譜》,都說明士族與朝廷争奪民戶,朝廷并不能改變這個形勢。
因此,長江流域人口實際是增加了,在偶存的幾個戶口數字上卻看不出人口的增加。
農業前進 江南地勢卑濕,人口稀少,農民向來用火耕水耨法從事生産。
所謂火耕水耨,就是燒去田裡雜草,灌水種稻,草和稻并生,高七八寸,一并割去,再放水灌田,草死稻長。
這樣簡單的耕種法,生産量自然很低微。
西晉武帝時,杜預奏稱東南水災特别嚴重,原因在于火耕水耨必須高地蓄水,多築陂堰,每遇水雨,堤壞泛濫,低田損毀,延及陸田。
過去東南地曠人稀,不妨用這個舊法,現在戶口日增,村舍相接,田地高低不一,每歲陂堰放水,為害實多。
請令地方官決去曹魏以來新造諸陂堰,修
西晉末大亂,黃河流域漢族人大量南遷,其中士族隻是少數,極大多數還是勞動民衆。
他們帶着北方比較進步的生産技術來到南方,在南方原有的生産基礎上,加入新力量,因而生産力有顯著的提高。
東晉末和梁末兩次禍亂以外,南朝境内沒有發生過大的戰争破壞,這也是生産力得以逐漸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依據下列事例,可以說明南朝發展中的經濟狀況。
人口增加 長江流域向來人口稀少,最大的荊、揚二州,當西晉武帝太康全盛時,荊州有三十五萬戶,揚州有三十一萬戶。
西晉惠帝割揚州七郡荊州三郡置江州,又割荊州三郡屬梁州。
西晉懷帝又割荊州五郡置湘州。
荊州所屬二十二郡割去了一半,但多數戶口仍在荊州所屬襄陽江陵及江州所屬武昌一帶地區。
東晉時,北方流人大量南來,主要僑寓在荊揚二州。
宋孝武帝時,荊、江、揚三州戶口占江南全戶口的半數。
所謂三州,實際仍是太康時的荊揚二州(江州本是荊揚二州的一部分,荊州割歸梁州湘州的八郡,不是戶口稠密地區),假如北方流人戶口和東晉以來荊江揚三州一百三十餘年繁殖的戶口,總數相當于荊州割去的八郡戶口數,那末,宋孝武帝時荊江揚三州仍應有六七十萬戶,全江南應有一百二三十萬戶(不包括豪強藏匿的戶口)。
但四六四年(宋孝武帝大明八年)的戶口數,全國隻有九十萬六千餘戶、四百六十八萬餘口。
當時江南以外,尚有徐、南兖、兖、豫、青、冀、司、雍、梁、秦等州以及益州全部,全國實際戶口,決不能隻有此數。
陳朝國土最小,陳宣帝時有戶六十萬,隋滅陳,得陳戶五十萬,男女口二百萬。
二八○年,西晉滅吳,得吳戶五十二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
陳朝地比吳國略小,陳亡時戶口也略少,自吳亡至陳亡,中間經過三百餘年,戶口似乎一點變動也沒有,顯然是不合實際的。
東晉和南朝的戶口數過度不合實際,原因主要在于士族享有特權。
東晉元帝依靠士族立國,法禁寬弛,列入《百家譜》的士族固然特權最大,不入譜的北來士族以及東南原有的士族,也各享特權。
這種特權之一是“挾藏戶口,以為私附”,即并若幹戶為一戶,士族出名作戶主。
戶主勢力愈大,所附私戶數也愈多。
東晉時山遐作餘姚令,到縣八十日,即查出私附一萬餘人。
縣中豪強,群起攻擊,山遐要求朝廷再留二十天,追查私附,朝廷不許,免山遐官。
會稽郡所屬共十縣,人口約三十五萬(這是宋孝武帝大明八年人口數,東晉時人口也許較少),假如平均每縣人口為三萬五千,餘姚一縣私附竟多至萬餘人。
餘姚不是士族聚居地,豪強藏戶已如此衆多,其他郡縣可以類推。
僑郡縣并無一定境界,朝廷不問僑寓士族所占田畝數,當然不征租稅和徭役,歲月積久,兼并愈甚,土斷與僑寓兩種主張成為政治上嚴重的鬥争。
所謂土斷,就是主張把僑郡縣士民作為土著,民衆向朝廷納租稅服徭役,不再讓士族獨占這些利益。
所謂僑寓,就是主張維持士族在僑郡縣裡一向獨占的利益。
土斷對朝廷有利,凡有可能代替東晉自立朝廷的人都主張土斷。
三六四年(東晉哀帝興甯二年),桓溫實行土斷,制定嚴法禁止挾藏戶口,并在全國大查戶口,普禁藏戶,彭城王司馬玄藏匿五戶,被桓溫懲罰,朝廷因此收入大增。
桓溫失敗後,土斷制廢棄不行。
四一三年(東晉安帝義熙九年)劉裕又實行土斷,省去不少僑郡縣。
宋孝武帝時,雍州刺史王玄谟請在雍州實行土斷,宋孝武帝下诏并省雍州所屬三郡十六縣為一郡。
宋完成了土斷制,但士族制度既然存在,就無法變革挾藏戶口的積弊。
齊高帝新建齊朝,想整頓黃籍。
黃籍是普通民衆的戶口簿,是朝廷征取租稅徭役的根據。
黃籍向來是一個大弊窦,官吏受富民(非士族的地主和富農、商賈,商賈不一定要入仕,但可得士人免稅的利益)賄賂,給納賄者或注軍功,軍功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是假冒;或出錢一萬餘,僞造祖先爵位,就可以稱士族;或因秃發,假托僧人;或遷徙無定,不立戶名;或戶存而黃籍不載,或人在而注已死亡,如此種種,弊端極多。
免役免稅的戶口愈增,貧苦民衆的負擔也愈重。
齊高帝設專官檢查黃籍。
齊武帝繼續檢查,罰納賄改籍人到邊地充戍役。
四八五年,富陽(浙江富陽縣)妖人唐寓之作亂,三吳納賄改籍人來投奔的多至三萬。
齊武帝派兵進擊,斬唐寓之。
這次作亂,是富民反抗檢查黃籍,畏罰叛變,根本不是農民起義。
唐寓之雖然失敗,納賄改籍人的反抗依然強烈。
四九○年,齊武帝不得不取消檢查,承認宋代黃籍上一切弊端完全合法有效。
梁武帝不敢再檢查黃籍,卻想從整理士籍入手,依據東晉賈弼之所作《士族譜》,宋劉湛所作《百姓譜》,設立譜局,改定《百家譜》,凡八十卷,東南士族另立一部,不在百家之内。
梁武帝能定百家士族和東南士族的譜系,但不能防止富民的繼續納賄改黃籍,結果隻能是百家土族、東南士族和富民冒名的士族并存,各按自己的勢力去剝削勞動民衆。
梁郭祖深說,民衆為避免重役,或自斷手足,或投靠士族作附隸,稱為屬名。
梁朝的屬名,就是東晉的私附,足見豪強挾藏戶口,一向保持不變。
自桓溫首創土斷制,至梁武帝定《百家譜》,都說明士族與朝廷争奪民戶,朝廷并不能改變這個形勢。
因此,長江流域人口實際是增加了,在偶存的幾個戶口數字上卻看不出人口的增加。
農業前進 江南地勢卑濕,人口稀少,農民向來用火耕水耨法從事生産。
所謂火耕水耨,就是燒去田裡雜草,灌水種稻,草和稻并生,高七八寸,一并割去,再放水灌田,草死稻長。
這樣簡單的耕種法,生産量自然很低微。
西晉武帝時,杜預奏稱東南水災特别嚴重,原因在于火耕水耨必須高地蓄水,多築陂堰,每遇水雨,堤壞泛濫,低田損毀,延及陸田。
過去東南地曠人稀,不妨用這個舊法,現在戶口日增,村舍相接,田地高低不一,每歲陂堰放水,為害實多。
請令地方官決去曹魏以來新造諸陂堰,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