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論習慣及不要輕易改變一種根深蒂固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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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第一個編造下面故事的人,一定想到了習慣的力量。

    故事叙述一個村婦有一頭牛,牛一出世,她就把它抱在懷裡輕撫,從此一直堅持,終于成了習慣,待牛長大後,她依然要把它抱在懷裡。

    事實上,習慣是一個粗暴而陰險的教師。

    它悄悄地在我們身上建立起權威,起初溫和而謙恭,時間一久,便深深紮根,最終露出兇悍而專制的面目,我們再也沒有自由,甚至不敢擡頭看它一眼。

    我們看到習慣時常違反自然規律。

    &ldquo在任何事上,習慣總是極其有效的主人[1]。

    &rdquo 我相信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所作的洞穴譬喻[2]。

    醫生常常會抛棄醫術的理性而服從于習憤的權威。

    有位國王[3]設法讓自己的胃習慣服用毒物。

    據艾伯特[4]記載,有個女孩習慣以蜘蛛為食。

     在新印度,人們發現有許多民族,生活在各種不同的地區。

    那些人民以蜘蛛為食,不僅儲存,還養殖,同時也吃蚱蜢、螞蟻、蜥蜴、蝙蝠;缺糧時,一隻蟾蜍可賣六個埃居。

    他們将這些動物煮熟,再配以各種沙司後食用。

    在那裡,還有些民族認為,我們吃的各種肉類會把人毒死。

    &ldquo習慣的力量是巨大的。

    獵人能在雪地裡過夜,能忍受山上的烈日。

    拳鬥士被鐵皮手套擊中時,連哼都不哼一聲[5]。

    &rdquo如果我們好好想一想&mdash&mdash而這正是我們日常的感受&mdash&mdash習慣如何使我們的感官變得驽鈍不敏,那麼,這些聞所未聞的例子就不足為怪了。

    我們毋庸去了解生活在尼羅河大瀑布附近的居民有何感覺,也無須打聽哲學家對天上的音樂[6]有何看法;那些堅固的天體在運行中輕輕相碰和摩擦,發出一種奇妙而悅耳的聲音,天體和着這抑揚頓挫的音樂婆娑起舞;但是,聲音再大,人的耳朵已麻木而感覺不到,正如尼羅河畔的居民對巨大的瀑布聲習以為常一樣。

    馬蹄鐵匠、磨坊主、槍炮匠如像我們這樣會被敲擊聲震聾耳朵,他們就無法生存了。

    我佩戴用花做成的項鍊,是為了愉悅我的鼻子,可是連戴三天,我就久聞不知其香了。

    更為奇怪的是,盡管有很長的間斷,習慣照樣會對我們的感官起作用,例如住在鐘樓附近的人就是這樣。

    我住在一個鐘樓裡,一口大鐘每日早晚各敲一次聖母經。

    這喧鬧的鐘聲震得鐘樓也膽戰心驚,頭幾天我無法忍受,可不久就習慣了,聽起來再也不感到刺耳,甚至常常不被鐘聲驚醒。

     柏拉圖訓斥一個玩骰子的孩子。

    那孩子回答說:&ldquo你為這點小事就訓我。

    &rdquo柏拉圖反駁道:&ldquo習慣可不是小事。

    &rdquo 我發現,我們身上最大的惡習是從小養成的,我們的教育主要掌握在乳母手中。

    母親看到孩子擰雞的脖子,打傷狗或貓,似乎是種消遣。

    還有的父親愚蠢之極,看到兒子毆打一個不自衛的農民或奴仆,會以為是尚武的好預兆,看到他以狡詐手段欺騙和愚弄同伴,會以為是光輝的業績。

    然而,這卻撒下了殘酷、專橫和背信棄義的種子,這些缺點在那時候就已萌芽,以後,在習慣的魔掌中茁壯成長。

    因孩子年幼或事情不大就原諒他們的不良傾向,這是後患無窮的教育方法。

    首先,這是天性在說話,它那時的聲音與其說尖細,不如說純淨而洪亮。

    其次,欺騙的醜惡性不在于金币和别針之間有差别,而在于欺騙本身。

    對此有兩種結論,一是;&ldquo既然他在别針上能弄虛作假,為什麼在金币上就不會呢?&rdquo另一個是:&ldquo隻是别針罷了,他不會拿金币去搞欺騙的。

    &rdquo我認為前一種結論比後一種正确得多。

    應該認真教導孩子憎恨他的本質上的惡習,使他們認識到這些惡習天生的醜陋性,要他們不僅在行動上,尤其在思想上做到防微杜漸,不管惡習怎樣僞裝,心裡閃一下念頭都是令人憎惡的。

    我從小就培養自己走正路,做遊戲時,我最痛恨弄虛作假(必須指出,孩子們做的遊戲不是單純的遊戲,應該看作他們最嚴肅的行動),因此,即便是無謂的娛樂活動,我也堅決反對作弊,這已成為我的本性,無須作任何努力。

    我和妻子、女兒玩牌時,赢她們或輸給她們我都無所謂,就像是在玩真的一樣,兩個輔币[7]的輸赢當作兩個金币一樣對待。

    我的眼睛無處不在,督促我安分守己,沒有人會如此近地監視我,也不能讓我如此遵守規則。

     最近,一個南特人來我家裡,那人身材矮小,生來沒有胳膊,他訓練腳來做手該做的事,動作如此娴熟,他的腳幾乎要忘記它們的自然功能了。

    而且,他稱腳為手,用腳切面包,給槍裝上子彈後射擊,給針穿線,縫衣,寫字,脫帽緻敬,梳頭,打撲克,玩骰子,洗起牌來遊刃有餘,比常人毫不遜色。

    我付他錢(他靠表演謀生),他用腳來接,就像我們用手接一樣。

    還有個人,是個孩子,他用雙手舞劍,又用脖子&mdash&mdash因手正忙着&mdash&mdash夾住一根長矛舞動,把劍和長矛抛向空中後再接住,爾後又扔标槍,揮起鞭子啪啪響,俨然是個法蘭西車夫。

     習慣在我們思想上一無阻攔,從它給我們的奇特印象中可以更好地看出它的效果。

    它對我們的觀點和信仰無所不能。

    難道還有什麼看法比習慣灌輸的看法更離奇,更怪誕的嗎?(宗教赤裸裸的欺騙排除在外,多少偉大的民族,多少自命不凡的人物都沉迷于宗教,它們是不受人的理性控制的,因此,那些沒有被上帝的恩寵特别照耀的人,在裡面迷失方向是情有可原的。

    )西塞羅發出過這樣的感歎,我看不無道理:&ldquo自然科學家的任務是觀察和探索大自然,卻要求被習慣一葉障目的人為真理提供證據,這樣做難道不慚愧嗎[8]?&rdquo 我認為,大凡人能夠想象出來的事,再古怪和瘋狂,也能在生活中找到具體的例子,因此,也總能建立在推理的基礎上。

    在有些國家,向人緻意時把背對着人家,從來不看對方。

    還有些國家,當國王吐痰時,最受寵愛的宮廷貴婦伸手去接。

    在另一個國家裡,國王身邊最重要的顯貴們彎腰揀國王扔下的垃圾,裝在他們的手絹裡。

     這裡,我們要插進一個故事。

    有個名叫弗朗索瓦的紳士,喜歡用手擤鼻涕,這與我們的習慣格格不入。

    此人以愛開玩笑而遐迩聞名,他為自己竭力辯護,問我這肮髒的鼻涕有什麼特權,非得要他備一塊漂亮而精緻的手帕,甚至還要把擤了鼻涕的髒手帕小心翼翼地包好放在身上。

    他說,用手帕擦鼻涕興許比随地擤鼻涕更可憎,更令人惡心,而其他髒物也是随地扔的嘛。

    我聽後覺得他的話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然而我對随地扔髒物已習慣了,因而不以為怪,若講的是其他國家的事,我們一定會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