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848年革命前的布朗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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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人案件·①公民路易·奧古斯特·布朗基在刑事法庭上的答辯(1832年1月12日)
①選自《十五人案件》,1832年巴黎版。
審判“人民之友社”十五個領導人[拉斯拜、日韋(Gervais)、特雷拉(Trélar)、布朗基、杜雷、于貝、德洛耐(Delaunay)等人]的借口是他們在《告人民》文集中發表了一系列宣揚共和主義思想和大肆攻擊路易·菲力浦政府的文章。
參閱本書《布朗基傳略》。
陪審員先生們: 我受到控告是因為我曾向法國三千萬和我一樣的無産者說,他們有生活的權利。
如果這是一個罪行的話,那麼,至少我認為我隻應該對那些絕不是這一案件的審判官和當事者的人負責。
然而先生們,請你們注意,檢察機關并不是訴諸你們的理智和正義感,而是你們的感情和利益;它并不要求你們嚴懲一個違反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它隻力圖激起你們的仇恨來反對被它說成是威脅你們生命财産的事情。
因此,我不是站在審判官面前,而是站在敵人面前;所以我今後進行辯護是完全無用的。
我聽憑你們給我宣布什麼罪狀,但與此同時,我強烈抗議這種以暴力代替正義的行為,而那伸張正義的事留待以後再說。
可是,如果我這樣一個被剝奪一切公民權的無産者,有責任否認與我不同階級的特權者出席的法庭的審判權的話,那末我相信你們都有顆相當高尚的心,可以說使你們在人們把解除了武裝的敵手交給你們宰割的情況下,恰當地來評價榮譽迫使你們扮演的角色。
至于我們的角色,那是早就确定好了的;隻有原告的角色才是唯一适合被壓迫者的角色。
因為,不應該想象一些偶然靠欺騙和舞弊的方法暫時掌權的人能夠随心所欲地對愛國者進行審判,能夠用法律來迫使我們請求饒恕我們的愛國行為。
不要以為我們到這裡來是為了對強加在我們頭上的罪名進行辯解的!遠遠不是這樣,我們以受到控告為榮,我們就是在我們引以為榮的被告席上控訴那些摧毀和侮辱了法國的家夥,直至在這個法庭内為之設置的對立面席位恢複它們的正常作用,原告和被告各就其位時為止。
我要說明的是,為什麼我們寫過被國王的仆從們誣蔑為犯罪的文章,以及為什麼我們今後還要繼續寫這類文章。
可以說檢察機關給你們描繪了一幅想象中的、未來的、奴隸叛亂的前景,其目的在于以恐懼激起你們的仇恨。
它說:“你們看,這是窮人反對富人的戰争;全體有産者都應該關心擊退窮人的進攻。
我們把你們的敵人帶到你們面前,趁着他們還沒有變得更加可怕之前打垮他們吧。
” 是的,先生們,這是富人與窮人之間的戰争:富人渴望這種戰争,因為他們是侵略者。
但是他們認為窮人進行抵抗是可惡的;在談到人民時,他們高興地說:“這隻野獸如此兇猛,人們打他,他居然還要自衛呢。
”起訴檢察官先生帶諷刺的、激烈的、控告詞可以全部概括在這句話裡。
人們不斷地譴責無産者象盜賊一樣準備奪取财産;為什麼呢?這是因為無産者抱怨為了特權階級的利益而受捐稅的壓榨。
至于依靠榨取無産者的血汗過奢侈生活的特權分子,他們卻認為是受到貪婪的賤民搶劫、威脅的财産合法所有者。
劊子手裝出受害者的姿态已不是第一次了。
那麼,究竟誰是應該受咒罵和懲罰的盜賊呢?那就是交付十五億法郎給國庫,交付差不多相同的數目給特權分子的三千萬法國人。
而整個社會應該全力保護的财産所有者,就是那二、三十萬安穩地吞噬着盜賊們繳付的十幾億法郎的遊手好閑之徒。
在我看來,這是在新的形勢下和在新的對手之間進行的封建貴族和被他們攔路搶劫的商人之間的戰争。
事實上,今天政府的基礎就是不公平地分配負擔和收益。
複辟王朝在外國人的庇護之下,于1814年确立了這個不平等的分配原則,其目的是使極少數人靠掠奪國家财富而大發橫财。
十萬個資産階級分子組成了所謂的民主因素,這是多麼尖刻的諷刺!上帝啊,其他分子怎樣呢?保爾-路易·庫利埃①(Paul-LouisCou-rier)已使代議制的悶鍋②遺臭萬年了;這台抽壓機壓榨人民的血汗,榨取億萬法郎,使之不斷流進遊手好閑者的錢櫃。
這台無情的機器一個一個地壓碎二千五百萬農民和五百萬工人,吸出他們最純潔的鮮血,把它輸送到特權分子的血管裡去。
這台機器的齒輪是用一種奇妙的方法裝配而成的,它每天每時每刻地都壓榨窮人,連他們最簡樸的生活必不可少的東西都不放過,對他們的最微薄的收入和最可憐的享受,它都要吸取一半,已經有這麼多錢從無産者的口袋裡經過國庫的無底洞流到富人的口袋裡,但特權分子還嫌不夠,還要通過管理工商業的法律直接從群衆身上榨取更多的錢,而隻有特權階級才擁有制訂這些法律的權力。
①保爾-路易·庫利埃(1772—1825年):作家。
他不屬于任何政黨,而以尖銳無情的筆鋒和貴族與僧侶反動分子進行戰鬥。
他的雜文對準備1830年革命起了重大的作用。
他最有名的著作有:《緻兩院請願書》(1816年);《沙韋尼埃爾葡萄園丁保爾·路易的平凡演說》(1821年);《小冊子中的諷刺文》(1824年)。
②指資産階級議會。
——譯者 為了讓地主從他們土地上取得高額的地租,對外國小麥征收進口稅以緻提高面包價格;但是,你們知道,公半斤面包漲落幾個生丁關系到成千上萬工人的生死問題。
這項谷物法尤其打擊了南方沿海的居民。
為了使某些大制造商和森林主發财緻富,政府對德國和瑞典的鐵器制品征收了高額進口稅,以緻農民們本來能夠廉價買到最好的工具,卻不得不用很高的價格去購買壞工具;外國人反過來也對我們用禁止進口的辦法實行報複,他們在自己的市場上排斥法國酒,加上國内征收這種商品的捐稅,就使得法國最富裕的地區也變得貧困不堪了,而且扼殺了真正法國本土的葡萄種植業,而葡萄在法國對于土地和小塊地的利用都是十分有利的一種自然作物。
我就不必談鹽稅、彩票稅、煙草的專賣了,一言以蔽之,由專賣、禁止進口、關稅和物品入市稅這樣一些苛捐雜稅、織成的網圍困着無産者,束縛着他們的手足,使之日漸萎縮下去。
隻要談談這些捐稅總是不分攤給富人而一味強加在窮人頭上,或者更确切地說,談談遊手好閑之徒怎樣對廣大勞動群衆進行卑劣的掠奪也就夠了。
的确,這種掠奪是不可少的。
為了替王室還債和慰勞王室坐享國家幸福作出崇高的犧牲,難道不應該支付一筆巨額的王室經費嗎?既然有繼承權的波旁後裔所主張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家族人口衆多,那末,國家做事就不要悭吝,不要拒絕王子的采邑、公主的嫁妝。
還有這支高薪閑職人員、外交官和官僚大軍,法國為了自己的幸福應該給予他們以厚祿,以便使享有特權的資産階級過他們更奢侈的生活,因為所有這些從預算中領取薪俸的人的錢财都花在城市中,一文錢也不應該還給農民,而何況十五億法郎中的六分之五是農民交納的。
難道亦不需要這位新的金融巨頭,這個十九世紀的吉爾·布拉(GilBlas)①,所有内閣的辯護者和吹捧者,奧利瓦勒斯伯爵(comted’Olivarès)和勒爾麥公爵(ducdeLerme)身邊的紅人,來出賣高官要職以換取巨額現金嗎?給代議制機器的齒輪加上潤滑油,使子侄、表兄弟、表姊妹都分享到利益,這是十分必要的。
廷臣、交際花、陰謀家,在證券交易所把國家的榮譽和命運标價出賣的賭棍、媒婆、情婦、承辦商、警界的下流作家,這些在波蘭淪亡問題上進行投機取巧的人,所有這些宮廷和沙龍的寄生蟲,難道不應該使他們的腰包塞滿金子嗎?難道不應該使這堆有效地影響輿論的糞土發酵嗎?這就是被能說善辯的内閣閣員們說成是社會組織制度的傑作的政府,這就是被他們說成是開天辟地以來各種行政機構中一切最好的,完善的事物的精華的政府;這就是他們所吹噓的,好得不能再好的,人類最完美的政府!這真是把貪污腐化的理論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在現行的制度下,智慧受到奴役,這種情況有力地證明了這種制度建立起來隻是為了富人剝削窮人,隻是為了不體面地、粗暴地滿足富人的物質利益。
事實上智慧是道德的保證,如果無意中把道德帶入這種制度的話,它就必然成為破壞這種制度的力量。
①勒薩奇(Lesage,1715—1736年)的小說《吉爾·布拉小史》中的主人公。
書中描繪吉爾·布拉是一個多才善辯的青年,靠投機和冒險為生。
——譯者 先生們,我要問一問,那些善良而有識之士被卑鄙的金錢貴族抛入賤民的行列之中,他們怎能對這種無情的侮辱不深感痛恨呢?他們怎能對他們國家所蒙受的恥辱,對他們不幸的無産階級兄弟的痛苦無動于衷呢?他們的責任,就是喚起群衆摧毀貧困和恥辱的枷鎖;我已經盡到了這個責任,盡管我身在監獄中。
而且我們将不怕任何的敵人而把這個責任盡到底。
當我們背後有着為自己的福利和自由而奮鬥的偉大人民的時候,我們應該勇敢地躍入面前的壕溝,用自己的身體作為墊基石來填平它,以便給人民開辟一條道路。
政府的機關報一再自滿地提到無産階級有公開申訴的道路,法律向他們提供了為他們謀取利益的合法手段。
這是一種諷刺。
稅收機關就在那裡張着大口緊緊跟着他們;為了填滿這個永遠吃不飽的無底洞,無産者必須勞動,必須白天黑夜地勞動;如果能夠有點殘羹剩飯給他們的孩子充饑,他們就感到萬幸了。
人民之所以不在報紙上寫文章,不向議院送遞請願書,因為這是白白浪費時間。
此外,凡是能在政界引起反響的聲音,沙龍裡的聲音、商店裡的聲音、咖啡館裡的聲音,總之,凡是來自所有那些制造所謂輿論的聲音,都是特權階級的聲音,沒有一個聲音是人民的;人民沉默不言,他們遠遠離開這些決定着他們命運的高貴地區,渾渾噩噩地生活着。
當講壇和報紙對人民的貧困偶爾流露出幾句憐憫話的時候,就有人急忙用保護公共治安的名義,制止它們發表意見,禁止它們提及這些棘手的問題,或者就大喊大叫天下大亂了。
如果人們堅持己見,監獄就被用來取締這些批評政府工作的呼聲,而當一切人都沉默不言的時候,他就說:“請看,法國是幸福的、歌舞升平的:到處秩序井然!……” 盡管采取了各種防範措施,但是千百萬不幸人民的饑餓叫喊還是傳到特權階級的耳邊,于是他們就會狂叫起來:“必須強制執行法律!一個國家隻應該熱愛法律!”先生們,照你們的意思,一切法律都是好的嗎?難道不曾有過一些使你們感到厭惡的法律嗎?你們不承認存在着任何一條可笑的、可惡的、或者不道德的法律嗎?難道可以用一個抽象的名詞來打掩護嗎?這個名詞适用于混亂不堪的四萬條法律上,它既可能指好的法律說的,也可能指壞的法律說的。
他們回答說:“如果有壞的法律,那麼你們可以要求修改法律;但在等待修改的期間,你們要服從法律……”這是一個更加刻薄的諷刺。
法律是由十萬個選舉人制訂,由十萬個陪審員運用,由十萬個城市國民自衛軍執行的(因為政府千方百計地設法瓦解和人民較接近的鄉村國民自衛軍)。
然而,這些選舉人,這些陪審員,這些國民自衛軍,他們都是同一些人兼任不同的職務,他們同時既是議員又是法官和士兵,結果是同一個人在早上當選為議員,也就是說,在早上制訂法律,中午作為陪審員運用這條法律,晚上穿上國民自衛軍的制服在街上執行法律。
三千萬無産者在這些演習中作了一些什麼呢?他們隻是出錢而已。
代議制政體辯護士們的頌揚,主要是以這個制度所奉為神聖的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權分立為依據的。
他們認為這奇迹般的三權均衡,解決了長時期以來力圖解決的紀律和自由,運動和安定之間的協調問題,但他們并沒有足夠的令人贊美的實施方案。
事實恰恰是辯護士們所實施的那種代議制,把三權集中在一小撮為了共同利益而結合起來的特權階級的手裡!不正是這種三權的混亂建立了最殘酷的暴政,成為他們的辯護士的自供狀嗎? 結果怎麼樣呢?無産階級被排除在議院之外。
由政權的壟斷者選舉出來的議院照舊無動于衷地制訂稅法、
審判“人民之友社”十五個領導人[拉斯拜、日韋(Gervais)、特雷拉(Trélar)、布朗基、杜雷、于貝、德洛耐(Delaunay)等人]的借口是他們在《告人民》文集中發表了一系列宣揚共和主義思想和大肆攻擊路易·菲力浦政府的文章。
參閱本書《布朗基傳略》。
陪審員先生們: 我受到控告是因為我曾向法國三千萬和我一樣的無産者說,他們有生活的權利。
如果這是一個罪行的話,那麼,至少我認為我隻應該對那些絕不是這一案件的審判官和當事者的人負責。
然而先生們,請你們注意,檢察機關并不是訴諸你們的理智和正義感,而是你們的感情和利益;它并不要求你們嚴懲一個違反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它隻力圖激起你們的仇恨來反對被它說成是威脅你們生命财産的事情。
因此,我不是站在審判官面前,而是站在敵人面前;所以我今後進行辯護是完全無用的。
我聽憑你們給我宣布什麼罪狀,但與此同時,我強烈抗議這種以暴力代替正義的行為,而那伸張正義的事留待以後再說。
可是,如果我這樣一個被剝奪一切公民權的無産者,有責任否認與我不同階級的特權者出席的法庭的審判權的話,那末我相信你們都有顆相當高尚的心,可以說使你們在人們把解除了武裝的敵手交給你們宰割的情況下,恰當地來評價榮譽迫使你們扮演的角色。
至于我們的角色,那是早就确定好了的;隻有原告的角色才是唯一适合被壓迫者的角色。
因為,不應該想象一些偶然靠欺騙和舞弊的方法暫時掌權的人能夠随心所欲地對愛國者進行審判,能夠用法律來迫使我們請求饒恕我們的愛國行為。
不要以為我們到這裡來是為了對強加在我們頭上的罪名進行辯解的!遠遠不是這樣,我們以受到控告為榮,我們就是在我們引以為榮的被告席上控訴那些摧毀和侮辱了法國的家夥,直至在這個法庭内為之設置的對立面席位恢複它們的正常作用,原告和被告各就其位時為止。
我要說明的是,為什麼我們寫過被國王的仆從們誣蔑為犯罪的文章,以及為什麼我們今後還要繼續寫這類文章。
可以說檢察機關給你們描繪了一幅想象中的、未來的、奴隸叛亂的前景,其目的在于以恐懼激起你們的仇恨。
它說:“你們看,這是窮人反對富人的戰争;全體有産者都應該關心擊退窮人的進攻。
我們把你們的敵人帶到你們面前,趁着他們還沒有變得更加可怕之前打垮他們吧。
” 是的,先生們,這是富人與窮人之間的戰争:富人渴望這種戰争,因為他們是侵略者。
但是他們認為窮人進行抵抗是可惡的;在談到人民時,他們高興地說:“這隻野獸如此兇猛,人們打他,他居然還要自衛呢。
”起訴檢察官先生帶諷刺的、激烈的、控告詞可以全部概括在這句話裡。
人們不斷地譴責無産者象盜賊一樣準備奪取财産;為什麼呢?這是因為無産者抱怨為了特權階級的利益而受捐稅的壓榨。
至于依靠榨取無産者的血汗過奢侈生活的特權分子,他們卻認為是受到貪婪的賤民搶劫、威脅的财産合法所有者。
劊子手裝出受害者的姿态已不是第一次了。
那麼,究竟誰是應該受咒罵和懲罰的盜賊呢?那就是交付十五億法郎給國庫,交付差不多相同的數目給特權分子的三千萬法國人。
而整個社會應該全力保護的财産所有者,就是那二、三十萬安穩地吞噬着盜賊們繳付的十幾億法郎的遊手好閑之徒。
在我看來,這是在新的形勢下和在新的對手之間進行的封建貴族和被他們攔路搶劫的商人之間的戰争。
事實上,今天政府的基礎就是不公平地分配負擔和收益。
複辟王朝在外國人的庇護之下,于1814年确立了這個不平等的分配原則,其目的是使極少數人靠掠奪國家财富而大發橫财。
十萬個資産階級分子組成了所謂的民主因素,這是多麼尖刻的諷刺!上帝啊,其他分子怎樣呢?保爾-路易·庫利埃①(Paul-LouisCou-rier)已使代議制的悶鍋②遺臭萬年了;這台抽壓機壓榨人民的血汗,榨取億萬法郎,使之不斷流進遊手好閑者的錢櫃。
這台無情的機器一個一個地壓碎二千五百萬農民和五百萬工人,吸出他們最純潔的鮮血,把它輸送到特權分子的血管裡去。
這台機器的齒輪是用一種奇妙的方法裝配而成的,它每天每時每刻地都壓榨窮人,連他們最簡樸的生活必不可少的東西都不放過,對他們的最微薄的收入和最可憐的享受,它都要吸取一半,已經有這麼多錢從無産者的口袋裡經過國庫的無底洞流到富人的口袋裡,但特權分子還嫌不夠,還要通過管理工商業的法律直接從群衆身上榨取更多的錢,而隻有特權階級才擁有制訂這些法律的權力。
①保爾-路易·庫利埃(1772—1825年):作家。
他不屬于任何政黨,而以尖銳無情的筆鋒和貴族與僧侶反動分子進行戰鬥。
他的雜文對準備1830年革命起了重大的作用。
他最有名的著作有:《緻兩院請願書》(1816年);《沙韋尼埃爾葡萄園丁保爾·路易的平凡演說》(1821年);《小冊子中的諷刺文》(1824年)。
②指資産階級議會。
——譯者 為了讓地主從他們土地上取得高額的地租,對外國小麥征收進口稅以緻提高面包價格;但是,你們知道,公半斤面包漲落幾個生丁關系到成千上萬工人的生死問題。
這項谷物法尤其打擊了南方沿海的居民。
為了使某些大制造商和森林主發财緻富,政府對德國和瑞典的鐵器制品征收了高額進口稅,以緻農民們本來能夠廉價買到最好的工具,卻不得不用很高的價格去購買壞工具;外國人反過來也對我們用禁止進口的辦法實行報複,他們在自己的市場上排斥法國酒,加上國内征收這種商品的捐稅,就使得法國最富裕的地區也變得貧困不堪了,而且扼殺了真正法國本土的葡萄種植業,而葡萄在法國對于土地和小塊地的利用都是十分有利的一種自然作物。
我就不必談鹽稅、彩票稅、煙草的專賣了,一言以蔽之,由專賣、禁止進口、關稅和物品入市稅這樣一些苛捐雜稅、織成的網圍困着無産者,束縛着他們的手足,使之日漸萎縮下去。
隻要談談這些捐稅總是不分攤給富人而一味強加在窮人頭上,或者更确切地說,談談遊手好閑之徒怎樣對廣大勞動群衆進行卑劣的掠奪也就夠了。
的确,這種掠奪是不可少的。
為了替王室還債和慰勞王室坐享國家幸福作出崇高的犧牲,難道不應該支付一筆巨額的王室經費嗎?既然有繼承權的波旁後裔所主張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家族人口衆多,那末,國家做事就不要悭吝,不要拒絕王子的采邑、公主的嫁妝。
還有這支高薪閑職人員、外交官和官僚大軍,法國為了自己的幸福應該給予他們以厚祿,以便使享有特權的資産階級過他們更奢侈的生活,因為所有這些從預算中領取薪俸的人的錢财都花在城市中,一文錢也不應該還給農民,而何況十五億法郎中的六分之五是農民交納的。
難道亦不需要這位新的金融巨頭,這個十九世紀的吉爾·布拉(GilBlas)①,所有内閣的辯護者和吹捧者,奧利瓦勒斯伯爵(comted’Olivarès)和勒爾麥公爵(ducdeLerme)身邊的紅人,來出賣高官要職以換取巨額現金嗎?給代議制機器的齒輪加上潤滑油,使子侄、表兄弟、表姊妹都分享到利益,這是十分必要的。
廷臣、交際花、陰謀家,在證券交易所把國家的榮譽和命運标價出賣的賭棍、媒婆、情婦、承辦商、警界的下流作家,這些在波蘭淪亡問題上進行投機取巧的人,所有這些宮廷和沙龍的寄生蟲,難道不應該使他們的腰包塞滿金子嗎?難道不應該使這堆有效地影響輿論的糞土發酵嗎?這就是被能說善辯的内閣閣員們說成是社會組織制度的傑作的政府,這就是被他們說成是開天辟地以來各種行政機構中一切最好的,完善的事物的精華的政府;這就是他們所吹噓的,好得不能再好的,人類最完美的政府!這真是把貪污腐化的理論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在現行的制度下,智慧受到奴役,這種情況有力地證明了這種制度建立起來隻是為了富人剝削窮人,隻是為了不體面地、粗暴地滿足富人的物質利益。
事實上智慧是道德的保證,如果無意中把道德帶入這種制度的話,它就必然成為破壞這種制度的力量。
①勒薩奇(Lesage,1715—1736年)的小說《吉爾·布拉小史》中的主人公。
書中描繪吉爾·布拉是一個多才善辯的青年,靠投機和冒險為生。
——譯者 先生們,我要問一問,那些善良而有識之士被卑鄙的金錢貴族抛入賤民的行列之中,他們怎能對這種無情的侮辱不深感痛恨呢?他們怎能對他們國家所蒙受的恥辱,對他們不幸的無産階級兄弟的痛苦無動于衷呢?他們的責任,就是喚起群衆摧毀貧困和恥辱的枷鎖;我已經盡到了這個責任,盡管我身在監獄中。
而且我們将不怕任何的敵人而把這個責任盡到底。
當我們背後有着為自己的福利和自由而奮鬥的偉大人民的時候,我們應該勇敢地躍入面前的壕溝,用自己的身體作為墊基石來填平它,以便給人民開辟一條道路。
政府的機關報一再自滿地提到無産階級有公開申訴的道路,法律向他們提供了為他們謀取利益的合法手段。
這是一種諷刺。
稅收機關就在那裡張着大口緊緊跟着他們;為了填滿這個永遠吃不飽的無底洞,無産者必須勞動,必須白天黑夜地勞動;如果能夠有點殘羹剩飯給他們的孩子充饑,他們就感到萬幸了。
人民之所以不在報紙上寫文章,不向議院送遞請願書,因為這是白白浪費時間。
此外,凡是能在政界引起反響的聲音,沙龍裡的聲音、商店裡的聲音、咖啡館裡的聲音,總之,凡是來自所有那些制造所謂輿論的聲音,都是特權階級的聲音,沒有一個聲音是人民的;人民沉默不言,他們遠遠離開這些決定着他們命運的高貴地區,渾渾噩噩地生活着。
當講壇和報紙對人民的貧困偶爾流露出幾句憐憫話的時候,就有人急忙用保護公共治安的名義,制止它們發表意見,禁止它們提及這些棘手的問題,或者就大喊大叫天下大亂了。
如果人們堅持己見,監獄就被用來取締這些批評政府工作的呼聲,而當一切人都沉默不言的時候,他就說:“請看,法國是幸福的、歌舞升平的:到處秩序井然!……” 盡管采取了各種防範措施,但是千百萬不幸人民的饑餓叫喊還是傳到特權階級的耳邊,于是他們就會狂叫起來:“必須強制執行法律!一個國家隻應該熱愛法律!”先生們,照你們的意思,一切法律都是好的嗎?難道不曾有過一些使你們感到厭惡的法律嗎?你們不承認存在着任何一條可笑的、可惡的、或者不道德的法律嗎?難道可以用一個抽象的名詞來打掩護嗎?這個名詞适用于混亂不堪的四萬條法律上,它既可能指好的法律說的,也可能指壞的法律說的。
他們回答說:“如果有壞的法律,那麼你們可以要求修改法律;但在等待修改的期間,你們要服從法律……”這是一個更加刻薄的諷刺。
法律是由十萬個選舉人制訂,由十萬個陪審員運用,由十萬個城市國民自衛軍執行的(因為政府千方百計地設法瓦解和人民較接近的鄉村國民自衛軍)。
然而,這些選舉人,這些陪審員,這些國民自衛軍,他們都是同一些人兼任不同的職務,他們同時既是議員又是法官和士兵,結果是同一個人在早上當選為議員,也就是說,在早上制訂法律,中午作為陪審員運用這條法律,晚上穿上國民自衛軍的制服在街上執行法律。
三千萬無産者在這些演習中作了一些什麼呢?他們隻是出錢而已。
代議制政體辯護士們的頌揚,主要是以這個制度所奉為神聖的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權分立為依據的。
他們認為這奇迹般的三權均衡,解決了長時期以來力圖解決的紀律和自由,運動和安定之間的協調問題,但他們并沒有足夠的令人贊美的實施方案。
事實恰恰是辯護士們所實施的那種代議制,把三權集中在一小撮為了共同利益而結合起來的特權階級的手裡!不正是這種三權的混亂建立了最殘酷的暴政,成為他們的辯護士的自供狀嗎? 結果怎麼樣呢?無産階級被排除在議院之外。
由政權的壟斷者選舉出來的議院照舊無動于衷地制訂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