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台灣的開發
關燈
小
中
大
淡水廳志》。
鹹豐八年(1858),《天津條約》開台灣府(安平)為通商口岸;鹹豐十年(1860),《北京條約》增開淡水為口岸;同治二年(1863),又開打狗(今高雄)、雞籠分别作為台灣府和淡水的附屬口岸。
此後,外商雲集台灣,紛紛設立洋行,通商貿易之權漸漸轉入外人手中。
原來台灣商人依據貿易地相同或貿易品相同而組織起來的商業行會性質的團體&mdash&mdash郊,也就很快解體。
台灣的經濟開始淪為半殖民地的性質,台灣的物産開始大量輸往殖民者的故鄉歐美、日本;同時,在資本主義經營方式刺激下,生産和流通又比在專制制度下有了更快的發展速度。
這一方面的突出表現,莫過于糖、茶、樟腦等業。
台灣的糖業向來商品化程度很高。
台灣開港以後,砂糖貿易很快為外人所操縱,輸出額大增,甘蔗的種植面積也迅速擴大。
同治二年(1863)以前,台糖輸出總額從未超過30萬擔;同治九至十三年(1870&mdash1874),平均每年輸出總額激增至66萬擔;光緒元年至十年(1875&mdash1884),年均輸出達73萬3千擔。
台灣生長茶葉,由來很久。
但直到康熙後期,仍然“不谙制茶之法” ①。
嘉慶時,福建人柯朝把二鬥武夷茶籽從福建帶到台北,輾轉傳種,這才開始了茶葉在台灣的人工培植。
對外通商以後,外商競購粗茶,茶業随之大盛。
同治五年(1866)輸出13萬斤,光緒六年(1875)輸出416萬斤,光緒十九年(1893)達到1795萬斤。
茶葉的價格也在不斷上漲,同治五年每擔10元(銀元),光緒十三年(1874)每擔34元,光緒二十年(1894)每擔44.74元。
烏龍茶的主要買主是美國,其次是歐洲。
運往歐美的茶葉,經常約占台茶輸出總額的95%左右,最少時也不低于80%。
樟腦為台灣重要特産之一,約占世界總産量的70&mdash80%。
康熙時封禁番地,私熬樟腦者洽罪。
雍正三年(1725),清廷在台灣設廠修造戰船,南北二路各設軍工料館,采伐樟木為船料,許承辦軍工的匠首私煎樟腦取利,台灣的樟腦業自此興起。
鹹豐五年(1855),香港美商布賓納特至打狗,經營樟腦的出口貿易,引起世界對台灣樟腦的注意。
鹹豐十一年(1861),英國怡和、鄧特兩洋行也到台灣經營樟腦貿易,并且很快取得了壟斷地位。
同治二年(1863),台灣道陳懋烈鑒于利權外溢,宣布樟腦官營,由官辦腦館統一向制腦業者收購,而後轉售給洋行。
當時官府收購價格約每擔6元,賣給外商約每擔16元,而外商在香港的售價為每擔18元,這就引起了外商的很大不滿,以至同治七年(1868)英國出動兵艦,占領安平,用武力脅迫清廷于次年制定樟腦章程,廢止官營,允許外商領照進入内地自由采購。
這時,外商不僅控制了樟腦的貿易,而且通過借資金給台民,由台民制造,然後全部包購,從而控制了整個樟腦業。
樟腦的輸出,從同治四至六年(1865&mdash1867)的年約7千擔,增至七至九年(1868&mdash1870)的年約1萬4千擔。
光①《諸羅縣志》卷12《雜記·外紀》。
緒八年(1882)以後的數年中,由于内山械鬥嚴重,樟木不能砍伐,以緻樟腦無出,輸出銳減,光緒十一年(1885)輸出僅為3擔。
光緒十二年(1886),劉銘傳複行官營,次年于台北設腦務總局,又于各主要産地設置分局,制出之腦悉歸官局,購價每擔8兩,官局轉售包商,售價每擔12兩。
當時攬辦樟腦貿易的是台北德商公泰洋行,配運至香港,其價又在20兩以上,光緒十六年(1890)在外商幹涉下,清政府再度廢除官營,當年輸出8千擔。
十七、十八年(1891、1892)均為2萬1千擔,十九年(1893)增至4萬擔,二十年(1894)達到5萬1千擔。
當時日新月異的化學工業對樟腦的需求激增,歐美市場銷用日巨,腦價随之而漲。
十六年(1890)每石30元,十八至二十年每擔41&mdash44元以上。
外商運至香港,已至每擔70元以上,運至上海,更達每擔百元以上。
台灣開發以來的富庶以及海上交通的重要戰略地位,日益成為東西方殖民主義者觊觎的目标。
鴉片戰争以後,英、美、日、俄更加暴露出奪取台灣的野心。
鹹豐八年(1858),《天津條約》開台灣府(安平)為通商口岸;鹹豐十年(1860),《北京條約》增開淡水為口岸;同治二年(1863),又開打狗(今高雄)、雞籠分别作為台灣府和淡水的附屬口岸。
此後,外商雲集台灣,紛紛設立洋行,通商貿易之權漸漸轉入外人手中。
原來台灣商人依據貿易地相同或貿易品相同而組織起來的商業行會性質的團體&mdash&mdash郊,也就很快解體。
台灣的經濟開始淪為半殖民地的性質,台灣的物産開始大量輸往殖民者的故鄉歐美、日本;同時,在資本主義經營方式刺激下,生産和流通又比在專制制度下有了更快的發展速度。
這一方面的突出表現,莫過于糖、茶、樟腦等業。
台灣的糖業向來商品化程度很高。
台灣開港以後,砂糖貿易很快為外人所操縱,輸出額大增,甘蔗的種植面積也迅速擴大。
同治二年(1863)以前,台糖輸出總額從未超過30萬擔;同治九至十三年(1870&mdash1874),平均每年輸出總額激增至66萬擔;光緒元年至十年(1875&mdash1884),年均輸出達73萬3千擔。
台灣生長茶葉,由來很久。
但直到康熙後期,仍然“不谙制茶之法” ①。
嘉慶時,福建人柯朝把二鬥武夷茶籽從福建帶到台北,輾轉傳種,這才開始了茶葉在台灣的人工培植。
對外通商以後,外商競購粗茶,茶業随之大盛。
同治五年(1866)輸出13萬斤,光緒六年(1875)輸出416萬斤,光緒十九年(1893)達到1795萬斤。
茶葉的價格也在不斷上漲,同治五年每擔10元(銀元),光緒十三年(1874)每擔34元,光緒二十年(1894)每擔44.74元。
烏龍茶的主要買主是美國,其次是歐洲。
運往歐美的茶葉,經常約占台茶輸出總額的95%左右,最少時也不低于80%。
樟腦為台灣重要特産之一,約占世界總産量的70&mdash80%。
康熙時封禁番地,私熬樟腦者洽罪。
雍正三年(1725),清廷在台灣設廠修造戰船,南北二路各設軍工料館,采伐樟木為船料,許承辦軍工的匠首私煎樟腦取利,台灣的樟腦業自此興起。
鹹豐五年(1855),香港美商布賓納特至打狗,經營樟腦的出口貿易,引起世界對台灣樟腦的注意。
鹹豐十一年(1861),英國怡和、鄧特兩洋行也到台灣經營樟腦貿易,并且很快取得了壟斷地位。
同治二年(1863),台灣道陳懋烈鑒于利權外溢,宣布樟腦官營,由官辦腦館統一向制腦業者收購,而後轉售給洋行。
當時官府收購價格約每擔6元,賣給外商約每擔16元,而外商在香港的售價為每擔18元,這就引起了外商的很大不滿,以至同治七年(1868)英國出動兵艦,占領安平,用武力脅迫清廷于次年制定樟腦章程,廢止官營,允許外商領照進入内地自由采購。
這時,外商不僅控制了樟腦的貿易,而且通過借資金給台民,由台民制造,然後全部包購,從而控制了整個樟腦業。
樟腦的輸出,從同治四至六年(1865&mdash1867)的年約7千擔,增至七至九年(1868&mdash1870)的年約1萬4千擔。
光①《諸羅縣志》卷12《雜記·外紀》。
緒八年(1882)以後的數年中,由于内山械鬥嚴重,樟木不能砍伐,以緻樟腦無出,輸出銳減,光緒十一年(1885)輸出僅為3擔。
光緒十二年(1886),劉銘傳複行官營,次年于台北設腦務總局,又于各主要産地設置分局,制出之腦悉歸官局,購價每擔8兩,官局轉售包商,售價每擔12兩。
當時攬辦樟腦貿易的是台北德商公泰洋行,配運至香港,其價又在20兩以上,光緒十六年(1890)在外商幹涉下,清政府再度廢除官營,當年輸出8千擔。
十七、十八年(1891、1892)均為2萬1千擔,十九年(1893)增至4萬擔,二十年(1894)達到5萬1千擔。
當時日新月異的化學工業對樟腦的需求激增,歐美市場銷用日巨,腦價随之而漲。
十六年(1890)每石30元,十八至二十年每擔41&mdash44元以上。
外商運至香港,已至每擔70元以上,運至上海,更達每擔百元以上。
台灣開發以來的富庶以及海上交通的重要戰略地位,日益成為東西方殖民主義者觊觎的目标。
鴉片戰争以後,英、美、日、俄更加暴露出奪取台灣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