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理性批判 第一編 先驗分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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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理性批判第一編先驗分析論
先驗分析論乃将吾人所有之一切先天的知識分解為純粹悟性自身所産生之種種要素。
在分析時首應注意以下主要四點:(一)此類概念須純粹的而非經驗的;(二)此類概念須不屬直觀及感性而屬于思維及悟性;(三)此類概念須基本的又須嚴密與引申的或複合的概念有别;(四)吾人之概念表須極完備,包括純粹悟性之全部領域。
當一種學問僅在嘗試狀态中由概念集合而存立者,則由任何種類之評價亦絕不能保障其有如是之完備程度。
此種完備程度僅由悟性所産生之&ldquo先天知識之總體理念&rdquo而始可能者;蓋此種理念能使組成此總體之各概念有一嚴密分類,以表現此類概念之為組織成一體系者。
純粹悟性不僅須與一切經驗的有别,且亦須與一切感性截然不同。
誠以純粹悟性乃自存自足之統一體,非自外部有所增益者。
故悟性知識之總和,組織成一體系,由一理念包括之而規定之。
此種體系之完備及調整,同時即能産生&ldquo其所有一切分子之正确及真純&rdquo之标準。
此一部分之先驗邏輯,為求完備計,須分二卷,一為包含純粹悟性之概念,一為包含純粹悟性之原理。
第一卷概念分析論 我之所謂概念分析論,非分析概念,即非如哲學的研究中之通常程序,分析&ldquo研究中所當呈顯之概念&rdquo之内容而使此等概念更有區别之謂;乃在分析悟性自身之能力(此事及今罕有為之者),蓋欲僅在産生先天的概念之悟性中探求此等概念,及分析悟性能力之純粹使用,以研讨先天的概念之所以可能耳。
此為先驗哲學之本有任務;餘皆屬普泛哲學中概念之邏輯的論究。
故吾人将在人類悟性中溯求純粹概念之元始種子及其最初傾向,此等純粹概念本在悟性中備有,其後遇有經驗機緣始行發展,且由此同一悟性将以後所附加其上之經驗的條件解除,而顯示其純粹性者。
第一章發見一切純粹悟性概念之途徑 當吾人促動一知識能力,視其所緣境遇之異,乃有種種概念之顯現,且使其能力顯示于吾人之前,此等概念又容許按觀察時期之久暫及注意之敏捷,以較大或較小之完備程度集合之。
但若在此種機械方法中進行其研究,則吾人決不能确定其是否完成。
且吾人僅随機遇所發見之概念,決不呈顯有秩序及體系的統一,終極僅就其類似之點,排列成偶,或就其内容之量,由簡單以至複雜,列成系列&mdash&mdash此一種排列在某限度中雖亦可視為以學術方法所創設者,但決非有體系者。
先驗哲學在探求其概念時,具有&ldquo依據一單一原理以進行之利便及義務&rdquo。
蓋此類概念,乃純粹不雜,自絕對的統一體之悟性發生;故必依據一原理或一理念而互相聯結。
此一種聯結,實提供吾人以一種規律,由此種規律,吾人始能使每一納粹悟性概念各有其适當之位置,且亦以此規律,吾人乃得先天的決定其體系上之完備。
否則,此類事情,将依據吾人之任意判斷,或僅依據偶然之機緣矣。
第一節悟性之邏輯的運用 以上僅消極的說明悟性為非感性的知識能力。
今因無感性則吾人不能有直觀,故悟性非直觀能力。
但除直觀以外,僅有由概念而生之知識形相。
故由悟性所産生之知識(至少由人類之悟性),必為由概念而生之知識,因而非直觀的而為論證的。
但一切直觀,以其為感性,故依賴激動,而概念則依賴機能。
至我之所謂&ldquo機能&rdquo,乃指歸攝種種表象于一共通表象下之統一作用而言。
概念本于思維之自發性,而感性的直觀則本于印象之感受性。
至悟性所能使用此類概念之唯一用途,則為由此類概念而行其判斷。
唯因表象除其為直觀時以外,無一表象直接與對象相關,故無一概念曾直接與對象相關,僅與對象之其他某某表象相關,&mdash&mdash不問此其他表象為直觀,抑其自身亦一概念。
故判斷乃對象之間接的知識,即&ldquo對象之表象&rdquo之表現。
在一切判斷中,皆有一适用于甚多表象之概念,在此等表象中,則有一所與表象乃直接與對象相關者。
例如在&ldquo一切物體皆為可分的&rdquo之判斷中,&ldquo可分的&rdquo之概念本适用于其他種種概念,唯在此處則特用之于物體概念,而此物體概念則又适用于所呈現于吾人之某種現象。
故此類對象乃由&ldquo可分性&rdquo之概念間接表現者。
因之一切判斷乃吾人所有表象間之統一機能;不用直接表象而用&ldquo包含有直接表象及其他種種表象&rdquo之更高位置之表象以認知對象,由是甚多可能之知識集合于一知識中。
今以吾人能将悟性之一切作用歸之判斷,故悟性可視為判斷能力。
蓋如以上所述,悟性為思維能力。
而思維則為由概念而生之知識。
但為&ldquo可能的判斷之賓詞&rdquo之概念則與&ldquo尚未規定之對象&rdquo之某種表象相關。
物體概念即指由此概念所能知之某事事物,例如金屬。
而概念之所以為概念,實因其包含有&ldquo由之能與對象相關之其他表象&rdquo。
故概念為可能的判
在分析時首應注意以下主要四點:(一)此類概念須純粹的而非經驗的;(二)此類概念須不屬直觀及感性而屬于思維及悟性;(三)此類概念須基本的又須嚴密與引申的或複合的概念有别;(四)吾人之概念表須極完備,包括純粹悟性之全部領域。
當一種學問僅在嘗試狀态中由概念集合而存立者,則由任何種類之評價亦絕不能保障其有如是之完備程度。
此種完備程度僅由悟性所産生之&ldquo先天知識之總體理念&rdquo而始可能者;蓋此種理念能使組成此總體之各概念有一嚴密分類,以表現此類概念之為組織成一體系者。
純粹悟性不僅須與一切經驗的有别,且亦須與一切感性截然不同。
誠以純粹悟性乃自存自足之統一體,非自外部有所增益者。
故悟性知識之總和,組織成一體系,由一理念包括之而規定之。
此種體系之完備及調整,同時即能産生&ldquo其所有一切分子之正确及真純&rdquo之标準。
此一部分之先驗邏輯,為求完備計,須分二卷,一為包含純粹悟性之概念,一為包含純粹悟性之原理。
第一卷概念分析論 我之所謂概念分析論,非分析概念,即非如哲學的研究中之通常程序,分析&ldquo研究中所當呈顯之概念&rdquo之内容而使此等概念更有區别之謂;乃在分析悟性自身之能力(此事及今罕有為之者),蓋欲僅在産生先天的概念之悟性中探求此等概念,及分析悟性能力之純粹使用,以研讨先天的概念之所以可能耳。
此為先驗哲學之本有任務;餘皆屬普泛哲學中概念之邏輯的論究。
故吾人将在人類悟性中溯求純粹概念之元始種子及其最初傾向,此等純粹概念本在悟性中備有,其後遇有經驗機緣始行發展,且由此同一悟性将以後所附加其上之經驗的條件解除,而顯示其純粹性者。
第一章發見一切純粹悟性概念之途徑 當吾人促動一知識能力,視其所緣境遇之異,乃有種種概念之顯現,且使其能力顯示于吾人之前,此等概念又容許按觀察時期之久暫及注意之敏捷,以較大或較小之完備程度集合之。
但若在此種機械方法中進行其研究,則吾人決不能确定其是否完成。
且吾人僅随機遇所發見之概念,決不呈顯有秩序及體系的統一,終極僅就其類似之點,排列成偶,或就其内容之量,由簡單以至複雜,列成系列&mdash&mdash此一種排列在某限度中雖亦可視為以學術方法所創設者,但決非有體系者。
先驗哲學在探求其概念時,具有&ldquo依據一單一原理以進行之利便及義務&rdquo。
蓋此類概念,乃純粹不雜,自絕對的統一體之悟性發生;故必依據一原理或一理念而互相聯結。
此一種聯結,實提供吾人以一種規律,由此種規律,吾人始能使每一納粹悟性概念各有其适當之位置,且亦以此規律,吾人乃得先天的決定其體系上之完備。
否則,此類事情,将依據吾人之任意判斷,或僅依據偶然之機緣矣。
第一節悟性之邏輯的運用 以上僅消極的說明悟性為非感性的知識能力。
今因無感性則吾人不能有直觀,故悟性非直觀能力。
但除直觀以外,僅有由概念而生之知識形相。
故由悟性所産生之知識(至少由人類之悟性),必為由概念而生之知識,因而非直觀的而為論證的。
但一切直觀,以其為感性,故依賴激動,而概念則依賴機能。
至我之所謂&ldquo機能&rdquo,乃指歸攝種種表象于一共通表象下之統一作用而言。
概念本于思維之自發性,而感性的直觀則本于印象之感受性。
至悟性所能使用此類概念之唯一用途,則為由此類概念而行其判斷。
唯因表象除其為直觀時以外,無一表象直接與對象相關,故無一概念曾直接與對象相關,僅與對象之其他某某表象相關,&mdash&mdash不問此其他表象為直觀,抑其自身亦一概念。
故判斷乃對象之間接的知識,即&ldquo對象之表象&rdquo之表現。
在一切判斷中,皆有一适用于甚多表象之概念,在此等表象中,則有一所與表象乃直接與對象相關者。
例如在&ldquo一切物體皆為可分的&rdquo之判斷中,&ldquo可分的&rdquo之概念本适用于其他種種概念,唯在此處則特用之于物體概念,而此物體概念則又适用于所呈現于吾人之某種現象。
故此類對象乃由&ldquo可分性&rdquo之概念間接表現者。
因之一切判斷乃吾人所有表象間之統一機能;不用直接表象而用&ldquo包含有直接表象及其他種種表象&rdquo之更高位置之表象以認知對象,由是甚多可能之知識集合于一知識中。
今以吾人能将悟性之一切作用歸之判斷,故悟性可視為判斷能力。
蓋如以上所述,悟性為思維能力。
而思維則為由概念而生之知識。
但為&ldquo可能的判斷之賓詞&rdquo之概念則與&ldquo尚未規定之對象&rdquo之某種表象相關。
物體概念即指由此概念所能知之某事事物,例如金屬。
而概念之所以為概念,實因其包含有&ldquo由之能與對象相關之其他表象&rdquo。
故概念為可能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