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小說中出現的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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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同時包含了為了作惡而犯罪、挑戰禁忌的不可思議心态,以及犯罪後隻要招供就會毀滅,因而令人忍不住想招供的不可抗心理。

    這就是站在頭昏眼花的懸崖上,因為害怕而想跳下來的那股沖動。

     偵探小說本來的目的,就在于運用邏輯解開複雜謎題的樂趣,作者幾乎不會從正面描寫罪犯的心理。

    &ldquo罪犯的意外性&rdquo簡直等同一個滿足條件,因此罪犯直到小說最後都不會露出真面目。

    也就是,作者不會進一步細描寫罪犯的心理或性格,一旦罪犯暴露了,偵探小說就結束了,這是偵探小說一般的形式。

    換句話說,偵探小說就是從偵查犯罪事件的角度來描述的小說,雖然會詳細描寫偵探的性格,但罪犯方面就隻能以間接方法來描述。

    所能描述的并非罪犯這個人,而是巧妙的犯罪手法。

    盡管如此,優秀的偵探小說還是經常出現罪犯的心理與性格。

    雖然不是從正面描寫,但還是會顯現令人深受觸動的罪犯人性。

     長篇偵探小說中描述精心設計犯罪的罪犯,經常是一種虛無主義者。

    他們是不信仰宗教及道德的人,不怕神,也無懼良心,他們怕的唯有刑罰而已。

    不,甚至屢屢有不怕刑罰者登場。

    也因為偵探小說是一種謎題文學,這種罪犯的設定最為方便。

    把機械式的冷血當作條件,精心設計的犯罪就不會落入情感上的錯誤。

    這種冷血罪犯最适合代入虛無主義者了。

     說到把罪犯的心理描繪得活靈活現的偵探小說,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法國作家西默農的《人頭》(Latêted'unhomme,日譯本名為《蒙帕納斯之夜》),這部心理偵探小說的主角青年拉狄克是天才型的,而且是名極度貧窮的遺傳性脊髓病患者,對于在社會飛黃騰達已感到失望。

    梅格雷偵探對此罪犯的評論是:&ldquo如果在二十年前,他會是一位無政府主義的鬥士,可能會去某處的首府投擲炸彈吧!&rdquo 比起《罪與罰》的主角拉斯柯尼科夫,拉狄克是該性格更極端類型的人物。

    他看穿某個富翁浪子想殺妻的心理,替這名男子犯下殺人罪,向他勒索巨額的封口費。

    而且他還巧妙地把這個罪名嫁禍給一個毫無關系的愚蠢男子,自己則泰然處之。

    接着,這部小說從頭到尾就是偵探梅格雷與罪犯的心理鬥争。

     這名罪犯對神和道德既否定又輕蔑。

    他認為神與道德的本質之所以會因時因地而異,說穿了不過就是一個社會性功利的證據。

    譬如像是一夫一妻主義與多妻主義、拿破侖的大量殺人與個人的殺人犯,他看透了同樣的行為在某時代某地方就是善;在某時代某地方就是惡。

    于是他輕蔑道德上禁忌的嚴肅性。

     可是,這名罪犯就和拉斯柯尼科夫一樣,雖然否定良心,卻又受良心譴責。

    而且更大的矛盾是,這些罪犯是虛無主義者,卻又無法舍棄自尊心(真正的虛無主義者應該連自尊心都抛棄了才對),讓他們犯罪的正好就是扭曲的自尊心。

    這來自一種我是天才、是超人的傲慢,瞧不起社會,警察也算不了什麼的超絕心理。

    這種自尊心堕落後,就成為所謂罪犯的虛榮心。

    犯罪後的拉斯柯尼科夫在咖啡廳遇見檢察官,向他炫耀紙鈔捆,這種心理在拉狄克身上成了更誇張的挑戰;而且,許多更幼稚的罪犯寄送挑戰書給警察署的心理,也是與此相關。

     不過,這些挑戰心理除了表面上的虛榮心以外,背後還隐含了另一個心理,也就是招供沖動的心理。

    這個招供沖動的極端形式,我們可以在愛倫·坡的短篇作品《悖理的惡魔》(TheImpofthePerverse)看到。

    這部短篇作品是一般狀況下不該做的事,正因如此他說明了一種躍躍欲試的不可抗沖動。

    這同時包含了為了作惡而犯罪、挑戰禁忌的不可思議心态,以及犯罪後隻要招供就會毀滅,因而令人忍不住想招供的不可抗心理。

    這就是站在讓人頭昏眼花的懸崖上,因為害怕而想跳下來的那股沖動。

    《悖理的惡魔》的主角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大聲喊出自己的殺人罪,是他無論如何也阻止不了的沖動。

     由範·達因所著的《主教殺人事件》的迪拉特教授,雖然不是一般定義下的虛無主義者,但仍算是蔑視道德者的顯著例子。

    因身為學者而有道德障礙,在犯罪史上的實際例子也不少;而早期出現的偵探小說則以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勁敵莫裡亞蒂教授等人為例子。

    《主教殺人事件》的迪拉特教授心理把這點逼到極限,他超凡的性格根基來自從數學和物理學以及天文學,宏觀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