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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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是色情狂或者性欲無度的男子标志;半人半馬的肯陶洛斯人和潘納等。
起初,人們想象中的這些善良的精靈或者與人敵對的自然妖怪還沒有人物化。
随着時間的推移,人們把這些精靈或妖魔從神衹的集體概念中剝離出來,逐漸形成個人化的單獨勢力。
例如,從主管山林農業的潘納神衹概念中終于發展出農神潘。
傳說他的身體像人,腿和腳卻是羊,頭上長角,居住在山林裡,保護畜牧、獵人。
潘喜歡音樂,創制了排箫,又稱潘神箫,還帶領山林女神舞蹈遊戲,是希臘神話中一尊極具個性的神衹。
可以想象,由遷移運動攜帶而來的其他的諸路神衹都有類似的變化曆史,因為在很早以前除了自然精靈以外就已經有了一系列人物化的神衹,他們活躍在人們的信仰世界和天地裡。
人們信仰的最高神衹宙斯打有古代印度日耳曼民族的氣象神和光明神的烙印。
人們把他看作萬能的家庭主宰,跟宙斯生活在一起的是赫拉。
赫拉的名字中(在希臘語裡)含有“家庭女主人”的意思。
獵人們尊奉阿耳忒彌斯,她是動物王國的女神。
得墨忒耳被稱作“大地之母”,無疑會受到農民的隆重祭祀。
赫耳墨斯保護室外安全,赫耳墨斯的名字在希臘語中包括“石塊和柱樁”的意思,這些都是保護室外,免受襲擊的措施。
古代希臘的宗教随着印度日耳曼的遷移以及跟愛琴海地區居民的結合而出現了新的變化。
自然宗教慢慢地演變成武士和君主的宗教。
詩人荷馬為後世留下了可信的證據。
當然,荷馬的作品中也包含了兩大部分内容,即由他發現并收集的民間素材,和由他自己解釋和添加的文藝素材。
荷馬是按照人的形象塑造神衹的,神衹凡人化是他的藝術特點。
從前,古希臘信仰中雖然也常見凡人形态的神衹,而荷馬卻在原來的基礎上又往前發展了一步。
他的神衹不僅具有人的形狀,而且具有人的感覺,能夠像人一樣善于思考。
荷馬的神衹跟凡人一樣具有欲望,他們感覺饑餓,需要睡覺,會遇到困難,也會感染疾病,感到害怕、疼痛等等。
神衹時常跟凡人周旋來往,甚至産生愛情,生兒育女。
動物狀的神衹是少見的,有的神衹出于需要會變化成動物,如雅典娜有一次變成一隻飛鳥。
當然,神衹畢竟是神衹,他們有許多凡人不具備的特征。
為區别于凡人,神衹被稱為生活和樂天者,他們享受天堂般的安逸、甯靜。
人類雖然追求幸福,可是他們卻常常糟蹋自身的幸福,甚至騙取别人的幸福,或者通過掠奪别人的幸福從而破壞幸福的概念和價值。
為了贊美神衹的安逸,詩人荷馬把神衹稱為美麗的形象,隻有火神赫淮斯托斯因為是個跛子算作例外。
不過,他也是工藝精巧、心靈優美的神衹。
神衹們并不完全是超自然而又不可捉摸的,他們猶如邁肯尼時代的貴族一樣生活。
神衹與凡人的距離可以用貴族與平民的距離相比較。
正如凡人不能逾越他的等級界限一樣,否則将被視為亵渎神靈,所以凡人也不能成為神衹。
神衹是強大而又威力無比的象征,凡人卻受着生命大限的幹擾。
所以,生、死成為神衹和凡人不可逾越的天地界限。
神衹既然是超越自然的凡人,奧林匹斯聖山就成了他們生活的洞天福地。
當然,奧林匹斯聖山上的神衹已經不是腳踏實地的神衹了,他們脫離了古老的神衹與凡人的共時、共事、共世的大地,在奧林匹斯聖山上尋得了落腳謀生的故鄉。
神衹們以高山為中心,執掌統管世界的權柄。
其實,奧林匹斯神衹國是按照邁肯尼時代國王的生活方式和統治方式建設而成的。
邁肯尼國王離群索居,躲在遠離民間的宮殿城堡裡,他們高高在上,統治全國。
神衹們也依樣畫葫蘆,他們在奧林匹斯聖山上組建的神衹大家庭猶如一個烏托邦式的大團體。
大團體以宙斯為最高核心,大家同吃同住同議事,共同決定世界的進程。
奧林匹斯聖山成為凡人羨慕卻又不能實現的人間天堂。
希臘人在奧林匹斯神衹天堂裡塑造了十二位主神。
除了神衹之父宙斯和王後赫拉以外,詩人荷馬在其作品中把其餘的神都排列了各自的族譜,他們生育繁忙、香煙鼎盛,各神都有垂直的家庭系統,一點也不紊亂的。
這裡有智慧女神雅典娜,月亮和狩獵女神阿耳忒彌斯,愛情與美貌女神阿佛洛狄忒,太陽神阿波羅,戰神阿瑞斯,神衹使者以及亡靈接引神赫耳墨斯,宙斯和赫拉的兒子赫淮斯托斯,宙斯的兄弟波塞冬海神,宙斯的另一位兄弟哈得斯,主管陰司鬼魂,是冥王。
另外,谷物女神得墨忒耳,竈神和家室女神赫斯提,她們在荷馬史詩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不過她們畢竟也屬于奧林匹斯聖山上的主神。
奧林匹斯聖山的神衹真是個典型的父母子孫堂,它行使君主立憲制的政體,一點沒有共和制的特色。
山上除了十二名常務主神以外,還有一大批職務低微的下級神衹。
彩虹女神伊裡斯是服務于宙斯的女傭,該尼墨得斯是衆位神衹的侍酒童子,司美女神卡裡忒斯組成了阿佛洛狄忒的随從。
除此以外,詩人荷馬還經常把一些瞬間的動作人物化和人名化,例如恐懼稱為得埃摩斯,糾紛稱作厄裡斯,她是戰神阿瑞斯的妹妹,不和女神。
詩人展開了詩意般的美好的想象,他把許多姓名化了的概念塞入神衹的行列,為燦爛輝煌的神衹世界添加了一支特殊隊伍。
除了凡人化的神衹以外,詩人荷馬還創造了一批難以捉摸的妖魔勢力,例如表示命運和造化的摩伊拉和阿埃薩。
阿埃薩神已經出現在荷馬以前的民間信仰裡,他甚至比人物化的神衹還要古老。
作為主宰命運和死亡的勢力,這兩尊神衹完全不受後世神衹的幹擾。
他們從生命的方面積極地介入凡人的行動。
反映命運的摩伊拉幾乎起着消極的作用,他對宙斯和其他神衹則意味着限止權力。
宗教觀念是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着的。
古希臘的宗教告訴人們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們相信神衹一定生活在地球的某一地方,神衹離凡人很近。
在荷馬宗教裡,神衹們已經有了明确的住地,他們生活在奧林匹斯山。
可是,這并不排斥神衹無所不在的理論。
人們驚奇地發現,神衹們神通廣大,他們總攬全局,對人世間的大小事務無所不知,無所不曉。
神衹是掌握人類命運的高等勢力,人類的每一項活動都是秉承神衹的意志,從而為自己赢得輝煌的榮譽或者可恥的懲罰。
戰争時期,士兵們積極争取神衹的支持。
他們認為神衹會直接參予戰争,并且決定戰争的勝負。
人生人死是兩大自然現象。
從前,希臘人認為在死者其實并沒有真正地死去,而是繼續存在着。
他們隻是從墳墓裡給人們帶來福祉或者災難。
為了取悅于死者,人們給他們送上許多殉葬品,供他們像活人一樣地使用。
這裡包括飲料和食品。
随着死者靈魂繼續生存的意識,人們又創造了一個死者的共同王國,一緻推舉哈得斯和珀耳塞福涅作為冥王和冥後,讓他們主管死者集居的陰司地府。
邁肯尼文化崩潰前夕,希臘地區風行焚燒屍體的習慣。
這是遷移人帶進去的行為。
這時,古希臘的靈魂意識也随着出現變化。
人們認為死者的靈魂是沒有力量的陰影圖象,随風飄散,沒有固定的體形。
後來,人們又給死者的靈魂安裝了一副飛行的翅膀,表示行蹤不定的意思。
荷馬描述的死者全是哈得斯王國的居民,他們已經無力左右活人的生活,因為他們是沒有意識和沒有知覺的存在。
他們的存在是曾經的存在,是過去的存在。
哈得斯王國就其原意來說并沒有被看作懲罰或者表彰的地方,雖然荷馬在這裡也舉有不少的例子,如西緒福斯和坦塔羅斯。
西緒福斯是個暴君,死後被罰在地獄把巨石推上山頂。
可是每當他把巨石推到山頂時,巨石又自動地滾落回去。
他隻得再作努力,重新再推,如此反複,循環不已。
坦塔羅斯也是一個有罪的國王,他把自己的兒子珀羅普斯剁成碎塊,燒成佳肴,端給神衹們享用。
宙斯大怒,體罰他永遠站在水中,水深至下巴。
坦塔羅斯想張口喝水時,水勢就減退;另外,在他的頭頂上還垂挂着果樹。
果子晶瑩可愛。
可是,等到他感覺饑餓想吃果子時,樹植就地自動升高,讓他可望而不可即,算是對他的罪孽的懲罰。
不過,哈得斯國從總體上講主要還是靈魂聚居之地。
死者的靈魂往往在死後都渴望盡快地到達那裡。
所以,他們甚至會請求活人,趕快安葬或者火化自己,以使自己在哈得斯王國裡迅速尋得安身之處。
除了這類觀念以外還有一種理論,認為死者雖然成了幽靈、幻影,可是他們仍然還存在,因此能在某一時刻重新恢複知覺并且開口說話。
不過,幽靈已經無力進行活動,更不能繼續他們在塵世間的生活。
從活人對死者的祭祀活動中可以推論出人們對死者力量的認識和信仰。
詩人荷馬雖然一再否認這種理論,可是就在他生活的那個時代,死者幾乎仍然
起初,人們想象中的這些善良的精靈或者與人敵對的自然妖怪還沒有人物化。
随着時間的推移,人們把這些精靈或妖魔從神衹的集體概念中剝離出來,逐漸形成個人化的單獨勢力。
例如,從主管山林農業的潘納神衹概念中終于發展出農神潘。
傳說他的身體像人,腿和腳卻是羊,頭上長角,居住在山林裡,保護畜牧、獵人。
潘喜歡音樂,創制了排箫,又稱潘神箫,還帶領山林女神舞蹈遊戲,是希臘神話中一尊極具個性的神衹。
可以想象,由遷移運動攜帶而來的其他的諸路神衹都有類似的變化曆史,因為在很早以前除了自然精靈以外就已經有了一系列人物化的神衹,他們活躍在人們的信仰世界和天地裡。
人們信仰的最高神衹宙斯打有古代印度日耳曼民族的氣象神和光明神的烙印。
人們把他看作萬能的家庭主宰,跟宙斯生活在一起的是赫拉。
赫拉的名字中(在希臘語裡)含有“家庭女主人”的意思。
獵人們尊奉阿耳忒彌斯,她是動物王國的女神。
得墨忒耳被稱作“大地之母”,無疑會受到農民的隆重祭祀。
赫耳墨斯保護室外安全,赫耳墨斯的名字在希臘語中包括“石塊和柱樁”的意思,這些都是保護室外,免受襲擊的措施。
古代希臘的宗教随着印度日耳曼的遷移以及跟愛琴海地區居民的結合而出現了新的變化。
自然宗教慢慢地演變成武士和君主的宗教。
詩人荷馬為後世留下了可信的證據。
當然,荷馬的作品中也包含了兩大部分内容,即由他發現并收集的民間素材,和由他自己解釋和添加的文藝素材。
荷馬是按照人的形象塑造神衹的,神衹凡人化是他的藝術特點。
從前,古希臘信仰中雖然也常見凡人形态的神衹,而荷馬卻在原來的基礎上又往前發展了一步。
他的神衹不僅具有人的形狀,而且具有人的感覺,能夠像人一樣善于思考。
荷馬的神衹跟凡人一樣具有欲望,他們感覺饑餓,需要睡覺,會遇到困難,也會感染疾病,感到害怕、疼痛等等。
神衹時常跟凡人周旋來往,甚至産生愛情,生兒育女。
動物狀的神衹是少見的,有的神衹出于需要會變化成動物,如雅典娜有一次變成一隻飛鳥。
當然,神衹畢竟是神衹,他們有許多凡人不具備的特征。
為區别于凡人,神衹被稱為生活和樂天者,他們享受天堂般的安逸、甯靜。
人類雖然追求幸福,可是他們卻常常糟蹋自身的幸福,甚至騙取别人的幸福,或者通過掠奪别人的幸福從而破壞幸福的概念和價值。
為了贊美神衹的安逸,詩人荷馬把神衹稱為美麗的形象,隻有火神赫淮斯托斯因為是個跛子算作例外。
不過,他也是工藝精巧、心靈優美的神衹。
神衹們并不完全是超自然而又不可捉摸的,他們猶如邁肯尼時代的貴族一樣生活。
神衹與凡人的距離可以用貴族與平民的距離相比較。
正如凡人不能逾越他的等級界限一樣,否則将被視為亵渎神靈,所以凡人也不能成為神衹。
神衹是強大而又威力無比的象征,凡人卻受着生命大限的幹擾。
所以,生、死成為神衹和凡人不可逾越的天地界限。
神衹既然是超越自然的凡人,奧林匹斯聖山就成了他們生活的洞天福地。
當然,奧林匹斯聖山上的神衹已經不是腳踏實地的神衹了,他們脫離了古老的神衹與凡人的共時、共事、共世的大地,在奧林匹斯聖山上尋得了落腳謀生的故鄉。
神衹們以高山為中心,執掌統管世界的權柄。
其實,奧林匹斯神衹國是按照邁肯尼時代國王的生活方式和統治方式建設而成的。
邁肯尼國王離群索居,躲在遠離民間的宮殿城堡裡,他們高高在上,統治全國。
神衹們也依樣畫葫蘆,他們在奧林匹斯聖山上組建的神衹大家庭猶如一個烏托邦式的大團體。
大團體以宙斯為最高核心,大家同吃同住同議事,共同決定世界的進程。
奧林匹斯聖山成為凡人羨慕卻又不能實現的人間天堂。
希臘人在奧林匹斯神衹天堂裡塑造了十二位主神。
除了神衹之父宙斯和王後赫拉以外,詩人荷馬在其作品中把其餘的神都排列了各自的族譜,他們生育繁忙、香煙鼎盛,各神都有垂直的家庭系統,一點也不紊亂的。
這裡有智慧女神雅典娜,月亮和狩獵女神阿耳忒彌斯,愛情與美貌女神阿佛洛狄忒,太陽神阿波羅,戰神阿瑞斯,神衹使者以及亡靈接引神赫耳墨斯,宙斯和赫拉的兒子赫淮斯托斯,宙斯的兄弟波塞冬海神,宙斯的另一位兄弟哈得斯,主管陰司鬼魂,是冥王。
另外,谷物女神得墨忒耳,竈神和家室女神赫斯提,她們在荷馬史詩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不過她們畢竟也屬于奧林匹斯聖山上的主神。
奧林匹斯聖山的神衹真是個典型的父母子孫堂,它行使君主立憲制的政體,一點沒有共和制的特色。
山上除了十二名常務主神以外,還有一大批職務低微的下級神衹。
彩虹女神伊裡斯是服務于宙斯的女傭,該尼墨得斯是衆位神衹的侍酒童子,司美女神卡裡忒斯組成了阿佛洛狄忒的随從。
除此以外,詩人荷馬還經常把一些瞬間的動作人物化和人名化,例如恐懼稱為得埃摩斯,糾紛稱作厄裡斯,她是戰神阿瑞斯的妹妹,不和女神。
詩人展開了詩意般的美好的想象,他把許多姓名化了的概念塞入神衹的行列,為燦爛輝煌的神衹世界添加了一支特殊隊伍。
除了凡人化的神衹以外,詩人荷馬還創造了一批難以捉摸的妖魔勢力,例如表示命運和造化的摩伊拉和阿埃薩。
阿埃薩神已經出現在荷馬以前的民間信仰裡,他甚至比人物化的神衹還要古老。
作為主宰命運和死亡的勢力,這兩尊神衹完全不受後世神衹的幹擾。
他們從生命的方面積極地介入凡人的行動。
反映命運的摩伊拉幾乎起着消極的作用,他對宙斯和其他神衹則意味着限止權力。
宗教觀念是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着的。
古希臘的宗教告訴人們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們相信神衹一定生活在地球的某一地方,神衹離凡人很近。
在荷馬宗教裡,神衹們已經有了明确的住地,他們生活在奧林匹斯山。
可是,這并不排斥神衹無所不在的理論。
人們驚奇地發現,神衹們神通廣大,他們總攬全局,對人世間的大小事務無所不知,無所不曉。
神衹是掌握人類命運的高等勢力,人類的每一項活動都是秉承神衹的意志,從而為自己赢得輝煌的榮譽或者可恥的懲罰。
戰争時期,士兵們積極争取神衹的支持。
他們認為神衹會直接參予戰争,并且決定戰争的勝負。
人生人死是兩大自然現象。
從前,希臘人認為在死者其實并沒有真正地死去,而是繼續存在着。
他們隻是從墳墓裡給人們帶來福祉或者災難。
為了取悅于死者,人們給他們送上許多殉葬品,供他們像活人一樣地使用。
這裡包括飲料和食品。
随着死者靈魂繼續生存的意識,人們又創造了一個死者的共同王國,一緻推舉哈得斯和珀耳塞福涅作為冥王和冥後,讓他們主管死者集居的陰司地府。
邁肯尼文化崩潰前夕,希臘地區風行焚燒屍體的習慣。
這是遷移人帶進去的行為。
這時,古希臘的靈魂意識也随着出現變化。
人們認為死者的靈魂是沒有力量的陰影圖象,随風飄散,沒有固定的體形。
後來,人們又給死者的靈魂安裝了一副飛行的翅膀,表示行蹤不定的意思。
荷馬描述的死者全是哈得斯王國的居民,他們已經無力左右活人的生活,因為他們是沒有意識和沒有知覺的存在。
他們的存在是曾經的存在,是過去的存在。
哈得斯王國就其原意來說并沒有被看作懲罰或者表彰的地方,雖然荷馬在這裡也舉有不少的例子,如西緒福斯和坦塔羅斯。
西緒福斯是個暴君,死後被罰在地獄把巨石推上山頂。
可是每當他把巨石推到山頂時,巨石又自動地滾落回去。
他隻得再作努力,重新再推,如此反複,循環不已。
坦塔羅斯也是一個有罪的國王,他把自己的兒子珀羅普斯剁成碎塊,燒成佳肴,端給神衹們享用。
宙斯大怒,體罰他永遠站在水中,水深至下巴。
坦塔羅斯想張口喝水時,水勢就減退;另外,在他的頭頂上還垂挂着果樹。
果子晶瑩可愛。
可是,等到他感覺饑餓想吃果子時,樹植就地自動升高,讓他可望而不可即,算是對他的罪孽的懲罰。
不過,哈得斯國從總體上講主要還是靈魂聚居之地。
死者的靈魂往往在死後都渴望盡快地到達那裡。
所以,他們甚至會請求活人,趕快安葬或者火化自己,以使自己在哈得斯王國裡迅速尋得安身之處。
除了這類觀念以外還有一種理論,認為死者雖然成了幽靈、幻影,可是他們仍然還存在,因此能在某一時刻重新恢複知覺并且開口說話。
不過,幽靈已經無力進行活動,更不能繼續他們在塵世間的生活。
從活人對死者的祭祀活動中可以推論出人們對死者力量的認識和信仰。
詩人荷馬雖然一再否認這種理論,可是就在他生活的那個時代,死者幾乎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