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羅傑疑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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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能接受另一個人提出的私奔建議。
現在,請你注意一個事實,即第一次被确定的和第二次被推測的私奔的時間間隔,比我們軍艦航海的正常周期要長幾個月。
難道她情人的第一次罪惡行徑由于必須得出海而被中斷,難道他趕在回來的第一時間裡繼續那還沒有被徹底完成的卑鄙企圖&mdash&mdash或者說還沒有被他徹底完成的卑鄙企圖?對所有這些事,我們都一無所知。
&ldquo不過,你會說,在第二次失蹤上,并沒有我們所想象的私奔。
當然沒有&mdash&mdash但是難道我們就會說那個落空的私奔企圖也不存在?除了聖厄斯塔什,也許還有博韋,我們沒有發現瑪麗還有人們認識的、公開的、體面的追求者,也沒聽人提起過有别的什麼人。
那麼,誰是那個秘密情人呢?那人連瑪麗的親友(至少他們中的大多數)都不知道,但是星期天的早上瑪麗去見的就是他,而且瑪麗非常地信任他,以至于毫不猶豫地和他一起呆在魯爾門僻靜的小樹林裡,直到夜幕降臨。
設問,那個秘密情人是誰,那個至少多數親友都不知道的人是誰?而且,羅傑夫人在瑪麗離開的那個早上的奇怪預言&mdash&mdash&lsquo我擔心我再也見不到瑪麗了&rsquo意味着什麼? &ldquo但是即使我們沒法想象羅傑夫人私下參與了私奔的計劃,我們總可以認為瑪麗是接受這個計劃的吧?在離開家時,她讓人們知道自己打算去拜訪住在德羅梅街的姨媽,而且讓聖厄斯塔什在天黑時去接她。
那麼,乍一看,這個事實與我的推測相矛盾&mdash&mdash但是讓我們來回憶一下。
她确實是會見了某位男友,并和他一起過了河,直至下午三點才到達魯爾門,這大家是知道的。
但是在這樣地答應陪伴那個人的決定中,(無論出于什麼目的&mdash&mdash無論她的母親知道與否)她一定想到過她離開家時說過的打算,想過當未婚夫聖厄斯塔什在約定的時間去德羅梅街接她時,他會發現她并沒在那裡,就會在内心感到驚訝和懷疑。
而且,當他憂心忡忡地回到住地時,會知道她還沒回家。
我認為她一定想過這些事。
她一定能預見到聖厄斯塔什的懊惱,以及所有人的懷疑。
她不可能想到要回去承受這種懷疑;但是,如果我們假定她沒有回家的打算,那麼這種懷疑就變得無足輕重了。
&ldquo我們可以想象她是這樣想的&mdash&mdash&lsquo我是為了私奔去見某一個人,或者我是為了其他秘密的私人目的。
我很有必要不被打擾&mdash&mdash一定得有足夠的時間讓我們遠走高飛&mdash&mdash我會解釋說自己要去拜訪德羅梅街的姨媽,并陪她呆一天&mdash&mdash我會告訴聖厄斯塔什到傍晚再來接我&mdash&mdash這樣解釋的話,我就可以有盡可能長的離家時間,而且不引起别人的懷疑和焦慮,這比其他辦法更能争取時間。
如果我讓聖厄斯塔什傍晚來接我,那之前他肯定不會來;但是如果我根本不讓他來接,我用來逃離的時間反而會縮短,因為他會指望我早點回家,而我的失蹤會更快地引起他的焦慮。
那麼,如果我根本就是打算回家的&mdash&mdash如果我隻打算和那人散散步&mdash&mdash那麼,讓聖厄斯塔什來接就不是我的做法了;因為,讓他來,他就準會确定我耍了他&mdash&mdash這個事實是我本想永遠不想讓他知道的,我可以在離開家時不告訴他我要去哪裡,可以天黑後才回家,可以告訴他我去拜訪了德羅梅街的姨媽。
但既然我的計劃是永不返回了&mdash&mdash至少要過幾個星期才回來&mdash&mdash或者是等到隐藏了一段時間後才回來&mdash&mdash争取時間才是我唯一的當務之急&rsquo。
&ldquo你已經在你的記錄中注意到了,關于這個悲慘事件,最普遍的觀點是,而且從一開始就是,這個姑娘被一群流氓殺害了。
而在某種情況下,這種普遍觀點是不能被忽視的。
在這個觀點自我顯現出來時&mdash&mdash當它以非常自發的形式彰顯自己時&mdash&mdash我們應該把它視為與直覺,即有天賦之人的個人特性相類似的一種東西。
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況下,我會遵守它。
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這種輿論中不能有造勢的痕迹。
這個觀點必須完全是公衆自己的;而這兩者的區别往往極難看出,極難把握。
在目前的案件中,我覺得這個關于一夥流氓的&lsquo公衆觀點&rsquo,在被那個我所摘錄的第三條報道中的那個間接事件推波助瀾。
整個巴黎都對發現了瑪麗,這個年輕、漂亮、聲名昭著的姑娘的屍體感到震動。
這具被發現的屍體帶着遭受暴力的痕迹,并漂浮在河裡。
但是現在大家都知道,在那個被推測說該姑娘被殺害的特殊時間裡,或者說在那個特殊時間前後,一夥年輕的歹徒犯下了一個與死者所遭到的性質類似,盡管程度稍輕的暴行,受害者是另一個年輕女子。
一個出名的殘暴事件會影響到公衆對另一個無名事件的評判,這很令人驚奇嗎?大家等着對此做出評判,而那知名的暴行似乎恰好為此提供了方法!瑪麗也是在河裡被發現的;而這樁已知的暴行也發生在這條河邊。
兩場事件有很明顯的聯系性,而真正奇妙之處卻沒有被公衆理解和把握。
但是,實際上,這場如此犯下的暴行恰好證明了另一場幾乎同時發生的案件并不是這樣發生的。
如果,當一夥歹徒在某個地點犯下了最前所未聞的罪行時,在相同城市的相似地點、在相同的環境下、用同樣的方式和工具、而且是在同一個時間,發生了表面看來完全相同的罪行,這簡直就是一個奇迹!可是,如果沒有如此令人驚歎的一系列巧合,那個碰巧被造勢的公衆輿論要靠什麼來讓我們相信呢? &ldquo在進一步探讨下去之前,讓我們來考慮一下那個被人推測的謀殺現場,即在魯爾門附近的樹林裡。
雖然這個樹林很茂密,但是它位于公路的附近。
在樹林裡有三四塊大石頭,形成了一個有靠背和凳腳的椅子狀的東西。
人們發現上面的石頭上有一條白色的襯裙;在第二塊石頭上有一條絲綢圍巾。
人們還發現了一把陽傘、一雙手套,以及一塊手帕。
那手帕上有&lsquo瑪麗·羅傑&rsquo的名字。
衣服的碎片散布于四周的枝杈上。
地面被人踩踏過,矮樹叢被弄斷了,這些都是劇烈掙紮的痕迹。
&ldquo雖然林中的發現博得各報刊的喝彩,而且人們一緻認為它就是暴行的确切地點,但是我們得承認,有某個很好的理由可以質疑此觀點,那就是案發現場。
我可以相信、或者也可以不相信它&mdash&mdash但是有非常充分的理由讓人懷疑它。
如果像《商報》所推測的,案發現場真的是在聖安德烈街附近,假設兇手仍然滞留在巴黎,那麼他們自然就會對公衆的注意力被敏銳地引到了正确的方向而感到恐懼;于是,在某種心理狀況下,他們就會很快地意識到有必要盡力地分散人們的這種注意力。
因此,既然魯爾門的灌木叢早已被人懷疑,那麼他們自然就有可能會有把物品放在後來它們被人發現的地方的念頭。
盡管《太陽報》這樣推測了,可是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這些被發現的物品已經放在灌木叢中有不短的時間了;然而,這裡倒還存在一個非常間接的證據來證明它們是不可能一直在那裡的,因為從那個不幸的星期天到男孩子們發現它們的那個下午的二十天當中,它們不可能沒有引起過别人的注意。
《太陽報》應和了其他報紙在它之前發表的觀點,它這樣報道,&lsquo由于下雨,一切都嚴重發黴,并粘在一起了。
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還長了草。
陽傘的綢面很堅實,但是裡面織線已經全部分解腐爛了。
上面的部分是雙層和折疊的,也都發黴破爛了,并在傘被打開的情況下開裂了。
&rsquo關于那些草,即所謂&lsquo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還長了草&rsquo,很明顯,這個事實隻能靠語言、即靠兩個男孩的回憶陳述來證實;因為這些男孩移動了物品,并在第三者尚未看到前把它們帶回了家。
可是草是會長出來的,尤其在溫暖潮濕的天氣情況下(就像謀殺發生的那段時間),它可以僅僅在一天裡就長出兩三寸來。
一把陽傘放在新覆上草皮的地上,也會在短短一周之内被新長出來的草完全遮掩的。
關于發黴現象,《太陽報》編輯是如此執拗地堅持着要表述出來,他把發黴的意思在我們所摘錄的那麼簡短的段落中提及了不下三次,難道他真的沒意識到這個發黴現象的實質嗎?他有否被告知,這種黴體是種類繁多的真菌中的其中一種,它最典型的特征是能在二十四小時内長出來并衰亡? &ldquo因此,我們一眼就能明白,那些被用來最成功地證實這些物品已經在樹林裡&lsquo至少有三四周時間&rsquo的證據,其實是最荒謬而無效的。
另一方面,人們又很難以相信這些物品在那個樹林裡的時間是長于一周的&mdash&mdash即長于兩個星期天之間的時間。
那些對巴黎附近了如指掌的人都明白找到一個隐蔽處是極端困難的,除非那地方離郊區很遠。
這樣一個在樹林裡草叢中的,未經勘探的,或者甚至說是少有人涉足的隐秘處,是一下子想不到的。
就是讓那些打心底裡熱愛自然卻依然被職務牽絆于這大都市的塵土與繁忙中人&mdash&mdash讓他們中的任何一位去嘗試一下,哪怕在平日,讓他在立刻就包圍着自己的自然美景中消除對獨處的饑渴。
接下來,每走一步,他都會發現,那不斷增長的魅力被一些歹徒或一群鬧飲狂歡的流氓的聲音和人身侵擾所驅散。
他就發現在茂密的樹林裡尋找清靜是徒勞的。
那裡是烏合之衆出沒的特殊隐蔽地&mdash&mdash那裡有最被亵渎的廟宇。
漫遊者立刻就會從心裡感到厭惡,并逃回繁華的巴黎,巴黎不會比那裡更令人憎惡,因為它并非如此不協調地充滿了污穢。
可是,如果在一周的工作日中,城市的附近都是如此被騷擾,那安息日就更厲害了!尤其是現在,當城鎮流氓被免除了工作的權利,或者說失去了慣有的犯罪機會,他就會尋找到城鎮的近郊,這不是出于對鄉村的喜愛,其實在内心他鄙視它,而是為了逃避社會的束縛和陳規。
他渴望的不是新鮮的空氣和綠樹,而是鄉村的完全自由。
于是,他在那個路邊旅館裡,或是在樹林中,除了他的夥伴,他不被任何目光所監視,沉溺在一切瘋狂而無度的虛假狂歡中&mdash&mdash那是自由和酒精的聯合産物。
當我重複陳述那些物品在長達超過一周的時間内,在巴黎近郊的任何一個樹林裡都一直沒被發現過的情況時,很明顯,這對于每一位冷靜的旁觀者而言,幾乎就是奇迹,對此,我就不用再贅言了。
&ldquo但是我們還有其他依據來懷疑那些物品是為了轉移人們對暴行的真正地點的注意力而被放在灌木叢裡的。
首先,請你留心一下發現那些東西的日期,并将它與我從報紙上摘引的第五篇文章的日期進行比較。
你會發現,在物品被找到後,幾乎在最快的時間裡,這個緊急的信息就被送到了該晚報社。
盡管這些信息是各種各樣的,而且明顯來自多種渠道,但是它們都指向了同一點&mdash&mdash即,它們将大家的注意力轉移到認為這罪行是一夥人犯下的,而且案發地點在魯爾門附近。
當然了,由于這些信息的緣故,或者說是公衆的注意方向被它們轉移了的原因,我們現在的懷疑并不是關于這些物品是被兩個男孩發現的一事;但是這懷疑或許、而且非常有可能是這些東西在此之前沒被孩子們發現,因為那些物品過去是不放在灌木叢裡的;它們隻是後來才被放置在那裡,時間就是在消息被傳開的當天,或者是稍微提前一些,就是這些信息的罪惡創作者将它們放在那裡的。
&ldquo這個樹林很怪異&mdash&mdash極端怪異。
它異常繁茂。
在它自然圍成的場地中有三塊奇怪的石頭,形成了一把有靠背和凳腳的椅子。
而且,這個樹林是如此充滿藝術性,還位于離德呂克夫人的住所咫尺之遙的比鄰地區,夫人的孩子又常常仔細地觀察周圍的灌木,以尋找黃樟木的樹皮。
這難道會是草率的賭注嗎?&mdash&mdash這個賭注的赢率是一千對一&mdash&mdash即這些男孩不用一天就能發現至少一件隐藏在成蔭的殿堂中、端放在天然禦座上的物品。
那些猶豫于這樣一個賭注的人,要麼自己從沒有做過孩子,要麼忘記了孩童的天性。
我要重申&mdash&mdash要理解為什麼這些物品在被放置于這個灌木叢中長于一兩天的時間裡都沒被發現,是極其困難的;因此,不管《太陽報》是怎樣武斷和無知,我們的懷疑是很有道理的,即這些東西是相對很晚才被放在那裡的。
&ldquo但是,除了我剛才提出的,還有其他的和更有力的理由來相信它們是這樣被放置的。
現在,請你費心對那些物品非常做作的擺放方式予以注意。
在上面的石頭上放的是一條白色的襯裙;在第二塊石頭上的是絲綢圍巾;四周散亂分布着的是一把傘、一雙手套、一塊帶有&lsquo瑪麗·羅傑&rsquo名字的手帕。
這隻是一個并不太精明的人自然會想到的盡量自然一些的擺法。
但是這絕不是一種真正自然的放置方法。
我倒甯願看到所有東西都在地上,而且被人踩過。
在這塊有限的樹蔭中,那襯裙和圍巾幾乎不可能保持在石頭上的位置,因為它們被那麼多撕扯搏鬥的人來回拖拉過。
報紙說,&lsquo地面是被踩踏過的,樹叢被折斷過,這都是搏鬥過的迹象。
&rsquo&mdash&mdash但是那條襯裙和圍巾被發現時卻好像被放在衣架上一樣。
報紙還說,&lsquo那外衣的幾條碎片被灌木叢撕破,有六英寸長、三英寸寬。
其中一塊是外衣的底邊,它被修補過;它們看上去就像被撕下來的布條&rsquo。
在這裡,《太陽報》由于疏忽,使用了一個極其令人懷疑的詞組。
正如它所描述的,那些碎片确實&lsquo像被撕下來的布條’但它們是被人有意撕下來的。
布條從任何像這類面料中,由于一根荊棘的作用而被&lsquo撕下來&rsquo是最不可能發生的事之一。
從這些特定的面料質地來看,刺進去的荊棘或釘子會将它們呈直角地撕開&mdash&mdash從刺入點撕出兩條相互成直角的裂縫&mdash&mdash但是不可能有布條被&lsquo撕下來&rsquo。
我從來不知道有這樣的事,你也不會看到的。
幾乎在所有的情況下,若要将一片布從這樣的面料上撕下來,就需要兩個不同方向的不同力量。
如果面料有兩條邊緣線&mdash&mdash如果,比如說,它是一塊手帕,外力要從它那裡撕出一條布,那麼,隻有在這時,才可憑一股力量就可以做到。
但是在目前的案子中,它是一件衣服,隻有一條邊。
要從它裡面撕出一塊來,而裡面又沒有邊緣線,那隻能是依靠荊棘奇迹般的作用了,而且一根荊棘還無能為力。
但即使靠近裙邊,也必須得兩根荊棘才行,其中一條朝兩個不同的方向,另一條朝一個方向用力。
而且,這還是在邊緣沒有被卷邊的情況下。
如果卷過邊的話,那就完全不可能做到了。
我們由此可以明白,讓布條僅僅在&lsquo荊棘&rsquo的作用下被&lsquo撕下來&rsquo是有着無數的和巨大的障礙的;可是報紙還要讓我們相信那裡不止一條,而且很多條布都被撕下來了。
甚至&lsquo其中一塊是外衣的底邊&rsquo!而且另外一塊是&lsquo裙擺上的,不是底邊。
&rsquo&mdash&mdash也就是說,它是從沒有邊緣的衣服裡面被荊棘整個地撕下來的!可以說,恐怕這事别人不信也是情有可原的。
但如果從全局看,也許它們導緻的懷疑還不比另一個讓人驚訝的情況強烈,即這些物品竟然就是被任何能謹慎到轉移屍體的兇手遺留在這個樹林裡的。
然而,如果你認為我有意要否定這片樹林即是行兇現場的話,那你還沒有真正領會我的意圖。
這裡可能發生過一件邪惡的事情,或者更可能的是,德呂克夫人那裡發生過一個意外事件。
但事實上,這不是最重要的。
我們并不是要努力發現現場,而是要找出作案兇手。
我所引證的事情,雖然都很瑣碎,但是它們首先表明了,《太陽報》所肯定的和執意堅持的觀點是愚蠢的,第二點,同時也是最主要的是,它們讓你通過最自然的方式,對關于這個兇殺案是否是由一夥人幹的疑問進行了深入思考。
&ldquo我們隻要針對外科醫生驗屍時的細節,就能重新來審視這個問題。
我們隻需要說,他發表的推論,在關于歹徒的數量方面,完全可以被巴黎所有著名的驗屍官嘲諷為不公正,并且是毫無根據的。
我并不是說他推論的結果不可能,而是他的推論沒有根據:&mdash&mdash難道沒有作另一種推論的充分根據? &ldquo現在讓我們來想想&lsquo搏鬥過的迹象’先問一下,這些迹象表示了什麼。
表示的是有一夥人。
但是難道它們就沒有更像是在表示不是一夥人的意思嗎?會發生什麼搏鬥呢&mdash&mdash什麼搏鬥那麼激烈而持久,居然能到處留下&lsquo迹象&rsquo呢?&mdash&mdash竟然在一個柔弱而沒有自衛能力的姑娘和被想象出來一夥歹徒之間?不用發出聲響,隻消幾條粗壯胳膊的力量之類的,一切就擺平了。
受害者肯定是完全任他們擺布的。
你要記住,那些極力反對樹林就是案發現場的論述,主要說來,隻是在兇手不止一個人的情況下可行。
如果我們假設隻有一個兇手,那我們就可以理解,而且隻能理解,這場如此激烈和持久的搏鬥留下了明顯的&lsquo迹象&rsquo。
&ldquo再則,我已經提過那些物品被完全留在後來發現它們的那個樹林裡這個事實所引起的懷疑。
似乎,這些犯罪證據幾乎不可能被無意中遺留在那裡。
兇手有足夠的謹慎(根據推測)将屍體轉移;而兇手卻能讓比屍體本身(它的特征很可能會很快地被腐爛所抹殺)更确鑿的證據明顯地留在行兇現場&mdash&mdash我指的是帶有死者名字的那塊手帕。
如果這是個偶然,那它就不是一夥人的偶然。
我們能想象這隻能是單個人的疏忽。
讓我們瞧着好了,這是單個人的犯下的罪行。
他是和死去的鬼魂單獨相處。
他被一動不動地躺在眼前的屍體吓怕了。
他的怒火沖動已經過去,那時他的心裡對自己的行為充滿了本能的恐懼。
他絲毫沒有一夥人參與犯罪後必然會産生的膽量。
他隻是獨自面對着屍體。
他顫抖着,大腦一片混亂。
但是他必須得處置屍體。
于是他将屍體運到河裡,遺留下了自己犯罪的其他證據;因為即使是可能的話,他也很難把所有的東西一下子都帶走,而且回來再拿也不難。
但是在他到河邊的艱難跋涉中,他内心的恐懼加劇了。
在路上,到處有人聲。
他好多次地聽見或是想象着有看見他的人走過來的腳步聲。
甚至城市的燈火都讓他心慌。
在深刻的痛苦下,他長時間、頻繁地停歇,但他還是及時抵達岸邊,處置了那個可怕的重物&mdash&mdash也許是靠了一條船。
但是,這時世界還有什麼财寶&mdash&mdash還有什麼樣的天網恢恢之威脅&mdash&mdash會有力量迫使那個孤獨的兇手從那條艱辛而危險的路上返回到樹林和那血淋淋的回憶中去嗎?他不會回去,任一切結果自然發展。
他就是想回去,他也沒法回去了。
他唯一的想法就是立刻逃跑。
他永遠地棄那些可怕的樹林而去了,就像逃避懲罰似的匿迹了。
&ldquo但是如果是一夥人幹的又會怎樣呢?他們的人數會讓他們有膽量;如
現在,請你注意一個事實,即第一次被确定的和第二次被推測的私奔的時間間隔,比我們軍艦航海的正常周期要長幾個月。
難道她情人的第一次罪惡行徑由于必須得出海而被中斷,難道他趕在回來的第一時間裡繼續那還沒有被徹底完成的卑鄙企圖&mdash&mdash或者說還沒有被他徹底完成的卑鄙企圖?對所有這些事,我們都一無所知。
&ldquo不過,你會說,在第二次失蹤上,并沒有我們所想象的私奔。
當然沒有&mdash&mdash但是難道我們就會說那個落空的私奔企圖也不存在?除了聖厄斯塔什,也許還有博韋,我們沒有發現瑪麗還有人們認識的、公開的、體面的追求者,也沒聽人提起過有别的什麼人。
那麼,誰是那個秘密情人呢?那人連瑪麗的親友(至少他們中的大多數)都不知道,但是星期天的早上瑪麗去見的就是他,而且瑪麗非常地信任他,以至于毫不猶豫地和他一起呆在魯爾門僻靜的小樹林裡,直到夜幕降臨。
設問,那個秘密情人是誰,那個至少多數親友都不知道的人是誰?而且,羅傑夫人在瑪麗離開的那個早上的奇怪預言&mdash&mdash&lsquo我擔心我再也見不到瑪麗了&rsquo意味着什麼? &ldquo但是即使我們沒法想象羅傑夫人私下參與了私奔的計劃,我們總可以認為瑪麗是接受這個計劃的吧?在離開家時,她讓人們知道自己打算去拜訪住在德羅梅街的姨媽,而且讓聖厄斯塔什在天黑時去接她。
那麼,乍一看,這個事實與我的推測相矛盾&mdash&mdash但是讓我們來回憶一下。
她确實是會見了某位男友,并和他一起過了河,直至下午三點才到達魯爾門,這大家是知道的。
但是在這樣地答應陪伴那個人的決定中,(無論出于什麼目的&mdash&mdash無論她的母親知道與否)她一定想到過她離開家時說過的打算,想過當未婚夫聖厄斯塔什在約定的時間去德羅梅街接她時,他會發現她并沒在那裡,就會在内心感到驚訝和懷疑。
而且,當他憂心忡忡地回到住地時,會知道她還沒回家。
我認為她一定想過這些事。
她一定能預見到聖厄斯塔什的懊惱,以及所有人的懷疑。
她不可能想到要回去承受這種懷疑;但是,如果我們假定她沒有回家的打算,那麼這種懷疑就變得無足輕重了。
&ldquo我們可以想象她是這樣想的&mdash&mdash&lsquo我是為了私奔去見某一個人,或者我是為了其他秘密的私人目的。
我很有必要不被打擾&mdash&mdash一定得有足夠的時間讓我們遠走高飛&mdash&mdash我會解釋說自己要去拜訪德羅梅街的姨媽,并陪她呆一天&mdash&mdash我會告訴聖厄斯塔什到傍晚再來接我&mdash&mdash這樣解釋的話,我就可以有盡可能長的離家時間,而且不引起别人的懷疑和焦慮,這比其他辦法更能争取時間。
如果我讓聖厄斯塔什傍晚來接我,那之前他肯定不會來;但是如果我根本不讓他來接,我用來逃離的時間反而會縮短,因為他會指望我早點回家,而我的失蹤會更快地引起他的焦慮。
那麼,如果我根本就是打算回家的&mdash&mdash如果我隻打算和那人散散步&mdash&mdash那麼,讓聖厄斯塔什來接就不是我的做法了;因為,讓他來,他就準會确定我耍了他&mdash&mdash這個事實是我本想永遠不想讓他知道的,我可以在離開家時不告訴他我要去哪裡,可以天黑後才回家,可以告訴他我去拜訪了德羅梅街的姨媽。
但既然我的計劃是永不返回了&mdash&mdash至少要過幾個星期才回來&mdash&mdash或者是等到隐藏了一段時間後才回來&mdash&mdash争取時間才是我唯一的當務之急&rsquo。
&ldquo你已經在你的記錄中注意到了,關于這個悲慘事件,最普遍的觀點是,而且從一開始就是,這個姑娘被一群流氓殺害了。
而在某種情況下,這種普遍觀點是不能被忽視的。
在這個觀點自我顯現出來時&mdash&mdash當它以非常自發的形式彰顯自己時&mdash&mdash我們應該把它視為與直覺,即有天賦之人的個人特性相類似的一種東西。
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況下,我會遵守它。
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這種輿論中不能有造勢的痕迹。
這個觀點必須完全是公衆自己的;而這兩者的區别往往極難看出,極難把握。
在目前的案件中,我覺得這個關于一夥流氓的&lsquo公衆觀點&rsquo,在被那個我所摘錄的第三條報道中的那個間接事件推波助瀾。
整個巴黎都對發現了瑪麗,這個年輕、漂亮、聲名昭著的姑娘的屍體感到震動。
這具被發現的屍體帶着遭受暴力的痕迹,并漂浮在河裡。
但是現在大家都知道,在那個被推測說該姑娘被殺害的特殊時間裡,或者說在那個特殊時間前後,一夥年輕的歹徒犯下了一個與死者所遭到的性質類似,盡管程度稍輕的暴行,受害者是另一個年輕女子。
一個出名的殘暴事件會影響到公衆對另一個無名事件的評判,這很令人驚奇嗎?大家等着對此做出評判,而那知名的暴行似乎恰好為此提供了方法!瑪麗也是在河裡被發現的;而這樁已知的暴行也發生在這條河邊。
兩場事件有很明顯的聯系性,而真正奇妙之處卻沒有被公衆理解和把握。
但是,實際上,這場如此犯下的暴行恰好證明了另一場幾乎同時發生的案件并不是這樣發生的。
如果,當一夥歹徒在某個地點犯下了最前所未聞的罪行時,在相同城市的相似地點、在相同的環境下、用同樣的方式和工具、而且是在同一個時間,發生了表面看來完全相同的罪行,這簡直就是一個奇迹!可是,如果沒有如此令人驚歎的一系列巧合,那個碰巧被造勢的公衆輿論要靠什麼來讓我們相信呢? &ldquo在進一步探讨下去之前,讓我們來考慮一下那個被人推測的謀殺現場,即在魯爾門附近的樹林裡。
雖然這個樹林很茂密,但是它位于公路的附近。
在樹林裡有三四塊大石頭,形成了一個有靠背和凳腳的椅子狀的東西。
人們發現上面的石頭上有一條白色的襯裙;在第二塊石頭上有一條絲綢圍巾。
人們還發現了一把陽傘、一雙手套,以及一塊手帕。
那手帕上有&lsquo瑪麗·羅傑&rsquo的名字。
衣服的碎片散布于四周的枝杈上。
地面被人踩踏過,矮樹叢被弄斷了,這些都是劇烈掙紮的痕迹。
&ldquo雖然林中的發現博得各報刊的喝彩,而且人們一緻認為它就是暴行的确切地點,但是我們得承認,有某個很好的理由可以質疑此觀點,那就是案發現場。
我可以相信、或者也可以不相信它&mdash&mdash但是有非常充分的理由讓人懷疑它。
如果像《商報》所推測的,案發現場真的是在聖安德烈街附近,假設兇手仍然滞留在巴黎,那麼他們自然就會對公衆的注意力被敏銳地引到了正确的方向而感到恐懼;于是,在某種心理狀況下,他們就會很快地意識到有必要盡力地分散人們的這種注意力。
因此,既然魯爾門的灌木叢早已被人懷疑,那麼他們自然就有可能會有把物品放在後來它們被人發現的地方的念頭。
盡管《太陽報》這樣推測了,可是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這些被發現的物品已經放在灌木叢中有不短的時間了;然而,這裡倒還存在一個非常間接的證據來證明它們是不可能一直在那裡的,因為從那個不幸的星期天到男孩子們發現它們的那個下午的二十天當中,它們不可能沒有引起過别人的注意。
《太陽報》應和了其他報紙在它之前發表的觀點,它這樣報道,&lsquo由于下雨,一切都嚴重發黴,并粘在一起了。
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還長了草。
陽傘的綢面很堅實,但是裡面織線已經全部分解腐爛了。
上面的部分是雙層和折疊的,也都發黴破爛了,并在傘被打開的情況下開裂了。
&rsquo關于那些草,即所謂&lsquo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還長了草&rsquo,很明顯,這個事實隻能靠語言、即靠兩個男孩的回憶陳述來證實;因為這些男孩移動了物品,并在第三者尚未看到前把它們帶回了家。
可是草是會長出來的,尤其在溫暖潮濕的天氣情況下(就像謀殺發生的那段時間),它可以僅僅在一天裡就長出兩三寸來。
一把陽傘放在新覆上草皮的地上,也會在短短一周之内被新長出來的草完全遮掩的。
關于發黴現象,《太陽報》編輯是如此執拗地堅持着要表述出來,他把發黴的意思在我們所摘錄的那麼簡短的段落中提及了不下三次,難道他真的沒意識到這個發黴現象的實質嗎?他有否被告知,這種黴體是種類繁多的真菌中的其中一種,它最典型的特征是能在二十四小時内長出來并衰亡? &ldquo因此,我們一眼就能明白,那些被用來最成功地證實這些物品已經在樹林裡&lsquo至少有三四周時間&rsquo的證據,其實是最荒謬而無效的。
另一方面,人們又很難以相信這些物品在那個樹林裡的時間是長于一周的&mdash&mdash即長于兩個星期天之間的時間。
那些對巴黎附近了如指掌的人都明白找到一個隐蔽處是極端困難的,除非那地方離郊區很遠。
這樣一個在樹林裡草叢中的,未經勘探的,或者甚至說是少有人涉足的隐秘處,是一下子想不到的。
就是讓那些打心底裡熱愛自然卻依然被職務牽絆于這大都市的塵土與繁忙中人&mdash&mdash讓他們中的任何一位去嘗試一下,哪怕在平日,讓他在立刻就包圍着自己的自然美景中消除對獨處的饑渴。
接下來,每走一步,他都會發現,那不斷增長的魅力被一些歹徒或一群鬧飲狂歡的流氓的聲音和人身侵擾所驅散。
他就發現在茂密的樹林裡尋找清靜是徒勞的。
那裡是烏合之衆出沒的特殊隐蔽地&mdash&mdash那裡有最被亵渎的廟宇。
漫遊者立刻就會從心裡感到厭惡,并逃回繁華的巴黎,巴黎不會比那裡更令人憎惡,因為它并非如此不協調地充滿了污穢。
可是,如果在一周的工作日中,城市的附近都是如此被騷擾,那安息日就更厲害了!尤其是現在,當城鎮流氓被免除了工作的權利,或者說失去了慣有的犯罪機會,他就會尋找到城鎮的近郊,這不是出于對鄉村的喜愛,其實在内心他鄙視它,而是為了逃避社會的束縛和陳規。
他渴望的不是新鮮的空氣和綠樹,而是鄉村的完全自由。
于是,他在那個路邊旅館裡,或是在樹林中,除了他的夥伴,他不被任何目光所監視,沉溺在一切瘋狂而無度的虛假狂歡中&mdash&mdash那是自由和酒精的聯合産物。
當我重複陳述那些物品在長達超過一周的時間内,在巴黎近郊的任何一個樹林裡都一直沒被發現過的情況時,很明顯,這對于每一位冷靜的旁觀者而言,幾乎就是奇迹,對此,我就不用再贅言了。
&ldquo但是我們還有其他依據來懷疑那些物品是為了轉移人們對暴行的真正地點的注意力而被放在灌木叢裡的。
首先,請你留心一下發現那些東西的日期,并将它與我從報紙上摘引的第五篇文章的日期進行比較。
你會發現,在物品被找到後,幾乎在最快的時間裡,這個緊急的信息就被送到了該晚報社。
盡管這些信息是各種各樣的,而且明顯來自多種渠道,但是它們都指向了同一點&mdash&mdash即,它們将大家的注意力轉移到認為這罪行是一夥人犯下的,而且案發地點在魯爾門附近。
當然了,由于這些信息的緣故,或者說是公衆的注意方向被它們轉移了的原因,我們現在的懷疑并不是關于這些物品是被兩個男孩發現的一事;但是這懷疑或許、而且非常有可能是這些東西在此之前沒被孩子們發現,因為那些物品過去是不放在灌木叢裡的;它們隻是後來才被放置在那裡,時間就是在消息被傳開的當天,或者是稍微提前一些,就是這些信息的罪惡創作者将它們放在那裡的。
&ldquo這個樹林很怪異&mdash&mdash極端怪異。
它異常繁茂。
在它自然圍成的場地中有三塊奇怪的石頭,形成了一把有靠背和凳腳的椅子。
而且,這個樹林是如此充滿藝術性,還位于離德呂克夫人的住所咫尺之遙的比鄰地區,夫人的孩子又常常仔細地觀察周圍的灌木,以尋找黃樟木的樹皮。
這難道會是草率的賭注嗎?&mdash&mdash這個賭注的赢率是一千對一&mdash&mdash即這些男孩不用一天就能發現至少一件隐藏在成蔭的殿堂中、端放在天然禦座上的物品。
那些猶豫于這樣一個賭注的人,要麼自己從沒有做過孩子,要麼忘記了孩童的天性。
我要重申&mdash&mdash要理解為什麼這些物品在被放置于這個灌木叢中長于一兩天的時間裡都沒被發現,是極其困難的;因此,不管《太陽報》是怎樣武斷和無知,我們的懷疑是很有道理的,即這些東西是相對很晚才被放在那裡的。
&ldquo但是,除了我剛才提出的,還有其他的和更有力的理由來相信它們是這樣被放置的。
現在,請你費心對那些物品非常做作的擺放方式予以注意。
在上面的石頭上放的是一條白色的襯裙;在第二塊石頭上的是絲綢圍巾;四周散亂分布着的是一把傘、一雙手套、一塊帶有&lsquo瑪麗·羅傑&rsquo名字的手帕。
這隻是一個并不太精明的人自然會想到的盡量自然一些的擺法。
但是這絕不是一種真正自然的放置方法。
我倒甯願看到所有東西都在地上,而且被人踩過。
在這塊有限的樹蔭中,那襯裙和圍巾幾乎不可能保持在石頭上的位置,因為它們被那麼多撕扯搏鬥的人來回拖拉過。
報紙說,&lsquo地面是被踩踏過的,樹叢被折斷過,這都是搏鬥過的迹象。
&rsquo&mdash&mdash但是那條襯裙和圍巾被發現時卻好像被放在衣架上一樣。
報紙還說,&lsquo那外衣的幾條碎片被灌木叢撕破,有六英寸長、三英寸寬。
其中一塊是外衣的底邊,它被修補過;它們看上去就像被撕下來的布條&rsquo。
在這裡,《太陽報》由于疏忽,使用了一個極其令人懷疑的詞組。
正如它所描述的,那些碎片确實&lsquo像被撕下來的布條’但它們是被人有意撕下來的。
布條從任何像這類面料中,由于一根荊棘的作用而被&lsquo撕下來&rsquo是最不可能發生的事之一。
從這些特定的面料質地來看,刺進去的荊棘或釘子會将它們呈直角地撕開&mdash&mdash從刺入點撕出兩條相互成直角的裂縫&mdash&mdash但是不可能有布條被&lsquo撕下來&rsquo。
我從來不知道有這樣的事,你也不會看到的。
幾乎在所有的情況下,若要将一片布從這樣的面料上撕下來,就需要兩個不同方向的不同力量。
如果面料有兩條邊緣線&mdash&mdash如果,比如說,它是一塊手帕,外力要從它那裡撕出一條布,那麼,隻有在這時,才可憑一股力量就可以做到。
但是在目前的案子中,它是一件衣服,隻有一條邊。
要從它裡面撕出一塊來,而裡面又沒有邊緣線,那隻能是依靠荊棘奇迹般的作用了,而且一根荊棘還無能為力。
但即使靠近裙邊,也必須得兩根荊棘才行,其中一條朝兩個不同的方向,另一條朝一個方向用力。
而且,這還是在邊緣沒有被卷邊的情況下。
如果卷過邊的話,那就完全不可能做到了。
我們由此可以明白,讓布條僅僅在&lsquo荊棘&rsquo的作用下被&lsquo撕下來&rsquo是有着無數的和巨大的障礙的;可是報紙還要讓我們相信那裡不止一條,而且很多條布都被撕下來了。
甚至&lsquo其中一塊是外衣的底邊&rsquo!而且另外一塊是&lsquo裙擺上的,不是底邊。
&rsquo&mdash&mdash也就是說,它是從沒有邊緣的衣服裡面被荊棘整個地撕下來的!可以說,恐怕這事别人不信也是情有可原的。
但如果從全局看,也許它們導緻的懷疑還不比另一個讓人驚訝的情況強烈,即這些物品竟然就是被任何能謹慎到轉移屍體的兇手遺留在這個樹林裡的。
然而,如果你認為我有意要否定這片樹林即是行兇現場的話,那你還沒有真正領會我的意圖。
這裡可能發生過一件邪惡的事情,或者更可能的是,德呂克夫人那裡發生過一個意外事件。
但事實上,這不是最重要的。
我們并不是要努力發現現場,而是要找出作案兇手。
我所引證的事情,雖然都很瑣碎,但是它們首先表明了,《太陽報》所肯定的和執意堅持的觀點是愚蠢的,第二點,同時也是最主要的是,它們讓你通過最自然的方式,對關于這個兇殺案是否是由一夥人幹的疑問進行了深入思考。
&ldquo我們隻要針對外科醫生驗屍時的細節,就能重新來審視這個問題。
我們隻需要說,他發表的推論,在關于歹徒的數量方面,完全可以被巴黎所有著名的驗屍官嘲諷為不公正,并且是毫無根據的。
我并不是說他推論的結果不可能,而是他的推論沒有根據:&mdash&mdash難道沒有作另一種推論的充分根據? &ldquo現在讓我們來想想&lsquo搏鬥過的迹象’先問一下,這些迹象表示了什麼。
表示的是有一夥人。
但是難道它們就沒有更像是在表示不是一夥人的意思嗎?會發生什麼搏鬥呢&mdash&mdash什麼搏鬥那麼激烈而持久,居然能到處留下&lsquo迹象&rsquo呢?&mdash&mdash竟然在一個柔弱而沒有自衛能力的姑娘和被想象出來一夥歹徒之間?不用發出聲響,隻消幾條粗壯胳膊的力量之類的,一切就擺平了。
受害者肯定是完全任他們擺布的。
你要記住,那些極力反對樹林就是案發現場的論述,主要說來,隻是在兇手不止一個人的情況下可行。
如果我們假設隻有一個兇手,那我們就可以理解,而且隻能理解,這場如此激烈和持久的搏鬥留下了明顯的&lsquo迹象&rsquo。
&ldquo再則,我已經提過那些物品被完全留在後來發現它們的那個樹林裡這個事實所引起的懷疑。
似乎,這些犯罪證據幾乎不可能被無意中遺留在那裡。
兇手有足夠的謹慎(根據推測)将屍體轉移;而兇手卻能讓比屍體本身(它的特征很可能會很快地被腐爛所抹殺)更确鑿的證據明顯地留在行兇現場&mdash&mdash我指的是帶有死者名字的那塊手帕。
如果這是個偶然,那它就不是一夥人的偶然。
我們能想象這隻能是單個人的疏忽。
讓我們瞧着好了,這是單個人的犯下的罪行。
他是和死去的鬼魂單獨相處。
他被一動不動地躺在眼前的屍體吓怕了。
他的怒火沖動已經過去,那時他的心裡對自己的行為充滿了本能的恐懼。
他絲毫沒有一夥人參與犯罪後必然會産生的膽量。
他隻是獨自面對着屍體。
他顫抖着,大腦一片混亂。
但是他必須得處置屍體。
于是他将屍體運到河裡,遺留下了自己犯罪的其他證據;因為即使是可能的話,他也很難把所有的東西一下子都帶走,而且回來再拿也不難。
但是在他到河邊的艱難跋涉中,他内心的恐懼加劇了。
在路上,到處有人聲。
他好多次地聽見或是想象着有看見他的人走過來的腳步聲。
甚至城市的燈火都讓他心慌。
在深刻的痛苦下,他長時間、頻繁地停歇,但他還是及時抵達岸邊,處置了那個可怕的重物&mdash&mdash也許是靠了一條船。
但是,這時世界還有什麼财寶&mdash&mdash還有什麼樣的天網恢恢之威脅&mdash&mdash會有力量迫使那個孤獨的兇手從那條艱辛而危險的路上返回到樹林和那血淋淋的回憶中去嗎?他不會回去,任一切結果自然發展。
他就是想回去,他也沒法回去了。
他唯一的想法就是立刻逃跑。
他永遠地棄那些可怕的樹林而去了,就像逃避懲罰似的匿迹了。
&ldquo但是如果是一夥人幹的又會怎樣呢?他們的人數會讓他們有膽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