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 塘沽停戰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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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年(一九三一)九月十八日,日本關東軍占領我沈陽,中國對侵略的日本取不直接交涉政策,而訴之國際聯盟。
直接交涉在國民是不甘,在政府是不敢亦不易。
事經兩年,除淞滬之戰,中國不抵抗而失去遼甯、吉林、黑龍江三省,抵抗而失去熱河一省,東北四省都成為日軍控制下的僞滿洲國。
中國雖失去了極大極富的東北四省,然在地理上,這幾省向稱關外,有長城相隔;在政治上,素為中央勢力所不及。
中國喪了主權,失了富源,還可以等待國際機會,暫以不承認敷衍一時。
廿二年(一九三三)長城之戰,則日軍長驅直入到了華北。
我軍事内容,在上章幾個電報可以略見一斑。
人人知不能戰,而不敢言不戰。
不負責任者唱甯為玉碎之高調,而存希圖僥幸之心,事實上是“日蹙國百裡”。
華北非東北可比,立刻要影響到全國。
而華北的得失,系于平津之守不守。
斯時的平津,已不是軍事上能守不能守問題,而是政治上欲保不欲保問題。
實逼處此,欲保平津不能不停戰,停戰必須與日本人交涉。
《塘沽停戰協定》&mdash&mdash即是長城戰後,在華北前線的中國軍,與日本關東軍間的停戰條款。
全文五條,當時各報都有登載,并無附件,其大意要點有三:一、中國兵撤至延慶、昌平、順義、通州線;二、日本兵撤至長城線;三、日本兵退出之地,中國接收後以保安隊警察維持治安,不駐兵。
此條款系民國廿二年五月廿二日徹夜由膺白在北平與日方商定,與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以下簡稱軍分會)代委員長何敬之(應欽)先生共同主持,秉承政府,五月卅日在塘沽簽字;簽字者日本關東軍代表岡村甯次,吾國軍分會代表熊斌。
日軍退出而吾國接收的地方為河北省十九縣如下:灤縣、昌黎、樂亭、撫甯、遷安、盧龍、甯河、豐潤、玉田、遵化、寶坻、通縣、三河、平谷、懷柔、香河、薊縣、密雲、順義。
另都山、興隆二地設治區。
《塘沽停戰協定》原文如下: 一、停戰協定:關東軍司令官元帥武藤信義,于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即昭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在密雲與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所派軍使該分會參謀徐燕謀,正式接受停戰提議。
依此,關東軍司令官元帥武藤信義關于停戰協定,委任全權于該軍代表關東軍參謀副長陸軍少将岡村甯次,在塘沽與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所委任停戰全權華北中國軍代表北平分會總參議陸軍中将熊斌,締結左列之停戰協定: (一)中國軍即撤退至延慶、昌平、高麗營、順義、通州、香河、寶坻、林亭口、甯河、蘆台所連之線以西以南之地區,爾後不越該線而前進,又不行一切挑戰擾亂之行為。
(二)日本軍為确認第一項之實行情形,随時用飛機及其他方法以行觀察;中國方面對之,應加保護及與以各種便利。
(三)日本軍如确認第一項所示規定,中國軍業已遵守時,即不再越該線追擊,且自動概歸還于長城之線。
(四)長城線以南及第一項所示之線以北以東地域内之治安維持,以中國警察機關任之;右述警察機關,不可用刺激日本感情之武力團體。
(五)本協定蓋印之後發生效力。
以此為證據,兩代表應行記名蓋印。
關東軍代表岡村甯次印,華北中國軍代表熊斌印。
二、覺書:萬一撤兵地域有妨礙治安之武力團體發生,而以警察力不能鎮壓之時,雙方協議之後,再行處置。
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即昭和八年五月卅一日,關東軍代表岡村甯次印,中國軍代表熊斌印。
平津之應否保全?我借山西省主席徐次宸先生(永昌)給行政院汪院長、軍事委員會蔣委員長的兩份電報,及胡適之先生在《獨立評論》的一篇文章說明。
徐先生的電如下: 南京汪院長賜鑒:自熱河失陷以後,一般人頗冀抗日戰線立定腳跟,進一步編成較有把握之抵抗線,同時交涉方面亦将得有相當進展。
乃月餘以來,各方團結未能實現,不惟較有力之抵抗線未能編成,而所謂立定腳跟之初步亦未做到。
睹芳澤之來去情形,似交涉亦尚在絕對僵局。
近且寇入益深,軍力将竭,平津之失與不失,隻恃敵之來與不來,情況如此,斷非依違不決所能渡過。
先生于國事萬分嚴重之時,由歐返國,毅然以國家存亡為己任,犧牲精神洵足以昭示國人。
惟念時不再留,需為事賊;昔人雲:“議論未定,兵已渡河”;前事不遠,可為殷鑒。
今日和戰大計,亦惟有及吾人之身,乘可為之時,決然自負,一切毀譽皆所不計,個人利害亦所不計。
抱全民忍辱一時之決心,以求伸于他日,戰國時之勾踐,其先例也;歐戰時之德意志,亦其先例也。
不然,則須根本計劃破釜沉舟,與敵作殊死之抵抗;蓋昌以為現今之所謂抵抗,仍在輕描淡寫之徑途中。
顧名思義,先生為中樞之責任者,假定平津失陷,華北淪亡,千載後記史者,必書為先生執政時事,甚為先生惋惜也。
事急矣!先生宜如何斷然處置,或協同人以為之,尚祈早日裁酌。
永昌夙夜憂慮,不暇擇言,冒昧奉陳,惟希鑒宥是幸。
徐永昌叩号。
(廿二、四、廿) 徐先生電末附言:“曾于四月十日上蔣先生一電,意思略同此。
”後又有上蔣先生電如下: 南昌蔣總司令鈞鑒:日敵反複進擾華北,實已入于最嚴重時期,昌曾就一得之愚,疊向何部長諸君言之。
茲更撮陳,幸賜垂詧。
今日偏重外交者,鹹言國際頗傾向我,我若一旦與日妥協,必緻盡失與國。
永昌以為國聯之一時不能解決中日紛争,猶之我中央日前不能解決川劉之争,其勢正同;使當日劉文輝不自掙紮其自存之計,此時已入枯魚之市矣。
故軍事不必恃有外交,同時外交亦不必以軍事為可恃,所謂兩恃之則兩失之。
日人今有宣言謂将進至密雲、玉田之線,而揣測者即謂為不到平津之表示,此真無異于張儀之欺楚,絕不可靠。
今專就軍事言,我軍今已不勝敵人之壓迫,漸撤至密雲、玉田之線矣。
即以前日所規定固守平津最近之白河線言之,屈指可戰之兵才七十餘團,而陣線長過四百餘裡,以屢經挫折之兵一團守六裡戰線,昌以為決不勝任。
如中央決守平津之線,則最後之打算,不可一日再緩,所以昌主白河線萬一不守,平津兩處須早為守城準備也。
雖然,我大軍若退過平津之線,即等于華北整個淪亡,人心失所依據,其促成第二滿洲國亦意中事,所以決不放棄平津者此也。
或謂日人得平津無辦法,不知我失平津更無辦法;蓋僅就收入一項言之,已足制我死命,正如殺人者固不得了,而被殺者先不得了也。
總之,平津失則華北亡;或謂平津縱失,亦不過一時,然數十萬敗兵一旦退下,人心何以維持?财政何以敷衍?昌以為其困難将萬倍于不退平津,尚祈鈞座千萬注意。
昌為此事,在平日夜焦思,昨于平綏車中屬稿,筿日回并拍發,合并附陳。
徐永昌叩筿。
(廿二、五、十七) 以上兩份電稿系抄稿給膺白,膺白看到在何時我不得知。
徐次宸先生是政整會(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簡稱政整會)委員之一,十餘年後他充當盟軍在密蘇裡軍艦接受日本投降的中國代表。
兩個電報對當時實際軍事政治情形,說得很為透徹。
胡適之先生的文,題曰《保全華北的重要》,載《獨立評論》五二及五三合期(廿二年六月四日),我錄自黃君坦所作《塘沽協定始末記》(未刊)。
曾在紐約獲得胡先生面允引用,文曰: 我們的國家現在已到了一個十分嚴重的時期,不能不平心靜氣的考慮我們所處的局勢,然後決定我們應該采取的步驟。
我們所處的局勢是這樣的:第一,整個的中日問題,我國政府在這時候絕無解決的能力,也沒有解決的辦法。
此時的解決,無疑的,就等于放棄東北四省承認滿洲僞國,這都是全國民衆所不許的,也都是政府在道義上、在責任上所不能接受的。
第二,現在的戰事已由熱河榆關進到長城以南,不但北平、天津有陷落的危險,連整個的華北都有被侵吞的可能。
喜峰口與古北口兩處我國軍人的奮勇抵抗,南天門的八日八夜的應戰,都是全國人與世界同聲贊歎的。
但現在長城以南已無險可守了。
我們的最精良的軍隊的血肉犧牲,終不能長久支持敵人的最新式武器的摧殘,終不能撐持這個無險可守而時時刻刻有腹心之患的大局,這也是我們都不能否認的。
在這個局勢之下,我們不能不承認兩點: 第一,整個的中日問題此時無法解決。
第二,華北的危機目前必須應付。
怎樣應付這平津與華北的問題?這一點上至少有兩種根本不同的主張。
一種主張是準備犧牲平津,準備犧牲華北,步步抵抗,決不作任何局部的妥協,雖有絕大的糜爛,亦所不恤。
還有一種主張是暫時謀局部的華北停戰,先保全華北,減輕國家損失。
現在北平的軍分會與政務委員會大概是主張這第二種辦法的,所以從五月廿二夜以來,有停戰談判的進行。
我個人是贊成這第二個主張的。
此時華北軍政當局所進行的停戰談判,因為沒有正式的記載與報告,我們至今還不知道詳細的内容,但我們觀察今日的形勢,深覺得華北停戰是一種不得已的救急辦法,我們應該可以諒解。
同時應該監督政府,使他不得逾越局部救濟的範圍,不可因謀局部的保全而放棄整個問題的奮鬥。
我所以主張華北停戰,有幾層理由: 第一,我認為這是為國家減輕損失,我不信失地絕對不能收複,但我深信此時單靠中國的兵力不能收複失地。
這十八個月的經驗是失一地便丢一地,失一城便丢一城,失一省便丢一省。
敵人的野心無窮,而我們的疆土有限;即使敵人不能久占華北,而我們決不應該不顧慮到敵人占據華北來威脅中央,來做承認東北熱河新局勢的代價。
我們看了最近幾十天之中兩次灤東大崩潰,看了長城南面各縣人民的流離痛苦,我們深感覺政府在此時不能不為國家人民謀怎樣減低損失的方法。
到了華北又成了第二熱河,那就太遲了。
所以我們說,如果此時的停戰辦法可以保全平津與華北,這就是為國家減輕了一樁絕大的損失,是我們應該諒解的。
在這一期的本刊裡有徐旭生先生從西安來的信,有一段是反對華北任何停戰的協定或默契的。
他說:“像上海那樣的停戰協定,我們雖然未見得怎麼樣反對,可是如果現在有人再草那樣的協定,或定同樣性質的默契,那我們一定是堅決反對,因為上海協定,無論
直接交涉在國民是不甘,在政府是不敢亦不易。
事經兩年,除淞滬之戰,中國不抵抗而失去遼甯、吉林、黑龍江三省,抵抗而失去熱河一省,東北四省都成為日軍控制下的僞滿洲國。
中國雖失去了極大極富的東北四省,然在地理上,這幾省向稱關外,有長城相隔;在政治上,素為中央勢力所不及。
中國喪了主權,失了富源,還可以等待國際機會,暫以不承認敷衍一時。
廿二年(一九三三)長城之戰,則日軍長驅直入到了華北。
我軍事内容,在上章幾個電報可以略見一斑。
人人知不能戰,而不敢言不戰。
不負責任者唱甯為玉碎之高調,而存希圖僥幸之心,事實上是“日蹙國百裡”。
華北非東北可比,立刻要影響到全國。
而華北的得失,系于平津之守不守。
斯時的平津,已不是軍事上能守不能守問題,而是政治上欲保不欲保問題。
實逼處此,欲保平津不能不停戰,停戰必須與日本人交涉。
《塘沽停戰協定》&mdash&mdash即是長城戰後,在華北前線的中國軍,與日本關東軍間的停戰條款。
全文五條,當時各報都有登載,并無附件,其大意要點有三:一、中國兵撤至延慶、昌平、順義、通州線;二、日本兵撤至長城線;三、日本兵退出之地,中國接收後以保安隊警察維持治安,不駐兵。
此條款系民國廿二年五月廿二日徹夜由膺白在北平與日方商定,與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以下簡稱軍分會)代委員長何敬之(應欽)先生共同主持,秉承政府,五月卅日在塘沽簽字;簽字者日本關東軍代表岡村甯次,吾國軍分會代表熊斌。
日軍退出而吾國接收的地方為河北省十九縣如下:灤縣、昌黎、樂亭、撫甯、遷安、盧龍、甯河、豐潤、玉田、遵化、寶坻、通縣、三河、平谷、懷柔、香河、薊縣、密雲、順義。
另都山、興隆二地設治區。
《塘沽停戰協定》原文如下: 一、停戰協定:關東軍司令官元帥武藤信義,于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即昭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在密雲與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所派軍使該分會參謀徐燕謀,正式接受停戰提議。
依此,關東軍司令官元帥武藤信義關于停戰協定,委任全權于該軍代表關東軍參謀副長陸軍少将岡村甯次,在塘沽與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所委任停戰全權華北中國軍代表北平分會總參議陸軍中将熊斌,締結左列之停戰協定: (一)中國軍即撤退至延慶、昌平、高麗營、順義、通州、香河、寶坻、林亭口、甯河、蘆台所連之線以西以南之地區,爾後不越該線而前進,又不行一切挑戰擾亂之行為。
(二)日本軍為确認第一項之實行情形,随時用飛機及其他方法以行觀察;中國方面對之,應加保護及與以各種便利。
(三)日本軍如确認第一項所示規定,中國軍業已遵守時,即不再越該線追擊,且自動概歸還于長城之線。
(四)長城線以南及第一項所示之線以北以東地域内之治安維持,以中國警察機關任之;右述警察機關,不可用刺激日本感情之武力團體。
(五)本協定蓋印之後發生效力。
以此為證據,兩代表應行記名蓋印。
關東軍代表岡村甯次印,華北中國軍代表熊斌印。
二、覺書:萬一撤兵地域有妨礙治安之武力團體發生,而以警察力不能鎮壓之時,雙方協議之後,再行處置。
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即昭和八年五月卅一日,關東軍代表岡村甯次印,中國軍代表熊斌印。
平津之應否保全?我借山西省主席徐次宸先生(永昌)給行政院汪院長、軍事委員會蔣委員長的兩份電報,及胡適之先生在《獨立評論》的一篇文章說明。
徐先生的電如下: 南京汪院長賜鑒:自熱河失陷以後,一般人頗冀抗日戰線立定腳跟,進一步編成較有把握之抵抗線,同時交涉方面亦将得有相當進展。
乃月餘以來,各方團結未能實現,不惟較有力之抵抗線未能編成,而所謂立定腳跟之初步亦未做到。
睹芳澤之來去情形,似交涉亦尚在絕對僵局。
近且寇入益深,軍力将竭,平津之失與不失,隻恃敵之來與不來,情況如此,斷非依違不決所能渡過。
先生于國事萬分嚴重之時,由歐返國,毅然以國家存亡為己任,犧牲精神洵足以昭示國人。
惟念時不再留,需為事賊;昔人雲:“議論未定,兵已渡河”;前事不遠,可為殷鑒。
今日和戰大計,亦惟有及吾人之身,乘可為之時,決然自負,一切毀譽皆所不計,個人利害亦所不計。
抱全民忍辱一時之決心,以求伸于他日,戰國時之勾踐,其先例也;歐戰時之德意志,亦其先例也。
不然,則須根本計劃破釜沉舟,與敵作殊死之抵抗;蓋昌以為現今之所謂抵抗,仍在輕描淡寫之徑途中。
顧名思義,先生為中樞之責任者,假定平津失陷,華北淪亡,千載後記史者,必書為先生執政時事,甚為先生惋惜也。
事急矣!先生宜如何斷然處置,或協同人以為之,尚祈早日裁酌。
永昌夙夜憂慮,不暇擇言,冒昧奉陳,惟希鑒宥是幸。
徐永昌叩号。
(廿二、四、廿) 徐先生電末附言:“曾于四月十日上蔣先生一電,意思略同此。
”後又有上蔣先生電如下: 南昌蔣總司令鈞鑒:日敵反複進擾華北,實已入于最嚴重時期,昌曾就一得之愚,疊向何部長諸君言之。
茲更撮陳,幸賜垂詧。
今日偏重外交者,鹹言國際頗傾向我,我若一旦與日妥協,必緻盡失與國。
永昌以為國聯之一時不能解決中日紛争,猶之我中央日前不能解決川劉之争,其勢正同;使當日劉文輝不自掙紮其自存之計,此時已入枯魚之市矣。
故軍事不必恃有外交,同時外交亦不必以軍事為可恃,所謂兩恃之則兩失之。
日人今有宣言謂将進至密雲、玉田之線,而揣測者即謂為不到平津之表示,此真無異于張儀之欺楚,絕不可靠。
今專就軍事言,我軍今已不勝敵人之壓迫,漸撤至密雲、玉田之線矣。
即以前日所規定固守平津最近之白河線言之,屈指可戰之兵才七十餘團,而陣線長過四百餘裡,以屢經挫折之兵一團守六裡戰線,昌以為決不勝任。
如中央決守平津之線,則最後之打算,不可一日再緩,所以昌主白河線萬一不守,平津兩處須早為守城準備也。
雖然,我大軍若退過平津之線,即等于華北整個淪亡,人心失所依據,其促成第二滿洲國亦意中事,所以決不放棄平津者此也。
或謂日人得平津無辦法,不知我失平津更無辦法;蓋僅就收入一項言之,已足制我死命,正如殺人者固不得了,而被殺者先不得了也。
總之,平津失則華北亡;或謂平津縱失,亦不過一時,然數十萬敗兵一旦退下,人心何以維持?财政何以敷衍?昌以為其困難将萬倍于不退平津,尚祈鈞座千萬注意。
昌為此事,在平日夜焦思,昨于平綏車中屬稿,筿日回并拍發,合并附陳。
徐永昌叩筿。
(廿二、五、十七) 以上兩份電稿系抄稿給膺白,膺白看到在何時我不得知。
徐次宸先生是政整會(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簡稱政整會)委員之一,十餘年後他充當盟軍在密蘇裡軍艦接受日本投降的中國代表。
兩個電報對當時實際軍事政治情形,說得很為透徹。
胡適之先生的文,題曰《保全華北的重要》,載《獨立評論》五二及五三合期(廿二年六月四日),我錄自黃君坦所作《塘沽協定始末記》(未刊)。
曾在紐約獲得胡先生面允引用,文曰: 我們的國家現在已到了一個十分嚴重的時期,不能不平心靜氣的考慮我們所處的局勢,然後決定我們應該采取的步驟。
我們所處的局勢是這樣的:第一,整個的中日問題,我國政府在這時候絕無解決的能力,也沒有解決的辦法。
此時的解決,無疑的,就等于放棄東北四省承認滿洲僞國,這都是全國民衆所不許的,也都是政府在道義上、在責任上所不能接受的。
第二,現在的戰事已由熱河榆關進到長城以南,不但北平、天津有陷落的危險,連整個的華北都有被侵吞的可能。
喜峰口與古北口兩處我國軍人的奮勇抵抗,南天門的八日八夜的應戰,都是全國人與世界同聲贊歎的。
但現在長城以南已無險可守了。
我們的最精良的軍隊的血肉犧牲,終不能長久支持敵人的最新式武器的摧殘,終不能撐持這個無險可守而時時刻刻有腹心之患的大局,這也是我們都不能否認的。
在這個局勢之下,我們不能不承認兩點: 第一,整個的中日問題此時無法解決。
第二,華北的危機目前必須應付。
怎樣應付這平津與華北的問題?這一點上至少有兩種根本不同的主張。
一種主張是準備犧牲平津,準備犧牲華北,步步抵抗,決不作任何局部的妥協,雖有絕大的糜爛,亦所不恤。
還有一種主張是暫時謀局部的華北停戰,先保全華北,減輕國家損失。
現在北平的軍分會與政務委員會大概是主張這第二種辦法的,所以從五月廿二夜以來,有停戰談判的進行。
我個人是贊成這第二個主張的。
此時華北軍政當局所進行的停戰談判,因為沒有正式的記載與報告,我們至今還不知道詳細的内容,但我們觀察今日的形勢,深覺得華北停戰是一種不得已的救急辦法,我們應該可以諒解。
同時應該監督政府,使他不得逾越局部救濟的範圍,不可因謀局部的保全而放棄整個問題的奮鬥。
我所以主張華北停戰,有幾層理由: 第一,我認為這是為國家減輕損失,我不信失地絕對不能收複,但我深信此時單靠中國的兵力不能收複失地。
這十八個月的經驗是失一地便丢一地,失一城便丢一城,失一省便丢一省。
敵人的野心無窮,而我們的疆土有限;即使敵人不能久占華北,而我們決不應該不顧慮到敵人占據華北來威脅中央,來做承認東北熱河新局勢的代價。
我們看了最近幾十天之中兩次灤東大崩潰,看了長城南面各縣人民的流離痛苦,我們深感覺政府在此時不能不為國家人民謀怎樣減低損失的方法。
到了華北又成了第二熱河,那就太遲了。
所以我們說,如果此時的停戰辦法可以保全平津與華北,這就是為國家減輕了一樁絕大的損失,是我們應該諒解的。
在這一期的本刊裡有徐旭生先生從西安來的信,有一段是反對華北任何停戰的協定或默契的。
他說:“像上海那樣的停戰協定,我們雖然未見得怎麼樣反對,可是如果現在有人再草那樣的協定,或定同樣性質的默契,那我們一定是堅決反對,因為上海協定,無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