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論作僞與掩飾

關燈
六論作僞與掩飾 掩飾不過是策略或智謀中較弱的一種,因為要知道何時當說真話,何時當行真事需要強壯的腦筋和心胸也。

    因此政治家之中較弱的一流方是善于掩飾者。

     泰西塔斯說:“裡維亞同她丈夫底智略和她兒子底虛僞都很融洽”就是說奧古斯塔斯有智略而泰比瑞阿斯善掩飾的意思。

    又當缪西阿奴斯勸外斯帕顯舉兵攻委泰立阿斯的時候,他說:“我們現在起事,所與為敵者既不是奧古斯塔斯底洞察的判斷力,也不是泰比瑞阿斯底極端審慎或隐密”這些特質——權謀或策略與掩飾或隐密——确是不同的習慣與能力,并且是應當辨别的。

    因為假如一個人有那種明察的能力,能夠看得出某事應當公開,某事應當隐秘,某事應當在半明半暗之中微露,并且看得出這事底或隐或顯應當是對何人,在何時(這些正即是泰西塔斯所謂的治國與處世的要術),那末在他這樣的一個人,一種掩飾的習慣是一種阻撓,一個弱點。

    但是假如一個人達不到那種明察的能力,那末他就不得不常趨隐秘,并且為一個掩飾者了。

    因為一個人在不能随機應變有所選擇的時候,自以取那一般地最安全最謹慎的途徑為佳;就好象目力不濟的人走路是輕而且慢一樣。

    無疑地,從來最有能力的人都是有坦白直爽的行為,信實不欺的名譽的;可是他們是象訓練得很好的馬一樣,因為他們極能懂得何時當止,何時當轉,并且在他們以為某事真需要掩飾的時候,如果他們果然掩飾了,以往流傳各處的關于他們底信實和正直坦白的見解也使他們差不多不至為人所疑的。

    這種自我底掩藏有三等。

    第一是隐密、緘默和守秘密;就是一個人不讓别人有機會看出或推測出他底為人。

    第二是掩飾,是消極的;就是一個人故意露出迹象端倪,教别人錯認他底真正為人,以真為假。

    第三是作僞,是積極的,就是一個人有意并且顯著地裝出他實際非是的那種為人來。

     講起這第一件事——隐秘——來,這真是一位聽人忏悔者底德能。

    隐秘的人确實常是聽得到許多的忏悔的。

    因為誰肯向一個喋喋多言的人自白呢?但是假如一個人被人認為隐密,這就會招緻他人底自白的;就好象密閉的空氣會吸攝空曠的空氣一樣;又在忏悔中的暴露既不是為任何實際用處而是為一個人心裡痛快的,如斯,隐密的人乃能得知許多的事;蓋人多樂于宣洩心事而不樂于增加心事也。

    簡言之,隐密直似有接受秘事之權也。

    再者(說真的),裸露——精神的與肉體的,——均是不美的;一個人底舉止與行為若不完全暴露,便增加尊嚴不少。

    至于多言饒舌之人多虛妄而且輕信。

    蓋言其所知之人,也會言其所不知也。

    因此,“隐密底習慣是于處世及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