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冒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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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廳見到過、蕾夢蒂小姐用槍把他擊倒在花園裡、一直被我們追捕的那個人,難道不是殺死達發爾的兇手嗎?”
“不是的。
” “這麼說,兩位小姐到達之前,第三個同黨的行蹤被你找到了?” “沒找到。
” “大叫我費解了,是誰把達發爾謀害了?” “他被……” 勃脫萊閉起嘴,思考片刻,随後又說: “說出此人之前,有必要先講講我調查的情況,事情的過程清楚,謀殺的動機明白,否則,話一出口,你們會覺得荒唐。
然而,它并不荒唐。
有個非常重要的細節,沒有引起大家足夠的注意。
達發爾遇害時,全身穿着制服,腳上套着高腰皮鞋,跟白天的穿着一樣。
但是,兇殺案是在淩晨四點發生的。
” “是的,很不正常,我也注意到了。
”法官說道,“日斯菲爾先生跟我解釋過,達發爾經常工作到深夜。
” “傭人們的說法正好相反,他每天很早就睡了。
就算他沒睡,幹嘛要把自己的床弄亂,讓人以為他早睡了?就算是早睡了,聽見響動,幹嘛要用很多時間,把自己打扮得利利索索呢?何不穿件衣服就行了呢?那天你們吃午飯時,我查看了他的卧室,在他床下找到了他的拖鞋。
幹嘛不穿拖鞋,非要穿上沉重的鐵釘高腰皮鞋呢?” “話雖這樣說,可我仍然瞧不出……” “話說到此,你能瞧見的隻是一些反常現象。
在我知道了臨摹盧兵思油畫的夏菩乃,是達發爾引見給伯爵的以後,這些情況加深了我的猜疑。
” “這能說明什麼?”法官先生問。
“可以得出結論:達發爾和夏菩乃勾結在一起了。
現在隻差一步了。
我們談論以後,我走完了這一步。
” “我覺着走得快了點兒。
” “我知道你想要證據。
我在達發爾的卧室裡,從他寫字用的夾闆上,找到一張經過轉印的吸墨紙,上面印有一個地址:巴黎,45局,A.L.N.。
第二天,大家又找到假司機在尼搞拉村發出的電報,也用了這個地址:45局,A.I.N.。
憑此而言,達發爾跟盜竊油畫的團夥有關系。
”。
費葉爾先生沒有表示反對。
“可以說有關系,那又如何呢?” “那就好辦了,既然他們是一夥的,逃走的那個人不可能殺害達發爾。
” “為什麼?” “預審法官先生,您是不是還記着,當日斯菲爾先生從昏迷狀态中恢複知覺時說過的第一句話,此話由蘇珊小姐錄供在案:‘我沒事……達發爾呢?他活着嗎?’我再請您把日斯菲爾先生錄供在案的、遭到襲擊時講的話,對比一下。
他說:‘那人向我沖過來,一拳打在我的太陽穴上,我昏過去了。
’達發爾先生被砍時,日斯菲爾先生已經昏迷了,為什麼會在醒來時,先問達發爾先生的死活呢?” 勃脫萊打算一口氣把話說完,根本不想讓人回答,也不讓人插嘴。
“所以,可以說是達發爾把三個強盜帶進客廳的。
他跟盜賊頭頭呆一塊時,聽見小客廳裡有響動。
達發爾拉開門,日斯菲爾先生正好出來,他便舉刀劈去。
日斯菲爾先生奪刀反捅,然後被人一拳打倒在地。
打他的人,正是幾分鐘後兩位小姐看見的人。
” 費葉爾先生和檢察長互相交換了一下眼色。
賈尼麻暗自點頭,表情有點不自然。
法官問道: “伯爵先生,我能相信這種說法嗎?” 日斯菲爾先生沒反應。
“伯爵先生,您的無言使我們覺得……” 日斯菲爾先生非常肯定地說道: “一點不錯。
” 法官驚呼道: “什麼,我弄不懂,你幹嘛要跟法律開玩笑?幹嘛不說是正當防衛呢?” “二十多年了,”舊斯菲爾先生說道,“達發爾工作從來沒離開過我,我非常信任他。
他是我的得力助手。
我不清楚他為什麼要背叛我,是什麼邪念驅使他這樣幹的,如今他背叛了我。
我又不能不講以往的交情,我不打算把他背叛我的行為公諸于世。
” “你不打算,那是另一回事。
但你必須……” “我不贊同您的看法,預審法官先生。
本案沒有無辜者被牽連進來,因此,我有權利不去指控既當了罪犯又成了受害的人。
他死了,所以我認為,他用死抵消了他應受到的懲罰。
” “不過眼下,伯爵先生,既然情況已被披露,你該說了。
” “是的。
我有他寫給同夥的兩封信,在他剛死幾分鐘以後,從他的皮夾裡發現的。
” “上面寫了作案動機嗎?” “迪厄埔,臘巴耳大街18号,住着一位叫作威爾蒂艾的夫人。
達發爾跟她認識了兩年。
為了給她弄錢,他開始行竊。
” 所有情況都十分明了,疑團将要解開。
日斯菲爾轉身對勃脫萊說道:“請接着說吧。
” “啊!”勃脫萊愉快地說道,“差不多沒什麼要講的了。
” “受傷的逃犯跑哪兒去了?” “他,預審法官先生,您了解的跟我一樣,您到修道院草坪上查看過他的蹤迹……您是清楚的……” “是的,我清楚。
可是,過後讓人救走啦。
眼下我要幹的,必須找到那家旅館……” 勃脫萊縱聲大笑道: “旅館!哪來的什麼旅館!不過是為遮人耳目、擺脫法警,玩的一個花樣罷了。
一個非常靈巧的花樣,因為它很起作用。
” “但是,據臘特耳醫生說……” “啊,麻煩就在這兒。
”勃脫萊堅信地高聲道,“臘特耳醫生是講過,但他的話不可信。
臘特耳醫生所講的,不過是他經曆中的一些小事,而且含混不清,他不想講出詳細情況,怕有礙傷員的安全。
為此,他把大家的關注轉移到一家旅館上。
您應該清楚,他提供給我們那家旅館的名子,不過是轉達他人的意見而已。
他受人驅使才這樣做的,不然,他也會遭到不幸的打擊。
他有妻室,有女兒,他疼愛她們,因此必須服從那夥人。
他覺得他們很強大。
所以向您傳遞了确切的信息。
” “确切到了沒處尋找這家旅館。
” “确切到了使您毫不懷疑它的可靠性,而到處尋找那家旅館。
您的眼睛跟着它轉,不再去關注那個傷員可能藏身的唯一處所,被營夢蒂小姐開槍打傷以後,從沒離開過的、也沒有辦法離開的秘密地點。
他像頭怪魯一樣,鑽進了那個洞穴。
” “怪獸!鑽到哪兒去了?” “就在修道院的廢墟裡。
” “哪還有什麼廢墟,不過是幾個牆垛、幾根破柱子。
” “預審法官先生,他就在那兒。
”渤脫萊大聲說道,“你必須去那裡找,不要再去其它地方。
” “這麼說,兩位小姐到達之前,第三個同黨的行蹤被你找到了?” “沒找到。
” “大叫我費解了,是誰把達發爾謀害了?” “他被……” 勃脫萊閉起嘴,思考片刻,随後又說: “說出此人之前,有必要先講講我調查的情況,事情的過程清楚,謀殺的動機明白,否則,話一出口,你們會覺得荒唐。
然而,它并不荒唐。
有個非常重要的細節,沒有引起大家足夠的注意。
達發爾遇害時,全身穿着制服,腳上套着高腰皮鞋,跟白天的穿着一樣。
但是,兇殺案是在淩晨四點發生的。
” “是的,很不正常,我也注意到了。
”法官說道,“日斯菲爾先生跟我解釋過,達發爾經常工作到深夜。
” “傭人們的說法正好相反,他每天很早就睡了。
就算他沒睡,幹嘛要把自己的床弄亂,讓人以為他早睡了?就算是早睡了,聽見響動,幹嘛要用很多時間,把自己打扮得利利索索呢?何不穿件衣服就行了呢?那天你們吃午飯時,我查看了他的卧室,在他床下找到了他的拖鞋。
幹嘛不穿拖鞋,非要穿上沉重的鐵釘高腰皮鞋呢?” “話雖這樣說,可我仍然瞧不出……” “話說到此,你能瞧見的隻是一些反常現象。
在我知道了臨摹盧兵思油畫的夏菩乃,是達發爾引見給伯爵的以後,這些情況加深了我的猜疑。
” “這能說明什麼?”法官先生問。
“可以得出結論:達發爾和夏菩乃勾結在一起了。
現在隻差一步了。
我們談論以後,我走完了這一步。
” “我覺着走得快了點兒。
” “我知道你想要證據。
我在達發爾的卧室裡,從他寫字用的夾闆上,找到一張經過轉印的吸墨紙,上面印有一個地址:巴黎,45局,A.L.N.。
第二天,大家又找到假司機在尼搞拉村發出的電報,也用了這個地址:45局,A.I.N.。
憑此而言,達發爾跟盜竊油畫的團夥有關系。
”。
費葉爾先生沒有表示反對。
“可以說有關系,那又如何呢?” “那就好辦了,既然他們是一夥的,逃走的那個人不可能殺害達發爾。
” “為什麼?” “預審法官先生,您是不是還記着,當日斯菲爾先生從昏迷狀态中恢複知覺時說過的第一句話,此話由蘇珊小姐錄供在案:‘我沒事……達發爾呢?他活着嗎?’我再請您把日斯菲爾先生錄供在案的、遭到襲擊時講的話,對比一下。
他說:‘那人向我沖過來,一拳打在我的太陽穴上,我昏過去了。
’達發爾先生被砍時,日斯菲爾先生已經昏迷了,為什麼會在醒來時,先問達發爾先生的死活呢?” 勃脫萊打算一口氣把話說完,根本不想讓人回答,也不讓人插嘴。
“所以,可以說是達發爾把三個強盜帶進客廳的。
他跟盜賊頭頭呆一塊時,聽見小客廳裡有響動。
達發爾拉開門,日斯菲爾先生正好出來,他便舉刀劈去。
日斯菲爾先生奪刀反捅,然後被人一拳打倒在地。
打他的人,正是幾分鐘後兩位小姐看見的人。
” 費葉爾先生和檢察長互相交換了一下眼色。
賈尼麻暗自點頭,表情有點不自然。
法官問道: “伯爵先生,我能相信這種說法嗎?” 日斯菲爾先生沒反應。
“伯爵先生,您的無言使我們覺得……” 日斯菲爾先生非常肯定地說道: “一點不錯。
” 法官驚呼道: “什麼,我弄不懂,你幹嘛要跟法律開玩笑?幹嘛不說是正當防衛呢?” “二十多年了,”舊斯菲爾先生說道,“達發爾工作從來沒離開過我,我非常信任他。
他是我的得力助手。
我不清楚他為什麼要背叛我,是什麼邪念驅使他這樣幹的,如今他背叛了我。
我又不能不講以往的交情,我不打算把他背叛我的行為公諸于世。
” “你不打算,那是另一回事。
但你必須……” “我不贊同您的看法,預審法官先生。
本案沒有無辜者被牽連進來,因此,我有權利不去指控既當了罪犯又成了受害的人。
他死了,所以我認為,他用死抵消了他應受到的懲罰。
” “不過眼下,伯爵先生,既然情況已被披露,你該說了。
” “是的。
我有他寫給同夥的兩封信,在他剛死幾分鐘以後,從他的皮夾裡發現的。
” “上面寫了作案動機嗎?” “迪厄埔,臘巴耳大街18号,住着一位叫作威爾蒂艾的夫人。
達發爾跟她認識了兩年。
為了給她弄錢,他開始行竊。
” 所有情況都十分明了,疑團将要解開。
日斯菲爾轉身對勃脫萊說道:“請接着說吧。
” “啊!”勃脫萊愉快地說道,“差不多沒什麼要講的了。
” “受傷的逃犯跑哪兒去了?” “他,預審法官先生,您了解的跟我一樣,您到修道院草坪上查看過他的蹤迹……您是清楚的……” “是的,我清楚。
可是,過後讓人救走啦。
眼下我要幹的,必須找到那家旅館……” 勃脫萊縱聲大笑道: “旅館!哪來的什麼旅館!不過是為遮人耳目、擺脫法警,玩的一個花樣罷了。
一個非常靈巧的花樣,因為它很起作用。
” “但是,據臘特耳醫生說……” “啊,麻煩就在這兒。
”勃脫萊堅信地高聲道,“臘特耳醫生是講過,但他的話不可信。
臘特耳醫生所講的,不過是他經曆中的一些小事,而且含混不清,他不想講出詳細情況,怕有礙傷員的安全。
為此,他把大家的關注轉移到一家旅館上。
您應該清楚,他提供給我們那家旅館的名子,不過是轉達他人的意見而已。
他受人驅使才這樣做的,不然,他也會遭到不幸的打擊。
他有妻室,有女兒,他疼愛她們,因此必須服從那夥人。
他覺得他們很強大。
所以向您傳遞了确切的信息。
” “确切到了沒處尋找這家旅館。
” “确切到了使您毫不懷疑它的可靠性,而到處尋找那家旅館。
您的眼睛跟着它轉,不再去關注那個傷員可能藏身的唯一處所,被營夢蒂小姐開槍打傷以後,從沒離開過的、也沒有辦法離開的秘密地點。
他像頭怪魯一樣,鑽進了那個洞穴。
” “怪獸!鑽到哪兒去了?” “就在修道院的廢墟裡。
” “哪還有什麼廢墟,不過是幾個牆垛、幾根破柱子。
” “預審法官先生,他就在那兒。
”渤脫萊大聲說道,“你必須去那裡找,不要再去其它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