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共同生活

關燈
位老處女很像我姨婆在伊靈的某些至交。

    我年輕時去鄉村時常遇到這種老婦人。

    馬普爾小姐決不是我姨婆的再現;她要比我姨婆更大驚小怪、更有老處女的味道。

    但是倆人确有相似之處,她們性格爽快。

    她們總喜歡把人和事往壞裡想,而可怕的是事實證明十有八九她們是對的。

     姨婆的預見性相當可怕。

    我哥哥姐姐曾在家把一隻溫順的小松鼠養了一年之久。

    這天,姨婆在花園裡捧起這隻傷了一隻爪子的小生靈,頗有見地地說:“聽着!這隻松鼠幾天之内就會順着煙囪跑掉。

    ”五天後果然跑了。

    我把姨婆的這種預言能力賦予了馬普爾小姐。

    馬普爾小姐對人并無惡意,隻是不輕信任何人。

    盡管她持人性本惡的觀點,她還是善待每一個人。

     馬普爾小姐剛一在我的書中出現就有六十五歲到七十歲左右了,如同波洛一樣。

    這并不是件好事,因為她要在我的創作生涯中常常陪伴着我。

    假如我預見這一點,我會讓一個早熟的學童作我第一個偵探,于是他會和我一起成長。

     為了這六篇系列小說,我給馬普爾小姐安排了五個夥伴。

    第一個是她的外甥,他是一位當代小說家,他的作品裡涉及了深奧的理論,亂倫、性、以及關于卧室和廁所設備的污穢描繪,總之,是他眼中赤裸棵的生活。

    他對自己美貌而迂腐的簡姑姑一味遷就,就像對待一個不谙世事的人。

    第二個人是個身為現代派畫家的年輕姑娘,她剛剛和雷蒙德·韋斯特有了點暖昧關系。

    接下來是佩蒂格魯先生,他是位地方律師,沒有人情味,機警,上了年紀;其餘兩位是本地醫生,一個了解許多病例從而對每晚的難題都能講出個所以然的有用之人,以及一位牧師。

     馬普爾小姐自己講述的疑案用了一個有些可笑的名字:《聖彼得的拇指》。

    後來,我又續寫了六篇以馬普爾小姐為主人公的小說。

    這十二篇和另外一篇以《死亡草》為書名在英國出版了,在美國出版的書名則叫《星期二俱樂部謀殺案》。

     我記不得寫作《懸崖山莊奇案》的情景了,我可能以前就打好了腹稿,這是我的習慣,常常弄不清一本書是否剛脫稿還是已出版。

    故事情節常常不期而至地湧人腦海:沿着大街散步時,或滿懷興趣浏覽某家帽店時,突然有了絕妙的構想。

    我想:“這回可以天衣無縫了,沒有誰能看出破綻來。

    ”當然,所有的情節都有待于進一步推敲,各個人物也隻能慢慢地活起來,我當即在練習簿上記下這個絕妙的構想。

     到目前為止,這樣做很得心應手,但我常常把練習簿丢掉。

    我手裡總是有半打練習簿,随時把想到的情節或是某種毒藥或藥品,或是在報紙上看到的某次狡詐的詐騙案記下來。

    當然,如果把所有這些都清楚地分類歸檔,會省掉我許多麻煩。

    然而,有時到一摞舊筆記本中去漫無目标地尋找随手寫下的幾行字,諸如“可用的情節:自己動手;姑娘不是真妹妹;八月”以及情節梗概什麼的,倒是别有一番樂趣。

     有些情節都記不得了,有些情節則時常在腦海中萦繞,我樂于細細地品味把玩,因為我知道總有一天會寫出來。

    在安排好《羅傑·艾克羅伊德謀殺案》細節之前,我曾在腦海中醞釀了很久。

    魯斯·德雷珀的演出觸發了我的創作靈感。

     她那逼真的模仿,那使自己從一個愛叨唠的妻子變成一個跪在教堂裡的農家姑娘的演技給我以啟迪。

    她使我寫出了《人性記錄》。

     初寫偵探小說時,我無限評判或是認真地考慮犯罪問題。

    偵探小說是追逐獵物的小說,也是體現某種道德的小說;實際上它再現了那種古老的通俗道德傳說:惡的毀滅和善的勝利。

    一九一四年戰争時期,作惡者并非英雄;當時英雄是行善的,敵人是邪惡的,道理是如此簡單明了。

    當時沒有開始研究心理學。

    我像其他任何寫書和看書的人一樣,憎惡罪犯,同情無辜的受害者。

     對于時髦的英雄拉弗爾斯則例外,他是個慣偷,愛打闆球,總是和那個兔子樣的夥計邦尼在一起。

    我一直有些讨厭拉弗爾斯,這當然是傳統的作用。

    他是個羅賓漢式的人物,可拉弗爾斯令人感到輕松。

     人們做夢也不會想到會出現如今這樣的情況,看犯罪小說是由于喜好暴力,為了從野蠻行為中獲得虐待的快感。

     現在殘酷行為幾乎像每日的黃油面包一樣普遍。

    當然,我稱之為“仇視者”的隻是極少數人,但是,像所有的少數派一樣,這種人的能量遠遠超過多數人。

     由于寫作犯罪小說的緣故,我對犯罪學研究産生了興趣。

    我尤其喜歡看那些與罪犯打交道的人寫的書,特别是那些試圖教育罪犯或是想辦法對罪犯進行所謂“改造”的人寫的書,我想現在人們會用更堂皇的字眼來形容他們。

    那些罪犯大概中了魔,就像彌爾頓筆下的撤旦的所作所為:他渴望顯赫,渴望權勢,渴望像上帝那樣地高貴。

    他内心沒有愛,也就不知謙卑。

    我自己常說,通過觀察生活而得出結論:不懂謙卑就意味着毀滅。

     寫偵探小說的一大樂趣就在于有諸多體裁可供選擇。

     輕松型的驚險小說,這種小說寫起來特别舒心;撲朔迷離的偵探小說,其情節複雜,頗費心思,值得回味;還有一種包含激情,我也隻能叫它偵探小說,它充滿幫助拯救無辜的激情,因為人們關心的是無辜者而不是罪犯。

     我可以對那些殺人犯哲暫不作判決,但是我認為他們是社會的蠹蟲,他們制造仇恨,随心所欲。

    我情願相信他們生來就是廢人,或許因為這個緣故,人們會可憐他們,但即使如此,也不會寬宥他們。

    因為寬宥他們,無異于寬宥那些從中世紀瘟疫流行的村莊中逃出而混進鄰村無辜村民和活潑孩子中的人。

    無辜者必須受到保護,他們應該能在平靜和博愛中和睦相處。

     使我震驚的是似乎沒有人關心無辜者。

    當讀到一起謀殺案時,看上去人們對悲慘情景——譬如說一家小煙鋪的顫巍巍的老婦,正轉身為一年輕的惡棍拿盒煙時,卻被打死了——無動于衷。

    人們似乎對這種恐怖行為,對她的痛苦,對她終于辭别人世不在乎。

    誰都對死者的痛苦不以為然,人們隻是對年輕的殺人犯不勝同情,因為他年輕。

     為什麼不把他處以死刑?在這個國家,我們捕殺豺狼,并不試圖讓豺狼和羊群和睦相處。

    我們進山捕殺野豬,以防它下山在溪邊咬死孩子。

    它們是我們的敵人,我們就捕殺它們。

     我對那些被殘忍仇恨的黴菌所侵蝕而視他人生命為草芥的人怎麼辦呢?這些人常常有良好的家境,良好的機遇,受過良好的教育,可他們說白了就是不走正道。

    對這種人有什麼辦法呢?怎麼處置殺人犯?不是終生監禁,這要比古希臘一杯毒芹汁處死更殘酷。

    我們所找到的最好辦法是流放。

     廣漠的曠野上,隻有土著居民在那生息,在那隻能生活在更加鄙陋的環境中。

     讓我們看一看這種觀念:今日之短曾是昔日之長。

    如果不是心狠手毒,如果不是嗜殺成性,如果不是全無憐憫之心,也許人類就難以生存下去。

    也許早就絕種了。

    當今的惡人也許是昔日的強者。

    那時他有這種必要,但是今天卻沒有這個必要了,他成了危險分子。

     在我看來,惟一希望是強制這種人為整個社會的利益有所貢獻。

    例如,可以允許這種人在一杯毒芹汁或是獻身于試驗性研究之間作出選擇。

     這似乎從偵探小說扯遠了,但是即可能說明了為什麼我對受害者比罪犯更有興趣。

    受害者被描寫得愈逼真,由此而産生的憤慨就愈加強烈,那麼,當我們把他從死亡的幽谷中拯救出來時,心裡也就充滿着愉快的勝利感。

     3 第二年三月,我按計劃去了烏爾。

    馬克斯到車站接我。

     我曾想自己會不會害羞,畢竟,我倆才結婚就分開了。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我倆好像昨天就在一起了。

    馬克斯給我寫的信很詳細,我感到我對當時考古挖掘地進展情況像一個考古工作者那樣了解。

    回家之前,我在考古隊營地住了幾天。

    萊恩和凱瑟琳熱情地招待我,馬克斯還帶我去挖掘地點看了看。

     天不作美,突然刮起了暴風。

    這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