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批判的解決理性之宇宙論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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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以後,世界之完全單獨存在性殆亦同時除去),實乃以一種規定加之世界而視之為其自身實際存在之事物(按即有限世界)。
但此種主張同一為僞;蓋所授與吾人之世界并非物自身,亦不以其量或無限或有限示吾人。
今乞容我名此種對立為辯證的,名此種矛盾為分析的。
故兩種辯證的對立之判斷,二者皆可為僞;蓋其中之一并非另一判斷之純然矛盾者,乃在單純矛盾所需以外,尚有所陳述者也。
吾人若以&ldquo世界之量無限&rdquo及&ldquo世界之量有限&rdquo兩種命題視為矛盾的對立,則吾人乃假定世界(即現象之完全系列)為物自身,即令我終止其現象系列中無限或有限之追溯,亦仍能留存者。
但我若擯斥此種假定(或甯謂之擯斥此種所伴随之先驗的幻相),而否定世界為物自身,則此二種主張之矛盾對立,乃轉變為純然辯證的對立矣。
蓋因世界非離我所有表象之追溯系列,自身獨立存在,故世界自身之存在既非無限的全體,亦非有限的全體。
世界僅存在&ldquo現象系列之經驗的追溯中&rdquo,并不見及其為某某物自身者也。
故若此種系列常為受條件制限者,因而絕不能以其完成系列授與吾人,則世界并非一不受條件制限全體,且并不如此種無限量或有限量之一種全體而存在者也。
吾人在此處對于第一種宇宙論的理念(即對于現象領域中量之絕對的總體)所言者,亦适用于其他之宇宙論的理念。
條件系列僅在追溯的綜合自身中遇及之,并非在現象領域中所視為在一切追溯以前,以其自身授與吾人之一種事物。
故吾人必須謂一所與現象中所有部分之數量,其自身既非有限,亦非無限。
蓋現象并非自身獨立存在之某某事物,其所有部分,乃由分解的綜合之追溯,及在此追溯中始授與吾人者,至追溯則絕不以有限或無限之絕對的完成授與吾人者也。
此點亦适用于&ldquo原因互相隸屬(向上追溯)之系列&rdquo,及自受條件制限者進至&ldquo不受條件制限之必然的存在&rdquo之系列。
此等系列皆不能視為以有限或無限之總體自身獨立存在之事物。
以其為&ldquo表象互相隸屬之系列&rdquo,故此等系列僅存在力學的追溯中,在此種追溯之前,吾人絕不能有&ldquo所視為獨立存在之事物系列&rdquo自身獨立存在者也。
當說明&ldquo宇宙論的理念中所有純粹理性之二律背馳,僅為辯證的,且為由于幻相而起之矛盾,此等幻相乃因吾人以僅能用為物自身之條件之絕對的總體之理念,适用于&mdash&mdash僅存在吾人表象中因而在其成為系列之限度内,隻存在繼續的追溯中之&mdash&mdash現象而起&rdquo 之時,此種二律背馳,立即消滅。
但吾人由此種二律背馳,能得實非獨斷的而為批判的學理的利益。
蓋此種二律背馳提供&ldquo關于現象之先驗的觀念性&rdquo之間接的證明&mdash&mdash此種證明應使任何不滿于先驗感性論中所有之直接證明之人信服。
此種證明乃由以下彼此相消之二重論證(dilemma)所成立者。
世界如為自身獨立存在之全體,則世界或有限或無限。
顧有限或無限之二者皆僞(如反面主張及正面主張之證明中各自所說明者)。
故世界(一切現象之總和)為自身獨立存在之全體亦僞。
由此可謂為普泛所謂現象皆不外吾人之表象&mdash&mdash此正為彼等所有先驗的觀念性意義之所在也。
此點頗為重要。
能使吾人見及四種二律背馳中所有之證明,非純為無根據之欺妄。
在假定以&ldquo現象及包括一切現象之感性世界&rdquo為物自身時,此等證明固極有根據者。
但由此等命題(由此等證明所得者)所發生之矛盾,乃顯示此種假定中實有虛妄背理之點,因而使吾人進而發見&ldquo其為感官對象之事物&rdquo之真實性質。
先驗的辯證論雖絕不容受懷疑論,但實容受懷疑的方法,此種懷疑的方法實能指此種辯證論為其有極大效用之一例證。
蓋當理性之論證,容許其以無制限之自由互相對立,則雖不能成為吾人之所欲尋求者,亦常能産生某種有益之點,且為更正吾人判斷之助者也。
但此種主張同一為僞;蓋所授與吾人之世界并非物自身,亦不以其量或無限或有限示吾人。
今乞容我名此種對立為辯證的,名此種矛盾為分析的。
故兩種辯證的對立之判斷,二者皆可為僞;蓋其中之一并非另一判斷之純然矛盾者,乃在單純矛盾所需以外,尚有所陳述者也。
吾人若以&ldquo世界之量無限&rdquo及&ldquo世界之量有限&rdquo兩種命題視為矛盾的對立,則吾人乃假定世界(即現象之完全系列)為物自身,即令我終止其現象系列中無限或有限之追溯,亦仍能留存者。
但我若擯斥此種假定(或甯謂之擯斥此種所伴随之先驗的幻相),而否定世界為物自身,則此二種主張之矛盾對立,乃轉變為純然辯證的對立矣。
蓋因世界非離我所有表象之追溯系列,自身獨立存在,故世界自身之存在既非無限的全體,亦非有限的全體。
世界僅存在&ldquo現象系列之經驗的追溯中&rdquo,并不見及其為某某物自身者也。
故若此種系列常為受條件制限者,因而絕不能以其完成系列授與吾人,則世界并非一不受條件制限全體,且并不如此種無限量或有限量之一種全體而存在者也。
吾人在此處對于第一種宇宙論的理念(即對于現象領域中量之絕對的總體)所言者,亦适用于其他之宇宙論的理念。
條件系列僅在追溯的綜合自身中遇及之,并非在現象領域中所視為在一切追溯以前,以其自身授與吾人之一種事物。
故吾人必須謂一所與現象中所有部分之數量,其自身既非有限,亦非無限。
蓋現象并非自身獨立存在之某某事物,其所有部分,乃由分解的綜合之追溯,及在此追溯中始授與吾人者,至追溯則絕不以有限或無限之絕對的完成授與吾人者也。
此點亦适用于&ldquo原因互相隸屬(向上追溯)之系列&rdquo,及自受條件制限者進至&ldquo不受條件制限之必然的存在&rdquo之系列。
此等系列皆不能視為以有限或無限之總體自身獨立存在之事物。
以其為&ldquo表象互相隸屬之系列&rdquo,故此等系列僅存在力學的追溯中,在此種追溯之前,吾人絕不能有&ldquo所視為獨立存在之事物系列&rdquo自身獨立存在者也。
當說明&ldquo宇宙論的理念中所有純粹理性之二律背馳,僅為辯證的,且為由于幻相而起之矛盾,此等幻相乃因吾人以僅能用為物自身之條件之絕對的總體之理念,适用于&mdash&mdash僅存在吾人表象中因而在其成為系列之限度内,隻存在繼續的追溯中之&mdash&mdash現象而起&rdquo 之時,此種二律背馳,立即消滅。
但吾人由此種二律背馳,能得實非獨斷的而為批判的學理的利益。
蓋此種二律背馳提供&ldquo關于現象之先驗的觀念性&rdquo之間接的證明&mdash&mdash此種證明應使任何不滿于先驗感性論中所有之直接證明之人信服。
此種證明乃由以下彼此相消之二重論證(dilemma)所成立者。
世界如為自身獨立存在之全體,則世界或有限或無限。
顧有限或無限之二者皆僞(如反面主張及正面主張之證明中各自所說明者)。
故世界(一切現象之總和)為自身獨立存在之全體亦僞。
由此可謂為普泛所謂現象皆不外吾人之表象&mdash&mdash此正為彼等所有先驗的觀念性意義之所在也。
此點頗為重要。
能使吾人見及四種二律背馳中所有之證明,非純為無根據之欺妄。
在假定以&ldquo現象及包括一切現象之感性世界&rdquo為物自身時,此等證明固極有根據者。
但由此等命題(由此等證明所得者)所發生之矛盾,乃顯示此種假定中實有虛妄背理之點,因而使吾人進而發見&ldquo其為感官對象之事物&rdquo之真實性質。
先驗的辯證論雖絕不容受懷疑論,但實容受懷疑的方法,此種懷疑的方法實能指此種辯證論為其有極大效用之一例證。
蓋當理性之論證,容許其以無制限之自由互相對立,則雖不能成為吾人之所欲尋求者,亦常能産生某種有益之點,且為更正吾人判斷之助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