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備考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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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沐晟征安南軍務。
永樂六年冬,晟與簡定戰生厥江,敗績。
儁行至大安海口,飓風作,揚沙,晝晦,且戰且行,為賊所圍,自刭死。
洪熙元年三月,帝以儁陷賊不屈,有司不言,未加褒恤,敕責禮官。
乃賜祭,贈太子少傅,谥節愍。
陳洽,以兵部尚書掌安南布、按二司,贊成山侯王通征夷軍務。
宣德元年十一月,師次甯橋,軍陷泥淖中,伏發,官軍大敗。
洽躍馬入賊陣,創甚墜馬,左右欲扶還,洽張目叱曰:“吾為國大臣,貪祿四十年,報國在今日,義不苟生。
”揮刀殺賊數人,自刭死。
事聞,帝歎曰:“大臣以身殉國,一代幾人?”贈少保,谥節愍。
黃福卒,贈谥不及,士論頗不平。
成化初,始贈太保,谥忠宣。
李時勉,景泰元年卒,谥文毅。
成化五年以其孫颙請,改谥文忠,贈禮部侍郎。
彭韶卒,谥惠安,贈太子少保。
韶嗜學,公暇手不釋書。
正德初,林俊言,韶谥不副行,乞如魏骥、吳讷、葉盛改谥文,竟不行。
張居正卒,贈上柱國,谥文忠。
初,神宗所幸中官張誠見惡馮保,斥于外。
帝使密〔诇〕(詢)[24]保及居正。
至是,誠複入,悉以兩人交結恣橫狀聞,且謂其寶藏逾天府。
帝心動,左右亦浸言保過惡,而四維門人禦史李植極論徐爵與保挾詐通奸諸罪。
帝執保禁中,逮爵诏獄,谪保奉禦居南京,盡籍其家金銀〔珠寶〕(寶珠)[25]巨萬計。
帝疑居正多蓄,益心豔之,言官劾居正所薦引王篆、曾省吾,并劾居正,篆、省吾俱得罪。
新進者益務攻居正,诏奪上柱國、太〔師〕(傅)[26],再奪谥。
世宗惑内侍崔文等言,好鬼神事,日事齋醮。
嘉靖三年,征龍虎山道士邵元節,俾居顯靈宮,專司禱祀,曆拜禮部尚書,賜一品服。
帝幸承天,元節病不能從,無何死。
帝為出涕,贈少師,賜祭十壇,遣中官錦衣護喪還,有司營葬用伯爵禮,禮官拟谥榮靖,不稱旨,再拟文康,帝兼用之曰文康榮靖。
隆慶初,削其秩谥。
張孚敬卒,禮官請谥,帝取危身奉上之義,特谥文忠,以争世宗欲坐張延齡反,族其家也。
郭正域建議,欲奪黃光升、許論、呂本谥。
大學士沈一貫〔與〕朱赓皆本同鄉也,曰:“我輩在,誰敢奪者!”正域援筆判曰:“黃光升當谥,是海瑞當殺也。
許論當谥,是沈煉當殺也。
呂本當谥,是鄢懋卿、趙文華皆名臣,不當削奪也。
”議上,舉朝韪之,而卒不行。
朱赓卒,贈太保,谥文懿。
禦史彭端吾複疏诋赓,給事中胡忻請停其贈谥,帝不聽。
于孔兼遷禮部儀制司郎中,疏論都禦史吳時來晚節不終,不當谥忠恪,因請谥楊爵、陳瓚、孟秋。
乃奪時來谥,而谥爵忠介。
缪昌期為魏忠賢虐斃诏獄。
莊烈帝即位,贈詹事兼侍讀學士,〔錄〕(煉)[27]其一子,诏并予谥。
而是時,姚希孟以詞臣持物論,雅不善左光鬥、周宗建,力尼之,遂并昌期及周起元、李應升、黃尊素、周朝瑞、袁化中、顧大章,皆不獲谥。
福王時,始谥文貞。
溫體仁卒,特谥文忠。
而文震孟、羅喻義、姚希孟、呂維祺皆不獲谥。
禮部尚書顧錫疇言:“體仁得君,行政最專且久,其負先帝罪大且深。
乞将文忠之谥或削或改,而補震孟諸臣,庶天下有所勸懲。
”報可,遂谥諸人,削體仁谥。
附《明史·禮志·賜谥》一條 明賜谥: 親王例用一字;郡王二字,文武大臣同。
與否,自上裁。
若官品未高而侍從有勞,或以死勤事者,特賜谥,非常例。
洪武初,有應得谥者,禮部請旨,令禮部行翰林院拟奏。
弘治十五年定制,凡親王薨,行撫、按,郡王病故,行本府親王及承奉長史,核勘以奏,乃議谥。
文武大臣請谥,禮部取旨,行吏、兵部考實迹。
禮部定三等,行業俱優者為上,頗可者為中,行實無取者為下,送翰林院拟谥。
有應谥而未得者,撫、按、科道官以聞。
按明初舊制,谥法自十七字至一字,各有等差。
然終高帝世,文臣未嘗得谥,武臣非贈侯伯不可得。
魯、秦二王〔曰〕(日)[28]荒、〔曰〕(日)[29]愍。
至建文谥王祎,成祖谥胡廣,文臣始有谥。
迨世宗則濫及方士,且加四字矣。
定例,三品得谥,詞臣谥“文”。
然亦有得谥不止三品,谥“文”不專詞臣者,或以勳勞,或以節義,或以望實,破格崇
永樂六年冬,晟與簡定戰生厥江,敗績。
儁行至大安海口,飓風作,揚沙,晝晦,且戰且行,為賊所圍,自刭死。
洪熙元年三月,帝以儁陷賊不屈,有司不言,未加褒恤,敕責禮官。
乃賜祭,贈太子少傅,谥節愍。
陳洽,以兵部尚書掌安南布、按二司,贊成山侯王通征夷軍務。
宣德元年十一月,師次甯橋,軍陷泥淖中,伏發,官軍大敗。
洽躍馬入賊陣,創甚墜馬,左右欲扶還,洽張目叱曰:“吾為國大臣,貪祿四十年,報國在今日,義不苟生。
”揮刀殺賊數人,自刭死。
事聞,帝歎曰:“大臣以身殉國,一代幾人?”贈少保,谥節愍。
黃福卒,贈谥不及,士論頗不平。
成化初,始贈太保,谥忠宣。
李時勉,景泰元年卒,谥文毅。
成化五年以其孫颙請,改谥文忠,贈禮部侍郎。
彭韶卒,谥惠安,贈太子少保。
韶嗜學,公暇手不釋書。
正德初,林俊言,韶谥不副行,乞如魏骥、吳讷、葉盛改谥文,竟不行。
張居正卒,贈上柱國,谥文忠。
初,神宗所幸中官張誠見惡馮保,斥于外。
帝使密〔诇〕(詢)[24]保及居正。
至是,誠複入,悉以兩人交結恣橫狀聞,且謂其寶藏逾天府。
帝心動,左右亦浸言保過惡,而四維門人禦史李植極論徐爵與保挾詐通奸諸罪。
帝執保禁中,逮爵诏獄,谪保奉禦居南京,盡籍其家金銀〔珠寶〕(寶珠)[25]巨萬計。
帝疑居正多蓄,益心豔之,言官劾居正所薦引王篆、曾省吾,并劾居正,篆、省吾俱得罪。
新進者益務攻居正,诏奪上柱國、太〔師〕(傅)[26],再奪谥。
世宗惑内侍崔文等言,好鬼神事,日事齋醮。
嘉靖三年,征龍虎山道士邵元節,俾居顯靈宮,專司禱祀,曆拜禮部尚書,賜一品服。
帝幸承天,元節病不能從,無何死。
帝為出涕,贈少師,賜祭十壇,遣中官錦衣護喪還,有司營葬用伯爵禮,禮官拟谥榮靖,不稱旨,再拟文康,帝兼用之曰文康榮靖。
隆慶初,削其秩谥。
張孚敬卒,禮官請谥,帝取危身奉上之義,特谥文忠,以争世宗欲坐張延齡反,族其家也。
郭正域建議,欲奪黃光升、許論、呂本谥。
大學士沈一貫〔與〕朱赓皆本同鄉也,曰:“我輩在,誰敢奪者!”正域援筆判曰:“黃光升當谥,是海瑞當殺也。
許論當谥,是沈煉當殺也。
呂本當谥,是鄢懋卿、趙文華皆名臣,不當削奪也。
”議上,舉朝韪之,而卒不行。
朱赓卒,贈太保,谥文懿。
禦史彭端吾複疏诋赓,給事中胡忻請停其贈谥,帝不聽。
于孔兼遷禮部儀制司郎中,疏論都禦史吳時來晚節不終,不當谥忠恪,因請谥楊爵、陳瓚、孟秋。
乃奪時來谥,而谥爵忠介。
缪昌期為魏忠賢虐斃诏獄。
莊烈帝即位,贈詹事兼侍讀學士,〔錄〕(煉)[27]其一子,诏并予谥。
而是時,姚希孟以詞臣持物論,雅不善左光鬥、周宗建,力尼之,遂并昌期及周起元、李應升、黃尊素、周朝瑞、袁化中、顧大章,皆不獲谥。
福王時,始谥文貞。
溫體仁卒,特谥文忠。
而文震孟、羅喻義、姚希孟、呂維祺皆不獲谥。
禮部尚書顧錫疇言:“體仁得君,行政最專且久,其負先帝罪大且深。
乞将文忠之谥或削或改,而補震孟諸臣,庶天下有所勸懲。
”報可,遂谥諸人,削體仁谥。
附《明史·禮志·賜谥》一條 明賜谥: 親王例用一字;郡王二字,文武大臣同。
與否,自上裁。
若官品未高而侍從有勞,或以死勤事者,特賜谥,非常例。
洪武初,有應得谥者,禮部請旨,令禮部行翰林院拟奏。
弘治十五年定制,凡親王薨,行撫、按,郡王病故,行本府親王及承奉長史,核勘以奏,乃議谥。
文武大臣請谥,禮部取旨,行吏、兵部考實迹。
禮部定三等,行業俱優者為上,頗可者為中,行實無取者為下,送翰林院拟谥。
有應谥而未得者,撫、按、科道官以聞。
按明初舊制,谥法自十七字至一字,各有等差。
然終高帝世,文臣未嘗得谥,武臣非贈侯伯不可得。
魯、秦二王〔曰〕(日)[28]荒、〔曰〕(日)[29]愍。
至建文谥王祎,成祖谥胡廣,文臣始有谥。
迨世宗則濫及方士,且加四字矣。
定例,三品得谥,詞臣谥“文”。
然亦有得谥不止三品,谥“文”不專詞臣者,或以勳勞,或以節義,或以望實,破格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