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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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班森船長滿載财富而歸。
基頓家族的故事結束後,我的想象轉到格林太太身上。
格林太太養了一百個孩子,最惹人愛的有小獅狗、小松鼠和小樹。
它們跟随我在院子裡探險。
它們既不完全像小孩,也不像狗,是介于人狗之間的一種難以确定的小生靈。
像所有受良好教育的孩子們一樣,我每天都要“散一次步”。
我特别讨厭散步,尤其是在出門前必須扣好靴子。
用過茶後,我換上漿過的細棉布衣服,走下樓到客廳裡跟母親一塊兒玩,母親很有吸引力,她講的故事總是豐富多采。
我們玩的遊戲也變化多樣,從未重複過。
記得有一個關于一隻亮眼睛老鼠的故事。
亮眼睛老鼠經曆了各式各樣的奇遇。
可是有一天,母親宣布亮眼睛老鼠的故事講完了。
我感到怅然若失,幾乎要哭起來。
母親見此狀忙說道:“我再給你講一個‘好奇的蠟燭’的故事。
”這個故事有點像偵探小說,母親一共講了兩次。
遺憾的是當故事正講到最驚險的地方,壞蛋慢慢地向蠟燭裡揉進毒藥時,家裡來了幾位客人,住了些日子,我們的遊戲和故事被迫中斷。
客人走後,我向母親詢問故事的結局,她表情茫然,顯然故事情節已被忘得一幹二淨。
這個沒有結局的故事一直萦繞在我的腦際。
我對哥哥和姐姐的記憶不深,大概是因為他們都住校。
哥哥就讀于哈羅公學。
姐姐在布賴頓的勞倫斯女校,這所學校後來更名為羅蒂思女校。
人們都說母親喜歡别出新裁,竟然把女兒送人了寄宿學校。
父親寬宏大量,認可了這種标新立異的做法。
母親樂于做各種各樣的嘗試。
那些新的嘗試大多是宗教方面的,她總是朝三暮四。
她擅長禱告和默禱,可是她的滿腔熱血和虔誠之心很難找到一種合适的祈禱方式。
而父親卻一直信守一種信仰。
我出生以前,母親的信仰曾幾次改弦易轍。
她剛進羅馬東正教沒幾天,就改人惟一神教派(哥哥正是因此未曾受到過洗禮)。
後來又改奉佛教。
她激情滿懷地加入了波斯教,沒多久就又皈依了英國國教。
父親虔誠地信奉東正教,每天晚上都作禱告,禮拜天去教堂。
他對自己的信仰忠心不貳,但母親信奉别的教派,他也并不介意。
正如我說過的那樣,他是一個随和的人。
母親皈依了英國國教,他感到欣慰,這樣我降生的時候就可以在教區的教堂裡受洗禮了。
我随祖母的名叫瑪麗,随母親的名叫克拉麗莎。
阿加莎這個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禮的路上,母親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說這名字好聽。
我的宗教觀念主要是承襲姆媽的,信奉基督教。
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讀《聖經》。
我認為守安息日頭等重要,忙于塵世間瑣事是對上帝的最大不敬。
我确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對此感到沾沾自喜。
我拒絕禮拜天做遊戲、唱歌、彈鋼琴,并為父親的行為提心吊膽,他禮拜天下午竟興緻勃勃地打闆球,還取笑牧師,有一次還取笑主教。
母親曾一度熱衷于對兒女們的教育,可是後來卻走向另一個極端,孩子不滿八歲不許讀書,理由是,“這是為了保護孩子的眼睛和腦子。
” 然而,事情的發展并不像她希望的那樣。
每當别人給我讀了一個我喜愛的故事後,我就要過那本書研究起來,開始還不懂書中内容,但漸漸地就弄懂了。
每當跟姆媽外出時,我總是纏着她問商店上方或招貼闆上寫的是什麼字。
結果有一天我發現自己可以毫不費力地讀一本名叫《愛情的天使》的書。
接着我又給姆媽高聲朗讀這本書。
“太太,”姆媽第二天歉疚地告訴母親,“恐怕阿加莎已學會閱讀了。
” 母親異常痛苦,但這已是既成事實。
還不到五歲,書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
從那以後,每逢聖誕節和生日,我要的禮物就是書。
父親認為,既然我能認字了,就最好開始學寫字。
這倒是件不那麼令人愉快的事情。
抽屜裡筆劃歪歪斜斜的破練習本多了起來。
初學識字時,我隻注意整個詞而沒注意到單個的字母,區别B和R成了一大困難,于是又練習寫了不少B和R。
後來,父親又說我最好也開始學點算術。
就這樣,每天早飯後我伏在餐室的窗台上作算術題。
比起那些難以駕馭的字母來,數字要有趣得多。
父親對我的進步頗感振奮和自豪。
我升了一級,可以做一本已經發黃的《習題集》了。
我非常喜歡這本小集子,它趣味無窮,很有吸引力。
我喜好算術,母親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認的那樣,她讨厭數學,家裡的來往賬目使她束手無策,一概由父親包攬。
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動不已的事是,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禮物——一隻金絲雀。
它叫戈爾迪,後來變得非常溫順,在幼兒室裡蹦來蹦去。
它有時站在姆媽的帽子上,隻要我一招呼,它馬上就飛過來,落在我的指頭上。
它不僅是伴我嘻戲的小鳥,還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開端。
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兩個:迪基(小鳥)和迪基女士(我自己)。
她們騎着戰馬遍遊了全國(實際上是我們的庭院),曆盡千險,數次從強盜的手下死裡逃生。
3 在我早年生活中占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姆媽。
幼兒室是隻屬于我們倆人的天地。
我至今清楚地記得房間裡的壁紙——紫紅色的蝴蝶花爬滿了四壁,構成一幅環狀的彩圖。
我常常晚上躺在床上,仰望着牆壁的上方。
它在壁爐的火光和桌上那盞暗淡的油燈的映照下顯得格外動人。
的确,我一生都偏愛紫紅色。
姆媽坐在桌子旁做着針線活。
在我的床鋪四周圍着一道屏風。
别人以為我已經人睡,其實我常常醒着,觀賞着一朵朵蝴蝶花,猜想着它們是怎樣交織在一起的,繼續構思着基頓家的曆險故事。
家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我們的廚子簡。
她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皇一樣統轄着廚房。
她從十九歲起就跟随着母親,當時還是一位窈窕的姑娘,她由廚房裡的打雜升為廚子,一直跟了我們四十年。
當她離開我們家的時候,體重至少也有二百一十磅了。
廚房裡總有好吃的。
豐盛的早餐過後,十一點左右又有可可,一盤剛烤制的酥皮點心和小甜面包,或者是熱乎乎的果醬糕餅。
我們吃過後,傭人們用午餐。
按照家規,鐘敲三點以前,廚房是不許旁人進去的。
母親教導我,傭人進午餐的時候不能随便闖進廚房。
“那是她們的休息時間,不要打擾她們。
” 對我來說,家中的傭人比起母親的友人和遠方的親戚來,要可親近得多。
隻要我一閉上雙眼,腦海中就浮現出簡的形象。
在我們家的廚房裡,她簡直是個來回移動的龐然大物:寬厚的胸脯,肥大的臀部,腰問緊束着一根漿過的束帶。
肥胖的形體似乎并未給她招緻煩惱,雙腳,雙膝和腳踝也從未感到過不适,縱使患了高血壓病,她也未必察覺得到。
在我的記憶中,她從未鬧過玻我不知道姆媽剛來我家時有多大年紀,也不明白母親為何選中這樣一位老妪。
母親總是說:“自從姆媽到這兒來後,我就再也沒有為你操過心,因為你有位能人照料。
”姆媽不知照看過多少孩子——我是最後一個。
五歲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禮物——一隻小狗。
這真使我喜出望外,興奮得手舞足蹈。
我簡直不敢相信,高興得連句話也說不出來。
當讀到字條上人們慣說的那句話“收到此物必會驚呆”的時候,我想我當時真的驚呆了。
我興奮得連句謝謝都不會說了,幾乎都沒顧上看一眼那隻漂亮的小狗,就躲開了。
在以後的生活中,我也常常這樣做。
不知道人為什麼這麼遲鈍。
記得當時我一下子鑽進了衛生間。
這是一個讓人反省的好地方,誰也不會跟着你進去。
當時,衛生間幹淨、舒适,幾乎可以住人。
我放下了沉重的紅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視着挂在牆上的托基地圖,讓自己恢複一下理智。
“我有一隻狗———隻狗了——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隻約克夏狗——我的狗——歸我所有!” 此時,那隻才四個月的約克夏小狗郁郁不樂地溜達着,來到院子裡,投靠了我們家的園丁,一位叫戴維的脾氣粗暴的男人。
小狗曾經由某個做臨時工的園林工人喂養,一見到插在土裡的鐵鍁,就以為那或許是它的落腳之地。
它坐在院裡的小道上,神情專注地觀看園丁挖土。
我及時地找到了它,跟它交上了朋友。
起初雙方都有些腼腆,隻是試着相互靠近,可是不到一星期,就難舍難分了。
它的大号是父親給取的,叫喬治·華盛頓;小名托尼是我起的。
對孩子來說,托尼是隻極好的小狗——它溫順,充滿了柔情,能勾起我許多遐想。
姆媽也減去了一些折磨。
那一堆緞帶和裝飾品不再被我強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贈給了托尼。
它對這些東西是來者不拒,表示贊賞,偶爾還咬上幾片,送給它穿的那雙拖鞋。
我還特許它進入我編造的故事中。
托尼以勳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隻叫戈爾迪的金絲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記憶中,哥哥留給我的印象要比姐姐深。
姐姐待我極好,而哥哥卻很高傲,他管我叫“小雞兒”。
盡管如此,隻要一有可能,我還是跟他套近乎。
我記憶最深的是他養過一窩白鼠。
他向我介紹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們全家。
姆媽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動物。
說它們身上有怪味。
它們散發的氣味的确難聞。
哥哥對我來說是那麼富有吸引力,我簡直離不開他。
他當時正處于傲睨小妹妹的年齡,覺得我特别讨厭。
有時他發了點善心,允許我走進他的”車間”,那裡有一台車床。
他讓我抱起許多小木塊和工具遞到他手裡。
可是過不了多久,這隻“小瘦雞”就被趕了出來。
4 我
基頓家族的故事結束後,我的想象轉到格林太太身上。
格林太太養了一百個孩子,最惹人愛的有小獅狗、小松鼠和小樹。
它們跟随我在院子裡探險。
它們既不完全像小孩,也不像狗,是介于人狗之間的一種難以确定的小生靈。
像所有受良好教育的孩子們一樣,我每天都要“散一次步”。
我特别讨厭散步,尤其是在出門前必須扣好靴子。
用過茶後,我換上漿過的細棉布衣服,走下樓到客廳裡跟母親一塊兒玩,母親很有吸引力,她講的故事總是豐富多采。
我們玩的遊戲也變化多樣,從未重複過。
記得有一個關于一隻亮眼睛老鼠的故事。
亮眼睛老鼠經曆了各式各樣的奇遇。
可是有一天,母親宣布亮眼睛老鼠的故事講完了。
我感到怅然若失,幾乎要哭起來。
母親見此狀忙說道:“我再給你講一個‘好奇的蠟燭’的故事。
”這個故事有點像偵探小說,母親一共講了兩次。
遺憾的是當故事正講到最驚險的地方,壞蛋慢慢地向蠟燭裡揉進毒藥時,家裡來了幾位客人,住了些日子,我們的遊戲和故事被迫中斷。
客人走後,我向母親詢問故事的結局,她表情茫然,顯然故事情節已被忘得一幹二淨。
這個沒有結局的故事一直萦繞在我的腦際。
我對哥哥和姐姐的記憶不深,大概是因為他們都住校。
哥哥就讀于哈羅公學。
姐姐在布賴頓的勞倫斯女校,這所學校後來更名為羅蒂思女校。
人們都說母親喜歡别出新裁,竟然把女兒送人了寄宿學校。
父親寬宏大量,認可了這種标新立異的做法。
母親樂于做各種各樣的嘗試。
那些新的嘗試大多是宗教方面的,她總是朝三暮四。
她擅長禱告和默禱,可是她的滿腔熱血和虔誠之心很難找到一種合适的祈禱方式。
而父親卻一直信守一種信仰。
我出生以前,母親的信仰曾幾次改弦易轍。
她剛進羅馬東正教沒幾天,就改人惟一神教派(哥哥正是因此未曾受到過洗禮)。
後來又改奉佛教。
她激情滿懷地加入了波斯教,沒多久就又皈依了英國國教。
父親虔誠地信奉東正教,每天晚上都作禱告,禮拜天去教堂。
他對自己的信仰忠心不貳,但母親信奉别的教派,他也并不介意。
正如我說過的那樣,他是一個随和的人。
母親皈依了英國國教,他感到欣慰,這樣我降生的時候就可以在教區的教堂裡受洗禮了。
我随祖母的名叫瑪麗,随母親的名叫克拉麗莎。
阿加莎這個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禮的路上,母親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說這名字好聽。
我的宗教觀念主要是承襲姆媽的,信奉基督教。
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讀《聖經》。
我認為守安息日頭等重要,忙于塵世間瑣事是對上帝的最大不敬。
我确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對此感到沾沾自喜。
我拒絕禮拜天做遊戲、唱歌、彈鋼琴,并為父親的行為提心吊膽,他禮拜天下午竟興緻勃勃地打闆球,還取笑牧師,有一次還取笑主教。
母親曾一度熱衷于對兒女們的教育,可是後來卻走向另一個極端,孩子不滿八歲不許讀書,理由是,“這是為了保護孩子的眼睛和腦子。
” 然而,事情的發展并不像她希望的那樣。
每當别人給我讀了一個我喜愛的故事後,我就要過那本書研究起來,開始還不懂書中内容,但漸漸地就弄懂了。
每當跟姆媽外出時,我總是纏着她問商店上方或招貼闆上寫的是什麼字。
結果有一天我發現自己可以毫不費力地讀一本名叫《愛情的天使》的書。
接着我又給姆媽高聲朗讀這本書。
“太太,”姆媽第二天歉疚地告訴母親,“恐怕阿加莎已學會閱讀了。
” 母親異常痛苦,但這已是既成事實。
還不到五歲,書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
從那以後,每逢聖誕節和生日,我要的禮物就是書。
父親認為,既然我能認字了,就最好開始學寫字。
這倒是件不那麼令人愉快的事情。
抽屜裡筆劃歪歪斜斜的破練習本多了起來。
初學識字時,我隻注意整個詞而沒注意到單個的字母,區别B和R成了一大困難,于是又練習寫了不少B和R。
後來,父親又說我最好也開始學點算術。
就這樣,每天早飯後我伏在餐室的窗台上作算術題。
比起那些難以駕馭的字母來,數字要有趣得多。
父親對我的進步頗感振奮和自豪。
我升了一級,可以做一本已經發黃的《習題集》了。
我非常喜歡這本小集子,它趣味無窮,很有吸引力。
我喜好算術,母親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認的那樣,她讨厭數學,家裡的來往賬目使她束手無策,一概由父親包攬。
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動不已的事是,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禮物——一隻金絲雀。
它叫戈爾迪,後來變得非常溫順,在幼兒室裡蹦來蹦去。
它有時站在姆媽的帽子上,隻要我一招呼,它馬上就飛過來,落在我的指頭上。
它不僅是伴我嘻戲的小鳥,還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開端。
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兩個:迪基(小鳥)和迪基女士(我自己)。
她們騎着戰馬遍遊了全國(實際上是我們的庭院),曆盡千險,數次從強盜的手下死裡逃生。
3 在我早年生活中占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姆媽。
幼兒室是隻屬于我們倆人的天地。
我至今清楚地記得房間裡的壁紙——紫紅色的蝴蝶花爬滿了四壁,構成一幅環狀的彩圖。
我常常晚上躺在床上,仰望着牆壁的上方。
它在壁爐的火光和桌上那盞暗淡的油燈的映照下顯得格外動人。
的确,我一生都偏愛紫紅色。
姆媽坐在桌子旁做着針線活。
在我的床鋪四周圍着一道屏風。
别人以為我已經人睡,其實我常常醒着,觀賞着一朵朵蝴蝶花,猜想着它們是怎樣交織在一起的,繼續構思着基頓家的曆險故事。
家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我們的廚子簡。
她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皇一樣統轄着廚房。
她從十九歲起就跟随着母親,當時還是一位窈窕的姑娘,她由廚房裡的打雜升為廚子,一直跟了我們四十年。
當她離開我們家的時候,體重至少也有二百一十磅了。
廚房裡總有好吃的。
豐盛的早餐過後,十一點左右又有可可,一盤剛烤制的酥皮點心和小甜面包,或者是熱乎乎的果醬糕餅。
我們吃過後,傭人們用午餐。
按照家規,鐘敲三點以前,廚房是不許旁人進去的。
母親教導我,傭人進午餐的時候不能随便闖進廚房。
“那是她們的休息時間,不要打擾她們。
” 對我來說,家中的傭人比起母親的友人和遠方的親戚來,要可親近得多。
隻要我一閉上雙眼,腦海中就浮現出簡的形象。
在我們家的廚房裡,她簡直是個來回移動的龐然大物:寬厚的胸脯,肥大的臀部,腰問緊束着一根漿過的束帶。
肥胖的形體似乎并未給她招緻煩惱,雙腳,雙膝和腳踝也從未感到過不适,縱使患了高血壓病,她也未必察覺得到。
在我的記憶中,她從未鬧過玻我不知道姆媽剛來我家時有多大年紀,也不明白母親為何選中這樣一位老妪。
母親總是說:“自從姆媽到這兒來後,我就再也沒有為你操過心,因為你有位能人照料。
”姆媽不知照看過多少孩子——我是最後一個。
五歲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禮物——一隻小狗。
這真使我喜出望外,興奮得手舞足蹈。
我簡直不敢相信,高興得連句話也說不出來。
當讀到字條上人們慣說的那句話“收到此物必會驚呆”的時候,我想我當時真的驚呆了。
我興奮得連句謝謝都不會說了,幾乎都沒顧上看一眼那隻漂亮的小狗,就躲開了。
在以後的生活中,我也常常這樣做。
不知道人為什麼這麼遲鈍。
記得當時我一下子鑽進了衛生間。
這是一個讓人反省的好地方,誰也不會跟着你進去。
當時,衛生間幹淨、舒适,幾乎可以住人。
我放下了沉重的紅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視着挂在牆上的托基地圖,讓自己恢複一下理智。
“我有一隻狗———隻狗了——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隻約克夏狗——我的狗——歸我所有!” 此時,那隻才四個月的約克夏小狗郁郁不樂地溜達着,來到院子裡,投靠了我們家的園丁,一位叫戴維的脾氣粗暴的男人。
小狗曾經由某個做臨時工的園林工人喂養,一見到插在土裡的鐵鍁,就以為那或許是它的落腳之地。
它坐在院裡的小道上,神情專注地觀看園丁挖土。
我及時地找到了它,跟它交上了朋友。
起初雙方都有些腼腆,隻是試着相互靠近,可是不到一星期,就難舍難分了。
它的大号是父親給取的,叫喬治·華盛頓;小名托尼是我起的。
對孩子來說,托尼是隻極好的小狗——它溫順,充滿了柔情,能勾起我許多遐想。
姆媽也減去了一些折磨。
那一堆緞帶和裝飾品不再被我強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贈給了托尼。
它對這些東西是來者不拒,表示贊賞,偶爾還咬上幾片,送給它穿的那雙拖鞋。
我還特許它進入我編造的故事中。
托尼以勳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隻叫戈爾迪的金絲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記憶中,哥哥留給我的印象要比姐姐深。
姐姐待我極好,而哥哥卻很高傲,他管我叫“小雞兒”。
盡管如此,隻要一有可能,我還是跟他套近乎。
我記憶最深的是他養過一窩白鼠。
他向我介紹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們全家。
姆媽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動物。
說它們身上有怪味。
它們散發的氣味的确難聞。
哥哥對我來說是那麼富有吸引力,我簡直離不開他。
他當時正處于傲睨小妹妹的年齡,覺得我特别讨厭。
有時他發了點善心,允許我走進他的”車間”,那裡有一台車床。
他讓我抱起許多小木塊和工具遞到他手裡。
可是過不了多久,這隻“小瘦雞”就被趕了出來。
4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