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地主、大工商業主、高利貸商人、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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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周宗族制度下,自天子諸侯以至卿大夫各級領主,都占有土地和工商業。
從事勞動的人,土地上主要是農奴,工商業裡主要是奴隸。
領主的收入大部分是向農奴征收地租并放高利貸,别一部分是奪取工商奴隸的全部剩餘勞動。
因此,凡是領主都兼有奴隸主的身分。
民間工商業雖然也有一些發展,比領主工商業卻相差甚遠。
春秋戰國時期,土地家長所有的家族制度逐漸代替了土地宗子所有的宗族制度,領主和農奴轉化為占有多量土地的地主階級和占有小塊土地或無地的農民階級。
地主兼營工商業,工商業者也買進土地成地主,大工商業主很多就是大地主。
從農民中分化出來的小工商,并不能逃脫大工商業主的壓迫,小工商的增加,也就給地主階級增加了剝削的對象。
秦滅六國,領主政權崩潰,到了漢朝,地主階級建立起完全屬于自己的政權,過去領主曾經使用過的各種剝削方法,為地主所沿襲,用來剝削農民與奴隸。
地主和領主一樣,很多人兼有奴隸主的身分,但主要的剝削對象自然還是類似農奴的徒附蔭戶等農民。
自西漢下迄南北朝,這種情況基本上沒有變化。
以無市籍的地主為主體,加上有市籍的地主,及大工商業主和高利貸商人,構成西漢統治階級,他們的總首領便是皇帝。
西漢承秦制,大司農(漢景帝改稱秦官治粟内史為大司農)掌天下經費,少府掌皇帝私奉養。
天下經費是皇帝以最高土地所有者的資格向全國人征收的,收入主要是田租、算賦、口賦、更賦及鹽鐵、均輸。
支出主要是官俸和軍國用費。
私奉養是皇帝私人的收入(漢高帝所定的獻費,可能也是這種收入之一),其中有少府所掌山林、海川澤池、公田、苑囿、蔬果園的産物和商市的租稅以及水衡鑄錢的赢利。
支出主要是宮廷消費和賞賜臣下。
西漢末年,桓譚《新論》記載當時收支的一般情況:大司農從百姓賦斂來的錢,一歲為四十餘萬萬,半數用作官俸,半數藏在都内(大司農屬官)。
供朝廷公用。
少府從園池工商收來的稅錢,一歲為十三萬萬(《太平禦覽》引《新論》“少府所領園地作務之八十三萬萬以供常賜”。
地是池字之誤,八是入字之誤,入即收入),供皇帝私用。
漢哀帝時王嘉說,漢元帝時都内積錢四十萬萬,水衡積錢二十五萬萬,少府積錢十八萬萬。
王嘉桓譚所說數字,當有一定的可靠性,依據這些數字,可以看到下列幾點:(一)皇帝私人收入相當于國家收入的三分之一。
漢元帝節省賞賜費,少府積錢約有都内積錢的半數,加上水衡積錢,超過都内的國家公積。
皇帝是無比的大富豪。
(二)掌天下經費的大官稱大司農,說明農業是社會生産的根本,從事農業生産的人自然是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所以農民是天下經費的主要負擔者。
(三)皇帝私奉養的負擔者是農民、工商和奴隸。
市租是私奉養收入的一部分,商人發财,對皇帝有利。
因此,皇帝與商賈有一緻的利害關系。
(四)皇室和各官府向來都有奴婢。
漢武帝對外用兵,财用不足,需要更多的奴隸供剝削。
他對一般無市籍的地主,鼓勵獻出奴婢,按所獻奴婢多少,給予終身免徭役或做郎官等待遇。
漢時奴婢價,一人不過一、二萬錢,免徭役終身或做郎官都是優厚的賞格,足見皇帝要取得奴婢,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商賈利用戰争,大量榨取财富,過度妨礙了無市籍地主的利益。
前一一一年,漢武帝大規模沒收商賈的田宅、錢财和奴婢,獲得數以萬萬計的錢财,成千成萬的奴婢,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數和田數相當。
中等以上商賈也就是中等以上有市籍的地主大抵破産。
被沒收的奴婢,有些留在本地官田上耕作,有些分發到皇帝的苑囿裡養狗馬禽獸,并分給水衡、少府、太仆(養馬、騾、駱駝)、大司農等各官府供使用。
當時奴婢數目一定是很大的,而且多數參加了生産。
漢元帝時貢禹說:各官府有官奴婢十萬餘人,良民出租稅養活他們,每年費錢五六萬萬。
封建皇帝同時也是占有十萬以上奴婢的大奴隸主。
農民養活官奴婢,皇帝享受奴隸勞動的全部生産品,這就是皇帝為什麼需要奴隸不嫌多的原因。
(五)皇帝占有大量公田和苑囿空地,使用奴隸遠不能開發這些田地,有時用“假”(借)的形式讓貧民墾種,作為皇帝的佃戶。
從上述兩種收入看來,皇帝是地主、大工商業主、高利貸商人、奴隸主的總首領。
他把各種剝削者使用的方法都集合起來,制成為法律或政令,各種剝削者又在這些法律政令基礎上創制新的剝削方法,後來又成為法律政令或被默認為慣例。
一層一層地提上去,一直到逼出農民大起義。
貴族&mdash&mdash貴族有國王、列侯、公主、關内
從事勞動的人,土地上主要是農奴,工商業裡主要是奴隸。
領主的收入大部分是向農奴征收地租并放高利貸,别一部分是奪取工商奴隸的全部剩餘勞動。
因此,凡是領主都兼有奴隸主的身分。
民間工商業雖然也有一些發展,比領主工商業卻相差甚遠。
春秋戰國時期,土地家長所有的家族制度逐漸代替了土地宗子所有的宗族制度,領主和農奴轉化為占有多量土地的地主階級和占有小塊土地或無地的農民階級。
地主兼營工商業,工商業者也買進土地成地主,大工商業主很多就是大地主。
從農民中分化出來的小工商,并不能逃脫大工商業主的壓迫,小工商的增加,也就給地主階級增加了剝削的對象。
秦滅六國,領主政權崩潰,到了漢朝,地主階級建立起完全屬于自己的政權,過去領主曾經使用過的各種剝削方法,為地主所沿襲,用來剝削農民與奴隸。
地主和領主一樣,很多人兼有奴隸主的身分,但主要的剝削對象自然還是類似農奴的徒附蔭戶等農民。
自西漢下迄南北朝,這種情況基本上沒有變化。
以無市籍的地主為主體,加上有市籍的地主,及大工商業主和高利貸商人,構成西漢統治階級,他們的總首領便是皇帝。
西漢承秦制,大司農(漢景帝改稱秦官治粟内史為大司農)掌天下經費,少府掌皇帝私奉養。
天下經費是皇帝以最高土地所有者的資格向全國人征收的,收入主要是田租、算賦、口賦、更賦及鹽鐵、均輸。
支出主要是官俸和軍國用費。
私奉養是皇帝私人的收入(漢高帝所定的獻費,可能也是這種收入之一),其中有少府所掌山林、海川澤池、公田、苑囿、蔬果園的産物和商市的租稅以及水衡鑄錢的赢利。
支出主要是宮廷消費和賞賜臣下。
西漢末年,桓譚《新論》記載當時收支的一般情況:大司農從百姓賦斂來的錢,一歲為四十餘萬萬,半數用作官俸,半數藏在都内(大司農屬官)。
供朝廷公用。
少府從園池工商收來的稅錢,一歲為十三萬萬(《太平禦覽》引《新論》“少府所領園地作務之八十三萬萬以供常賜”。
地是池字之誤,八是入字之誤,入即收入),供皇帝私用。
漢哀帝時王嘉說,漢元帝時都内積錢四十萬萬,水衡積錢二十五萬萬,少府積錢十八萬萬。
王嘉桓譚所說數字,當有一定的可靠性,依據這些數字,可以看到下列幾點:(一)皇帝私人收入相當于國家收入的三分之一。
漢元帝節省賞賜費,少府積錢約有都内積錢的半數,加上水衡積錢,超過都内的國家公積。
皇帝是無比的大富豪。
(二)掌天下經費的大官稱大司農,說明農業是社會生産的根本,從事農業生産的人自然是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所以農民是天下經費的主要負擔者。
(三)皇帝私奉養的負擔者是農民、工商和奴隸。
市租是私奉養收入的一部分,商人發财,對皇帝有利。
因此,皇帝與商賈有一緻的利害關系。
(四)皇室和各官府向來都有奴婢。
漢武帝對外用兵,财用不足,需要更多的奴隸供剝削。
他對一般無市籍的地主,鼓勵獻出奴婢,按所獻奴婢多少,給予終身免徭役或做郎官等待遇。
漢時奴婢價,一人不過一、二萬錢,免徭役終身或做郎官都是優厚的賞格,足見皇帝要取得奴婢,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商賈利用戰争,大量榨取财富,過度妨礙了無市籍地主的利益。
前一一一年,漢武帝大規模沒收商賈的田宅、錢财和奴婢,獲得數以萬萬計的錢财,成千成萬的奴婢,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數和田數相當。
中等以上商賈也就是中等以上有市籍的地主大抵破産。
被沒收的奴婢,有些留在本地官田上耕作,有些分發到皇帝的苑囿裡養狗馬禽獸,并分給水衡、少府、太仆(養馬、騾、駱駝)、大司農等各官府供使用。
當時奴婢數目一定是很大的,而且多數參加了生産。
漢元帝時貢禹說:各官府有官奴婢十萬餘人,良民出租稅養活他們,每年費錢五六萬萬。
封建皇帝同時也是占有十萬以上奴婢的大奴隸主。
農民養活官奴婢,皇帝享受奴隸勞動的全部生産品,這就是皇帝為什麼需要奴隸不嫌多的原因。
(五)皇帝占有大量公田和苑囿空地,使用奴隸遠不能開發這些田地,有時用“假”(借)的形式讓貧民墾種,作為皇帝的佃戶。
從上述兩種收入看來,皇帝是地主、大工商業主、高利貸商人、奴隸主的總首領。
他把各種剝削者使用的方法都集合起來,制成為法律或政令,各種剝削者又在這些法律政令基礎上創制新的剝削方法,後來又成為法律政令或被默認為慣例。
一層一層地提上去,一直到逼出農民大起義。
貴族&mdash&mdash貴族有國王、列侯、公主、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