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工商業與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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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官主要用民間技術工匠和女工。

    又陳留郡襄邑縣(河南睢縣)出好刺繡,漢皇室在襄邑設服官,專造衮龍文繡等禮服。

    臨淄、襄邑兩地織工,都在鑽研技術,企圖發明織花機,代替手工刺繡。

    前七年(漢成帝綏和二年),诏書說“齊三服官,織绮繡難成”,是臨淄織工在試制織花機。

    公元五九年,東漢明帝率公卿大臣祭天地,各着五色新衣裳。

    皇帝的衣裳刺繡,公卿大臣的衣裳織成,都是襄邑服官的貢物。

    襄邑織工發明織花機,不知在何年,至少東漢初這種織物已為公卿大臣所服用;雖然織物精美比手工刺繡還差些,這個發明卻極可寶貴。

    《西京雜記》說,織花機的發明者是陳寶光家,陳寶光妻傳授織法。

    《西京雜記》是僞書,所說不知是否有據。

     少府所屬各官的制成品,如果不是皇帝賞給臣下,臣下不得私自使用。

    皇室獨占大手工業,一切器物,都自制自用。

    民間出大量資财,卻不能取得制造器物的利益,皇室手工業實際是民間手工業發展道路上的障礙物。

     朝廷别一大工官&mdash&mdash将作少府(後改名将作大匠),專管土木建築工程。

    秦築長城,造阿房宮及骊山大墓,建築技術已達高峰。

    漢高帝時,秦軍匠陽城延為将作少府,在首都長安造著名壯麗的長樂宮、未央宮(未央宮周圍二十八裡)。

    前二一五年,秦始皇毀天下城郭,前二○一年,漢高帝恢複城郭,所有縣邑都築起城來。

    陽城延掌管大規模土木建築,是一個特出的建築工程師。

     官營手工業至漢宣帝時,工匠制造器械,技巧方面有高度的發展。

    漢元帝、漢成帝時,手工業很少能追上這個标準。

     私營手工業 漢武帝官營煮鹽、冶鐵、鑄錢三業以前,民間豪強分享三業的大利,其中冶鐵商獲利最大。

    蜀郡汶山下出産大芋,臨邛卓王孫家利用廉價食物,招貧民開鐵礦,冶鑄鐵器,在滇蜀兩地交易成巨富。

    卓家有僮(奴隸)一千人(《漢書》作八百人)。

    卓王孫曾分僮一百人錢一百萬給女婿司馬相如,司馬相如買田宅也成為富人。

    西漢至南北朝,工商業和農業,特别是工商業,不論官營或私營,奴隸勞動常以相當大的數量被使用,雖然不應舉卓王孫等人為例證,指西漢社會是奴隸制度社會,但西漢至南北朝,确因奴隸制度殘餘的存在,嚴重地障礙了生産力的發展。

    這和隋唐兩宋奴隸制度殘餘更進一步的削弱,因而生産力又得前進一步相比較,顯然具有不同的特征。

    在這個特征上,劃分了中期封建社會的前後兩個時期。

     臨邛别一巨富程鄭,家裡有僮數百人,鼓鑄鐵器,與滇蜀“椎髻之民”(所謂“西南夷”)交易,财産和卓家相似。

    卓程兩家原先都是山東冶鐵商,秦始皇時遷徙到蜀郡,帶來了先進的冶鐵技術,從此蜀郡成為冶鐵煉鋼最著名的地區。

    同時“西南夷”獲得較好的鐵制工具,也有可能提高自己的生産力。

    “西南夷”生活窮苦,自秦滅巴蜀時起,向來被賣為奴隸,奴隸主卓、程兩家的大量家僮,主要來源就是被賣的“西南夷”人。

     宛(河南南陽縣)孔氏、曹(山東菏澤縣)邴氏都是大冶鐵商,邴氏财産值錢一萬萬。

     以冶鐵為首的三大業,自漢武帝收歸官營以後,私營全部衰落。

    剩下的民間手工業,一般是規模較小的“作”和稱謂“女紅”(工)的家庭手工業。

    《漢書?貨殖傳》說:通邑大都,一家商人每年賣酒一千甕,賣醋、醬一千缸,或有船一千丈(船用丈計數),有轺車(馬車)一百乘,有牛車一千輛,有漆器一千件,有銅器一千鈞(一鈞三十斤),有帛、絮、細布一千鈞,有染色帛一千匹,有白厚布、皮革一千石(一石一百二十斤),有狐貂皮一千張,有羔羊皮一千石,都算是大富商。

    制造這些商品的人,當然是很大數量的男女手工業者。

    當時有這樣的諺語:“從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

    農與工所生産的物品,通過商變成商品,商依附農工取大利。

    西漢商業比戰國有更多的發展,這也就是農業與手工業比戰國有更多的發展。

     民間手工業特别興盛的地區,朝廷特設工官。

    據《漢書?地理志》所載,下列八郡有工官。

    (一)河内郡懷縣(河南武陟縣西南);(二)河南郡荥陽縣(河南荥陽縣);(三)颍川郡陽翟縣(河南禹縣);(四)南陽郡宛縣;(五)濟南郡東平陵縣(山東曆城縣東);(六)泰山郡奉高縣(山東泰安縣東北);(七)廣漢郡雒縣(四川廣漢縣);(八)蜀郡成都縣(四川成都市)。

    這些工官與産木地設木官,産橘地設橘官同為收稅官,不同于專制宮廷用品的服官和工官。

    全國民間手工業發達地區,當然不隻是上列八郡,但八郡特設收稅官,足見生産品不僅供本地消費,主要還是運銷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