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瘋子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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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爾斯·亨頓連忙往倫敦橋靠南市那一頭走,一面睜着大眼睛搜尋他所尋找的那幾個人,盼望着很快就能趕上他們。

    但是結果他卻大失所望。

    他東問西問,總算有人指點他在南市跟蹤了一段路程;後來就完全找不着蹤影了,他簡直不知如何是好。

    但是他在那一天還是拼命地找,一直找到天黑。

    到了黃昏的時候,他把腿都跑酸了,肚子也餓得要命,而他的願望仍舊是一場空;于是他在特巴客棧吃了晚飯,就去睡覺,決定第二天清早就動身,再到全城各處去徹底搜尋一番。

    他躺在床上一面尋思、一面盤算的時候,随即就開始這麼推想:隻要有機會,那孩子一定會從他那真假不明的父親手裡逃掉;他會不會回到倫敦去,找他原來住過的地方呢?不,他不會那麼辦,他要避免再被人抓住。

    那麼,他究竟會怎麼辦呢?他從前一直就沒有一個朋友,也沒有人保護他,直到後來遇到我邁爾斯·亨頓,才算是有了救星,所以他隻要是無須冒着危險,再到倫敦去,他當然就會要設法再把這個朋友找到。

    他會往亨頓第去,那才是他所要采取的辦法,因為他知道亨頓正在回家去,他到那兒去可能把他找到。

    對,亨頓覺得這件事情有把握了——他決不應該再在南市耽擱工夫,必須立刻穿過肯特郡,向僧人洲前進,一路在森林中搜尋,還要找人探詢。

    現在我們再回來談談那失蹤的小國王吧。

     客棧裡的茶房在倫敦橋上看見那個流氓“快要”跟那個年輕人和國王走到一起,但是事實上他并沒有當真跟他們走到一起;他隻是緊跟在他們後面走。

    他什麼話也沒有說。

    他的左胳臂用挂帶吊着,左眼上戴着一塊綠色的大眼罩;他稍微有點瘸,拄着一根橡木的拐杖。

    那個年輕人領着國王穿過南市,走了一段曲折的路,不久就走到郊外的大路上了。

    這時候國王生氣了,他說他要在這兒停住——亨頓應該到這兒來見他,不應該讓他去找亨頓。

    這樣傲慢無禮,他實在受不了;所以他就要在他所在的地方停住。

    那年輕人說: 黑夜來到了,那一夥人剛剛飽餐完畢,正在開始狂歡作樂,大家把酒罐子遞來遞去,喝個不停。

    一陣普遍的呼聲爆發了: 霍布斯和雨果低聲交談起來,國王從這兩個讨厭的家夥身邊盡量走開。

    他躲到谷倉另外一頭的陰暗地方,發現那兒在土地上鋪了一英尺厚的稻草。

    他就在那上面躺下,扯了一些草蓋在身上,代替毯子,随即就一心一意地沉思起來了。

    他有許多傷心事,但是那些較小的苦痛都被最主要的一件傷心事所淹沒,完全忘記了——那就是,他死掉了父親。

    在世界上其餘的人心目中,亨利八世的名字是使人戰栗的,它使人聯想到一個吃人的惡魔,鼻孔裡噴出殺人的毒氣,手裡幹的事無非是給人以災難和死亡;但是對于這個孩子,他的名字帶來的卻隻有愉快的感覺,它所喚起的形象滿臉都是溫柔和慈愛的神色。

    他心裡回想起他的父親和他自己之間一連串親愛的往事,很親切地仔細回味着,他那暢流的眼淚證明他心頭萦繞着的悲傷是多麼深厚和真切。

    那天下午漸漸消耗過去的時候,這孩子終于因悲哀而困倦,漸漸轉入甯靜而舒适的酣睡了。

     随後大家就開始談話;他們并不是用歌詞那樣的賊幫黑語來談,因為隻有他們擔心讓外人聽見的時候,才用黑話交談。

    他們在談話中透出了消息,原來“約翰·霍布斯”根本就不是一個剛入夥的生手,而是從前曾經一度在這一幫裡受過訓練的角色。

    大家叫他講一講近來的經曆,當他說到“偶然”打死了一個人的時候,大家都表示頗為滿意;随後他又說明那個人是個神父,于是他就受到全體的喝彩,并且還不得不陪每個人喝一杯酒。

    老夥計們興高采烈地歡迎他,新交的朋友們也以能和他握手為榮。

    人家問他為什麼“一去那麼幾個月不回來”。

    他回答說: 陰沉沉的空中忽然傳來一個爽朗的聲音: 那年輕人的回答隻是表示嘲弄的一聲大笑。

    國王馬上就大發脾氣;他拿起一塊木頭,正要往那年輕人身上打過去,忽然又聽見另外一聲嘲弄的大笑。

    這是那個流氓發出來的,他一直都在遠遠地跟着。

    國王轉過身去,很生氣地說: 那兒離樹林還有一段相當距離,但是很快就走完了。

    那年輕人向四周張望了一下,發現地下插着的一根樹枝,那上面還拴着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