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順治帝福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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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遊集》卷3。

     ④道忞:《百城集》卷3。

     ⑤道忞:《北遊集》。

     福臨對木陳忞的書法十分欣賞,他說:“朕極喜老和尚書法。

    ”⑥這是惺惺惜惺惺。

    其實福臨既擅長書法又善于繪畫,且很有造詣。

    他書法學鐘、王、顔、歐,“筆勢飛動”①,而“山水小幅,寫林巒向背水石明晦之狀,真得宋元人三昧”②。

    木陳忞的評價是“池臨晉帖,畫仿元人,莫不汲幽造玄,深臻大妙”。

    福臨在“萬幾之餘,遊戲翰墨,時以奎藻頒賜部院大臣”。

    “每圖大臣像以賜之,群服天縱之能。

    ”僅《天童寺志》所載他賜給木陳忞等人的書法繪畫藏于天童寺的,就達二十餘卷軸。

     木陳忞的子弟們均多才多藝,機鋒敏捷。

    一日福臨與木陳忞共同欣賞尤侗以《西廂記》情節所作的一篇制義文:《怎當他臨去秋波那一轉》。

    福臨看到興緻高昂之時忽然合起書卷來說:“請老和尚下。

    ”木陳忞說:“不是山僧境界。

    ”這時天岸升首座在席,福臨便說:“天岸何如?”天岸升說:“不風流處也風流。

    ”說得福臨大笑。

    福臨從禅宗和尚處找到了更多的共同語言,和尚們也以自己的思想影響着福臨。

    上行下效,此時宮中衆多的太監、宮女乃緻嫔妃也紛紛奉佛。

    其中包括福臨最寵愛的董妃和太監吳良輔。

    在僧徒的包圍中,福臨萌生了出家的念頭,他對木陳忞說:“朕想前身的确是僧,今常到寺,見僧家明窗淨幾,辄低回不能去。

    ”“若非皇太後一人挂念,便可随老和尚出家去。

    ”但木陳忞卻不同意,并勸他“保持國土,保衛生民,不厭拖泥帶水,行諸大悲大願之行”,告誡他隻有“現帝王身”才能“光揚法化”,請他“萬勿萌生此念”。

    福臨接受了。

    木陳忞在京八個月,于十七年五月告辭南還,福臨非常留戀,請其留下弟子以早晚說話,木陳忞遂留旅庵月與山曉皙住持善果、隆安兩寺。

    福臨特書“敬佛”兩個大字及繪山水、蒲桃畫各一幅賜贈。

    十五日道忞離京南下。

    木陳忞離去後,福臨念念不忘,當年又兩次遣官專程探問。

    是冬他又親自書贈唐詩人岑參詩一首,詩雲:“洞房昨夜春風起,遙憶美人湘江水。

    枕上片時春夢中,行盡江南數千裡。

    ”①望依戀之情躍然紙上。

    木陳忞去後,七月福臨再召玉林琇進京。

    福臨已完全離不開和尚,和尚們一直影響着他的生活,直到最後。

     ⑥道忞:《北遊集》。

     ①王士忞:《池北偶談》卷1。

     ②《池北偶談》卷12。

     第五節 皇後和貴妃 皇後的立廢 早在順治初年,攝政王多爾衮根據皇室與蒙古聯姻的老傳統,已為福臨聘科爾沁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女博爾濟吉特氏,但直到福臨親政後的順治八年八月方完婚,并冊封為皇後,舉行了極為隆重的典禮。

    當年在中國的外國耶稣會士曾記載了完婚的“壯麗排場”:皇後是“在全部軍隊和無數騎兵的陪同下來到”北京的。

    他驚歎道:“世上竟确實有如此無邊無際的騎兵隊伍!我親眼看見過西鞑靼給中國國王八萬匹馬作為禮物。

    ”①但這并不是美滿的姻緣。

    兩年之後,即順治十年八月,福臨命大學士馮铨、陳名夏等“察前代廢後事例”上奏。

    這廢後之兆使馮铨等人大為驚訝,他們立即上疏谏阻,說:“皇後母儀天下,關系甚重。

    前代如漢光武、宋仁宗、明宣宗皆稱賢主,俱以廢後一節終為聖德之累。

    望皇上深思詳慮,慎重舉動,萬世瞻仰将在今日。

    ”福臨覽奏後當即嚴加拒絕,斥責其沽名,并斷然說:“皇後壺儀攸系,正位匪輕,故廢無能之人!”①第二天福臨便奏皇太後,降皇後為靜妃,改居側宮。

    谕禮部說,“今後乃睿王于朕于幼沖時因親訂婚,未經選擇。

    自冊立之始即與朕志意不協,宮阃參商已曆三載。

    事上禦下,淑善難期,不足仰宗廟之重。

    ”②表明了他堅決廢後的理由與決心。

    于是禮部尚書胡世安、侍郎呂崇烈、高珩上疏請“慎重詳審,以全始終”。

    禮部員外郎孔允樾以及宗敬一、潘朝選等十四名禦史具疏力争。

    孔允樾所言尤為懇切:“皇後正位三年未聞顯有失德,特以&lsquo無能&rsquo二字定廢谪之案,何以服皇後之心,且何以服天下後世之心。

    ”“臣思皇上天下之父,皇後天下之母。

    父有出母之議,為人子者即心知母過,尚不免涕泣以谏,況絕不知母過之何事,又安忍緘口嚴父之側,而不為母一請命乎?”③疏上,福臨命諸臣集議。

    九月初,諸王貝勒大臣等遵旨會議,不同意廢後,認為胡世安、孔允樾所奏“實系典禮常經”,建議皇後“應正位中宮”。

    議上,福臨批示:“朕納後以來,緣意志不協,另居側宮已經三載,從古廢後遺議後世,朕所悉知。

    但勢難容忍,故有此舉。

    ”下令再議,并責令孔允樾“指實具奏”。

    孔允樾上疏引罪,“靜聽處分”④。

    最後濟爾哈朗等再也不能違背皇上的旨意,遂奏言:“所奉聖旨甚明,臣等亦以為是,無庸更議。

    ”⑤後遂廢。

     順治十一年(1654)五月,福臨再聘蒙古科爾沁貝勒綽爾濟女博爾濟吉特氏為妃,六月冊為後。

    可是,福臨對這位新後仍不惬意。

    不久,他便以從未有過的熾烈感情傾注于董妃。

     董妃的冊封董妃,又作董鄂妃,内大臣鄂碩之女,順治十三年八月立為賢妃。

    她原①《清世祖實錄》卷77。

     ②同上。

     ③同上。

     ④《清世祖實錄》卷78。

     ⑤同上。

     是福臨異母弟襄親王博穆博果爾之妃,大概由于清代命婦入侍的緣故,福臨屢與董氏接觸而萌發好感,遂熱戀起來。

    襄親王“因憤緻死,或許竟是自殺而死”①。

    福臨于是将其未亡人董氏收入宮中,時為順治十三年七月,董氏十八歲。

    八月冊董氏為賢妃,九月晉為皇貴妃。

    十二月初為冊封皇貴妃,福臨特頒恩诏大赦天下,這是殊典。

    按清朝制度冊封妃嫔向無頒诏之例。

    福臨全心熱愛的這位意中人,于十四年十月為他生下一子,即皇四子,他無比歡悅。

    十五年正月初三,福臨以新皇後當皇太後“聖體違和”時,“起居問安禮節殊覺阙然”②為由,命停進中宮箋奏,這又是廢後的不祥之兆。

    二十四日,出世僅一百零六天尚未起名的皇四子死掉了。

    兩個月後的三月二十五日,福臨以太後旨,下谕恢複已停止八十二天的新後的中宮箋奏。

    二十七日追封沒有名字的皇四子為和碩榮親王。

    不意,順治十七年八月十九日董妃卒。

     董妃喪事的破格之舉董妃的逝去,對福臨來說是無比沉重的打擊。

    福臨哀痛至極,感情到了難以控制的地步,“竟緻尋死覓活,不顧一切。

    人們不得不晝夜看守着他,使他不得自殺”①。

    他命内閣中書們起草禦制祭文,要求“須盡才情,極哀悼之緻”。

    許多草稿他皆不中意。

    最後中書舍人張寰的撰文獲得通過,其“末聯有&lsquo渺茲五夜之箴,永巷之聞何日;去我十人之佐,邑姜之後誰人&rsquo等語,上閱之亦為堕淚”。

    他命諸臣議董妃谥号,“先拟四字,不允。

    至六、八字、十字而止”。

    這更是破例,而實際上為十二字,即“孝獻莊和至德宣仁溫惠端敬皇後”。

    對此,福臨“猶以無天聖二字為歉”②。

    葬禮更是過分過格,他命三十名太監和宮女殉葬③。

    董妃之柩,他命八旗二三品官員輪流舁至景山壽椿殿,在其中設靈堂由和尚作道場。

    三七日,即九月初十火化。

    秉炬者為茆溪森,茆溪森的偈語是:“出門須仔細,不比在家時,火裡翻身轉,諸佛不能知。

    ”④葬禮中花費了巨額資财,“皇貴妃的屍體連同棺槨并那兩座宮殿,連同其中珍貴陳設,俱都被燒毀”。

    福臨還下令“全國均須服喪,官吏一月,百姓三日”⑤。

    實際服喪日期遠超過此數。

    按清代定制,皇帝及太後之喪,臣工奏事用藍筆批答,以二十七日為限,皇後之喪即無此制。

    而董妃之喪福臨卻破例用藍筆批答達四月有餘,這又是“過舉”的行為⑥。

     出家不成英年早逝福臨因董妃之死,陷入了無法擺脫的困惑之中,心灰意冷到了極點。

    這時隻有佛學理論使他還有所寄托,再萌出家之念。

    約于九、十月之交,福臨①魏特:《湯若望傳》第323頁。

     ②《清世祖實錄》卷114。

     ①[德]魏特:《湯若望傳》第323頁。

     ②張宸:《平圃雜記》。

     ③[德]魏特:《湯若望傳》第323頁。

     ④茆溪森:《敕賜圓照茆溪森禅師語錄》卷6。

     ⑤[德]魏特:《湯若望傳》第322頁。

     ⑥孟森:《清世祖董鄂妃生死特殊典禮》。

     決心出家,由茆溪森剃度成了光頭天子。

    十月十五日,茆溪森本師玉林琇奉诏到京,聞其徒已為皇帝剃發,遂大怒,即命衆聚柴薪準備燒死茆溪森。

    玉林琇比茆溪森明智得多,他接近皇帝宣講佛法,目的是希皇帝以至高無上的權威,發揮護法作用,他決不要皇帝出家而無所依靠。

    這點他與木陳忞的态度是一緻的。

    因此他勸福臨說:“若以世法論,皇上宜永居正位,上以安聖母之心,下以樂萬民之業;若以出世法論,皇上宜永作國王帝主,外以護持諸佛正法之輪,内住一切大權菩薩智所住處。

    ”①福臨聽其谏,許蓄發,罷出家之念。

    茆溪森因以免燒,當月便離京南還。

    福臨雖然不再出家,但精神卻再也振作不起來。

     福臨自親政伊始,曾雄心勃勃,力圖振興國祚,政治一新,但卻力不從心,緻使矛盾重重,他已疲憊不堪了。

    在董妃未亡前,他曾對木陳忞說:“老和尚許朕三十歲來為祝壽,庶或可待。

    報恩和尚(指玉林琇)來祝四十,朕決候他不得矣。

    ”②他已自覺骨瘦如柴,體力不支,難以“挨得長久”到四十歲,頂多勉強可以活到三十。

    現在董妃一死,他的精神支柱已轟然坍塌,已覺不久于人世,再也無力支撐這座輝煌的帝國大廈了。

    大概是為預留退步,他不希望自己最寵幸而屢幹國法的太監在他身後伏法吧,順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二,他安排胡良輔出家為僧。

    這天他親臨憫忠寺觀看吳良輔出家儀式。

    歸來的當晚即染上天花,發起高燒來。

    他預感病體沉重,勢将不支,初六日深夜急召禮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王熙及原内閣學士麻勒吉入養心殿,口授遺诏。

    王熙、麻勒吉二人退至乾清門下西圍屏内,以初七一天的時間撰拟。

    “凡三次進覽,三蒙欽定,日入時始定。

    ”①當夜,年僅二十四歲的青年天子便與世長辭了。

    福臨晏駕後,麻勒吉及侍衛賈蔔嘉二人“捧诏奏知皇太後,即宣示諸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等”②。

    遺诏立八歲的皇三子玄烨為皇太子,繼帝位,命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鳌拜為輔政大臣。

    遺诏實為罪己诏,共羅列十四條罪過,主要是未能遵守祖制漸染漢俗,重用漢官緻使滿臣無心任事,幾乎完全否定了他自己一生中最有光彩的政績。

    至于這是否福臨本意,即這十四條是否福臨過目批準的已無從知曉。

    但卻留給了後世之疑:遺诏公布前先“奏知皇太後”;遺诏的主要起草者王熙事後對此守口如瓶:“一不以語子弟,世遂莫得而傳。

    ”③“面奉憑幾之言有事關國家大計,與諸大臣再三密議而後決者,公終身不以語人,雖子弟莫得而傳也。

    ”④因此,人們有理由說“遺诏本出太後(福臨生母博爾濟吉特氏)授意,實為母責其子之言”⑤。

    但不論怎麼說,福臨一死,他便被徹底否定了。

     福臨死後,梓宮厝于景山壽皇殿。

    四月十七日,由再次進京的茆溪行森秉炬,舉行火化儀式。

    茆溪森的偈語雲:“釋迦涅盤,人天齊悟,先帝火化,更進一步。

    大衆會麼?壽皇殿前,官馬大路。

    ”①火化後寶宮(骨灰罐)安葬①《玉林國師年譜》。

     ②道忞:《北遊集》。

     ①王熙:《王文靖集·自撰年譜》。

     ②《清聖祖實錄》卷1。

     ③韓菼:《文靖王公熙行狀》,載《碑傳集》卷12。

     ④張玉書:《文靖王公墓志銘》,載《碑傳集》卷12。

     ⑤商鴻逵:《“清世祖董鄂妃生死特殊典禮”附贅言》,載《中華文史論叢》1980年1期。

    ①茆溪森:《茆溪語錄》,轉引自陳垣《順治皇帝出家》。

     于遵化馬蘭峪,是為孝陵。

    廟号世祖,谥号章皇帝,後世累有尊谥,至乾隆元年尊谥加為二十二字:體天隆運定統建極英睿欽文顯武大德弘功至仁純孝章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