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是我的水印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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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
(注意:在所有偉大的藝術時代,馬都是與人非常接近的!)我畫了起來。
我當然從這動物最容易畫的部分開始&mdash&mdash馬屁股。
給尾巴留下一點兒空間,以後可以加上。
我剛一開始畫軀幹,就馬上注意到我畫得太長了。
記住,你是在畫一匹馬&mdash&mdash而不是一根肝泥香腸。
我模模糊糊,模模糊糊地感到,我在黑色花瓶上看到的那些愛奧尼亞馬似乎有長長的軀幹;腿在身體裡面開始,由一條在蠟紙上刻出的細線條勾出輪廓,你能不能看到這線條,全看你的解剖學本能了。
心裡想着這個,我就決定畫一匹愛奧尼亞馬,但是現在新的困難又來了。
是腿的問題。
在你隻有你的記憶力可以依靠時,一條馬腿的形狀是很叫人捉摸不定的。
我所能想起來的隻有叢毛以下的部位,也就是說蹄子。
在蹄子上畫肉是一項很棘手的工作,極其棘手,而且要讓馬腿和身子自然地銜接上,不能好像是用糨糊貼上去的一樣。
我的馬已經有了五條腿:最簡單的方法是将其中一條變成一個勃起的生殖器。
說時遲,畫時快。
現在它就像公元前6世紀的陶俑一般站立着。
還沒有尾巴,但是我在屁眼上方留下了一塊空間。
尾巴可以随時加上。
主要問題是要使它顯出動态,使它作騰躍狀。
于是我扭曲了前腿。
它有一部分已處于動态中,其餘部分還是站着一動不動。
隻要加上樣子合适的尾巴,我就可以把它變成一隻漂亮的袋鼠了。
在做腿的實驗時,我把肚子畫壞了。
我盡最大努力把它修補好&mdash&mdash直到它看上去像一座圓丘。
不管它。
如果我畫完時,它看上去不像一匹馬,我總是能把它變成一座圓丘的。
(我不是看見在一隻花瓶上有人睡在馬肚子裡嗎?) 不仔細審視馬的腦袋,就很難想象畫馬腦袋有多難。
要把它畫成一個腦袋而不是一個飼料袋。
把眼睛畫上去而不能讓馬發笑。
要使表情保持馬的樣子,而不能變成人的樣子。
在這時候,我坦率地承認,我完全厭惡了我的本領。
我想把馬擦去重畫,但我讨厭橡皮。
我甯願把馬變成一架發電機或大鋼琴,也不願意把我的作品全部擦掉。
我閉上眼睛,試着十分甯靜地在心中畫一匹馬。
我得意揚揚地對着鬃毛、肩膀和脅腹部搓手。
我似乎清晰地記得一匹馬有什麼感覺,尤其是蒼蠅叮它時它抖動身子的樣子,還有靜脈血管那種熱烘烘的蠕動。
(在丘拉維斯塔[3]我常常在去田野之前用馬梳梳刷公驢。
我想&mdash&mdash要是我能把它畫成一頭公驢,這會多少是一種安慰哩!) 于是我從頭開始&mdash&mdash這次先畫馬鬃。
馬鬃完全不同于豬尾巴,也不同于美人魚的頭發。
基裡科[4]在他的馬上畫的鬃毛棒極了。
瓦倫丁·普拉克斯的也一樣。
馬鬃很重要,我告訴你&mdash&mdash它不僅是鬃毛的波浪。
其中必須得有海洋,有許多神話。
構成頭發、牙齒、指甲的東西構不成馬鬃。
這是兩回事&hellip&hellip但是,在我陷入這種困境時,我知道,在着色的時候,我可以使自己擺脫困境。
素描隻是為着色尋找理由。
顔色是托卡塔曲:素描屬于觀念領域。
(米開朗基羅看不起達·芬奇是有道理的。
有什麼東西比《最後的晚餐》更可怕、更概念化到令人作嘔的地步呢?有什麼東西比《蒙娜麗莎》更矯揉造作呢?) 我說,加一點兒顔色就可以使馬鬃富有生氣。
肚子确實有點兒不對勁,我明白。
很好。
在該凸出的地方我畫成凹進去的,要不就相反。
現在我的馬突然奔馳起來,鼻子裡噴着火,但是它的兩隻眼睛仍然看上去有點兒傻,有點兒太像人類了。
因此,擦掉一隻眼睛。
妙。
它變得越來越像馬了。
它的樣子還變得有點兒逗人喜愛&mdash&mdash像電影裡的查理·蔡斯一樣。
為了使它保持在它所代表的種類範圍内,我最後決定給它畫上條紋。
我的想法是,如果它不失其頑皮,我可以把它變成一匹斑馬。
于是我就添上了條紋。
現在,媽的,它似乎成了用紙闆做成的。
條紋把它展平了,把它貼到了紙上。
嘿,如果我再次閉上眼睛,我應該能回想起沁紮諾[5]商标上的馬&mdash&mdash它也有條紋,漂亮的條紋。
也許我應該下樓去要一瓶開胃酒,看一眼沁紮諾的商标。
現在要開胃酒有點兒晚了。
也許我終究要搞點兒剽竊。
如果一個瘋子可以畫一個騎自行車的人,他也能畫一匹馬。
很奇怪&mdash&mdash我發現有男女衆神,有魔鬼、蝙蝠、縫紉機、花盆、河流、橋梁、鎖和鑰匙、癫痫病患者、棺材、骷髅&mdash&mdash但是卻沒有他媽的馬!如果編輯這本小冊子的那個瘋子想要引起真正深刻的觀察,他就會說些什麼來評論一下這種奇怪的疏忽。
沒有馬的時候,就是從根本上出了毛病!人類藝術和馬攜手同行。
暗示象征主義者和意象派有點兒出了毛病,或曾經出了毛病,都是不夠的。
在對瘋狂的研究中,我們想要知道,馬的情況怎麼樣了! 我再次轉向八十五頁上的風景畫。
這是一幅出色的構圖,盡管有幾何圖形的僵化傾向(瘋子像法國人一樣,對邏輯和秩序有一種可怕的迷戀)。
我從現在起有事做了:山、橋、台地、樹木&hellip&hellip瘋子藝術的偉大功績之一是:一座橋永遠是一座橋,一所房子永遠是一所房子。
前景上倚靠着手杖的三個小人對構圖來說并非絕對必要,尤其是因為我已有了那匹占據了相當大空間的愛奧尼亞馬。
我正尋找馬的背景,景色上要有某種十分引起懷念、十分引起興趣的東西,要有雉堞狀的護牆,有圓錐形高丘上的陡坡,有開很多窗戶的房子,就好像裡面的住戶十分害怕窒息似的。
它很會令人聯想到風景畫的起源&mdash&mdash然而它又完全在所有特定的時期之外。
我應該粗略地說,它的範圍介于喬托[6]和桑托斯·杜蒙特[7]之間&mdash&mdash隻有一點點未來後機械化街道的模糊暗示。
現在,有這個作為我前進的向導,我便鼓起了勇氣。
幹吧! 就在馬屁股底下,它的臀部在那裡開始,也在那裡結束,薩爾瓦多·達利[8]很可能會在那裡畫一把路易十五式的椅子或一根手表發條,我則開始用自由自在的手筆畫一頂草帽,一隻甜瓜。
草帽底下我畫了一張臉&mdash&mdash心不在焉地,因為我的念頭是大量的,包羅萬象的。
随着線條的暗示性偏差,我的手落在了勃起的陰莖上,它曾經是第五條腿,現在我把它彎成了一個人的胳膊&mdash&mdash就這樣!現在我畫成了一個戴着大草帽的人正在呵馬屁股的癢。
妙!妙極了!如果這看上去有點兒古怪,有點兒不符合原始構圖的仿中世紀特點,那我總是能将之歸因于給予我靈感的那個瘋子的心理失常。
(在這裡,第一次有一種懷疑進入我的頭腦:也許我自己
(注意:在所有偉大的藝術時代,馬都是與人非常接近的!)我畫了起來。
我當然從這動物最容易畫的部分開始&mdash&mdash馬屁股。
給尾巴留下一點兒空間,以後可以加上。
我剛一開始畫軀幹,就馬上注意到我畫得太長了。
記住,你是在畫一匹馬&mdash&mdash而不是一根肝泥香腸。
我模模糊糊,模模糊糊地感到,我在黑色花瓶上看到的那些愛奧尼亞馬似乎有長長的軀幹;腿在身體裡面開始,由一條在蠟紙上刻出的細線條勾出輪廓,你能不能看到這線條,全看你的解剖學本能了。
心裡想着這個,我就決定畫一匹愛奧尼亞馬,但是現在新的困難又來了。
是腿的問題。
在你隻有你的記憶力可以依靠時,一條馬腿的形狀是很叫人捉摸不定的。
我所能想起來的隻有叢毛以下的部位,也就是說蹄子。
在蹄子上畫肉是一項很棘手的工作,極其棘手,而且要讓馬腿和身子自然地銜接上,不能好像是用糨糊貼上去的一樣。
我的馬已經有了五條腿:最簡單的方法是将其中一條變成一個勃起的生殖器。
說時遲,畫時快。
現在它就像公元前6世紀的陶俑一般站立着。
還沒有尾巴,但是我在屁眼上方留下了一塊空間。
尾巴可以随時加上。
主要問題是要使它顯出動态,使它作騰躍狀。
于是我扭曲了前腿。
它有一部分已處于動态中,其餘部分還是站着一動不動。
隻要加上樣子合适的尾巴,我就可以把它變成一隻漂亮的袋鼠了。
在做腿的實驗時,我把肚子畫壞了。
我盡最大努力把它修補好&mdash&mdash直到它看上去像一座圓丘。
不管它。
如果我畫完時,它看上去不像一匹馬,我總是能把它變成一座圓丘的。
(我不是看見在一隻花瓶上有人睡在馬肚子裡嗎?) 不仔細審視馬的腦袋,就很難想象畫馬腦袋有多難。
要把它畫成一個腦袋而不是一個飼料袋。
把眼睛畫上去而不能讓馬發笑。
要使表情保持馬的樣子,而不能變成人的樣子。
在這時候,我坦率地承認,我完全厭惡了我的本領。
我想把馬擦去重畫,但我讨厭橡皮。
我甯願把馬變成一架發電機或大鋼琴,也不願意把我的作品全部擦掉。
我閉上眼睛,試着十分甯靜地在心中畫一匹馬。
我得意揚揚地對着鬃毛、肩膀和脅腹部搓手。
我似乎清晰地記得一匹馬有什麼感覺,尤其是蒼蠅叮它時它抖動身子的樣子,還有靜脈血管那種熱烘烘的蠕動。
(在丘拉維斯塔[3]我常常在去田野之前用馬梳梳刷公驢。
我想&mdash&mdash要是我能把它畫成一頭公驢,這會多少是一種安慰哩!) 于是我從頭開始&mdash&mdash這次先畫馬鬃。
馬鬃完全不同于豬尾巴,也不同于美人魚的頭發。
基裡科[4]在他的馬上畫的鬃毛棒極了。
瓦倫丁·普拉克斯的也一樣。
馬鬃很重要,我告訴你&mdash&mdash它不僅是鬃毛的波浪。
其中必須得有海洋,有許多神話。
構成頭發、牙齒、指甲的東西構不成馬鬃。
這是兩回事&hellip&hellip但是,在我陷入這種困境時,我知道,在着色的時候,我可以使自己擺脫困境。
素描隻是為着色尋找理由。
顔色是托卡塔曲:素描屬于觀念領域。
(米開朗基羅看不起達·芬奇是有道理的。
有什麼東西比《最後的晚餐》更可怕、更概念化到令人作嘔的地步呢?有什麼東西比《蒙娜麗莎》更矯揉造作呢?) 我說,加一點兒顔色就可以使馬鬃富有生氣。
肚子确實有點兒不對勁,我明白。
很好。
在該凸出的地方我畫成凹進去的,要不就相反。
現在我的馬突然奔馳起來,鼻子裡噴着火,但是它的兩隻眼睛仍然看上去有點兒傻,有點兒太像人類了。
因此,擦掉一隻眼睛。
妙。
它變得越來越像馬了。
它的樣子還變得有點兒逗人喜愛&mdash&mdash像電影裡的查理·蔡斯一樣。
為了使它保持在它所代表的種類範圍内,我最後決定給它畫上條紋。
我的想法是,如果它不失其頑皮,我可以把它變成一匹斑馬。
于是我就添上了條紋。
現在,媽的,它似乎成了用紙闆做成的。
條紋把它展平了,把它貼到了紙上。
嘿,如果我再次閉上眼睛,我應該能回想起沁紮諾[5]商标上的馬&mdash&mdash它也有條紋,漂亮的條紋。
也許我應該下樓去要一瓶開胃酒,看一眼沁紮諾的商标。
現在要開胃酒有點兒晚了。
也許我終究要搞點兒剽竊。
如果一個瘋子可以畫一個騎自行車的人,他也能畫一匹馬。
很奇怪&mdash&mdash我發現有男女衆神,有魔鬼、蝙蝠、縫紉機、花盆、河流、橋梁、鎖和鑰匙、癫痫病患者、棺材、骷髅&mdash&mdash但是卻沒有他媽的馬!如果編輯這本小冊子的那個瘋子想要引起真正深刻的觀察,他就會說些什麼來評論一下這種奇怪的疏忽。
沒有馬的時候,就是從根本上出了毛病!人類藝術和馬攜手同行。
暗示象征主義者和意象派有點兒出了毛病,或曾經出了毛病,都是不夠的。
在對瘋狂的研究中,我們想要知道,馬的情況怎麼樣了! 我再次轉向八十五頁上的風景畫。
這是一幅出色的構圖,盡管有幾何圖形的僵化傾向(瘋子像法國人一樣,對邏輯和秩序有一種可怕的迷戀)。
我從現在起有事做了:山、橋、台地、樹木&hellip&hellip瘋子藝術的偉大功績之一是:一座橋永遠是一座橋,一所房子永遠是一所房子。
前景上倚靠着手杖的三個小人對構圖來說并非絕對必要,尤其是因為我已有了那匹占據了相當大空間的愛奧尼亞馬。
我正尋找馬的背景,景色上要有某種十分引起懷念、十分引起興趣的東西,要有雉堞狀的護牆,有圓錐形高丘上的陡坡,有開很多窗戶的房子,就好像裡面的住戶十分害怕窒息似的。
它很會令人聯想到風景畫的起源&mdash&mdash然而它又完全在所有特定的時期之外。
我應該粗略地說,它的範圍介于喬托[6]和桑托斯·杜蒙特[7]之間&mdash&mdash隻有一點點未來後機械化街道的模糊暗示。
現在,有這個作為我前進的向導,我便鼓起了勇氣。
幹吧! 就在馬屁股底下,它的臀部在那裡開始,也在那裡結束,薩爾瓦多·達利[8]很可能會在那裡畫一把路易十五式的椅子或一根手表發條,我則開始用自由自在的手筆畫一頂草帽,一隻甜瓜。
草帽底下我畫了一張臉&mdash&mdash心不在焉地,因為我的念頭是大量的,包羅萬象的。
随着線條的暗示性偏差,我的手落在了勃起的陰莖上,它曾經是第五條腿,現在我把它彎成了一個人的胳膊&mdash&mdash就這樣!現在我畫成了一個戴着大草帽的人正在呵馬屁股的癢。
妙!妙極了!如果這看上去有點兒古怪,有點兒不符合原始構圖的仿中世紀特點,那我總是能将之歸因于給予我靈感的那個瘋子的心理失常。
(在這裡,第一次有一種懷疑進入我的頭腦:也許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