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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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勒先生說,莊重地搖搖頭。

    “最叫我生氣的是,塞缪爾,看見她們花掉所有的時間和精力去給那紫銅色的人做衣服,他們根本不需要這些衣服,也不注意你們這些白顔色的人。

    要是依着我呵,塞缪爾,我就要弄幾個這種懶惰的牧師塞在沉甸甸的獨輪手推車後面,成天在一條十四寸闊的跳闆上推來推去,讓他們嘗嘗辛苦。

    那就會把他們的鬼話抖落掉的。

    ” 維勒先生用強調的重音,在各種各樣的搖頭晃腦和皺眉扭眼的輔佐之下說出了這個秘密之後,就把杯子裡的酒一飲而盡,帶着天生的威嚴神情敲掉煙鬥裡的煙灰沒有再說什麼。

     他正做着這事的時候,過道裡傳來一種尖銳的聲音。

     “你的最親愛的親人來了,山姆,”維勒先生說;這時維勒太太匆匆走了進來。

     “呵,你終于回來了,你!”維勒太太說。

     “是呵,我的親愛的,”維勒先生回答,又裝上一鬥煙。

     “史的金斯先生回來了沒有?”維勒太太問。

     “沒有,我的親愛的,他沒有來哪,”維勒先生回答,用一種很巧妙的手法——用火鉗向爐子裡就近夾了一塊通紅的煤湊到煙鬥上點着煙。

    “而且呢,我的親愛的,如果他根本不準備回來的話,我還是打算過下去的。

    ” “呸,你這個壞東西呀!”維勒太太說。

     “謝謝你,我的親愛的,”維勒先生說。

     “行了,行了,父親,”山姆說,“在客人面前就不要說這種肉麻話啦。

    這位可敬的紳士已經來了。

    ” 維勒太太聽見這話,連忙擦掉剛剛好不容易擠出來的眼淚;維勒先生呢,氣憤地把自己的椅子拉到爐子角落裡。

     史的金斯先生非常容易就被人說服了,喝了一杯熱的菠蘿甜酒,并且又喝了第二杯、第三杯,然後為了再重新來一遍,于是就先吃點晚飯來提提精神。

    他和大維勒先生坐在一邊,那位紳士呢,時常偷偷舉起拳頭在助理牧師的頭上晃動,但是他并沒有讓他的太太看見,借以向兒子表示胸中的隐藏的情感,這使他兒子感到極端的快樂和滿意,尤其是因為史的金斯先生并沒有察覺,隻管靜靜地繼續喝他的菠蘿甜酒。

     談話大部分是維勒太太和助理牧師史的金斯先生他們兩個人在說。

    話題主要是絮絮叨叨地叙述牧師的德性,他的羊群的價值,以及此外的所有人的罪大惡極——這些議論偶爾因為大維勒先生吞吞吐吐地提到一位叫華卡的先生或者提出類似這樣的其他評注,而被打斷了。

     最後,史的金斯先生露出了許多不容置疑的象征,證明他真正是喝足了他所能夠受用的菠蘿甜酒了,于是拿起了帽子轉身告别而去。

    随後,山姆立刻就被他父親帶到睡覺的地方。

    可敬的老紳士熱烈地絞扭着手像是有什麼重要的話要對兒子說,但是維勒太太剛一向他走來,他就放棄了這種意圖,遽爾對他說了晚安。

     第二天山姆一早就起身了,吃了一頓匆匆做好的早餐,就預備回倫敦去。

    他剛剛走出大門,他的父親就站到了他面前。

     “走啦,山姆?”維勒先生問。

     “現在就走,”山姆回答。

     “我但願你能夠把那史的金斯打包,帶到倫敦去,”維勒先生說。

     “我真的為你難過,”山姆責備地說。

    “你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讓他把他的紅鼻子伸到格蘭培侯爵酒店裡來?” 大維勒先生對兒子熱情地盯了一眼,回答說,“因為我是結過婚的人呵,塞缪爾,因為我是結了婚的人。

    等你結了婚的時候,塞缪爾,你就能夠知道并懂得很多你現在不懂的事了。

    但是,就像教養院的孩子學完了字母的時候說的,是不是值得吃那麼大的苦頭學那麼少的乖,這是要看各人的興趣愛好了。

    我呢,倒覺得不值得。

    ” “唔,”山姆說,“再會啦。

    ” “呔,呔,山姆,”父親回答。

     “我隻想說一句,”山姆突然停住了腳說到,“假使我是格蘭培俟爵酒店的老闆,而那個史的金斯跑到我的店裡來烤面包的話,那我就——” “就怎麼樣?”維勒先生非常急造地插嘴說。

    “就怎麼樣?” “在他的甜酒裡下毒,”山姆說。

     “那可不行!”維勒先生說,緊緊地握住兒子那雙手不停的搖晃着,“但是你真會嗎,山姆,真會嗎?” “會的,”山姆說。

    “一開始的時候我不會對他太狠。

    我會把他丢進水桶裡,蓋上蓋子;假使我發現他不懂人家的好心好意,我就要想出更好的辦法。

    ” 大維勒先生用說不盡的深深的贊歎的目光看了一看兒子,又緊緊握了他的手一次,于是慢騰騰地走了,腦子裡盤旋着由于他的話而引起的無數的念頭。

     山姆目送他走去,直到他轉了彎,之後他開始徒步上倫敦去。

    在開頭的時候他盡在思量着自己剛才的一番話可能産生的影響,他的父親會不會采納他的觀點。

    但是後來他把這問題從腦海中消除了,因為他有了一種聊以自慰的想法,就是到了時候自會分曉;而這個想法也正是我們所要奉獻于讀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