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白蓮教和川楚陝農民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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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白蓮教 白蓮教源遠流長,是一個秘密的宗教結社,南宋初年已出現于江蘇昆山。

    元、明時期有很大發展,分成為很多支派,分别稱大乘、混元、收元等名目,成員十分廣泛,有農民、城市貧民、手工業者、小商人、小業主、雇工等,也有一些太監、王府包衣、莊頭、紳士、書吏、差役等參加。

     白蓮教“政體尚專制”,始終實行嚴格的家長制統治,等級森嚴。

    由于其本身又分成許多别支,故派系的教首隻掌握本派的大權,采取父死子襲的權力繼承方式,不容外人觊觎。

    他們的權力和地位,歸根到底取決于所收門徒的多寡,以糾合人數多者稱為大頭目,人數少者為小頭目。

    教首的弟子們,随着本身力量即所收教徒人數的不斷增長,獨立傾向也在逐步加強,如果條件成熟,最後也會走上獨樹一幟的道路。

     白蓮教傳教的方法是:傳教者“或充醫蔔,或充貿易,遍曆各村,親去傳徒”,在窮苦的下層群衆中招收信徒,并将其組織起來。

     白蓮教教徒在日常隻是燒香禮拜,諷誦或由教首講解經卷、咒語、口訣、歌詞(除教義外,突出敬孝行善、三皈五戒等),以虔修來世,并達到求福避禍的目的。

    “習教的人各出銀兩,交與掌櫃的收下”①,稱為“根基錢”。

    錢數不等,少則一、二百文,多則幾十兩、上百兩。

    各地的小教首每年或幾年向本派教主輸錢,曰“朝貢”。

    如乾隆五十五年至五十七年,白蓮教首劉之協、宋之清等人就将所收教徒的部分打丹(将姓名、籍貫寫于黃紙,向空焚化,名為打丹,又名升丹)銀二千兩陸續送交被發配到甘肅隆德縣的師傅劉松手中。

     白蓮教徒從明萬曆到清康熙時百餘年間,刊刻了許許多多的經卷。

    幾乎所有的白蓮教經卷,都宣傳“兩宗三際”、彌勒下凡和劫變觀念,宣傳“真空家鄉,無生父母”的信仰。

    據白蓮教的解釋,世界上存在着兩種叫做明暗“兩宗”相互鬥争的勢力,明就是光明,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代表罪惡與不合理。

    這兩方面,過去、現在和将來都在不斷地進行鬥争。

    彌勒佛降世後,光明就最終戰勝黑暗。

    這就是所謂“青陽”、“弘(紅)陽”、“白陽”的“三際”。

     清乾隆年間,白蓮教支派林立。

    混元教和收元教是其中重要的兩支。

     乾隆三十九年(1774)初,河南鹿邑人樊明德在家鄉創立混元教,并将其迅速傳播到河南歸德、陳州、汝甯和安徽颍州等府。

    第二年便遭到清政府嚴厲鎮壓,樊明德等十三人被判處死刑,他的再傳弟子劉松被發配到甘肅隆德縣,混元教處于癱瘓狀态。

     ①《清中期五省白蓮教起義資料》第五冊,第1頁。

     乾隆五十三年(1788)三月,混元教徒、安徽太和縣人劉之協“來至劉松配所探望,與劉松商複舊教,并以混元教破案已久,人多不信,必須另立教名。

    随商同劉松,改為三陽教..欲覓一人捏名牛八,湊成朱字,僞稱明朝嫡派,将來必然大貴。

    又指劉松之子劉四兒為彌勒佛轉世,保輔牛八,入其教者可免一切水火刀兵災厄。

    并推稱劉松為老教主”。

     乾隆末年,收元教在鄂西北地區進行活動,主要分為襄陽宋之清和房縣王應琥兩支。

     湖北襄陽人宋之清是收元教支派三益教創立者姚應彩的再傳弟子。

    他本人亦收襄陽總差役齊林等人為徒。

    乾隆五十四年(1789),他又拜劉之協為師。

    三年後,宋之清因傳徒日多,與劉之協發生了争教事件,遂自立一教,名為西天大乘教。

    從此,他“自行興教,捏稱彌勒轉世,必須學習西天大乘教,躲避災難”①,并将其活動的重點放在階級關系緊張的川楚陝三省交界地區,讓弟子們廣收徒衆,擴大組織。

    與此同時,王應琥也在湖北、四川交界地區大力發展組織。

    以宋之清為首的收元教,為把農民群衆從宗教信仰的迷霧中吸引到自身的解放上來,宣傳“習教者,有患相救,有難相死,不持一錢可周行天下”②,“從教者先送供給米若幹,入教之後,教中所獲資物,悉以均分”③,“習教之人,不攜資糧,穿衣吃飯不分爾我”④等等,以及随後逐步散播的“彌勒轉世,保輔牛八”這一披着宗教外衣的政治性預言,深深地吸引着廣大群衆,擴展組織的工作進行得十分順利。

    其弟子中,湖北襄陽總差役齊林,對收元教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後來的襄陽黃号,以及四川起義軍大部分領袖,如姚之富、樊人傑、王光祖,冉文俦、孫賜俸、徐天德、冷天祿、王三槐等等,都是齊林的弟子或再傳三傳弟子。

    齊林勢力和影響已超過宋之清,川楚陝起義基本上是由齊林系統的教徒發動和領導的。

    ①《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九輯第207頁。

     ②周凱:《内自訟齋文鈔》卷1《紀邪匪齊二寡婦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