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五代十國宋遼金元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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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剿這支起義軍,在接戰後卻被起義軍打得損兵折将,潰不成軍。
宋廷後來又“特立賞格”,招募“敢死士”,進行殘酷的鎮壓。
到這年年底,張海等人在作戰中犧牲,大部分起義群衆則化整為零,分散到各地去活動。
湖南桂陽監境内的瑤族人民,在慶曆三年也起來反抗北宋的統治。
從湖南衡州的常甯縣起,綿亘于桂陽監和郴、連、賀、韶四州之境的山嶽地帶,是當時“蠻”瑤族的聚居之地[71]。
“蠻”瑤族的人民每年向北宋政府輸納皮、粟,并不交納兩稅,然而山區不産鹽,須向政府的專賣機構購買海鹽。
他們嫌官鹽價貴,便成群結夥到嶺南去販運私鹽,因此時常和駐屯當地的官軍發生沖突。
到慶曆三年,有5000“蠻”瑤族人民,在盤知諒(本桂陽鹽民,慶曆初年為蠻所擄)[72]、唐和等人的率領下,從桂陽監藍山縣的華陰峒出發,開始了反抗宋政府的鬥争,殺掉了北宋政府派駐當地的巡檢和都監。
北宋政府調集了大量軍隊到湖南去鎮壓,并定出了“捕殺賞格”。
軍隊貪賞,對當地居民展開了血腥的屠殺,這又把常甯全縣及其附近的居民全部逼上了武裝反抗的道路。
桂陽、衡、永地區少數民族反抗北宋政府的鬥争,一直持續了五年之久。
到慶曆七年,宋政府知道單憑武力征剿是不可能把鬥争鎮壓下去的,便采用了“安撫”的辦法,派遣官員到山區裡去宣布“安撫”的條款,盤知諒、唐和等人接受了這些條款,這一場鬥争才宣告結束。
慶曆四年(1044年),河北保州(今保定)緣邊都巡檢司的軍隊,因為出巡的錢糧廪賜被取消而“據城以叛”。
到慶曆七年冬天,河北貝州(今河北省清河縣)駐軍中的一個士兵王則也發動了兵變,并且通過彌勒教的關系,和山東德(今德州)、齊(今濟南)諸州的駐軍也有聯系。
宋廷調集了數路兵力,并派遣參知政事文彥博到貝州主持圍攻,經過了三個多月,才把這一事變鎮壓下去。
爆發在宋仁宗慶曆年間的這許多次武裝鬥争事件,雖然并不都是農民的起義,然而,就連保州和貝州的兵變,也反映出北宋雇傭軍中下層士兵與北宋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
通過這許多次事變,使得北宋的最高統治集團認識到,他們已經處在危機四伏的情況之中,因而想找出緩和階級矛盾的對策來挽救這一危機。
慶曆年間範仲淹的改革,以及後來王安石的變法,就都是這一時期階級鬥争的副産物。
六 慶曆新政和王安石變法 慶曆新政[73] 宋仁宗慶曆年間(1041&mdash1048年),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發展到比較嚴重的程度,北宋統治集團中的一部分人,包括宋仁宗在内,感覺到,若不采取措施緩和這些矛盾,北宋的統治便岌岌可危。
宋仁宗在慶曆三年,分别任用範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擔任了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和谏官的職務,責成他們在政治上有所更張,以“興緻太平”。
範仲淹等人認為,當時最根本、最中心的問題是吏治問題:即内外官吏過于冗濫,其中老朽、病患、貪污、無能的人應當一律裁汰[74]。
慶曆三年,他們就這一問題公布了好幾道诏令,規定:一、中外官吏必須按時考核政績,依其政績的好壞分别升降。
二、對恩蔭制度嚴格加以限制,使官位不至被已經掌權得勢的集團所壟斷。
三、由中書和樞密院負責慎選各路和各州的長官,縣官也得由中央政府的高級官吏負責保薦,擇其舉主多者盡先差補。
四、對于科舉制加以改善,“先履行而後藝業,先策論而後詩賦”,并廢除彌封糊名辦法。
另外還在各州郡設置學校,講授“經濟之業”,以培養“經濟之才”。
他們認為,通過這樣的一些措施,就可以培養和選拔出賢明能幹的官吏,“庶幾愛惜百姓,均其徭役,寬其賦斂”,使百姓能夠“各獲安甯”,不至再爆發反抗鬥争。
慶曆三年還頒布了關于“厚農桑”和“減徭役”的诏令。
前者是,号召諸路州縣的吏民向政府陳報有關農桑方面的可興之利和可去之害,應開的河渠或應修的堤岸,凡屬可行的,都由州縣政府計定工料去修建。
範仲淹等人認為,這一法令實施幾年之後,便可使“農利大興”,“下無饑歲”,更主要的是,北宋政府此後在北方就可以買到大量的糧食,供官吏的俸祿和軍隊的給養,不必再全部仰賴于東南的歲籴,可以大大節省漕運的費用。
後者是,要把人口較過去減少了的縣份加以合并,或者改縣為鎮,以便減少在縣衙中服職役的人員,令其還鄉務農。
在當時錯綜複雜的矛盾中,最主要的是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的矛盾,然而範仲淹等人卻把改善吏治作為最關鍵、最中心的一環,很明顯,他們并沒有找到真正的關鍵問題。
但是,這些法令畢竟還是觸犯了當時上層官僚的利益,因而在陸續施行的過程中,随時都遭遇到他們的阻撓。
反對者的謗議愈來愈甚,最後,甚至說範仲淹與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結為朋黨,這就構成了皇帝最不能容忍的罪狀。
在慶曆四年的下半年,範、韓、富、歐陽諸人被排斥出中央政府,推行不及一年的“新政”也在此後明令廢罷了。
王安石變法 “慶曆新政”是失敗了,嚴重的階級矛盾并未稍得緩和。
在這樣的情況下,王安石于嘉祐四年(1059年)上書給宋仁宗,要求他對現行法度大加改革,并且說,不這樣做,漢末張角和唐末黃巢“橫行天下”、“變置社稷”的事說不定又要發生了。
這一封言事書受到了一般士大夫的稱贊,卻沒有從最高統治集團中得到任何反應。
嘉祐八年宋英宗繼承帝位。
宋英宗是一個“有性氣,要改作”[75]的人,但即位以後,因受到仁宗的曹皇後的牽制,不能有所作為。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繼位,向元老重臣富弼等人征詢富國強兵和制勝遼與西夏之策,他們規勸神宗,在20年内不要提及“用兵”二字[76]。
宋神宗從此不再倚靠這班元老重臣,而把“負天下大名三十餘年”的王安石召入政府,用為參知政事,要倚靠他來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
當時,人們對王安石的期望很高,都以為隻要他能登台執政,“太平可立緻,生民鹹被其澤”[77]。
在王安石看來,北宋國家貧困的症結,不在于開支過多,而在于生産過少,生産少則民不富,民不富則國不強[78]。
而農民[79]之所以貧困和不能從事生産,一方面是由于兼并之家“侵牟”和“蠶食細民”[80],另一方面則是由于政府隻把繁重的徭役加在農民身上,卻不幫助他們興修水土之利[81],不在播種收獲時候補助其不足[82]。
因而,王安石所提出的解決辦法,是“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即動員所有的勞動力去從事生産,以發展社會生産。
而為了使農民有從事生産的條件,又必須“摧制兼并”,減免徭役[83],耕斂時節加以補助,并“為之修其水土之利”。
根據這樣的一些認識和主張,王安石和呂惠卿、曾布、章惇等人,從熙甯二年(1069年)開始,先後制訂和推行了以下的一些“新法”。
一、均輸法&mdash&mdash為了供應皇帝、皇族和中央政府的消費物資,北宋政府從其初年以來,除征收稅賦之外,還在東南的江、浙、荊、淮六路設置了發運使,命其總管購買物資和運往開封等事。
發運使隻是機械地按照規定辦事,“豐年便道,可以多緻,而不敢取赢;年儉物貴,難于供億,而不敢不足”。
且多求于不産之地,責于缺乏之時。
行之多年,弊端叢生:“遠方有倍蓰之輸,中都有半價之鬻”;富商大賈乘機操縱物價,獲取暴利;農民深受其苦。
為了革除這一弊端,王安石創立了均輸法,責成發運使必須周知六路的生産情況和北宋宮廷的需求情況,依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不但必須在生産地采購,且盡可能在路程較近的生産地采購,借以節省價款和轉運的勞費。
此外,還使發運使能夠斟酌某時某地的具體情況而适當地作些權宜措施。
均輸法實施之後,北宋政府的物資需求和東南财富之區的物資供應得到了較好的配合,納稅戶的許多不合理的額外負擔,稍稍有所減輕,政府的财政收入卻反而較前增多了。
二、農田水利法&mdash&mdash各地湖港、河汊、溝洫、堤防之類,凡與當地農業利害相關,需要興修或疏浚的,均按照工料費用的大小,由當地住戶依戶等高下出資興修;私家财力不足的,可向州縣政府貸款。
凡可供共同利用的水渠而被豪強兼并之家壟斷了的,須重新“疏通均濟”[84]。
這項法令推行了六七年後,全國共興修了較大的水利工程一萬多處,灌溉的土地三千六百多萬畝。
疏浚的河汊、湖港之類不計其數[85]。
三、青苗法&mdash&mdash在每年的正二月和五六月,各州縣政府分兩次貸錢或糧食給農村住戶,利息二分[86]。
貸借數目依戶等高下分為五等,第一等戶借十五貫,下至第五等戶借一貫五百。
春初的貸款,随同夏稅于六月内歸還;夏季借貸的,随同秋稅于十一月内歸還[87]。
推行此法的目的,是要使農民在耕種、收獲時節不至缺乏種子和食糧,因而可以“赴時趨事”;使兼并之家不能“乘其急”,“以邀倍息”[88]。
上等戶也要依照定額借貸、納息,則是為了要“多取于兼并豪強,以寬濟貧弱”[89]。
四、募役法&mdash&mdash廢除了前此依照戶等輪充州縣政府職役的辦法,改為由州縣政府出錢募人應役。
諸路州縣每年預計應用募役費用若幹,由管内住戶照戶等高下分攤。
原來輪流服役的人家所交納的,叫做免役錢;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品官形勢之家,以及女戶、僧道戶和未成丁戶,也都得依照戶等交納,叫做助役錢。
在募役應用的正數之外,還要多收20%,叫做免役寬剩錢。
遇到嚴重災荒時,便不向民戶征收役錢,即以寬剩錢供募役之用[90]。
募役法的推行,使原來輪班充役的農村居民回鄉務農,使農業生産能得到較多的勞動人手。
它還規定官戶、僧道戶等都與民戶一同按田産多寡交納役錢。
從此以後,開封附近諸縣原來輪充差役的中等人家,每年隻出役錢三貫左右[91]。
五、方田均稅法&mdash&mdash對各州縣已經墾種的土地作一次清查,以四邊各千步作為一方,進行丈量。
丈量後,先核定某戶占有土地若幹,然後依照土地的高下、厚薄分為幾類,分别規定每畝的稅額[92]。
到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已經丈量過并規定了稅額的土地,将近250萬頃,約為當時納稅土地的半數。
北宋的官僚豪紳地主,很多是有産而無稅的,而農民則常常産去而稅存,這嚴重地影響了北宋政府的财政收入。
通過方田均稅法的施行,把産權履畝查明,使賦稅的負擔與土地占有的實況相符合,政府的田賦歲入也得到了保證。
六、市易法&mdash&mdash在開封設置市易務,由政府撥付資金180萬貫,供收買貨物和各行商販借貸之用。
市易務收購市場上滞銷的貨物,待至市場上需要時,商販即可向市易務交納抵押物品,成批地賒購出去,進行販賣。
貸款和貨價,都于半年或一年之後,加息一分或二分,償還市易務[93]。
後來又在杭州、潤州(今鎮江)、長安、鳳翔等城市内陸續設置市易務,都依照開封市易務的成規辦事。
市易法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使豪商大賈們壟斷市場的權利受到了限制,商業方面的“開阖斂散”之權大部分都移到了北宋政府手中。
小商販不至随時遭受到大商人的欺壓,貨物價格也不至随時發生人為的大起大落,這對于當時商品經濟的正常發展是有好處的。
七、将兵法&mdash&mdash在“強兵”的問題上,王安石執政之後,首先在西北的泾、渭、儀、原四州駐軍中設置負專責操練軍隊的将官,選擇武藝精良的軍官充任,分番教閱戍守當地的軍隊[94],稱為“将兵法”。
後來又向黃河流域各路推行,每路分為若幹單位,每一單位設置将與副将各一人,選用武藝較高、作戰經驗較多的軍官充任,專負訓練軍隊之責[95]。
稍後,便将此法向全國各地推行。
在此以前,北宋政府所豢養的上百萬的職業兵,終年隻是“飽食安坐以嬉”[96],以至連每次領取到的口糧都無力負荷,還得找人替他們扛送;衛兵入宿,自己的衣被也同樣得由别人持送[97]。
在将兵法普遍施行之後,這一情況得到了改變,士兵受到了一些訓練,軍隊的素質有了一些提高。
八、保甲法&mdash&mdash各地農村住戶,不論主戶和客戶,每十家組成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
凡家有兩丁以上的,出一人作保丁,選取其中有物力、有才能的人充任保長、大保長和都保長。
農閑時保丁按時集合,練習技藝。
夜間則輪流值班巡查,維持治安[98]。
推行保甲法的目的之一是:各地壯丁受到了軍事訓練,就可以和正規軍相參為用,雇傭軍因病死或逃亡而出的缺額不再填補,養兵費用日漸減少,北宋政府财政負擔方面的最大壓力就可日益減輕。
及年歲稍久,除還保留少量的常備兵外,全國各地經過訓練的大量壯丁便可以完全取代雇募的軍隊了。
推行保甲法的另一目的則是,用什伍之法把各地人民編制起來,固着在土地之上,封建社會的秩序便可以得到穩定[99]。
九、保馬法&mdash&mdash廢掉前此設在大名、沙苑、安陽等地的牧馬監,把原占牧地還給民戶,而在開封府界和京東、京西、河東、河北、陝西五路推行民戶代養官馬的辦法:五路義勇保甲願養馬者,戶一匹,家産高者可養兩匹。
馬用原來的監馬配給,或官給錢令其自買。
養馬戶歲免折變、沿納錢。
馬如病斃,三等以上的養馬戶償其全值,四等以下的養馬戶償半值。
到元豐年間,又在上述諸路改行計資産買馬代養的辦法:坊郭戶家産及3000貫、鄉村戶家産及5000貫者,各養一馬,家産倍增者馬亦如之。
凡養馬戶皆免其征役,據說“民皆樂從”[100]。
十、軍器監&mdash&mdash設監于開封城内,統屬京城的東西廣備作和各州的都作院,依其制作之精粗而為之賞罰。
此後,兵器衣甲的制造,産量加多,質量也有所改善。
在以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所制訂推行的一系列新法當中,其中心環節是要通過發展農業生産以達到富國的目的。
發展農業生産的先決條件,是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農為急”[101]。
從新法次第實施,到新法為守舊派所廢罷,其間将近15年。
在這15年中,每項新法在推行後,雖然都不免産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它所預期的一些效果:使豪強兼并和出放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了一些限制,使地主階級的下層和自耕農民從事生産的條件獲得一些保證。
貧苦農民從新法中得到的好處則很有限。
雖然如此,王安石的變法總歸多少緩和了當時的階級矛盾,穩定了北宋的統治。
中央政府和各州縣的倉庫裡所積存的錢粟“無不充衍”[102],富國的效果也是十分顯著的。
正因每項新法都在不同程度上觸犯了豪紳大地主階層的利益,在每一種新法的推行過程當中,遂無例外地都遭受到他們的阻撓和反對。
到宋神宗逝世之後,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掌握了政權,他們便極其颟顸鹵莽地把新法全部廢罷。
七 北宋晚期的政治 北宋末年的農民起義 統治階級内部矛盾的發展 宋神宗于元豐八年(1085年)逝世,其子哲宗繼位,時尚不滿十歲,朝政完全取決于他的祖母太皇太後高氏。
在王安石推行新法時,對于皇親貴戚的特權也作了種種限制,高氏當時對此就有很大的反感,時常向宋神宗提出反對新法的意見。
哲宗即位後,她大權在握,便首先起用守舊派的首腦司馬光為宰相,由他主持廢除新法的事。
司馬光當政以後,一切都要還原到神宗即位以前的老樣子。
甚至像熙甯年間為了對西夏完成軍事包圍形勢而建立的熙河蘭會路,元豐年間在延州和慶州外圍所建立的一些軍事堡壘,司馬光也要拱手送與西夏。
他說:這樣做,可以免緻激令西夏憤怒,免緻西夏“興兵犯塞”,可以換取雙方三數年間的“無事”[103]。
當司馬光一意要把全部新法廢罷的時候,在守舊派中,隻有劉摯、王岩叟和劉安世等人是完全贊成的;另外的很多人,認為新法的某些部分還是應當繼續施行下去的。
例如範純仁不主張廢除青苗法,蘇轼、蘇轍等人不主張廢除免役法。
為了役法問題,蘇轼等人還曾與司馬光發生過激烈的争論。
經司馬光把全部新法廢罷之後,新法的存廢問題已不容再有争論,當時的守舊派便由于争奪政治地位而互相進行人事傾軋,形成了洛、蜀、朔三黨。
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宋哲宗親政,次年改年号為紹聖,明确表明他要繼承他父親的遺志和遺業。
他起用章惇、曾布和蔡卞等變法派主要人物,重新推行青苗、免役等主要的新法。
變法派的人物由于在元祐年間受到了守舊派的沉重打擊,在這次重新掌握到政權之後,便力圖報複。
凡元祐年間在政治上當權的人物,都先後被排擠出政府,連死了七八年之久的司馬光,也被追奪了官秩,有人甚至提議要斲其棺、鞭其屍,毀其《資治通鑒》書闆等等。
他們雖然又推行了新法,在熙甯年間制訂各項新法時所懸的目标,如摧抑豪強兼并,發展農業生産等等,卻都不在他們的考慮之中,這時推行的新法,實際上已經是有名無實。
宋徽宗的腐朽統治 12世紀最初的25年,是宋徽宗統治的年代。
宋徽宗是一個荒淫腐朽的皇帝。
他即位以後,先後最受信任的宰相是蔡京、王黼等人,最受他寵愛的宦官,是童貫、楊戬等人。
在這25年内,宋徽宗的這些寵臣互相結托,狼狽為奸,專幹一些殘害人民的罪行。
他們提出了一個“豐亨豫大”的口号,要把北宋朝廷以至宮廷的場面盡量搞得富麗堂皇。
他們要集中奇花異石于首都開封,以供觀賞。
從崇甯元年(1102年)起,便由童貫在蘇州和杭州等地設置了“造作局”,集中東南地區的各種工匠幾千人,制造象牙犀角金玉竹藤以及雕刻織繡的各種工藝品,所用原料器材,都取于東南民間[104]。
三年後又在造作局以外添置“應奉局”,向東南各地居民搜刮花石竹木和珍異物品,用蘇州人朱勔主持其事。
百姓家中凡有一石一木可供賞玩的,全被指名強取。
在搬運時,拆屋撤牆,全不顧惜。
應奉局中人員經常假借機會進行敲詐,無數人家為此而傾家蕩産。
應奉局把搜刮所得,用大量船隻向開封運送,每十船組成一綱,稱為“花石綱”。
船夫也倚勢貪橫,使運河兩岸的居民大受騷擾。
當時人把應奉局稱為東南小朝廷,其勢焰之高可以想見[105]。
宋徽宗迷信道教,開封和各大城市都添修了許多道教的宮觀。
還設置了道官26等,使其與政府官吏同樣領取俸祿。
他寵信道士林靈素,單是林的門徒,任道官支厚俸的就将近兩萬人。
蔡京、童貫、王黼、楊戬、朱勔等人,都公開賣官鬻爵,官位各有定價:“三千索,直秘閣;五百貫,擢通判。
”[106]盡管這記載未必全實,但必也大緻近似。
北宋政府的官員數目因此大增,在徽宗即位七八年後,已比以前多至十倍。
北宋政府支出的官俸和兵饷,在神宗元豐年間(1078&mdash1085年)每月為36萬貫,到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每月已是120萬貫了。
政府開支日益增多,人民的負擔當然也要日益加重。
宋徽宗即位以後,由于奢侈浪費,财政上立即出現了入不敷出的局面,一年的全部财賦收入隻能供八九個月的支用。
為彌補财政上的缺欠,曾多次鑄造當五當十的大錢,結果徒然造成币制的混亂。
另外還把茶稅的定額比以前提高了好幾倍[107],把政府出錢“和買”的絹帛也改為無償的榨取[108],但仍然不能彌補财政上的赤字。
從政和元年(1111年)開始,又設置了一個專管掠奪私人土地的機關,叫做“西城括田所”,先後用楊戬、李彥主管其事。
在名義上,是北宋政府要把一些天荒或死絕逃亡戶的土地沒收,作為公田,實際上是強占肥沃土地,把原業主迫充佃戶,令其依對分方式向政府交納租課。
例如河南汝州魯山縣的土地适于種稻,就全部括為公田,成千累萬的農民因此喪失了土地,凍餒緻死。
後來把掠奪面擴大到山東、河朔、淮南、江浙各地,所有湖泊的退灘地,黃河決口湮沒過的土地,全被作為無主土地沒收。
到宣和三年(1121年)止,經楊戬掠奪的民田已達三萬四千三百多頃[109]。
除了“西城所”對私家土地大量掠奪外,蔡京、童貫、朱勔、李彥等人,也都依仗權勢掠奪了大量的田園房舍。
朱勔的田産“跨連郡邑,歲收租課十餘萬石,甲第名園幾半吳郡”[110]。
到宋欽宗籍沒他的家産之日,田地一項就有30萬畝[111]。
蔡京的土地也很多,他在江南的一所永豐圩就有水田近千頃。
這時,所有官僚豪紳地主無不對土地肆行掠奪。
北宋末年,在宋江領導下的北方人民的起義,主要就是由于北宋政府“括公田”的罪行所激起的;在方臘領導下的南方人民的起義,則主要是為“花石綱”的騷擾所激起的。
方臘領導的南方農民起義 北宋末年的福建和江浙地區,是摩尼教秘密傳播最盛的地方,而睦州(今建德市)青溪縣(淳安縣)就是摩尼教在浙西活動的中心。
摩尼教的教義中有“二宗三際”之說,“二宗”是指明與暗,“三際”是說光明與黑暗鬥争過程中的三個階段。
它以為,要通過鬥争,光明才可以制服黑暗。
它還主張“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摩尼教提倡不吃肉,不飲酒;對于貧窮的教徒則大家斂财以相助;同教中人都稱為“一家”,凡出入經過,不論識與不識,到處都可以居住飲食[112]。
青溪縣境内的梓桐、幫源諸洞,山谷幽險,方圓都有幾十裡,裡面有成叢成林的竹子、漆樹和松杉等等經濟作物;其地東北靠睦州,西邊緊靠歙州(今安徽歙縣),因而也成為商賈輻辏之地。
在北宋後期,青溪縣是以“民物繁庶”著稱的[113]。
但正因為如此,造作局和應奉局對這裡的人民的勒索和騷擾也特别嚴重苛酷,單是向這裡索取的漆就上千萬斤[114],所要花石竹木的數量也極龐大。
到宣和二年(1120年)十月,這一縣的人民在方臘的領導之下,以誅朱勔為名,發動起義。
方臘是當地摩尼教的首領,摩尼教徒是最先發動起義的基本群衆。
在起義之初,這一支起義隊伍就有上千的人。
方臘向着更廣大的群衆揭露北宋政府貪殘昏暴的罪行,号召他們參加起義。
他宣告說: 今賦役繁重,官吏侵漁,農桑不足以供應。
吾侪所賴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無锱铢遺!&hellip&hellip暴虐如是,天人之心能無愠乎! 且聲色、狗馬、土木、禱祠、甲兵、花石、縻費之外,歲賂西北二虜銀絹以百萬計,皆吾東南赤子膏血也。
二虜得此,益輕中國,歲歲侵擾不已。
&hellip&hellip獨吾民終歲勤動,妻子凍餒,求一日飽食不可得!&hellip&hellip東南之民苦于剝削久矣,近歲花石之擾尤所弗堪,諸君若能仗義而起,四方必聞風響應。
&hellip&hellip 東南地區的人民群起而響應這一号召,幾天之後,起義隊伍便有十萬以上的人[115]。
在起義的3個月内,先後攻占了睦州、歙州、杭州、婺州、衢州和處州以及青溪等52縣。
各地農民集合起來響應起義的,有浙東蘭溪靈山的朱言、吳邦,剡縣仇道人,仙居呂師囊,蘇州石生,歸安陸行兒等[116]。
湖、秀、常、蘇諸州所領各縣鄉村人戶,也都在那裡互相結集,“窺伺州縣”。
響應起義的人,都打着方臘的旗幟,隻要喊一聲“方臘來了”,所到之處便望風瓦解[117]。
這時起義軍的人數已在百萬以上。
這時有人向方臘獻策,以為應當乘勝攻取金陵,得到金陵,東南諸路的郡縣便可傳檄而定[118]。
這一建議未為方臘采納,在此以後,總的形勢便開始逆轉了。
北宋政府在宣和三年(1121年)正月派遣童貫為“江淮荊浙宣撫使”,令其率領西北勁兵15萬人南下,還從湖南調遣了鼎澧槍排手前往協同作戰。
童貫率領的軍隊,是北宋禁軍的精銳,過江以後,一路指向杭州,一路指向歙州。
杭州的起義軍雖是由方臘直接指揮的,但兵器和人數方面都處于劣勢,在幾次英勇抗擊之後,便放棄杭州,撤回青溪縣。
歙州也在這時候落人政府軍手中。
起義軍退回到青溪縣後,仍然堅持鬥争,與政府軍又相持兩三個月。
到最後,童貫采取了血腥屠殺手段,他下令凡能斬人首以獻的就受賞,不問被殺害者是否為起義軍。
此後官軍凡遇到往來行人即行殺戮,甚至進入居民家中,殺其全家,前去請賞[119],對起義軍中的男女老幼就更加殘酷了。
起義軍退守幫源洞中,與政府軍相持累月之後,食糧日益不足,軍器也極感缺乏,堅持到四月末,政府軍從溪谷小徑攻人洞中。
這一場轟轟烈烈的農民戰争被北宋統治集團撲滅了。
宋江領導的北方農民起義 北宋期内,黃河曾大決口兩次,使得曹、單、濮、郓、澶、濟諸州原有的一些小湖泊都與梁山泊彙而為一,所以在北宋末年,梁山泊的面積擴大了很多,周圍達八百裡[120]。
上述各州的人民,有不少是依靠梁山泊的蒲、魚、蓮、藕之利為生的。
在北宋政府設置了“西城括田所”以後,整個梁山泊都被收為“公有”,此後凡是要進入梁山泊中捕魚或采取蓮藕蒲葦的,都必須按照船的大小交納很重的課稅,漏稅的當作盜竊處罰。
後來把這些稅額固定下來,每一縣都平均要負擔十多萬貫。
在遇到水旱之災而蠲免兩稅的年分,梁山泊漁民的課稅還得照樣交納[121]。
北宋的統治集團一向認為“京東故多盜”,總是選用一些酷吏去做這一路的地方官。
宋徽宗宣和初年被派作京東路轉運使的劉寄、王宓等人,就是以特别殘暴出名的。
這就更使得民不堪命,皆起而反抗[122]。
起義民衆集合地點,就是地勢險阻的梁山和梁山泊。
南宋人寫的史書上,在宣和元年(1119年)十二月初,有的說北宋政府下诏“招撫宋江”[123],有的又說京東東路[124]這時有人起而反抗北宋政府,北宋政府下诏“令京東東西路提刑督捕之”[125]。
這反映出,至晚應在宣和元年,以宋江為首的這一支農民軍,已經離開了梁山和梁山泊,向着現今的魯南和蘇北的地區活動了。
宋江領導的起義軍的人數并沒有發展到成千上萬,但是北宋政府卻派遣了兩路提刑,率領上萬的兵去“督捕”。
在抗擊政府軍的圍剿時,起義軍每次都能以少勝多,後來這上萬的官兵竟至沒有人敢再與起義軍交鋒。
北宋的官僚看到這種情況,知道宋江等人“才必過人”,在方臘起義之後,有人便向政府建議說,“不若赦過招降,使讨方臘以自贖”[126]。
宋政府采納了這一建議。
宋江等人一度接受了招安,但并沒有遵從宋政府的意願去從征方臘,而是在都城停留一些時候之後,又逃脫出去造反去了[127]。
起義軍一直還是在魯南蘇北地區活動,到宣和三年(1121年),起義軍正由沭陽乘舟向海州境内移動,海州的知州張叔夜偵察到這一動向,“募死士,得千人”,埋伏在中途等候,及起義軍經過其地,所乘船隻全被伏兵舉火燒毀,人和物資都有損傷[128]。
在此以後,起義軍便離開這一地區,轉移到河北。
官軍也跟蹤到那裡追捕。
官軍有上千的人,遠遠超過起義群衆的數目,但每次接戰仍大都被起義軍所敗,甚至有“束手就死”的[129]。
到宣和三年夏間,宋政府軍鎮壓了方臘的起義軍之後,移師北向,從中抽調了折可存等人的部隊專力去追擊宋江的起義軍[130]。
起義軍人數與官軍相比過分懸殊,又堅持戰鬥将及一月,宋江等人先後被折可存等隊伍所俘獲,這次的起義到此便被鎮壓下去了。
在宋江失敗後的第二年,北宋政府以極大的代價從金人手中贖回了燕京及其附近的六州。
燕京駐軍的糧饷和官吏的俸祿,都被攤派在山東、河朔居民身上,還逼使這些居民必須送往燕京交納。
為了運送一石糧食,沿途的盤費須得十石以上,因而這又造成北方人民的極大災難[131]。
到宣和六年,山東和河朔的人民便群起反抗:在青州地區的有張仙,此外劉大郎據水鼓山,高托山據望仙山,賈進據集路山[132],徐大郎據莒縣,他們所率領的起義群衆都在萬人以上,在沂州的徐進和在臨沂的武胡,每人也都率領了三五萬人。
在大名境内還有據水為險而從事鬥争的[133]。
正當北宋社會内部階級矛盾激化的時候,從外面又來了金人的威脅。
宣和七年(1125年)秋,金軍分兩路南下。
從此民族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
山東河朔各地的這些起義軍,都把鬥争的鋒芒轉移到民族戰争上去。
此後,他們有的仍然保聚在山間或水旁,抗擊金軍,有的則自動投歸抗金将領宗澤等人的旗幟之下去了。
八 女真族的興起和金政權的建立 遼和北宋的滅亡 女真族的興起和發展 女真族原即黑水靺鞨。
5&mdash6世紀以來,就居住在今黑龍江和松花江流域以及長白山麓。
在8&mdash9世紀内,它役屬于粟末靺鞨建立的渤海國。
到10世紀前期遼滅渤海時,黑水靺鞨已以女真之名見稱于世。
遼滅渤海之後,為了削弱女真族的實力,把其中漢化較深的豪右數千家遷徙到遼陽以南,編入遼的戶籍之内,被稱為熟女真。
其未被遷徙的,仍舊留居在“粟末江(今松花江)之北,甯江州(今吉林松原市東)之東。
地方千餘裡,戶口十餘萬”[134]。
他們都未編入遼的戶籍,被稱為生女真。
生女真這時有72個部落,散居于河流沿岸或山谷之中。
每個部落各推雄豪為酋長。
各部落的居民,小者千戶,大者數千戶。
他們都處在原始氏族社會的曆史階段。
生女真中的完顔部,從11世紀之初綏可為酋長時,就已定居在按出虎水(今阿什河)的附近各地。
此地“土多林木,田宜麻谷”[135],完顔部在那裡種植五谷,刳木為器,制造舟車,修蓋屋宇,并已能夠燒炭煉鐵[136]。
鐵器的使用,使得完顔部的農業生産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步。
勞動生産率的提高,有了獲得和榨取剩餘生産物的可能,這便為奴隸制的産生創造了條件。
11世紀中葉,在完顔部的酋長石魯和他兒子烏古乃的時期,對于部落内的氏族成員已經“稍以條教為治”,且常和青嶺白山間的一些部落作戰,“所至克捷”,終至能“役屬諸部”[137]。
達到了使完顔部能夠奴役那些部落中的成員,掠奪其人為奴隸的目的。
契丹貴族為了向東北海濱的五國部(今黑龍江省依蘭以東,烏蘇裡江以西)索取北珠和鷹鹘等物,曾經引起五國部的反抗,烏古乃便借用遼的力量去襲擊五國部,借以達到完顔部向外發展的目的。
在烏古乃以後,完顔部的酋長還繼續北向發展,征服了居住在今松花江外呼蘭河沿岸的諸部落;又向東南發展,征服了居住在今吉林省甯古塔和敦化的諸部落;又用兵于纥石烈部而取得今延邊一帶地方。
到這時,完顔部的“基業始大”,并且已“建立官屬,以統諸部”了[138]。
11世紀末,完顔部酋長盈哥出兵打敗了烏古論部,把城中的“渠帥”一律殺死,“取其孥累資産而還”[139]。
這類事件也說明,這時期完顔部對族外的戰争,正是以掠奪财貨和奴隸為目的的。
根據完顔部的不成文法,凡是犯了殺人和剽劫罪的,除本人要處死外,還要“沒其家資,以其家人為奴婢。
親戚欲得者,以牛馬财物贖之”[140]。
由此看來,完顔部的貴族和富人也已開始把同族中的負債人和罪犯變為奴隸。
12世紀之初,完顔部所在地的年景不好,這時便有大量的人,由于負債而出賣妻子為奴婢,或用妻子去償債。
這說明,在完顔部内,債務奴隸已成為常見的現象。
在完顔部内部的階級分化已日益明顯的時候,也正是以完顔部為中心的生女真諸部落逐步走向統一的時候。
而被“女真衆酋結盟推為首領”的,正是完顔部的酋長。
完顔部酋長從這時開始取得了作為部落聯盟的世襲酋長的權力。
生女真的這種部落聯盟的組織,就是後來女真國家的雛型。
女真族的反遼鬥争和遼的滅亡 遼天祚帝統治的後期,在遼的全部境土之内,已經普遍卷起了洶湧澎湃的反遼鬥争的狂瀾。
而最終推翻了遼朝的,則是以完顔部為中心的生女真的武裝反抗。
從天祚帝即位以後,契丹貴族對于生女真各部落的壓榨勒索越來越嚴重[141]。
生女真地區的土産,如人參、貂皮、生金、名馬、北珠、俊鷹、蜜蠟、麻布等等,除定期定量向遼國進貢而外,契丹貴族們還經常到榷場中用“低值”去強購。
他們對于女真人且時常加以拘辱,稱為“打女真”。
遼廷派往國境東部地區的地方長官,如東京留守和黃龍府(今吉林農安縣境)尹等,每每在到任之後,先逼迫女真各部落奉獻禮物,并有各種名目的攤派。
遼廷還經常派遣一些“銀牌天使”到生女真各部落去,他們到了女真部落以後,就迫使女真人獻出部落中的美女“薦枕”,既不問其出嫁與否,也不問其家門高低。
契丹貴族對生女真諸部的這些行徑,使得生女真的各部落無不憤恨怨叛,後來遂都“潛附”于完顔部酋長阿骨打,都願在阿骨打的領導下對遼進行武裝反抗。
阿骨打遂于1114年舉兵抗遼。
阿骨打領導生女真各部起而反遼之後,首先就在甯江州和出河店(今吉林扶餘縣境)大敗遼兵。
後來遼廷急忙調兵增援,結果仍被女真打敗。
遼廷為了防範生女真的起事,原來曾在北起出河店,中經黃龍府、鹹州(今遼甯開原),南到東京遼陽府布置了一道軍事防禦線,女真在起事之初就先把這道防線給粉碎了。
1115年阿骨打稱帝建元,正式建立金國。
這年秋天便攻占了黃龍府,并漸次攻占了遼在涞流河(今拉林河)、鹹州和好草峪等地的軍事據點。
凡女真人攻占的地方,就在其地簽揀強人壯馬充軍,從此女真乃有鐵騎萬餘。
在黃龍府被女真攻占之後,遼天祚帝帶領蕃漢兵十多萬東下親征,在扶餘附近又被女真打得大敗,遼軍威勢從此掃地以盡。
1116年,阿骨打出兵攻占了遼陽,被遼廷遷徙在這一地區的熟女真,從此也歸屬在他的統率之下。
1120年阿骨打攻占了遼的上京臨潢府。
其後因契丹貴族的内讧愈演愈烈,都統耶律餘睹降金,并為金人作向導。
至1122年,遼的中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和南京析津府(今北京)都先後被金人攻占。
1125年,天祚帝在逃往黨項的途中為金人追兵俘獲,遼亡。
女真南侵和北宋的滅亡 在女真貴族建立金朝,連續打敗遼軍并攻占黃龍府、遼陽府等地的消息傳到北宋之後,宋廷的君臣認為遼國有必亡之勢,遂要乘機出兵恢複燕雲諸州。
宣和二年(1120年),宋廷派人浮海去與金國訂立了“海上之盟”,欲與金人夾擊遼國。
盟約的大緻内容是:長城以外遼的中京由金軍負責攻取,長城以南的燕京由宋軍負責攻取;待夾攻勝利之後,燕雲之地歸于北宋,北宋則把前此每年送與遼國的歲币,照數送與金國。
宣和四年(1122年),北宋兩次出兵攻打燕京,都被遼的燕京駐軍擊敗。
到這年年底,金人由居庸關進軍,攻占了燕京。
這樣,金人就表示不再按照原約把燕雲諸州交給北宋了。
後來經多次往返交涉,才又約定:金人把燕京和涿、易、檀、順、景、薊六州交割給北宋,北宋則在原定歲币數目外加納錢百萬貫,而且同意金人把這一地區的金帛子女官紳富戶席卷而去。
北宋以這樣高的代價換來的隻是幾座空城。
從北宋對遼作戰的過程中,從宋金交涉交割燕雲的過程中,金人已經看出北宋政治的腐朽和軍事的無能,到1125年遼天祚帝被金人俘獲之後,女真貴族即乘勝侵犯北宋。
宋徽宗聽到金兵南下的消息之後,不敢親自擔當領導抵抗敵人的責任,急忙傳位給他的兒子趙桓,即宋欽宗。
侵宋的金軍分兩路南下:西路由粘罕率領,從雲中(今山西大同)出發;東路由斡離不率領,由平州(今河北盧龍)取道燕京南下。
西路軍在太原城下遭受到河東軍民的頑強抵抗,長時期被阻滞在那裡。
東路軍在到達燕京後,由于北宋駐守燕京的官吏和軍隊全都投降,遂得長驅直入,渡過黃河,包圍開封,并向北宋政府提出如下要求:輸金500萬兩,銀5000萬兩,牛馬萬頭,絹帛100萬匹,割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河間(今河北河間)三鎮和這三鎮所轄全部州縣給與金人。
當金軍包圍北宋首都時,黃河以北的許多重要城鎮還是宋兵駐守着,他們完全有可能切斷金軍的歸路;開封被圍的消息傳到各地之後,駐守陝西等地的政府軍都迅速前來救援,各地的鄉兵和人民也自動組織起來迅速向開封集中,他們開到開封四郊之後分别給予金軍一些打擊。
有許多支起義軍這時也把鬥争鋒芒轉向金軍,原在青州的張仙的起義軍且已自動開到開封近甸,要乘機邀擊金兵[142];李綱和種師道等人也建議增兵扼守黃河,斷絕敵軍的糧道和歸路[143]。
這都迫使金軍首腦不得不考慮盡早撤退[144]。
然而,怯懦的北宋最高統治集團,對這一形勢缺乏正确的估計,他們看不出金軍已陷入進退維谷的情況之中,竟然答應了金人賠款割地的要求。
女真的南侵軍隊撤退之後,河北人民展開了保衛鄉土的鬥争,“懷土顧戀,以死堅守”[145],使金人不能憑靠北宋政府的諾言而劫取到三鎮20州的土地和人民[146]。
女真貴族遂再向北宋政府施加軍事壓力。
北宋的君臣對于究竟割讓三鎮與否的問題,意見很分歧,然而,宋廷的議論未定,金軍又分東西兩路于靖康元年(1126年)同時南下。
由于宋廷早已把各路的勤王之師和民兵等遣返原地,在大河兩岸也沒有布置足夠的防禦力量,金兵遂在無抵抗的情形之下渡過黃河,攻破了開封,把徽、欽二帝先後扣押在金兵營中,并盡量把開封各個府庫所存以及官戶民戶的金銀币帛加以搜括。
到靖康二年的四月初一,金人便俘虜了徽欽二帝和後妃、皇子、皇女以及宗室貴戚等三千多人北去。
北宋朝廷上的輿服、法物、禮器、渾天儀、銅人、漏刻,所收藏的書籍、天下府州縣圖,以及伎藝工匠和倡優等等,都被搜羅一空,滿載而去。
北宋政權終被金人颠覆了。
第三節 南宋和金的對峙時期 一 南宋的建立及其與金的和戰 北方人民的抗金鬥争 南宋的建立 統治集團中主戰派與主和派的鬥争 粘罕和斡離不于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從開封撤退之前,冊立了原任北宋宰相的張邦昌為楚帝,使其在女真貴族支配之下統治黃河以南地區。
金人在撤退前,雖曾按照趙姓皇室的譜牒把皇室中的男女老幼俘虜了去,但宋徽宗的第九子康王趙構,這時正以天下兵馬大元帥的名義,在河北進行建立帥府和組織部隊的事,幸而得脫。
金兵撤退以後,宋廷舊臣不再擁戴張邦昌,而把趙構擁戴出來。
靖康二年五月,趙構即位于應天府(今河南商丘),改元建炎,是為宋高宗。
高宗即位之初,起用李綱為相。
李綱是北宋末年抗戰派的代表人物,後來雖被排斥出政府,其在士大夫間的聲望卻越發提高。
這時河東河北的忠義民兵已在當地對女真兵馬展開鬥争,李綱要把這些力量加以領導、組織和使用,便推薦張所作河北招撫使,王躞、傅亮為河東經制使、副,宗澤為開封留守,要他們共同措劃收複河東和河北的失地,并把開封的戰守之備重加整頓,使其成為恢複河朔的基地。
宗澤到開封之後,一方面沿黃河南岸修築防禦工事,一方面募集軍隊,加以教練。
以前散在各地的一些農民起義軍,有許多支都自動投奔到他的旗幟之下[147]。
他還與河北的忠義民兵,特别是王彥領導的“八字軍”密切聯系,要派大軍過河去收複失地。
抗戰派的這些謀劃,受到投降派的阻撓,未能實現。
李綱任相僅僅七十幾天就被罷免,他推薦的一些抗戰派人物也被罷免。
宗澤雖還留在開封留守任上,但他的出兵過河的計劃一直得不到宋高宗的允許,他幾次籲請高宗回開封,也未被采納。
他因憤成疾,到建炎二年(1128年)秋,就在三呼“過河”之後與世長辭了。
以宋高宗和汪伯彥、黃潛善等人為首的投降派,代表了宋朝統治集團中最腐朽和怯懦無恥的一夥,他們害怕農民甚于害怕女真貴族,極不願意農民的力量在抗金戰争當中壯大起來,因此,他們隻希望通過對于女真貴族的降服,從那裡換取一點“恩賜”,讓他們繼續統治和奴役東南半壁的農民。
當時女真貴族對于南宋的統治集團,采取了“以和議佐攻戰,以僭逆誘叛黨”[148]的兩種手法,這使南宋的投降派更認為屈膝投降是保全權勢地位的好辦法,因而更抱定投降政策不放。
隻有在欲投降而不可得的時候,他們才不得不暫時對女真的南侵軍進行武裝反抗。
主戰派的人物被罷免之後,投降派把新成立的政府從應天府遷往揚州,不但不打算收複河北河東之地,連整個黃河流域也棄置不顧了。
投降派的這種怯懦表現鼓勵了金軍進一步南侵。
建炎二年(1128年)秋,金兵又分路向山東、河南、陝西三地進發。
其取道山東的一路,在建炎三年春初就攻下徐州,渡淮而南,直指揚州。
宋高宗等人乃又倉皇逃往杭州。
南犯的金軍,在江淮之間的和州、廬州、滁州等地都遭受到當地山水寨中民兵的襲擊[149],而南宋政府的軍隊卻沒有能夠堵截住金軍的主力。
建炎三年九月,金将兀術的軍隊分兩路渡過長江,連破建康等重要城鎮,進逼杭州。
宋高宗又從杭州出奔,經越州(今紹興)轉明州(今甯波),最後逃到定海,把南宋政府的人員和文物裝入幾隻樓船之中,避難于台州、溫州間的沿海各地。
兀尤的軍隊先後攻破了杭州、越州和明州,因為騎兵不習舟船,無法下海去追襲宋高宗,而在浙水沿岸,又被嚴州的鄉兵擊敗于桐廬縣的牛山下[150]。
兀術受挫之後,便宣稱“搜山檢海”已畢,在杭州等地大肆擄掠了一番,于建炎四年春北返。
在黃天蕩為韓世忠軍截擊,受阻48天方得通過。
從此以後,金軍不再渡江了。
金兵從江南撤退以後,宋高宗才又回到杭州,并把南宋政府在杭州安頓下來。
在兀術率師南侵的同時,侵入關中的金軍也攻占了長安等地。
到這時,女真統治者為要集中全力經營和鎮撫華北地區,又在大名把宋的叛臣劉豫立為傀儡皇帝,建立了僞齊政權,予以陝西、河南之地,使其作為宋金之間的一個緩沖勢力。
黃河南北忠義民軍的反金鬥争 南侵的金軍雖在靖康二年四月從開封撤退,但黃河以北的地區以及河東路全部境土都落在女真貴族的手中了。
女真的軍事統帥粘罕和撻懶等人在這裡開始其野蠻殘暴統治:任意霸占這地區的土地、金帛、子女;這地區的成年男子大量地被抓去當兵;有時竟在這地區挨戶搜捕壯丁,标價出賣,或驅往鞑靼和西夏去交換戰馬;甚至有成千的人被粘罕下令活埋在雲中府的郊外。
分散在諸路州縣的金軍,經常淩虐捶掠當地居民,隻要村裡有一人從事抗金鬥争,便把這一村的男女老幼全部屠殺;有人據城抵抗,在城陷之後就把全城居民屠殺。
他們任意捕戮村民,以緻到處積屍狼藉,各州縣的牢獄關滿了囚犯。
他們強迫華北居民剃發結辮,改從女真人的裝束。
到後來,女真統治者竟在華北下令,要“以人口折還債負”,也就是,強制一切負債的人都去做債務奴隸[151]。
女真貴族和女真南侵軍的這種種罪行,激起了華北人民的武裝反抗。
河東路各州縣的人民,多結為忠義社,用紅巾作為标志,以相識别。
他們到處邀擊女真軍。
他們曾長期把粘罕的南侵軍阻截在太原城下。
澤、潞間的一個忠義社曾幾乎襲破粘罕的大寨。
他們和金兵多次接觸之後,摸清了金軍的情況,對金軍“略無所懼”。
他們深信,隻要南宋政府調撥一定數目的正規軍前來配合作戰,一定可以打敗敵人。
河北、山東地區的忠義民兵,後來發展壯大起來的,有以下幾支:一支是在趙邦傑、馬擴和一個冒充信王趙榛的燕人趙恭共同領導之下的。
這一支的主要部隊聚集在河北慶源府(今趙縣)五馬山上,結為朝天、鐵壁等寨,人數達十萬以上。
散處在河北以至河東各地的一些忠義社,大部分都和五馬山寨互通信息,相為聲援,并且都打着信王的旗榜,總計不下幾十萬人。
趙邦傑和馬擴等人不斷地用蠟書向南宋政府報告北方的軍事情況,要求給予五馬山寨以物質支援,特别是派遣政府的軍隊過河來協同抗擊金軍。
但南宋政府對于這些呼籲始終置之不理。
另一支是王彥領導的“八字軍”。
王彥本是政府軍隊中的統制官,他在宋高宗即位之初就率領了嶽飛等十幾個小首領和7000士兵,到河北去組織忠勇軍民抗金。
他們曾一度攻入新鄉城内,後來被金軍打敗,便轉移到共城縣西山去繼續鬥争。
聚集到這裡來的人越來越多,都十分忠勇堅決。
他們都在面部刺有“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字,所以被稱為八字軍[152]。
兩河忠義社的首領傅選、孟德、劉澤、焦文通等所領導的諸寨,都聽從王彥的号令,人數總計也在十萬以上。
兵寨綿亘數百裡,金鼓之聲相聞。
此後,凡散在河東并、汾、澤州和河北懷、衛、相州的一些抗金的人民武裝,也全部接受王彥的約束。
他們千方百計地邀擊金人。
在女真統治者下令強制河北人民剃頭辮發之後,激起廣大漢族人民的反抗,八字軍的隊伍便因此而得以日益壯大。
王彥原想向河東地區轉進,到太原去建立抗金的根據地,因受到金軍的“掃蕩”,未能實現,他就率領八字軍中一部分隊伍随同南宋政府南下了。
還有一支,是張榮領導的梁山泊的水軍[153]。
這支水軍據守梁山泊已經好幾年,原是為了反抗北宋的統治而聚集在這裡的,在金軍侵入宋境之後,他們也把矛頭轉向女真軍隊。
建炎二年(1128年)金兵經山東南侵,梁山泊内出動了上萬的船隻邀擊金軍[154]。
第二年,金将撻懶再一次由山東南侵,在北返途中也遭受到這支水軍的襲擊[155]。
在此以後,女真貴族要消滅這支水軍,接連好幾次集中軍隊去圍攻。
為了保全這支水軍,張榮便率領全部人船順清河轉移到楚州(今江蘇淮安)的鼍潭湖去[156]。
到了那裡又積茭為城,修造攻守之備,仍然繼續其抗擊金軍的鬥争。
這一些忠義民兵的活動,大大牽制了金軍的南侵,也使女真貴族在華北的統治長期不能穩定下來。
但是,這些忠義民兵隻能起牽制作用,解決宋金戰争的命運,主要是依靠南宋政府軍隊的正規戰。
然而南宋政府的軍隊不但沒有把主要的戰鬥任務承擔起來,甚至不肯協同諸路忠義民兵去作戰。
忠義民兵在組織、指揮、武器等方面,比之他們所面對的敵人都遠遠不如,所以在女真統治者集中力量對他們進行掃蕩的時候,他們或被各個擊破,或則屢次轉移陣地,或者化整為零,對于金軍就不能給予緻命的打擊了。
嶽飛領導的抗金戰争 宋高宗、秦桧對金投降 到南宋政府在臨安(今杭州)安頓下來之後,以嶽飛為首的抗戰派和以趙構、秦桧為首的投降派之間的鬥争,愈演愈烈。
嶽飛出身于農民,在他從軍以後,一直堅持用武力抗擊女真軍的主張,而且一直英勇地投身在抗金鬥争的最前線上。
建炎三年(1129年)陷落在金人手中的東南軍事重鎮建康城,就是由嶽飛在建炎四年率軍收複的。
紹興二年(1132年)秋,嶽飛駐屯江州(今九江),這時他就制定了“連結河朔”的戰略方針。
此後,他經常與河北忠義民兵保持密切的聯系,發動他們與嶽家軍遙相配合、呼應。
從紹興三年開始,南宋政府把從江州到江陵的沿江防務交與嶽飛負責,江州以下和淮南東西諸路則由劉光世、韓世忠和張俊分區防守。
在此後的七八年内,隻有嶽家軍曾對僞齊和金國采取過幾次主動的攻勢,其餘幾支軍隊,隻有當敵人打到防區内時,才被動地做一些軍事上的周旋,有時且還必須嶽家軍前往協助,才可以招架得住。
嶽家軍在擔任了這一地區的防務以後,曾先後三次對敵僞采取過主動的攻勢。
第一次在紹興四年(1134年),這一次從僞齊和女真的聯軍手中收複了襄陽、郢、随、唐、鄧、信陽六個州郡。
第二次在紹興六年,攻克了僞齊新設的鎮汝軍,前鋒深入敵境,收複了虢州的盧氏縣和長水縣(今河南洛甯縣西),大軍抵達蔡州(今汝南)城下。
第三次在紹興十年,嶽家軍進駐颍昌(今許昌),在郾城一戰,大敗兀術的主力,先鋒部隊北上克複了鄭州,西上克複了洛陽。
黃河以北、太行山東西的忠義民兵,這時都積極活動起來,有的在大名、磁、相等處截斷了金人的補給線,有的則攻打城邑:南城(今河南孟縣以西,即古孟津)、趙城和绛州垣曲縣城都被忠義軍攻入了。
前此還沒有組織起來的民衆,也都暗自積聚一些兵器和糧食,要在嶽家軍過河後與之配合作戰。
兀術這時把随軍南下的女真老小送回河北,一部分軍隊也撤退到河北。
這些迹象表明,金軍有從河南全部撤退的打算了。
然而,以宋高宗、秦桧為首的投降派,是南宋政府的當權派,他們既害怕抗金戰争會招惹女真貴族的憤怒,更害怕嶽家軍和忠義民兵在抗金勝利後會成為他們統治的威脅,因而,當嶽家軍正迫使兀術不得不考慮從河南撤退的時候,宋高宗和秦桧卻下令要嶽飛班師回朝;并盡先撤回駐屯在東路宿、亳等地的軍隊,使嶽家軍陷入正側兩面受敵的嚴重局勢之中。
嶽飛到這時也隻有“忍令十年之功廢于一旦”,遵命從郾城班師。
宋高宗和秦桧等人為了向女真貴族表示馴服,在紹興十一年四月明令解除了嶽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将的兵權,撤銷了專為對金作戰而設置的幾個宣撫司。
兀朮在知道南宋政府已自動摧毀其國防力量的消息之後,就乘機再一次進行軍事威脅,他通知宋高宗說,“已會諸道大軍水陸并進”,又要“問罪江表”了[157];并示意給他:如真肯降順,必須把淮水以北的土地和人民割歸金國,并且必須把在抗金戰争中最出力的嶽飛殺害。
投降派按照金人的授意,在紹興十一年歲末把嶽飛和嶽家軍的重要将領張憲、嶽雲一齊殺害了。
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南宋的投降派和金國簽訂了屈辱投降的條約,其主要條款是:一、南宋稱臣于金,并且要“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二、宋金兩國,東起淮水中流、西至大散關(今陝西寶雞境内)為界,中間的唐、鄧二州皆屬金國。
三、南宋每年向金國輸納銀25萬兩,絹25萬匹。
這就是所謂紹興和議。
二 金朝統治下的北部中國 金遷都燕京和完顔亮的南侵 在金太宗統治時期(1123&mdash1134年),金軍已經占領了山東、河北、河東以至陝西諸路,但由于忠義民兵的抗金鬥争,金政府在這些地區内的統治一直不能穩定,直到熙宗統治時期(1135&mdash1149年),金朝還是以會甯府(今哈爾濱市阿城區白城子)為其首都。
但到宋金和議簽訂之後,南宋的統治者已把淮水以北的土地和人民割讓于金,女真貴族便不能不考慮把都城遷到關内。
金熙宗還沒有來得及實行遷都,便被完顔亮所殺。
完顔亮奪取了帝位之後,1150年派人到燕京增廣舊城,營建宮廷,1153年三月改燕京為中都,并于同時正式宣布以中都作為首都。
在完顔亮遷都燕京以前,中原和華北地區是先後由女真貴族中的軍事首腦粘罕、撻懶、兀朮等人直接統治的,在搜括财賦、用人行政以及對南宋的和戰決策等方面,他們都可以專斷處理,不必先得到金中央政府的同意。
到完顔亮遷都燕京以後,金政府才把中原和華北的軍事、行政和财賦等大權收歸自己掌握。
所以此次遷都,也标志着金政府完成了它的走向中央集權的進程。
完顔亮的遷都,一方面是為了加強對于中原和華北地區的控制,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以燕京為首都更便于對南宋進行軍事侵犯。
他在遷都之後不久,就在中原和華北地區大量征調壯丁和民間馬匹,并把金軍大量向河南調集,積極進行南侵的準備。
1161年(紹興三十一年)秋,完顔亮率領号稱60萬的兵馬四路南侵。
南宋布置在淮東和淮西的軍隊都不戰而潰,撤退到江南,淮南諸州郡的官吏也把州郡府庫中的儲積搬運到江南的京口[158]。
宋廷更陷入非常惶恐的境地:宋高宗又想“解散百官,浮海避狄”[159],杭州的居民也逃避一空[160]。
幸而當時企圖在采石(即牛渚,今安徽當塗縣西北)渡江的金軍被虞允文督率南宋兵将迎擊于江中,被迫從采石撤退,宋高宗的浮海之計才未實行。
完顔亮為了對南宋進行軍事侵犯,對中原和華北居民不斷加重其勒索,這一地區的人民遂乘其大軍南侵時機群起反抗:在泰山附近的有耿京、辛棄疾等人領導的一支,衆20萬;在膠東有開趙領導的一支,衆10餘萬;在大名有王友直領導的一支,衆亦10餘萬。
此外,“潼關以東,淮水以北,奮起者不可勝紀”[161]。
這些起義群衆,“大者連城邑,小者保山澤”,有的隻是以十數騎張旗幟而行,女真統治者對之也莫能奈何[162]。
金朝轄區内的這種局勢,嚴重地影響了南侵金軍的戰鬥情緒。
也是在完顔亮南侵之時,其安置在大名附近的屯田軍萬餘人自動逃回遼陽。
遼陽留守完顔雍乘機自立為帝,下诏暴揚完顔亮的罪惡,并從遼陽進據燕京,是為金世宗。
金的南侵軍在采石被擊退,轉向揚州,及完顔亮聽說完顔雍自立于遼陽,乃急欲滅宋北歸,迫令将士三日内渡江,因此激成部将叛變,叛将們殺死了完顔亮,派人至南宋議和,引軍北還。
屯田軍 女真貴族對土地的大量掠奪 在金國建立之後,女真族的社會基層組織,是以三百戶組成為一個謀克,每十個謀克組成一個猛安。
猛安、謀克戶中的壯丁,平時從事“畋漁射獵”,戰時則應征出戰。
所以這個社會基層組織,同時又是軍事上的基層編制。
在此以後,凡是降附于女真族的各少數民族,金的統治者也是“率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伍其人”[163]。
女真貴族侵占了廣大的華北地區之後,為了加強其鎮壓力量,從天會十一年(1133年)起,金政府就下令從東北移徙女真人于華北漢人地區,“命下之日,比屋連村,屯結而起”。
到華北地區後則“棋布星列,散居四方”[164]。
淮水以北之地歸金直接統治之後,金朝更是有計劃地把大量的猛安、謀克從東北移人中原、華北以及陝西、隴右之地,并正式名之為屯田軍。
完顔亮遷都燕京之後,又一次把上京會甯府附近的一些猛安、謀克遷徙到燕京附近,而把前此移到燕京附近的某些猛安、謀克再遷往河南開封的周圍。
屯田軍一律不住在州縣城内,而是築寨于村落之間,與漢族百姓雜處。
女真統治者對于内遷的這些屯田軍戶,都要“計其戶口,給賜官田,使自播種,以充口食”[165]。
在中原華北等地區沒有足供分配的官田,于是屯田軍戶内徙的過程,也就是金政府在華北中原等地大肆掠奪土地的過程。
正隆元年(1156年)完顔亮曾派出11名官員到山東、真定和燕京附近各地,名義上是去檢查官田、荒閑牧地、逃絕戶地以及僧道寺觀的土地,但他們所到之處,并不檢查官荒,而專去指占肥沃土地,以供分予屯田軍戶之用。
一部分屯田軍戶分得土地後自行耕種,他們和漢族農民雜居,相處既久,“彼耕此種”,逐漸漢化[166]。
但大部分屯田軍戶對于農業生産不熟悉,不肯親去耕種,他們分得的土地便日趨荒蕪。
猛安、謀克貴族們所分得的土地,或則強迫鄰近的漢族農民無償地為他們耕種、收獲;或則佃給漢人耕種。
由于剝削特别苛酷,而且常常向佃戶預借三二年的租課,以緻沒有人肯租種他們的土地,結果隻有“聽其荒蕪”[167]。
到金世宗的統治時期(1161&mdash1189年),以前分與屯田軍戶的土地,大多數都已荒蕪起來。
金世宗看到這種情況,便屢次派遣官吏到各地去“拘刷良田”。
這些官吏凡遇到以“皇後莊”、“太子務”、“長城”、“燕子城”等為名的地段,一律指為舊來的官田,沒收入官,分配給屯田軍戶。
原業主交驗憑證也不被理睬。
黃河退灘地和梁山泊退灘地,也都“括為官地,安置屯田”[168]。
到13世紀初,即金章宗在位的後期,女真統治者還以為“中都、山東、河北屯駐軍人地土不贍”,派遣官吏到諸道去繼續搜括土地,又向民間掠奪了三十餘萬頃農田[169]。
《金史·食貨志》的《田制篇》,幾乎全部都是女真統治者掠奪土地的記錄。
除了金政府在河南、陝西兩地占奪民田将近十萬頃作為牧地,以及為了分與屯田軍戶土地而連續不斷地進行土地的“檢括”、“拘沒”外,女真貴族也都利用軍事政治的特權各自兼并大量的土地。
金世宗時曾有人陳告說,官豪霸占大量土地,緻使貧民無可耕種,并且說,有三十幾家女真貴族[170],總共冒占了3000多頃土地,平均每家在百頃以上。
更有一家霸占土地達800頃。
可見,女真貴族統治時期的土地兼并之禍是很猛烈的。
金的社會經濟 農民對地主階級的人身依附關系,從唐代後期到北宋一代,已較前有所松弛,到宋政權南渡時,河東、河北的官僚豪紳地主階層中雖有大量人家随同南下,但原來在他們奴役下的佃戶、莊客等卻沒有跟随他們同去,自耕農民也都“戀着鄉土”,不肯舍去。
根據金世宗時期所宣布的金國的全部人口數字,是4470.5萬以上。
漢人在金國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數字,約計總不應少于2/3;而漢族農民也應占全部漢人的2/3以上。
這就是說,金國社會生産事業的主要承擔者,仍然是漢族農民。
當文明較低的女真人占領了華北地區的初期,他們是以征服者和戰勝者的姿态出現的。
他們的焚殺擄掠,使這一地區的生産力遭受到嚴重的破壞。
在經過金太宗和熙宗兩代二十多年之後,女真的統治終于不得不和漢人已經達到的較高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适應。
他們雖然也帶來一些落後的東西,但在最主要的方面,還是不能不讓漢族地區原來的生産方式維持下去。
在女真的本土,即東北的上京路以及遼陽府路,其農業生産勞動主要由奴婢負擔。
金世宗即位前,在遼陽府做留守時,便擁有“奴婢萬數”和“孳畜數千”[171]。
到他即位之後,因為要根據奴婢多少而征取物力錢,上京路的女真人戶,為規避物力錢而自賣其奴婢,“緻耕田者少,遂以貧乏”[172]。
這些事實都反映出,直到12世紀的中葉,在東北的女真族内還是盛行奴隸占有制的。
女真人在農業生産上使用的奴隸,其中一部分就是原來遼朝各頭下軍州中的“二稅戶”。
二稅戶都是被契丹貴族俘虜去的漢族農民,他們在被俘之後,仍然被安排在農業生産上,其收獲所得,要向其所屬的契丹貴族交租,也要向遼的政府納稅。
金滅遼後,女真貴族從契丹貴族手中奪占了這些二稅戶,把他們視同戰争得來的俘虜,抑為“賤民”[173]。
從金世宗初年到金章宗初年,曾屢次下令要把這般被“抑為賤民”的二稅戶免為民,“為良為驅,皆從已斷為定”。
這反映出,在漢族的封建經濟的強烈影響下,女真族的奴隸占有制已不可能再照舊維持下去了。
三 南宋的社會經濟 農業 南宋的國土比較北宋雖已減少了将近一半,但是,農業生産最豐富的江、淮、湖、廣諸地都在南宋境内。
在南宋境内,水利灌溉事業本來很發達,南宋政府為求增加賦稅收入,又獎勵州縣官興修陂塘堤堰等水利灌溉工程,當時凡富有水渠之地,其州縣官大抵都兼“提舉圩田”或“主管圩田”的職務[174]。
在南宋初期的50年内,各地興建或修複的較大的水利工程,就有湖南潭州的龜塘,可溉田萬頃;興元府的山河堰,溉田9300多頃;鎮江府練湖的72源,溉田在萬頃以上。
此外,在紹興府會稽、山陰、諸暨諸縣的舊湖都得到了修浚,恢複了灌溉之利,被豪家霸占填塞了的鑒湖也重行開掘;明州也開掘了東錢湖潴水灌田[175]。
太平州當塗、蕪湖兩縣的田地,圩田十居八九[176],圩岸大小不等,如果連接在一起,周回達四百八十餘裡[177]。
隻擁有小塊土地的農民,都努力把自己所有的山地或陸地施用功力,開墾成水田,如果是硗确之地,也把它墾辟成可以種植的田畝。
兩浙和江西撫州等地的地方官吏均曾一度對這種改良過的田畝增收苗稅[178],可見,當時改良過的田畝為數必已很多。
這說明在南宋一代,不但田野日辟,栽種水稻的面積也在增加。
因為占城稻“不擇地而生”,成熟較快較早,所以在北宋時期,長江南北各地多已栽種這種稻種。
南宋初年的江南西路,“鄉民所種稻田,十分内七分并是早占米,隻有三二分布種大禾(晚稻)”[179]。
而蘇、湖一帶,“厥壤沃,厥田腴”,改用占城稻種之後,部分地區且可以每年收獲兩次[180]。
在豐收年份,上田所得每畝可達五六石,因而有了“蘇湖熟,天下足”的諺語[181]。
栽培茶樹的地區,南宋比北宋加多。
制糖原料的甘蔗,在閩、浙、川、廣的某些州縣内已大量栽種。
四川的遂甯,到處都是蔗田。
農民把甘蔗和谷物輪流栽種,借以保持土壤的肥力。
海南島的黎族人民和雲南大理地區的農民,在北宋以前已栽種棉花,紡織為白布,制為衣衾。
12世紀初,福建路内一些地方已經以出産木綿(即棉花)著名[182]。
到13世紀,江南農民也開始栽種棉花,而且不久就比較普遍地種植了。
手工業 瓷器産量的激增,制瓷技術的提高,各地瓷窯規模的迅速擴大,使得制瓷業在南宋的全部手工業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南宋政府在杭州的鳳凰山、烏龜山下均設有官窯,所制瓷器繼承了北宋官窯的風格。
浙江的龍泉縣以及瓯江沿岸諸地,是青瓷的産地。
在龍泉大窯的窯址中,曾出土帶有南宋年号和“姚宅富位”銘記的瓷盤,說明在南宋的制瓷工業中已流行訂貨的辦法。
江西景德鎮的制瓷業,在南宋也有較大的發展。
這裡的瓷器,“鬻于他所,皆有饒玉之稱”。
這裡的瓷窯各有其著名的特産:有的窯“器尚黃黑”,最受浙江人歡迎;有的窯專産高足碗、雪花碟等,最受川廣荊湖人歡迎;有的窯專産繡花、銀繡、弄弦之類的碗碟,最受江浙福建人歡迎[183]。
福建沿海的制瓷業密集在同安、泉州、福清、連江等地,都以燒造青瓷為主,産品包括各式碗、盞、碟、盤等,主要是銷售海外。
廣州和潮州的瓷器制造業,也以燒造外銷瓷器為主。
近年所發現的南宋瓷窯遺址的堆積,有廣達20畝、高至20米的,可見其規模已很大。
當時内部已有很細的分工:有陶工、匣工、土工之分,有利坯、車坯、釉坯之分,還有印花和畫花之分。
“秩然規制,各不相紊”[184]。
南宋的造紙業也有普遍的發展。
當時印書所用紙張一般都達到薄、軟、輕、韌、細的水平。
紙的種類很多,有白色紙、自然色紙等,在質量方面有薄厚與粗細之分,又有全料與半料之别。
江浙所制紙質厚色白,蜀紙質細而重,皖紙輕薄,建陽多自然色竹紙。
建陽書坊曾用一種特制的椒紙印書,系用山椒果實煮汁染成,
宋廷後來又“特立賞格”,招募“敢死士”,進行殘酷的鎮壓。
到這年年底,張海等人在作戰中犧牲,大部分起義群衆則化整為零,分散到各地去活動。
湖南桂陽監境内的瑤族人民,在慶曆三年也起來反抗北宋的統治。
從湖南衡州的常甯縣起,綿亘于桂陽監和郴、連、賀、韶四州之境的山嶽地帶,是當時“蠻”瑤族的聚居之地[71]。
“蠻”瑤族的人民每年向北宋政府輸納皮、粟,并不交納兩稅,然而山區不産鹽,須向政府的專賣機構購買海鹽。
他們嫌官鹽價貴,便成群結夥到嶺南去販運私鹽,因此時常和駐屯當地的官軍發生沖突。
到慶曆三年,有5000“蠻”瑤族人民,在盤知諒(本桂陽鹽民,慶曆初年為蠻所擄)[72]、唐和等人的率領下,從桂陽監藍山縣的華陰峒出發,開始了反抗宋政府的鬥争,殺掉了北宋政府派駐當地的巡檢和都監。
北宋政府調集了大量軍隊到湖南去鎮壓,并定出了“捕殺賞格”。
軍隊貪賞,對當地居民展開了血腥的屠殺,這又把常甯全縣及其附近的居民全部逼上了武裝反抗的道路。
桂陽、衡、永地區少數民族反抗北宋政府的鬥争,一直持續了五年之久。
到慶曆七年,宋政府知道單憑武力征剿是不可能把鬥争鎮壓下去的,便采用了“安撫”的辦法,派遣官員到山區裡去宣布“安撫”的條款,盤知諒、唐和等人接受了這些條款,這一場鬥争才宣告結束。
慶曆四年(1044年),河北保州(今保定)緣邊都巡檢司的軍隊,因為出巡的錢糧廪賜被取消而“據城以叛”。
到慶曆七年冬天,河北貝州(今河北省清河縣)駐軍中的一個士兵王則也發動了兵變,并且通過彌勒教的關系,和山東德(今德州)、齊(今濟南)諸州的駐軍也有聯系。
宋廷調集了數路兵力,并派遣參知政事文彥博到貝州主持圍攻,經過了三個多月,才把這一事變鎮壓下去。
爆發在宋仁宗慶曆年間的這許多次武裝鬥争事件,雖然并不都是農民的起義,然而,就連保州和貝州的兵變,也反映出北宋雇傭軍中下層士兵與北宋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
通過這許多次事變,使得北宋的最高統治集團認識到,他們已經處在危機四伏的情況之中,因而想找出緩和階級矛盾的對策來挽救這一危機。
慶曆年間範仲淹的改革,以及後來王安石的變法,就都是這一時期階級鬥争的副産物。
六 慶曆新政和王安石變法 慶曆新政[73] 宋仁宗慶曆年間(1041&mdash1048年),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發展到比較嚴重的程度,北宋統治集團中的一部分人,包括宋仁宗在内,感覺到,若不采取措施緩和這些矛盾,北宋的統治便岌岌可危。
宋仁宗在慶曆三年,分别任用範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擔任了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和谏官的職務,責成他們在政治上有所更張,以“興緻太平”。
範仲淹等人認為,當時最根本、最中心的問題是吏治問題:即内外官吏過于冗濫,其中老朽、病患、貪污、無能的人應當一律裁汰[74]。
慶曆三年,他們就這一問題公布了好幾道诏令,規定:一、中外官吏必須按時考核政績,依其政績的好壞分别升降。
二、對恩蔭制度嚴格加以限制,使官位不至被已經掌權得勢的集團所壟斷。
三、由中書和樞密院負責慎選各路和各州的長官,縣官也得由中央政府的高級官吏負責保薦,擇其舉主多者盡先差補。
四、對于科舉制加以改善,“先履行而後藝業,先策論而後詩賦”,并廢除彌封糊名辦法。
另外還在各州郡設置學校,講授“經濟之業”,以培養“經濟之才”。
他們認為,通過這樣的一些措施,就可以培養和選拔出賢明能幹的官吏,“庶幾愛惜百姓,均其徭役,寬其賦斂”,使百姓能夠“各獲安甯”,不至再爆發反抗鬥争。
慶曆三年還頒布了關于“厚農桑”和“減徭役”的诏令。
前者是,号召諸路州縣的吏民向政府陳報有關農桑方面的可興之利和可去之害,應開的河渠或應修的堤岸,凡屬可行的,都由州縣政府計定工料去修建。
範仲淹等人認為,這一法令實施幾年之後,便可使“農利大興”,“下無饑歲”,更主要的是,北宋政府此後在北方就可以買到大量的糧食,供官吏的俸祿和軍隊的給養,不必再全部仰賴于東南的歲籴,可以大大節省漕運的費用。
後者是,要把人口較過去減少了的縣份加以合并,或者改縣為鎮,以便減少在縣衙中服職役的人員,令其還鄉務農。
在當時錯綜複雜的矛盾中,最主要的是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的矛盾,然而範仲淹等人卻把改善吏治作為最關鍵、最中心的一環,很明顯,他們并沒有找到真正的關鍵問題。
但是,這些法令畢竟還是觸犯了當時上層官僚的利益,因而在陸續施行的過程中,随時都遭遇到他們的阻撓。
反對者的謗議愈來愈甚,最後,甚至說範仲淹與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結為朋黨,這就構成了皇帝最不能容忍的罪狀。
在慶曆四年的下半年,範、韓、富、歐陽諸人被排斥出中央政府,推行不及一年的“新政”也在此後明令廢罷了。
王安石變法 “慶曆新政”是失敗了,嚴重的階級矛盾并未稍得緩和。
在這樣的情況下,王安石于嘉祐四年(1059年)上書給宋仁宗,要求他對現行法度大加改革,并且說,不這樣做,漢末張角和唐末黃巢“橫行天下”、“變置社稷”的事說不定又要發生了。
這一封言事書受到了一般士大夫的稱贊,卻沒有從最高統治集團中得到任何反應。
嘉祐八年宋英宗繼承帝位。
宋英宗是一個“有性氣,要改作”[75]的人,但即位以後,因受到仁宗的曹皇後的牽制,不能有所作為。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繼位,向元老重臣富弼等人征詢富國強兵和制勝遼與西夏之策,他們規勸神宗,在20年内不要提及“用兵”二字[76]。
宋神宗從此不再倚靠這班元老重臣,而把“負天下大名三十餘年”的王安石召入政府,用為參知政事,要倚靠他來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
當時,人們對王安石的期望很高,都以為隻要他能登台執政,“太平可立緻,生民鹹被其澤”[77]。
在王安石看來,北宋國家貧困的症結,不在于開支過多,而在于生産過少,生産少則民不富,民不富則國不強[78]。
而農民[79]之所以貧困和不能從事生産,一方面是由于兼并之家“侵牟”和“蠶食細民”[80],另一方面則是由于政府隻把繁重的徭役加在農民身上,卻不幫助他們興修水土之利[81],不在播種收獲時候補助其不足[82]。
因而,王安石所提出的解決辦法,是“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即動員所有的勞動力去從事生産,以發展社會生産。
而為了使農民有從事生産的條件,又必須“摧制兼并”,減免徭役[83],耕斂時節加以補助,并“為之修其水土之利”。
根據這樣的一些認識和主張,王安石和呂惠卿、曾布、章惇等人,從熙甯二年(1069年)開始,先後制訂和推行了以下的一些“新法”。
一、均輸法&mdash&mdash為了供應皇帝、皇族和中央政府的消費物資,北宋政府從其初年以來,除征收稅賦之外,還在東南的江、浙、荊、淮六路設置了發運使,命其總管購買物資和運往開封等事。
發運使隻是機械地按照規定辦事,“豐年便道,可以多緻,而不敢取赢;年儉物貴,難于供億,而不敢不足”。
且多求于不産之地,責于缺乏之時。
行之多年,弊端叢生:“遠方有倍蓰之輸,中都有半價之鬻”;富商大賈乘機操縱物價,獲取暴利;農民深受其苦。
為了革除這一弊端,王安石創立了均輸法,責成發運使必須周知六路的生産情況和北宋宮廷的需求情況,依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不但必須在生産地采購,且盡可能在路程較近的生産地采購,借以節省價款和轉運的勞費。
此外,還使發運使能夠斟酌某時某地的具體情況而适當地作些權宜措施。
均輸法實施之後,北宋政府的物資需求和東南财富之區的物資供應得到了較好的配合,納稅戶的許多不合理的額外負擔,稍稍有所減輕,政府的财政收入卻反而較前增多了。
二、農田水利法&mdash&mdash各地湖港、河汊、溝洫、堤防之類,凡與當地農業利害相關,需要興修或疏浚的,均按照工料費用的大小,由當地住戶依戶等高下出資興修;私家财力不足的,可向州縣政府貸款。
凡可供共同利用的水渠而被豪強兼并之家壟斷了的,須重新“疏通均濟”[84]。
這項法令推行了六七年後,全國共興修了較大的水利工程一萬多處,灌溉的土地三千六百多萬畝。
疏浚的河汊、湖港之類不計其數[85]。
三、青苗法&mdash&mdash在每年的正二月和五六月,各州縣政府分兩次貸錢或糧食給農村住戶,利息二分[86]。
貸借數目依戶等高下分為五等,第一等戶借十五貫,下至第五等戶借一貫五百。
春初的貸款,随同夏稅于六月内歸還;夏季借貸的,随同秋稅于十一月内歸還[87]。
推行此法的目的,是要使農民在耕種、收獲時節不至缺乏種子和食糧,因而可以“赴時趨事”;使兼并之家不能“乘其急”,“以邀倍息”[88]。
上等戶也要依照定額借貸、納息,則是為了要“多取于兼并豪強,以寬濟貧弱”[89]。
四、募役法&mdash&mdash廢除了前此依照戶等輪充州縣政府職役的辦法,改為由州縣政府出錢募人應役。
諸路州縣每年預計應用募役費用若幹,由管内住戶照戶等高下分攤。
原來輪流服役的人家所交納的,叫做免役錢;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品官形勢之家,以及女戶、僧道戶和未成丁戶,也都得依照戶等交納,叫做助役錢。
在募役應用的正數之外,還要多收20%,叫做免役寬剩錢。
遇到嚴重災荒時,便不向民戶征收役錢,即以寬剩錢供募役之用[90]。
募役法的推行,使原來輪班充役的農村居民回鄉務農,使農業生産能得到較多的勞動人手。
它還規定官戶、僧道戶等都與民戶一同按田産多寡交納役錢。
從此以後,開封附近諸縣原來輪充差役的中等人家,每年隻出役錢三貫左右[91]。
五、方田均稅法&mdash&mdash對各州縣已經墾種的土地作一次清查,以四邊各千步作為一方,進行丈量。
丈量後,先核定某戶占有土地若幹,然後依照土地的高下、厚薄分為幾類,分别規定每畝的稅額[92]。
到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已經丈量過并規定了稅額的土地,将近250萬頃,約為當時納稅土地的半數。
北宋的官僚豪紳地主,很多是有産而無稅的,而農民則常常産去而稅存,這嚴重地影響了北宋政府的财政收入。
通過方田均稅法的施行,把産權履畝查明,使賦稅的負擔與土地占有的實況相符合,政府的田賦歲入也得到了保證。
六、市易法&mdash&mdash在開封設置市易務,由政府撥付資金180萬貫,供收買貨物和各行商販借貸之用。
市易務收購市場上滞銷的貨物,待至市場上需要時,商販即可向市易務交納抵押物品,成批地賒購出去,進行販賣。
貸款和貨價,都于半年或一年之後,加息一分或二分,償還市易務[93]。
後來又在杭州、潤州(今鎮江)、長安、鳳翔等城市内陸續設置市易務,都依照開封市易務的成規辦事。
市易法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使豪商大賈們壟斷市場的權利受到了限制,商業方面的“開阖斂散”之權大部分都移到了北宋政府手中。
小商販不至随時遭受到大商人的欺壓,貨物價格也不至随時發生人為的大起大落,這對于當時商品經濟的正常發展是有好處的。
七、将兵法&mdash&mdash在“強兵”的問題上,王安石執政之後,首先在西北的泾、渭、儀、原四州駐軍中設置負專責操練軍隊的将官,選擇武藝精良的軍官充任,分番教閱戍守當地的軍隊[94],稱為“将兵法”。
後來又向黃河流域各路推行,每路分為若幹單位,每一單位設置将與副将各一人,選用武藝較高、作戰經驗較多的軍官充任,專負訓練軍隊之責[95]。
稍後,便将此法向全國各地推行。
在此以前,北宋政府所豢養的上百萬的職業兵,終年隻是“飽食安坐以嬉”[96],以至連每次領取到的口糧都無力負荷,還得找人替他們扛送;衛兵入宿,自己的衣被也同樣得由别人持送[97]。
在将兵法普遍施行之後,這一情況得到了改變,士兵受到了一些訓練,軍隊的素質有了一些提高。
八、保甲法&mdash&mdash各地農村住戶,不論主戶和客戶,每十家組成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
凡家有兩丁以上的,出一人作保丁,選取其中有物力、有才能的人充任保長、大保長和都保長。
農閑時保丁按時集合,練習技藝。
夜間則輪流值班巡查,維持治安[98]。
推行保甲法的目的之一是:各地壯丁受到了軍事訓練,就可以和正規軍相參為用,雇傭軍因病死或逃亡而出的缺額不再填補,養兵費用日漸減少,北宋政府财政負擔方面的最大壓力就可日益減輕。
及年歲稍久,除還保留少量的常備兵外,全國各地經過訓練的大量壯丁便可以完全取代雇募的軍隊了。
推行保甲法的另一目的則是,用什伍之法把各地人民編制起來,固着在土地之上,封建社會的秩序便可以得到穩定[99]。
九、保馬法&mdash&mdash廢掉前此設在大名、沙苑、安陽等地的牧馬監,把原占牧地還給民戶,而在開封府界和京東、京西、河東、河北、陝西五路推行民戶代養官馬的辦法:五路義勇保甲願養馬者,戶一匹,家産高者可養兩匹。
馬用原來的監馬配給,或官給錢令其自買。
養馬戶歲免折變、沿納錢。
馬如病斃,三等以上的養馬戶償其全值,四等以下的養馬戶償半值。
到元豐年間,又在上述諸路改行計資産買馬代養的辦法:坊郭戶家産及3000貫、鄉村戶家産及5000貫者,各養一馬,家産倍增者馬亦如之。
凡養馬戶皆免其征役,據說“民皆樂從”[100]。
十、軍器監&mdash&mdash設監于開封城内,統屬京城的東西廣備作和各州的都作院,依其制作之精粗而為之賞罰。
此後,兵器衣甲的制造,産量加多,質量也有所改善。
在以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所制訂推行的一系列新法當中,其中心環節是要通過發展農業生産以達到富國的目的。
發展農業生産的先決條件,是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農為急”[101]。
從新法次第實施,到新法為守舊派所廢罷,其間将近15年。
在這15年中,每項新法在推行後,雖然都不免産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它所預期的一些效果:使豪強兼并和出放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了一些限制,使地主階級的下層和自耕農民從事生産的條件獲得一些保證。
貧苦農民從新法中得到的好處則很有限。
雖然如此,王安石的變法總歸多少緩和了當時的階級矛盾,穩定了北宋的統治。
中央政府和各州縣的倉庫裡所積存的錢粟“無不充衍”[102],富國的效果也是十分顯著的。
正因每項新法都在不同程度上觸犯了豪紳大地主階層的利益,在每一種新法的推行過程當中,遂無例外地都遭受到他們的阻撓和反對。
到宋神宗逝世之後,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掌握了政權,他們便極其颟顸鹵莽地把新法全部廢罷。
七 北宋晚期的政治 北宋末年的農民起義 統治階級内部矛盾的發展 宋神宗于元豐八年(1085年)逝世,其子哲宗繼位,時尚不滿十歲,朝政完全取決于他的祖母太皇太後高氏。
在王安石推行新法時,對于皇親貴戚的特權也作了種種限制,高氏當時對此就有很大的反感,時常向宋神宗提出反對新法的意見。
哲宗即位後,她大權在握,便首先起用守舊派的首腦司馬光為宰相,由他主持廢除新法的事。
司馬光當政以後,一切都要還原到神宗即位以前的老樣子。
甚至像熙甯年間為了對西夏完成軍事包圍形勢而建立的熙河蘭會路,元豐年間在延州和慶州外圍所建立的一些軍事堡壘,司馬光也要拱手送與西夏。
他說:這樣做,可以免緻激令西夏憤怒,免緻西夏“興兵犯塞”,可以換取雙方三數年間的“無事”[103]。
當司馬光一意要把全部新法廢罷的時候,在守舊派中,隻有劉摯、王岩叟和劉安世等人是完全贊成的;另外的很多人,認為新法的某些部分還是應當繼續施行下去的。
例如範純仁不主張廢除青苗法,蘇轼、蘇轍等人不主張廢除免役法。
為了役法問題,蘇轼等人還曾與司馬光發生過激烈的争論。
經司馬光把全部新法廢罷之後,新法的存廢問題已不容再有争論,當時的守舊派便由于争奪政治地位而互相進行人事傾軋,形成了洛、蜀、朔三黨。
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宋哲宗親政,次年改年号為紹聖,明确表明他要繼承他父親的遺志和遺業。
他起用章惇、曾布和蔡卞等變法派主要人物,重新推行青苗、免役等主要的新法。
變法派的人物由于在元祐年間受到了守舊派的沉重打擊,在這次重新掌握到政權之後,便力圖報複。
凡元祐年間在政治上當權的人物,都先後被排擠出政府,連死了七八年之久的司馬光,也被追奪了官秩,有人甚至提議要斲其棺、鞭其屍,毀其《資治通鑒》書闆等等。
他們雖然又推行了新法,在熙甯年間制訂各項新法時所懸的目标,如摧抑豪強兼并,發展農業生産等等,卻都不在他們的考慮之中,這時推行的新法,實際上已經是有名無實。
宋徽宗的腐朽統治 12世紀最初的25年,是宋徽宗統治的年代。
宋徽宗是一個荒淫腐朽的皇帝。
他即位以後,先後最受信任的宰相是蔡京、王黼等人,最受他寵愛的宦官,是童貫、楊戬等人。
在這25年内,宋徽宗的這些寵臣互相結托,狼狽為奸,專幹一些殘害人民的罪行。
他們提出了一個“豐亨豫大”的口号,要把北宋朝廷以至宮廷的場面盡量搞得富麗堂皇。
他們要集中奇花異石于首都開封,以供觀賞。
從崇甯元年(1102年)起,便由童貫在蘇州和杭州等地設置了“造作局”,集中東南地區的各種工匠幾千人,制造象牙犀角金玉竹藤以及雕刻織繡的各種工藝品,所用原料器材,都取于東南民間[104]。
三年後又在造作局以外添置“應奉局”,向東南各地居民搜刮花石竹木和珍異物品,用蘇州人朱勔主持其事。
百姓家中凡有一石一木可供賞玩的,全被指名強取。
在搬運時,拆屋撤牆,全不顧惜。
應奉局中人員經常假借機會進行敲詐,無數人家為此而傾家蕩産。
應奉局把搜刮所得,用大量船隻向開封運送,每十船組成一綱,稱為“花石綱”。
船夫也倚勢貪橫,使運河兩岸的居民大受騷擾。
當時人把應奉局稱為東南小朝廷,其勢焰之高可以想見[105]。
宋徽宗迷信道教,開封和各大城市都添修了許多道教的宮觀。
還設置了道官26等,使其與政府官吏同樣領取俸祿。
他寵信道士林靈素,單是林的門徒,任道官支厚俸的就将近兩萬人。
蔡京、童貫、王黼、楊戬、朱勔等人,都公開賣官鬻爵,官位各有定價:“三千索,直秘閣;五百貫,擢通判。
”[106]盡管這記載未必全實,但必也大緻近似。
北宋政府的官員數目因此大增,在徽宗即位七八年後,已比以前多至十倍。
北宋政府支出的官俸和兵饷,在神宗元豐年間(1078&mdash1085年)每月為36萬貫,到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每月已是120萬貫了。
政府開支日益增多,人民的負擔當然也要日益加重。
宋徽宗即位以後,由于奢侈浪費,财政上立即出現了入不敷出的局面,一年的全部财賦收入隻能供八九個月的支用。
為彌補财政上的缺欠,曾多次鑄造當五當十的大錢,結果徒然造成币制的混亂。
另外還把茶稅的定額比以前提高了好幾倍[107],把政府出錢“和買”的絹帛也改為無償的榨取[108],但仍然不能彌補财政上的赤字。
從政和元年(1111年)開始,又設置了一個專管掠奪私人土地的機關,叫做“西城括田所”,先後用楊戬、李彥主管其事。
在名義上,是北宋政府要把一些天荒或死絕逃亡戶的土地沒收,作為公田,實際上是強占肥沃土地,把原業主迫充佃戶,令其依對分方式向政府交納租課。
例如河南汝州魯山縣的土地适于種稻,就全部括為公田,成千累萬的農民因此喪失了土地,凍餒緻死。
後來把掠奪面擴大到山東、河朔、淮南、江浙各地,所有湖泊的退灘地,黃河決口湮沒過的土地,全被作為無主土地沒收。
到宣和三年(1121年)止,經楊戬掠奪的民田已達三萬四千三百多頃[109]。
除了“西城所”對私家土地大量掠奪外,蔡京、童貫、朱勔、李彥等人,也都依仗權勢掠奪了大量的田園房舍。
朱勔的田産“跨連郡邑,歲收租課十餘萬石,甲第名園幾半吳郡”[110]。
到宋欽宗籍沒他的家産之日,田地一項就有30萬畝[111]。
蔡京的土地也很多,他在江南的一所永豐圩就有水田近千頃。
這時,所有官僚豪紳地主無不對土地肆行掠奪。
北宋末年,在宋江領導下的北方人民的起義,主要就是由于北宋政府“括公田”的罪行所激起的;在方臘領導下的南方人民的起義,則主要是為“花石綱”的騷擾所激起的。
方臘領導的南方農民起義 北宋末年的福建和江浙地區,是摩尼教秘密傳播最盛的地方,而睦州(今建德市)青溪縣(淳安縣)就是摩尼教在浙西活動的中心。
摩尼教的教義中有“二宗三際”之說,“二宗”是指明與暗,“三際”是說光明與黑暗鬥争過程中的三個階段。
它以為,要通過鬥争,光明才可以制服黑暗。
它還主張“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摩尼教提倡不吃肉,不飲酒;對于貧窮的教徒則大家斂财以相助;同教中人都稱為“一家”,凡出入經過,不論識與不識,到處都可以居住飲食[112]。
青溪縣境内的梓桐、幫源諸洞,山谷幽險,方圓都有幾十裡,裡面有成叢成林的竹子、漆樹和松杉等等經濟作物;其地東北靠睦州,西邊緊靠歙州(今安徽歙縣),因而也成為商賈輻辏之地。
在北宋後期,青溪縣是以“民物繁庶”著稱的[113]。
但正因為如此,造作局和應奉局對這裡的人民的勒索和騷擾也特别嚴重苛酷,單是向這裡索取的漆就上千萬斤[114],所要花石竹木的數量也極龐大。
到宣和二年(1120年)十月,這一縣的人民在方臘的領導之下,以誅朱勔為名,發動起義。
方臘是當地摩尼教的首領,摩尼教徒是最先發動起義的基本群衆。
在起義之初,這一支起義隊伍就有上千的人。
方臘向着更廣大的群衆揭露北宋政府貪殘昏暴的罪行,号召他們參加起義。
他宣告說: 今賦役繁重,官吏侵漁,農桑不足以供應。
吾侪所賴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無锱铢遺!&hellip&hellip暴虐如是,天人之心能無愠乎! 且聲色、狗馬、土木、禱祠、甲兵、花石、縻費之外,歲賂西北二虜銀絹以百萬計,皆吾東南赤子膏血也。
二虜得此,益輕中國,歲歲侵擾不已。
&hellip&hellip獨吾民終歲勤動,妻子凍餒,求一日飽食不可得!&hellip&hellip東南之民苦于剝削久矣,近歲花石之擾尤所弗堪,諸君若能仗義而起,四方必聞風響應。
&hellip&hellip 東南地區的人民群起而響應這一号召,幾天之後,起義隊伍便有十萬以上的人[115]。
在起義的3個月内,先後攻占了睦州、歙州、杭州、婺州、衢州和處州以及青溪等52縣。
各地農民集合起來響應起義的,有浙東蘭溪靈山的朱言、吳邦,剡縣仇道人,仙居呂師囊,蘇州石生,歸安陸行兒等[116]。
湖、秀、常、蘇諸州所領各縣鄉村人戶,也都在那裡互相結集,“窺伺州縣”。
響應起義的人,都打着方臘的旗幟,隻要喊一聲“方臘來了”,所到之處便望風瓦解[117]。
這時起義軍的人數已在百萬以上。
這時有人向方臘獻策,以為應當乘勝攻取金陵,得到金陵,東南諸路的郡縣便可傳檄而定[118]。
這一建議未為方臘采納,在此以後,總的形勢便開始逆轉了。
北宋政府在宣和三年(1121年)正月派遣童貫為“江淮荊浙宣撫使”,令其率領西北勁兵15萬人南下,還從湖南調遣了鼎澧槍排手前往協同作戰。
童貫率領的軍隊,是北宋禁軍的精銳,過江以後,一路指向杭州,一路指向歙州。
杭州的起義軍雖是由方臘直接指揮的,但兵器和人數方面都處于劣勢,在幾次英勇抗擊之後,便放棄杭州,撤回青溪縣。
歙州也在這時候落人政府軍手中。
起義軍退回到青溪縣後,仍然堅持鬥争,與政府軍又相持兩三個月。
到最後,童貫采取了血腥屠殺手段,他下令凡能斬人首以獻的就受賞,不問被殺害者是否為起義軍。
此後官軍凡遇到往來行人即行殺戮,甚至進入居民家中,殺其全家,前去請賞[119],對起義軍中的男女老幼就更加殘酷了。
起義軍退守幫源洞中,與政府軍相持累月之後,食糧日益不足,軍器也極感缺乏,堅持到四月末,政府軍從溪谷小徑攻人洞中。
這一場轟轟烈烈的農民戰争被北宋統治集團撲滅了。
宋江領導的北方農民起義 北宋期内,黃河曾大決口兩次,使得曹、單、濮、郓、澶、濟諸州原有的一些小湖泊都與梁山泊彙而為一,所以在北宋末年,梁山泊的面積擴大了很多,周圍達八百裡[120]。
上述各州的人民,有不少是依靠梁山泊的蒲、魚、蓮、藕之利為生的。
在北宋政府設置了“西城括田所”以後,整個梁山泊都被收為“公有”,此後凡是要進入梁山泊中捕魚或采取蓮藕蒲葦的,都必須按照船的大小交納很重的課稅,漏稅的當作盜竊處罰。
後來把這些稅額固定下來,每一縣都平均要負擔十多萬貫。
在遇到水旱之災而蠲免兩稅的年分,梁山泊漁民的課稅還得照樣交納[121]。
北宋的統治集團一向認為“京東故多盜”,總是選用一些酷吏去做這一路的地方官。
宋徽宗宣和初年被派作京東路轉運使的劉寄、王宓等人,就是以特别殘暴出名的。
這就更使得民不堪命,皆起而反抗[122]。
起義民衆集合地點,就是地勢險阻的梁山和梁山泊。
南宋人寫的史書上,在宣和元年(1119年)十二月初,有的說北宋政府下诏“招撫宋江”[123],有的又說京東東路[124]這時有人起而反抗北宋政府,北宋政府下诏“令京東東西路提刑督捕之”[125]。
這反映出,至晚應在宣和元年,以宋江為首的這一支農民軍,已經離開了梁山和梁山泊,向着現今的魯南和蘇北的地區活動了。
宋江領導的起義軍的人數并沒有發展到成千上萬,但是北宋政府卻派遣了兩路提刑,率領上萬的兵去“督捕”。
在抗擊政府軍的圍剿時,起義軍每次都能以少勝多,後來這上萬的官兵竟至沒有人敢再與起義軍交鋒。
北宋的官僚看到這種情況,知道宋江等人“才必過人”,在方臘起義之後,有人便向政府建議說,“不若赦過招降,使讨方臘以自贖”[126]。
宋政府采納了這一建議。
宋江等人一度接受了招安,但并沒有遵從宋政府的意願去從征方臘,而是在都城停留一些時候之後,又逃脫出去造反去了[127]。
起義軍一直還是在魯南蘇北地區活動,到宣和三年(1121年),起義軍正由沭陽乘舟向海州境内移動,海州的知州張叔夜偵察到這一動向,“募死士,得千人”,埋伏在中途等候,及起義軍經過其地,所乘船隻全被伏兵舉火燒毀,人和物資都有損傷[128]。
在此以後,起義軍便離開這一地區,轉移到河北。
官軍也跟蹤到那裡追捕。
官軍有上千的人,遠遠超過起義群衆的數目,但每次接戰仍大都被起義軍所敗,甚至有“束手就死”的[129]。
到宣和三年夏間,宋政府軍鎮壓了方臘的起義軍之後,移師北向,從中抽調了折可存等人的部隊專力去追擊宋江的起義軍[130]。
起義軍人數與官軍相比過分懸殊,又堅持戰鬥将及一月,宋江等人先後被折可存等隊伍所俘獲,這次的起義到此便被鎮壓下去了。
在宋江失敗後的第二年,北宋政府以極大的代價從金人手中贖回了燕京及其附近的六州。
燕京駐軍的糧饷和官吏的俸祿,都被攤派在山東、河朔居民身上,還逼使這些居民必須送往燕京交納。
為了運送一石糧食,沿途的盤費須得十石以上,因而這又造成北方人民的極大災難[131]。
到宣和六年,山東和河朔的人民便群起反抗:在青州地區的有張仙,此外劉大郎據水鼓山,高托山據望仙山,賈進據集路山[132],徐大郎據莒縣,他們所率領的起義群衆都在萬人以上,在沂州的徐進和在臨沂的武胡,每人也都率領了三五萬人。
在大名境内還有據水為險而從事鬥争的[133]。
正當北宋社會内部階級矛盾激化的時候,從外面又來了金人的威脅。
宣和七年(1125年)秋,金軍分兩路南下。
從此民族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
山東河朔各地的這些起義軍,都把鬥争的鋒芒轉移到民族戰争上去。
此後,他們有的仍然保聚在山間或水旁,抗擊金軍,有的則自動投歸抗金将領宗澤等人的旗幟之下去了。
八 女真族的興起和金政權的建立 遼和北宋的滅亡 女真族的興起和發展 女真族原即黑水靺鞨。
5&mdash6世紀以來,就居住在今黑龍江和松花江流域以及長白山麓。
在8&mdash9世紀内,它役屬于粟末靺鞨建立的渤海國。
到10世紀前期遼滅渤海時,黑水靺鞨已以女真之名見稱于世。
遼滅渤海之後,為了削弱女真族的實力,把其中漢化較深的豪右數千家遷徙到遼陽以南,編入遼的戶籍之内,被稱為熟女真。
其未被遷徙的,仍舊留居在“粟末江(今松花江)之北,甯江州(今吉林松原市東)之東。
地方千餘裡,戶口十餘萬”[134]。
他們都未編入遼的戶籍,被稱為生女真。
生女真這時有72個部落,散居于河流沿岸或山谷之中。
每個部落各推雄豪為酋長。
各部落的居民,小者千戶,大者數千戶。
他們都處在原始氏族社會的曆史階段。
生女真中的完顔部,從11世紀之初綏可為酋長時,就已定居在按出虎水(今阿什河)的附近各地。
此地“土多林木,田宜麻谷”[135],完顔部在那裡種植五谷,刳木為器,制造舟車,修蓋屋宇,并已能夠燒炭煉鐵[136]。
鐵器的使用,使得完顔部的農業生産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步。
勞動生産率的提高,有了獲得和榨取剩餘生産物的可能,這便為奴隸制的産生創造了條件。
11世紀中葉,在完顔部的酋長石魯和他兒子烏古乃的時期,對于部落内的氏族成員已經“稍以條教為治”,且常和青嶺白山間的一些部落作戰,“所至克捷”,終至能“役屬諸部”[137]。
達到了使完顔部能夠奴役那些部落中的成員,掠奪其人為奴隸的目的。
契丹貴族為了向東北海濱的五國部(今黑龍江省依蘭以東,烏蘇裡江以西)索取北珠和鷹鹘等物,曾經引起五國部的反抗,烏古乃便借用遼的力量去襲擊五國部,借以達到完顔部向外發展的目的。
在烏古乃以後,完顔部的酋長還繼續北向發展,征服了居住在今松花江外呼蘭河沿岸的諸部落;又向東南發展,征服了居住在今吉林省甯古塔和敦化的諸部落;又用兵于纥石烈部而取得今延邊一帶地方。
到這時,完顔部的“基業始大”,并且已“建立官屬,以統諸部”了[138]。
11世紀末,完顔部酋長盈哥出兵打敗了烏古論部,把城中的“渠帥”一律殺死,“取其孥累資産而還”[139]。
這類事件也說明,這時期完顔部對族外的戰争,正是以掠奪财貨和奴隸為目的的。
根據完顔部的不成文法,凡是犯了殺人和剽劫罪的,除本人要處死外,還要“沒其家資,以其家人為奴婢。
親戚欲得者,以牛馬财物贖之”[140]。
由此看來,完顔部的貴族和富人也已開始把同族中的負債人和罪犯變為奴隸。
12世紀之初,完顔部所在地的年景不好,這時便有大量的人,由于負債而出賣妻子為奴婢,或用妻子去償債。
這說明,在完顔部内,債務奴隸已成為常見的現象。
在完顔部内部的階級分化已日益明顯的時候,也正是以完顔部為中心的生女真諸部落逐步走向統一的時候。
而被“女真衆酋結盟推為首領”的,正是完顔部的酋長。
完顔部酋長從這時開始取得了作為部落聯盟的世襲酋長的權力。
生女真的這種部落聯盟的組織,就是後來女真國家的雛型。
女真族的反遼鬥争和遼的滅亡 遼天祚帝統治的後期,在遼的全部境土之内,已經普遍卷起了洶湧澎湃的反遼鬥争的狂瀾。
而最終推翻了遼朝的,則是以完顔部為中心的生女真的武裝反抗。
從天祚帝即位以後,契丹貴族對于生女真各部落的壓榨勒索越來越嚴重[141]。
生女真地區的土産,如人參、貂皮、生金、名馬、北珠、俊鷹、蜜蠟、麻布等等,除定期定量向遼國進貢而外,契丹貴族們還經常到榷場中用“低值”去強購。
他們對于女真人且時常加以拘辱,稱為“打女真”。
遼廷派往國境東部地區的地方長官,如東京留守和黃龍府(今吉林農安縣境)尹等,每每在到任之後,先逼迫女真各部落奉獻禮物,并有各種名目的攤派。
遼廷還經常派遣一些“銀牌天使”到生女真各部落去,他們到了女真部落以後,就迫使女真人獻出部落中的美女“薦枕”,既不問其出嫁與否,也不問其家門高低。
契丹貴族對生女真諸部的這些行徑,使得生女真的各部落無不憤恨怨叛,後來遂都“潛附”于完顔部酋長阿骨打,都願在阿骨打的領導下對遼進行武裝反抗。
阿骨打遂于1114年舉兵抗遼。
阿骨打領導生女真各部起而反遼之後,首先就在甯江州和出河店(今吉林扶餘縣境)大敗遼兵。
後來遼廷急忙調兵增援,結果仍被女真打敗。
遼廷為了防範生女真的起事,原來曾在北起出河店,中經黃龍府、鹹州(今遼甯開原),南到東京遼陽府布置了一道軍事防禦線,女真在起事之初就先把這道防線給粉碎了。
1115年阿骨打稱帝建元,正式建立金國。
這年秋天便攻占了黃龍府,并漸次攻占了遼在涞流河(今拉林河)、鹹州和好草峪等地的軍事據點。
凡女真人攻占的地方,就在其地簽揀強人壯馬充軍,從此女真乃有鐵騎萬餘。
在黃龍府被女真攻占之後,遼天祚帝帶領蕃漢兵十多萬東下親征,在扶餘附近又被女真打得大敗,遼軍威勢從此掃地以盡。
1116年,阿骨打出兵攻占了遼陽,被遼廷遷徙在這一地區的熟女真,從此也歸屬在他的統率之下。
1120年阿骨打攻占了遼的上京臨潢府。
其後因契丹貴族的内讧愈演愈烈,都統耶律餘睹降金,并為金人作向導。
至1122年,遼的中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和南京析津府(今北京)都先後被金人攻占。
1125年,天祚帝在逃往黨項的途中為金人追兵俘獲,遼亡。
女真南侵和北宋的滅亡 在女真貴族建立金朝,連續打敗遼軍并攻占黃龍府、遼陽府等地的消息傳到北宋之後,宋廷的君臣認為遼國有必亡之勢,遂要乘機出兵恢複燕雲諸州。
宣和二年(1120年),宋廷派人浮海去與金國訂立了“海上之盟”,欲與金人夾擊遼國。
盟約的大緻内容是:長城以外遼的中京由金軍負責攻取,長城以南的燕京由宋軍負責攻取;待夾攻勝利之後,燕雲之地歸于北宋,北宋則把前此每年送與遼國的歲币,照數送與金國。
宣和四年(1122年),北宋兩次出兵攻打燕京,都被遼的燕京駐軍擊敗。
到這年年底,金人由居庸關進軍,攻占了燕京。
這樣,金人就表示不再按照原約把燕雲諸州交給北宋了。
後來經多次往返交涉,才又約定:金人把燕京和涿、易、檀、順、景、薊六州交割給北宋,北宋則在原定歲币數目外加納錢百萬貫,而且同意金人把這一地區的金帛子女官紳富戶席卷而去。
北宋以這樣高的代價換來的隻是幾座空城。
從北宋對遼作戰的過程中,從宋金交涉交割燕雲的過程中,金人已經看出北宋政治的腐朽和軍事的無能,到1125年遼天祚帝被金人俘獲之後,女真貴族即乘勝侵犯北宋。
宋徽宗聽到金兵南下的消息之後,不敢親自擔當領導抵抗敵人的責任,急忙傳位給他的兒子趙桓,即宋欽宗。
侵宋的金軍分兩路南下:西路由粘罕率領,從雲中(今山西大同)出發;東路由斡離不率領,由平州(今河北盧龍)取道燕京南下。
西路軍在太原城下遭受到河東軍民的頑強抵抗,長時期被阻滞在那裡。
東路軍在到達燕京後,由于北宋駐守燕京的官吏和軍隊全都投降,遂得長驅直入,渡過黃河,包圍開封,并向北宋政府提出如下要求:輸金500萬兩,銀5000萬兩,牛馬萬頭,絹帛100萬匹,割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河間(今河北河間)三鎮和這三鎮所轄全部州縣給與金人。
當金軍包圍北宋首都時,黃河以北的許多重要城鎮還是宋兵駐守着,他們完全有可能切斷金軍的歸路;開封被圍的消息傳到各地之後,駐守陝西等地的政府軍都迅速前來救援,各地的鄉兵和人民也自動組織起來迅速向開封集中,他們開到開封四郊之後分别給予金軍一些打擊。
有許多支起義軍這時也把鬥争鋒芒轉向金軍,原在青州的張仙的起義軍且已自動開到開封近甸,要乘機邀擊金兵[142];李綱和種師道等人也建議增兵扼守黃河,斷絕敵軍的糧道和歸路[143]。
這都迫使金軍首腦不得不考慮盡早撤退[144]。
然而,怯懦的北宋最高統治集團,對這一形勢缺乏正确的估計,他們看不出金軍已陷入進退維谷的情況之中,竟然答應了金人賠款割地的要求。
女真的南侵軍隊撤退之後,河北人民展開了保衛鄉土的鬥争,“懷土顧戀,以死堅守”[145],使金人不能憑靠北宋政府的諾言而劫取到三鎮20州的土地和人民[146]。
女真貴族遂再向北宋政府施加軍事壓力。
北宋的君臣對于究竟割讓三鎮與否的問題,意見很分歧,然而,宋廷的議論未定,金軍又分東西兩路于靖康元年(1126年)同時南下。
由于宋廷早已把各路的勤王之師和民兵等遣返原地,在大河兩岸也沒有布置足夠的防禦力量,金兵遂在無抵抗的情形之下渡過黃河,攻破了開封,把徽、欽二帝先後扣押在金兵營中,并盡量把開封各個府庫所存以及官戶民戶的金銀币帛加以搜括。
到靖康二年的四月初一,金人便俘虜了徽欽二帝和後妃、皇子、皇女以及宗室貴戚等三千多人北去。
北宋朝廷上的輿服、法物、禮器、渾天儀、銅人、漏刻,所收藏的書籍、天下府州縣圖,以及伎藝工匠和倡優等等,都被搜羅一空,滿載而去。
北宋政權終被金人颠覆了。
第三節 南宋和金的對峙時期 一 南宋的建立及其與金的和戰 北方人民的抗金鬥争 南宋的建立 統治集團中主戰派與主和派的鬥争 粘罕和斡離不于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從開封撤退之前,冊立了原任北宋宰相的張邦昌為楚帝,使其在女真貴族支配之下統治黃河以南地區。
金人在撤退前,雖曾按照趙姓皇室的譜牒把皇室中的男女老幼俘虜了去,但宋徽宗的第九子康王趙構,這時正以天下兵馬大元帥的名義,在河北進行建立帥府和組織部隊的事,幸而得脫。
金兵撤退以後,宋廷舊臣不再擁戴張邦昌,而把趙構擁戴出來。
靖康二年五月,趙構即位于應天府(今河南商丘),改元建炎,是為宋高宗。
高宗即位之初,起用李綱為相。
李綱是北宋末年抗戰派的代表人物,後來雖被排斥出政府,其在士大夫間的聲望卻越發提高。
這時河東河北的忠義民兵已在當地對女真兵馬展開鬥争,李綱要把這些力量加以領導、組織和使用,便推薦張所作河北招撫使,王躞、傅亮為河東經制使、副,宗澤為開封留守,要他們共同措劃收複河東和河北的失地,并把開封的戰守之備重加整頓,使其成為恢複河朔的基地。
宗澤到開封之後,一方面沿黃河南岸修築防禦工事,一方面募集軍隊,加以教練。
以前散在各地的一些農民起義軍,有許多支都自動投奔到他的旗幟之下[147]。
他還與河北的忠義民兵,特别是王彥領導的“八字軍”密切聯系,要派大軍過河去收複失地。
抗戰派的這些謀劃,受到投降派的阻撓,未能實現。
李綱任相僅僅七十幾天就被罷免,他推薦的一些抗戰派人物也被罷免。
宗澤雖還留在開封留守任上,但他的出兵過河的計劃一直得不到宋高宗的允許,他幾次籲請高宗回開封,也未被采納。
他因憤成疾,到建炎二年(1128年)秋,就在三呼“過河”之後與世長辭了。
以宋高宗和汪伯彥、黃潛善等人為首的投降派,代表了宋朝統治集團中最腐朽和怯懦無恥的一夥,他們害怕農民甚于害怕女真貴族,極不願意農民的力量在抗金戰争當中壯大起來,因此,他們隻希望通過對于女真貴族的降服,從那裡換取一點“恩賜”,讓他們繼續統治和奴役東南半壁的農民。
當時女真貴族對于南宋的統治集團,采取了“以和議佐攻戰,以僭逆誘叛黨”[148]的兩種手法,這使南宋的投降派更認為屈膝投降是保全權勢地位的好辦法,因而更抱定投降政策不放。
隻有在欲投降而不可得的時候,他們才不得不暫時對女真的南侵軍進行武裝反抗。
主戰派的人物被罷免之後,投降派把新成立的政府從應天府遷往揚州,不但不打算收複河北河東之地,連整個黃河流域也棄置不顧了。
投降派的這種怯懦表現鼓勵了金軍進一步南侵。
建炎二年(1128年)秋,金兵又分路向山東、河南、陝西三地進發。
其取道山東的一路,在建炎三年春初就攻下徐州,渡淮而南,直指揚州。
宋高宗等人乃又倉皇逃往杭州。
南犯的金軍,在江淮之間的和州、廬州、滁州等地都遭受到當地山水寨中民兵的襲擊[149],而南宋政府的軍隊卻沒有能夠堵截住金軍的主力。
建炎三年九月,金将兀術的軍隊分兩路渡過長江,連破建康等重要城鎮,進逼杭州。
宋高宗又從杭州出奔,經越州(今紹興)轉明州(今甯波),最後逃到定海,把南宋政府的人員和文物裝入幾隻樓船之中,避難于台州、溫州間的沿海各地。
兀尤的軍隊先後攻破了杭州、越州和明州,因為騎兵不習舟船,無法下海去追襲宋高宗,而在浙水沿岸,又被嚴州的鄉兵擊敗于桐廬縣的牛山下[150]。
兀術受挫之後,便宣稱“搜山檢海”已畢,在杭州等地大肆擄掠了一番,于建炎四年春北返。
在黃天蕩為韓世忠軍截擊,受阻48天方得通過。
從此以後,金軍不再渡江了。
金兵從江南撤退以後,宋高宗才又回到杭州,并把南宋政府在杭州安頓下來。
在兀術率師南侵的同時,侵入關中的金軍也攻占了長安等地。
到這時,女真統治者為要集中全力經營和鎮撫華北地區,又在大名把宋的叛臣劉豫立為傀儡皇帝,建立了僞齊政權,予以陝西、河南之地,使其作為宋金之間的一個緩沖勢力。
黃河南北忠義民軍的反金鬥争 南侵的金軍雖在靖康二年四月從開封撤退,但黃河以北的地區以及河東路全部境土都落在女真貴族的手中了。
女真的軍事統帥粘罕和撻懶等人在這裡開始其野蠻殘暴統治:任意霸占這地區的土地、金帛、子女;這地區的成年男子大量地被抓去當兵;有時竟在這地區挨戶搜捕壯丁,标價出賣,或驅往鞑靼和西夏去交換戰馬;甚至有成千的人被粘罕下令活埋在雲中府的郊外。
分散在諸路州縣的金軍,經常淩虐捶掠當地居民,隻要村裡有一人從事抗金鬥争,便把這一村的男女老幼全部屠殺;有人據城抵抗,在城陷之後就把全城居民屠殺。
他們任意捕戮村民,以緻到處積屍狼藉,各州縣的牢獄關滿了囚犯。
他們強迫華北居民剃發結辮,改從女真人的裝束。
到後來,女真統治者竟在華北下令,要“以人口折還債負”,也就是,強制一切負債的人都去做債務奴隸[151]。
女真貴族和女真南侵軍的這種種罪行,激起了華北人民的武裝反抗。
河東路各州縣的人民,多結為忠義社,用紅巾作為标志,以相識别。
他們到處邀擊女真軍。
他們曾長期把粘罕的南侵軍阻截在太原城下。
澤、潞間的一個忠義社曾幾乎襲破粘罕的大寨。
他們和金兵多次接觸之後,摸清了金軍的情況,對金軍“略無所懼”。
他們深信,隻要南宋政府調撥一定數目的正規軍前來配合作戰,一定可以打敗敵人。
河北、山東地區的忠義民兵,後來發展壯大起來的,有以下幾支:一支是在趙邦傑、馬擴和一個冒充信王趙榛的燕人趙恭共同領導之下的。
這一支的主要部隊聚集在河北慶源府(今趙縣)五馬山上,結為朝天、鐵壁等寨,人數達十萬以上。
散處在河北以至河東各地的一些忠義社,大部分都和五馬山寨互通信息,相為聲援,并且都打着信王的旗榜,總計不下幾十萬人。
趙邦傑和馬擴等人不斷地用蠟書向南宋政府報告北方的軍事情況,要求給予五馬山寨以物質支援,特别是派遣政府的軍隊過河來協同抗擊金軍。
但南宋政府對于這些呼籲始終置之不理。
另一支是王彥領導的“八字軍”。
王彥本是政府軍隊中的統制官,他在宋高宗即位之初就率領了嶽飛等十幾個小首領和7000士兵,到河北去組織忠勇軍民抗金。
他們曾一度攻入新鄉城内,後來被金軍打敗,便轉移到共城縣西山去繼續鬥争。
聚集到這裡來的人越來越多,都十分忠勇堅決。
他們都在面部刺有“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字,所以被稱為八字軍[152]。
兩河忠義社的首領傅選、孟德、劉澤、焦文通等所領導的諸寨,都聽從王彥的号令,人數總計也在十萬以上。
兵寨綿亘數百裡,金鼓之聲相聞。
此後,凡散在河東并、汾、澤州和河北懷、衛、相州的一些抗金的人民武裝,也全部接受王彥的約束。
他們千方百計地邀擊金人。
在女真統治者下令強制河北人民剃頭辮發之後,激起廣大漢族人民的反抗,八字軍的隊伍便因此而得以日益壯大。
王彥原想向河東地區轉進,到太原去建立抗金的根據地,因受到金軍的“掃蕩”,未能實現,他就率領八字軍中一部分隊伍随同南宋政府南下了。
還有一支,是張榮領導的梁山泊的水軍[153]。
這支水軍據守梁山泊已經好幾年,原是為了反抗北宋的統治而聚集在這裡的,在金軍侵入宋境之後,他們也把矛頭轉向女真軍隊。
建炎二年(1128年)金兵經山東南侵,梁山泊内出動了上萬的船隻邀擊金軍[154]。
第二年,金将撻懶再一次由山東南侵,在北返途中也遭受到這支水軍的襲擊[155]。
在此以後,女真貴族要消滅這支水軍,接連好幾次集中軍隊去圍攻。
為了保全這支水軍,張榮便率領全部人船順清河轉移到楚州(今江蘇淮安)的鼍潭湖去[156]。
到了那裡又積茭為城,修造攻守之備,仍然繼續其抗擊金軍的鬥争。
這一些忠義民兵的活動,大大牽制了金軍的南侵,也使女真貴族在華北的統治長期不能穩定下來。
但是,這些忠義民兵隻能起牽制作用,解決宋金戰争的命運,主要是依靠南宋政府軍隊的正規戰。
然而南宋政府的軍隊不但沒有把主要的戰鬥任務承擔起來,甚至不肯協同諸路忠義民兵去作戰。
忠義民兵在組織、指揮、武器等方面,比之他們所面對的敵人都遠遠不如,所以在女真統治者集中力量對他們進行掃蕩的時候,他們或被各個擊破,或則屢次轉移陣地,或者化整為零,對于金軍就不能給予緻命的打擊了。
嶽飛領導的抗金戰争 宋高宗、秦桧對金投降 到南宋政府在臨安(今杭州)安頓下來之後,以嶽飛為首的抗戰派和以趙構、秦桧為首的投降派之間的鬥争,愈演愈烈。
嶽飛出身于農民,在他從軍以後,一直堅持用武力抗擊女真軍的主張,而且一直英勇地投身在抗金鬥争的最前線上。
建炎三年(1129年)陷落在金人手中的東南軍事重鎮建康城,就是由嶽飛在建炎四年率軍收複的。
紹興二年(1132年)秋,嶽飛駐屯江州(今九江),這時他就制定了“連結河朔”的戰略方針。
此後,他經常與河北忠義民兵保持密切的聯系,發動他們與嶽家軍遙相配合、呼應。
從紹興三年開始,南宋政府把從江州到江陵的沿江防務交與嶽飛負責,江州以下和淮南東西諸路則由劉光世、韓世忠和張俊分區防守。
在此後的七八年内,隻有嶽家軍曾對僞齊和金國采取過幾次主動的攻勢,其餘幾支軍隊,隻有當敵人打到防區内時,才被動地做一些軍事上的周旋,有時且還必須嶽家軍前往協助,才可以招架得住。
嶽家軍在擔任了這一地區的防務以後,曾先後三次對敵僞采取過主動的攻勢。
第一次在紹興四年(1134年),這一次從僞齊和女真的聯軍手中收複了襄陽、郢、随、唐、鄧、信陽六個州郡。
第二次在紹興六年,攻克了僞齊新設的鎮汝軍,前鋒深入敵境,收複了虢州的盧氏縣和長水縣(今河南洛甯縣西),大軍抵達蔡州(今汝南)城下。
第三次在紹興十年,嶽家軍進駐颍昌(今許昌),在郾城一戰,大敗兀術的主力,先鋒部隊北上克複了鄭州,西上克複了洛陽。
黃河以北、太行山東西的忠義民兵,這時都積極活動起來,有的在大名、磁、相等處截斷了金人的補給線,有的則攻打城邑:南城(今河南孟縣以西,即古孟津)、趙城和绛州垣曲縣城都被忠義軍攻入了。
前此還沒有組織起來的民衆,也都暗自積聚一些兵器和糧食,要在嶽家軍過河後與之配合作戰。
兀術這時把随軍南下的女真老小送回河北,一部分軍隊也撤退到河北。
這些迹象表明,金軍有從河南全部撤退的打算了。
然而,以宋高宗、秦桧為首的投降派,是南宋政府的當權派,他們既害怕抗金戰争會招惹女真貴族的憤怒,更害怕嶽家軍和忠義民兵在抗金勝利後會成為他們統治的威脅,因而,當嶽家軍正迫使兀術不得不考慮從河南撤退的時候,宋高宗和秦桧卻下令要嶽飛班師回朝;并盡先撤回駐屯在東路宿、亳等地的軍隊,使嶽家軍陷入正側兩面受敵的嚴重局勢之中。
嶽飛到這時也隻有“忍令十年之功廢于一旦”,遵命從郾城班師。
宋高宗和秦桧等人為了向女真貴族表示馴服,在紹興十一年四月明令解除了嶽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将的兵權,撤銷了專為對金作戰而設置的幾個宣撫司。
兀朮在知道南宋政府已自動摧毀其國防力量的消息之後,就乘機再一次進行軍事威脅,他通知宋高宗說,“已會諸道大軍水陸并進”,又要“問罪江表”了[157];并示意給他:如真肯降順,必須把淮水以北的土地和人民割歸金國,并且必須把在抗金戰争中最出力的嶽飛殺害。
投降派按照金人的授意,在紹興十一年歲末把嶽飛和嶽家軍的重要将領張憲、嶽雲一齊殺害了。
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南宋的投降派和金國簽訂了屈辱投降的條約,其主要條款是:一、南宋稱臣于金,并且要“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二、宋金兩國,東起淮水中流、西至大散關(今陝西寶雞境内)為界,中間的唐、鄧二州皆屬金國。
三、南宋每年向金國輸納銀25萬兩,絹25萬匹。
這就是所謂紹興和議。
二 金朝統治下的北部中國 金遷都燕京和完顔亮的南侵 在金太宗統治時期(1123&mdash1134年),金軍已經占領了山東、河北、河東以至陝西諸路,但由于忠義民兵的抗金鬥争,金政府在這些地區内的統治一直不能穩定,直到熙宗統治時期(1135&mdash1149年),金朝還是以會甯府(今哈爾濱市阿城區白城子)為其首都。
但到宋金和議簽訂之後,南宋的統治者已把淮水以北的土地和人民割讓于金,女真貴族便不能不考慮把都城遷到關内。
金熙宗還沒有來得及實行遷都,便被完顔亮所殺。
完顔亮奪取了帝位之後,1150年派人到燕京增廣舊城,營建宮廷,1153年三月改燕京為中都,并于同時正式宣布以中都作為首都。
在完顔亮遷都燕京以前,中原和華北地區是先後由女真貴族中的軍事首腦粘罕、撻懶、兀朮等人直接統治的,在搜括财賦、用人行政以及對南宋的和戰決策等方面,他們都可以專斷處理,不必先得到金中央政府的同意。
到完顔亮遷都燕京以後,金政府才把中原和華北的軍事、行政和财賦等大權收歸自己掌握。
所以此次遷都,也标志着金政府完成了它的走向中央集權的進程。
完顔亮的遷都,一方面是為了加強對于中原和華北地區的控制,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以燕京為首都更便于對南宋進行軍事侵犯。
他在遷都之後不久,就在中原和華北地區大量征調壯丁和民間馬匹,并把金軍大量向河南調集,積極進行南侵的準備。
1161年(紹興三十一年)秋,完顔亮率領号稱60萬的兵馬四路南侵。
南宋布置在淮東和淮西的軍隊都不戰而潰,撤退到江南,淮南諸州郡的官吏也把州郡府庫中的儲積搬運到江南的京口[158]。
宋廷更陷入非常惶恐的境地:宋高宗又想“解散百官,浮海避狄”[159],杭州的居民也逃避一空[160]。
幸而當時企圖在采石(即牛渚,今安徽當塗縣西北)渡江的金軍被虞允文督率南宋兵将迎擊于江中,被迫從采石撤退,宋高宗的浮海之計才未實行。
完顔亮為了對南宋進行軍事侵犯,對中原和華北居民不斷加重其勒索,這一地區的人民遂乘其大軍南侵時機群起反抗:在泰山附近的有耿京、辛棄疾等人領導的一支,衆20萬;在膠東有開趙領導的一支,衆10餘萬;在大名有王友直領導的一支,衆亦10餘萬。
此外,“潼關以東,淮水以北,奮起者不可勝紀”[161]。
這些起義群衆,“大者連城邑,小者保山澤”,有的隻是以十數騎張旗幟而行,女真統治者對之也莫能奈何[162]。
金朝轄區内的這種局勢,嚴重地影響了南侵金軍的戰鬥情緒。
也是在完顔亮南侵之時,其安置在大名附近的屯田軍萬餘人自動逃回遼陽。
遼陽留守完顔雍乘機自立為帝,下诏暴揚完顔亮的罪惡,并從遼陽進據燕京,是為金世宗。
金的南侵軍在采石被擊退,轉向揚州,及完顔亮聽說完顔雍自立于遼陽,乃急欲滅宋北歸,迫令将士三日内渡江,因此激成部将叛變,叛将們殺死了完顔亮,派人至南宋議和,引軍北還。
屯田軍 女真貴族對土地的大量掠奪 在金國建立之後,女真族的社會基層組織,是以三百戶組成為一個謀克,每十個謀克組成一個猛安。
猛安、謀克戶中的壯丁,平時從事“畋漁射獵”,戰時則應征出戰。
所以這個社會基層組織,同時又是軍事上的基層編制。
在此以後,凡是降附于女真族的各少數民族,金的統治者也是“率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伍其人”[163]。
女真貴族侵占了廣大的華北地區之後,為了加強其鎮壓力量,從天會十一年(1133年)起,金政府就下令從東北移徙女真人于華北漢人地區,“命下之日,比屋連村,屯結而起”。
到華北地區後則“棋布星列,散居四方”[164]。
淮水以北之地歸金直接統治之後,金朝更是有計劃地把大量的猛安、謀克從東北移人中原、華北以及陝西、隴右之地,并正式名之為屯田軍。
完顔亮遷都燕京之後,又一次把上京會甯府附近的一些猛安、謀克遷徙到燕京附近,而把前此移到燕京附近的某些猛安、謀克再遷往河南開封的周圍。
屯田軍一律不住在州縣城内,而是築寨于村落之間,與漢族百姓雜處。
女真統治者對于内遷的這些屯田軍戶,都要“計其戶口,給賜官田,使自播種,以充口食”[165]。
在中原華北等地區沒有足供分配的官田,于是屯田軍戶内徙的過程,也就是金政府在華北中原等地大肆掠奪土地的過程。
正隆元年(1156年)完顔亮曾派出11名官員到山東、真定和燕京附近各地,名義上是去檢查官田、荒閑牧地、逃絕戶地以及僧道寺觀的土地,但他們所到之處,并不檢查官荒,而專去指占肥沃土地,以供分予屯田軍戶之用。
一部分屯田軍戶分得土地後自行耕種,他們和漢族農民雜居,相處既久,“彼耕此種”,逐漸漢化[166]。
但大部分屯田軍戶對于農業生産不熟悉,不肯親去耕種,他們分得的土地便日趨荒蕪。
猛安、謀克貴族們所分得的土地,或則強迫鄰近的漢族農民無償地為他們耕種、收獲;或則佃給漢人耕種。
由于剝削特别苛酷,而且常常向佃戶預借三二年的租課,以緻沒有人肯租種他們的土地,結果隻有“聽其荒蕪”[167]。
到金世宗的統治時期(1161&mdash1189年),以前分與屯田軍戶的土地,大多數都已荒蕪起來。
金世宗看到這種情況,便屢次派遣官吏到各地去“拘刷良田”。
這些官吏凡遇到以“皇後莊”、“太子務”、“長城”、“燕子城”等為名的地段,一律指為舊來的官田,沒收入官,分配給屯田軍戶。
原業主交驗憑證也不被理睬。
黃河退灘地和梁山泊退灘地,也都“括為官地,安置屯田”[168]。
到13世紀初,即金章宗在位的後期,女真統治者還以為“中都、山東、河北屯駐軍人地土不贍”,派遣官吏到諸道去繼續搜括土地,又向民間掠奪了三十餘萬頃農田[169]。
《金史·食貨志》的《田制篇》,幾乎全部都是女真統治者掠奪土地的記錄。
除了金政府在河南、陝西兩地占奪民田将近十萬頃作為牧地,以及為了分與屯田軍戶土地而連續不斷地進行土地的“檢括”、“拘沒”外,女真貴族也都利用軍事政治的特權各自兼并大量的土地。
金世宗時曾有人陳告說,官豪霸占大量土地,緻使貧民無可耕種,并且說,有三十幾家女真貴族[170],總共冒占了3000多頃土地,平均每家在百頃以上。
更有一家霸占土地達800頃。
可見,女真貴族統治時期的土地兼并之禍是很猛烈的。
金的社會經濟 農民對地主階級的人身依附關系,從唐代後期到北宋一代,已較前有所松弛,到宋政權南渡時,河東、河北的官僚豪紳地主階層中雖有大量人家随同南下,但原來在他們奴役下的佃戶、莊客等卻沒有跟随他們同去,自耕農民也都“戀着鄉土”,不肯舍去。
根據金世宗時期所宣布的金國的全部人口數字,是4470.5萬以上。
漢人在金國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數字,約計總不應少于2/3;而漢族農民也應占全部漢人的2/3以上。
這就是說,金國社會生産事業的主要承擔者,仍然是漢族農民。
當文明較低的女真人占領了華北地區的初期,他們是以征服者和戰勝者的姿态出現的。
他們的焚殺擄掠,使這一地區的生産力遭受到嚴重的破壞。
在經過金太宗和熙宗兩代二十多年之後,女真的統治終于不得不和漢人已經達到的較高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适應。
他們雖然也帶來一些落後的東西,但在最主要的方面,還是不能不讓漢族地區原來的生産方式維持下去。
在女真的本土,即東北的上京路以及遼陽府路,其農業生産勞動主要由奴婢負擔。
金世宗即位前,在遼陽府做留守時,便擁有“奴婢萬數”和“孳畜數千”[171]。
到他即位之後,因為要根據奴婢多少而征取物力錢,上京路的女真人戶,為規避物力錢而自賣其奴婢,“緻耕田者少,遂以貧乏”[172]。
這些事實都反映出,直到12世紀的中葉,在東北的女真族内還是盛行奴隸占有制的。
女真人在農業生産上使用的奴隸,其中一部分就是原來遼朝各頭下軍州中的“二稅戶”。
二稅戶都是被契丹貴族俘虜去的漢族農民,他們在被俘之後,仍然被安排在農業生産上,其收獲所得,要向其所屬的契丹貴族交租,也要向遼的政府納稅。
金滅遼後,女真貴族從契丹貴族手中奪占了這些二稅戶,把他們視同戰争得來的俘虜,抑為“賤民”[173]。
從金世宗初年到金章宗初年,曾屢次下令要把這般被“抑為賤民”的二稅戶免為民,“為良為驅,皆從已斷為定”。
這反映出,在漢族的封建經濟的強烈影響下,女真族的奴隸占有制已不可能再照舊維持下去了。
三 南宋的社會經濟 農業 南宋的國土比較北宋雖已減少了将近一半,但是,農業生産最豐富的江、淮、湖、廣諸地都在南宋境内。
在南宋境内,水利灌溉事業本來很發達,南宋政府為求增加賦稅收入,又獎勵州縣官興修陂塘堤堰等水利灌溉工程,當時凡富有水渠之地,其州縣官大抵都兼“提舉圩田”或“主管圩田”的職務[174]。
在南宋初期的50年内,各地興建或修複的較大的水利工程,就有湖南潭州的龜塘,可溉田萬頃;興元府的山河堰,溉田9300多頃;鎮江府練湖的72源,溉田在萬頃以上。
此外,在紹興府會稽、山陰、諸暨諸縣的舊湖都得到了修浚,恢複了灌溉之利,被豪家霸占填塞了的鑒湖也重行開掘;明州也開掘了東錢湖潴水灌田[175]。
太平州當塗、蕪湖兩縣的田地,圩田十居八九[176],圩岸大小不等,如果連接在一起,周回達四百八十餘裡[177]。
隻擁有小塊土地的農民,都努力把自己所有的山地或陸地施用功力,開墾成水田,如果是硗确之地,也把它墾辟成可以種植的田畝。
兩浙和江西撫州等地的地方官吏均曾一度對這種改良過的田畝增收苗稅[178],可見,當時改良過的田畝為數必已很多。
這說明在南宋一代,不但田野日辟,栽種水稻的面積也在增加。
因為占城稻“不擇地而生”,成熟較快較早,所以在北宋時期,長江南北各地多已栽種這種稻種。
南宋初年的江南西路,“鄉民所種稻田,十分内七分并是早占米,隻有三二分布種大禾(晚稻)”[179]。
而蘇、湖一帶,“厥壤沃,厥田腴”,改用占城稻種之後,部分地區且可以每年收獲兩次[180]。
在豐收年份,上田所得每畝可達五六石,因而有了“蘇湖熟,天下足”的諺語[181]。
栽培茶樹的地區,南宋比北宋加多。
制糖原料的甘蔗,在閩、浙、川、廣的某些州縣内已大量栽種。
四川的遂甯,到處都是蔗田。
農民把甘蔗和谷物輪流栽種,借以保持土壤的肥力。
海南島的黎族人民和雲南大理地區的農民,在北宋以前已栽種棉花,紡織為白布,制為衣衾。
12世紀初,福建路内一些地方已經以出産木綿(即棉花)著名[182]。
到13世紀,江南農民也開始栽種棉花,而且不久就比較普遍地種植了。
手工業 瓷器産量的激增,制瓷技術的提高,各地瓷窯規模的迅速擴大,使得制瓷業在南宋的全部手工業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南宋政府在杭州的鳳凰山、烏龜山下均設有官窯,所制瓷器繼承了北宋官窯的風格。
浙江的龍泉縣以及瓯江沿岸諸地,是青瓷的産地。
在龍泉大窯的窯址中,曾出土帶有南宋年号和“姚宅富位”銘記的瓷盤,說明在南宋的制瓷工業中已流行訂貨的辦法。
江西景德鎮的制瓷業,在南宋也有較大的發展。
這裡的瓷器,“鬻于他所,皆有饒玉之稱”。
這裡的瓷窯各有其著名的特産:有的窯“器尚黃黑”,最受浙江人歡迎;有的窯專産高足碗、雪花碟等,最受川廣荊湖人歡迎;有的窯專産繡花、銀繡、弄弦之類的碗碟,最受江浙福建人歡迎[183]。
福建沿海的制瓷業密集在同安、泉州、福清、連江等地,都以燒造青瓷為主,産品包括各式碗、盞、碟、盤等,主要是銷售海外。
廣州和潮州的瓷器制造業,也以燒造外銷瓷器為主。
近年所發現的南宋瓷窯遺址的堆積,有廣達20畝、高至20米的,可見其規模已很大。
當時内部已有很細的分工:有陶工、匣工、土工之分,有利坯、車坯、釉坯之分,還有印花和畫花之分。
“秩然規制,各不相紊”[184]。
南宋的造紙業也有普遍的發展。
當時印書所用紙張一般都達到薄、軟、輕、韌、細的水平。
紙的種類很多,有白色紙、自然色紙等,在質量方面有薄厚與粗細之分,又有全料與半料之别。
江浙所制紙質厚色白,蜀紙質細而重,皖紙輕薄,建陽多自然色竹紙。
建陽書坊曾用一種特制的椒紙印書,系用山椒果實煮汁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