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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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倫敦腔大約出現在十九世紀四十年代(第一次是在赫曼·梅爾維爾[3]的《白鲸》中出現,這是一本美國小說),當時這種口音已經變了。

    現在很少有人會像二十年前那樣,總把“face”說成“fice”,把“nice”說成“nawce”。

    俚語也随着口音的變化而變化。

    比如,二十五或三十年前,“押韻俚語”曾在倫敦風靡一時。

    “押韻俚語”就是用與該詞押韻的多個詞組合而成的一種俚語,如“hitormiss”(擊中或錯過)表示“kiss”(親吻),“platesofmeat”(幾盤肉)表示“feet”(雙腳)等等。

    這種表達方式極為盛行,甚至在小說中都有出現,現在卻幾乎絕迹了[4]。

    也許我上面提到的這些詞在未來二十年也會全部消失。

     關于在倫敦說髒話,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是,男人通常不會在女人面前罵人,在巴黎可不一樣。

    一個巴黎男工可能會盡量不在女人面前爆粗口,但他對此根本無所謂,女人們罵得也很随便。

    在這方面,倫敦人更有禮貌,或者說更拘謹一些。

     這些筆記或多或少是我随意記下來的。

    可惜的是,那些有能力研究這一問題的人沒能把倫敦的俚語和粗話編成年鑒,每年精确記錄下其中的變遷,這可能有助于研究詞語的形成、發展及優勝劣汰。

     [2]瑟蒂斯(1803-1864):即羅伯特·史密斯·瑟蒂斯,英國小說家,以幽默小說著稱,代表作為《喬羅克斯的遠足和歡樂》和《漢德利十字架》。

    (譯注) [3]赫曼·梅爾維爾(1819-1891):19世紀美國最偉大的小說家、散文家和詩人之一,代表作為《波裡尼西亞三部曲》、《白鲸》等。

    (譯注) [5]Jem'enfoils:意為“管他娘的”。

    (譯注) [7]阿裡斯托芬(約446-385BC):古希臘早期喜劇代表作家,有“喜劇之父”之稱。

    (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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