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引力法則--左右生活的終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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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們内心的全新認識。

     物理科學已經把物質分解為分子,把分子分解為原子,把原子分解為量子,在安布羅斯。

    佛萊明爵士看來(這在他給英國皇家學院的上書中提到),剩下的事情,就是要把能量分解為精神。

    他說:&ldquo能量,就是終極本質而言,隻有當它表現為我們所說的&lsquo精神&rsquo或&lsquo意志&rsquo的直接運轉時,方可被我們所理解。

    &rdquo 這種精神是居住在我們内心的終極能量。

    它存在于物質也存在于心靈。

    它就是維持一切、使生命能量充滿一切、無處不在的宇宙能量。

     一切生命個體都靠着這種全能的智慧而生存,我們發現,人類個體生命的差異,大多數是由他們在何種程度上能夠體現出這種全能的宇宙智慧來決定的。

    正是這種智慧,使動物植物高一個等級,使人比動物又高一個等級,我們知道,這種逐層遞增的智慧在人類身上,表現為人類個體控制自己的行為模式,以及按照環境調試自身的能力。

     所有偉大的心靈都注重這種調适的過程,而所謂的調适也無非是對于宇宙精神現存秩序的認知。

    人們都知道,我們隻有首先遵從宇宙精神,宇宙精神才會聽命于我們的吩咐。

     對自然法則的認知使我們能夠跨越時空的距離,使我們能夠在高天之上翺翔,也能讓鋼筋鐵骨在水面上漂浮。

    智慧的程度越高,我們越是能夠理解這些自然法則,就能擁有更高更強的能力。

     正是因為人類能夠認識到,人類自我是宇宙智慧的個體形式,因此,人類就能夠控制那些沒有達到這種自我認知程度的個體。

    他們還不知道宇宙精神無處不在,并随時做好行動的準備;他們還不知道宇宙精神能夠對一切需求做出回應,因為宇宙精神本身也遵從着自身存在的規律。

     思想是具有能動性的。

    這一法則建立在合理可靠的基礎上,借着萬物的内在本質就可以認識到。

    然而這種創造力并非源自于人類個體之中,而是來源于宇宙。

    宇宙是一切能量與物質的源泉,而個體不過是宇宙能量分流的渠道而已。

     宇宙通過個體,創造種種不同的組合,因此就有了種種現象的發生,這些都遵從振動原理。

    所謂的振動原理,就是指本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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