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清朝統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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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祖順治帝在位十七年間,完成了一件大事,即從遼東打到廣東,基本上占領了明朝的全境。

    清朝統治者面臨的新問題是,對待廣大的漢族居住區如何進行有效的統治。

    這裡存在着滿族傳統的奴隸制與漢族地區封建制兩種制度的矛盾,滿族與漢族兩個民族、兩種文化的矛盾。

    滿族統治集團内部和滿漢官員之間,也存在着多種矛盾與沖突。

    清王朝在人民反抗和滿漢貴族間的反複鬥争中,逐步建立起它的統治。

     順治帝幼年即位,朝政由攝政王多爾衮所掌握。

    一六五○年多爾衮病死,順治帝親政。

    順治一朝前後經曆了攝政期與親政期兩個階段。

     (一)多爾衮攝政時期 清在遼東建立國号,即面臨着攻取明朝的課題。

    滿洲貴族由此出現了兩種不同的主張。

    清太宗皇太極時,以鑲藍旗貝勒濟爾哈朗(舒爾哈齊子)為首的貴族,主張舉兵深入明境,“焚其廬舍,取其财物”。

    固山厄真和碩圖更明确地主張:“殺其人,取其物,務令士卒各餍所欲”。

    (《清太宗實錄》卷十四)這些主張,實際上是反映了滿族奴隸主階級的利益,把擄掠奴隸和财物作為對明作戰的目标。

    兩白旗的多爾衮和兩紅旗的代善長子嶽讬等貴族則主張奪取中原為久駐之計。

    皇太極志在滅明立國,但無法限制奴隸主的強大勢力。

    一六三五年,降附的漢官文士紛紛奏請出兵滅明,以成大業,期望皇太極作金世宗、元世祖。

    皇太極以為滅明時機來到,告谕漢官高鴻中、鮑承先、甯完我、範文程等說:“倘蒙天佑,克取燕京,其民人應作何安輯?我國貝勒等皆以貪得為心,應作何禁止?此朕之時為廑念者也”。

    (《清太宗實錄》卷二十二)又命文館諸臣,擇要翻譯遼宋金元四史所載治國用兵的方略,以備觀覽。

    一六四三年六月,貝勒阿巴泰等去山東擄掠後班師,各旗将士因分配财物不均,引起争論。

    皇太極告誡諸貝勒不可以擄掠為生計,立國之本為有土有人,厚生之道全在勤治農桑。

    皇太極在臨終之年的這些議論,顯示着他已逐漸意識到限制奴隸制的發展,是滅明立國所必需。

    但在他一生中,對明作戰基本上還是奴隸制性質的擄掠之戰。

     皇太極在位時,多爾衮得到信用,加封睿親王。

    一六四三年八月,皇太極病死。

    六歲的福臨被擁戴即位。

    多爾衮與擁戴豪格的濟爾哈朗共同輔政。

    次年,規定諸王大臣奏本,先奏多爾衮。

    在一六五○年順治帝親政以前,多爾衮是清朝實際上的最高統治者。

    多爾衮的同母兄阿濟格,同母弟多铎掌握強大的軍兵,足以與豪格、濟爾哈朗一系相抗衡。

     順治帝即位,多爾衮掌握軍政大權,清朝具備了奪取中原的主觀條件。

    李自成大順軍推翻明朝,立國不穩,又為清朝準備了客觀條件。

    清軍因而得以順利地攻入山海關,輕而易舉地從農民軍手中奪取了北京。

    但是,多爾衮攻占北京後,在建都問題上,滿洲貴族間仍然存在意見分歧。

    朝鮮文學李■在一六四四年八月間回國後向朝鮮仁祖報告清軍情況說:“八王(阿濟格)言于九王(多爾衮)曰:初得遼東,不行殺戮,故清人多為遼民所殺。

    今宜乘此兵威,大肆屠戮,留置諸王以鎮燕京,而大兵則或還守沈陽,或退保山海,可無後患。

    九王以為先皇帝嘗言:若得北都,當即徙都,以圖進取。

    況今人心未定,不可棄而東還。

    兩王論議不合,因有嫌隙雲。

    ”(朝鮮《李朝仁祖實錄》七)阿濟格是多爾衮倚信的貴族,屬于同一政治集團,但他提出的大肆殺掠後返回沈陽的主張卻是反映了奴隸主貴族的守舊觀點。

    持有相同觀點的貴族,仍然是強大的力量。

    多爾衮進駐北京後,北京城内到處傳說,将“放搶三日,殺盡老壯,隻存孩赤”。

    (《清世祖實錄》卷八)多爾衮多次曉谕民衆,禁止殺掠,說這些流言都是“流賊奸細,潛相煽惑”。

    事實上,這些流言都來自滿洲貴族。

    八月間,順治帝自盛京啟程來北京,宣布遷都。

    九月到達北京。

    十月初一日,在明皇宮武英殿舉行登極大典,建都稱帝。

    多爾衮召集漢官們說:“小民訛傳于八月間屠民。

    現在人民無不保全,衆所共見,還會懷疑有搶掠之事麼!”定都北京禁止殺掠的事實駁斥了民間的“流言”,多爾衮戰勝了滿洲貴族中的守舊派。

     一、滿族南遷與反“圈地”、“投充”的鬥争 順治帝定都北京,并不是一般的遷都,而是伴随着滿族的大規模遷徙。

    遼代契丹族與元代蒙古族,在王朝建立後,大批居民仍居住在本族的故地。

    金代女真族,在海陵王、金世宗後,大舉南遷漢地與漢族雜居,從而加速了民族間的融合。

    順治帝與多爾衮,命令滿洲八旗諸王貴族以至兵丁奴仆大舉南遷,是對退居沈陽的守舊主張的徹底否定,也對此後滿族和清朝曆史的發展,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滿族在遼東實行奴隸制性質的計丁受田制。

    據說“沈中禾稼頗登”,因而南遷時“多有怨苦者”。

    (朝鮮《李朝仁祖實錄》七)滿族遷居北京及京畿地區,繼續推行計丁授田制,這就不能不侵占漢族的大量田地。

    兩種制度、兩個民族的矛盾由此激化了。

     “圈地”清軍占領北京的第二天,下令北京内城的漢人居民一律遷居外城,内城由滿洲八旗駐防。

    順治元年(一六四四年)十二月,谕戶部:“我朝建都燕京,期于久遠。

    凡近京各州縣民人(漢人)無主荒田,及明國舅皇親、驸馬、公、侯、伯、太監等死于寇亂者,無主田地甚多。

    爾部可概行清查。

    若本主尚存,或本主已死而子弟存者,量口給與,其餘田地盡行分給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

    此非利其地土,良以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無處安置,故不得不如此區劃。

    然此等地土,若滿漢錯處,必争奪不止。

    可令各府州縣鄉村,滿漢分居,各理疆界,以杜異日争端。

    今年從東來諸王各官兵丁及見在京各部院衙門官員,俱著先撥給田園。

    其後到者,再酌量照前與之。

    ”(《清世祖實錄》卷十二)這個上谕确定了分配田地的具體辦法,近京各府州縣由此全面展開了對民間田地的占奪,稱為“圈地”。

    照此上谕的規定,有主田地,隻是按照滿族的計丁授田制“量口給與”,其餘田地全部沒收。

    這就嚴重侵犯了漢族地主的利益。

    原屬明朝貴族的所謂“無主田地”,實際上在農民戰争中多已為貧苦農民所占有。

    上谕規定,概行清查沒收,分配給清朝的貴族官員,這實際上是從農民手中奪取田土。

    “滿漢分居”的規定,是采納順天巡按柳寅東的建策,但滿洲貴族大片圈占田地後,漢族農民所有的小塊土地也因此而被圈占。

    廣大農民從土地上被驅逐,迫令遷徙。

    上谕還規定,此次圈占後,滿族陸續遷來者,照前給與田地。

    因此,順治二年(一六四五年)十一月,又展開第二次圈占,擴展至河間、灤州、遵化等地。

    順治四年(一六四七年)正月,又下令順天、保定等四十二州縣,圈占田地,給與當年東來滿洲官員兵丁。

    在三次大規模圈地中,由圈占無主田地擴展到有主田地,由圈地進而圈占房屋,甚至“圈田所到,田主登時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史惇:《恸餘雜記》)。

    據統計,三次圈地,共沒收了漢人田地十四萬六千七百六十六頃(二百七十七萬七千九百五十二晌),包括北起長城,南至河間,東起山海關,西達太行山的廣大地區。

    清朝統治者與這一地區居民的矛盾,大大激化了。

     編莊與投充清朝統治者圈占了大量田地後,繼續推行遼東的編莊制度,役使奴仆壯丁從事生産。

    漢族農民投靠滿洲貴族為奴,稱為“投充”。

    因有此制度,滿洲貴族和莊頭,即以投充為名,強迫失去田地的漢族農民,充當奴仆。

    順治帝曾在順治二年四月,給戶部的上谕說:“前聽民人投充旗下為奴者,原為貧民衣食開生路也。

    ..今聞有滿洲威逼投充者。

    又有愚民惑于土賊奸細分民屠民之言,辄爾輕信,妄行投充者”。

    又說:“又距京三百裡外,耕種滿洲田地之處,莊頭及奴仆人等将各州縣莊村之人逼勒投充,不願者即以言語恐吓,威逼迫脅。

    各色工匠盡行搜索,務令投充,以緻民以不靖。

    ”(《清世祖實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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