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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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出現和夢境完全相同的景象,這種不同尋常的趣味引誘着他。

    他不斷往墓穴的深處前進,然後他忽然吃了一驚絆到什麼,腳下的地面突然消失,掉進那裡的古井中。

     即使用不着計算概率,偵探小說也經常描寫&ldquo這麼做應該能殺了對方,或是殺不了,到時就聽天由命&rdquo以這種手段殺人的故事。

    這當然算一種計劃殺人,兇手卻連一點罪過都不會被追究,是極為狡猾的方法,可是,若用這種做法殺人,法律又會如何處置呢? 西方的偵探小說經常出現這種方法。

    在一個有幼童的家庭裡,A對B心懷殺意,B的卧房在樓上,于是A計劃讓B在半夜下樓梯時從梯頂點跌落。

    在西式的高聳樓梯跌倒,如果撞到要害,有充分的可能會丢了小命。

    A利用這個手段,把幼童的玩具彈珠(日本就是汽水的彈珠)放在樓梯上容易被腳踩過的地方。

    B說不定不會踩到那顆彈珠。

    或是可能踩到卻沒有造成什麼會喪命的重傷。

    可是,無論達成目的或失敗收場,A都一點也不會被懷疑。

    畢竟每個人都必定認為那顆彈珠是幼童白天忘在那裡的東西。

     天真兒童的玩具彈珠被用來當作可怕殺人的手段,或許是這種對比頗有妙趣,西方偵探小說經常用這個手法。

    最近出版的英國作家邱林福(GuyCullingford)的長篇偵探小說《死後》(PostMortem)中也出現這個方法,讓人不禁發笑怎麼又來了。

     像這樣如果順利當然好,即使不成功也完全不必擔心被懷疑,即使失敗好幾次,隻要不斷重複相同的方法,總有一天達成目的就好,這種狡猾的殺人方法,我命名為&ldquo可能性犯罪&rdquo。

    因為這個方法不是&ldquo必定&rdquo,而是&ldquo順利的話&rdquo才會成功。

    自古以來就有以此為主題的作品。

    舉一個例子來說,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LewisBalfourStevenson)的《這算殺人嗎?》的短篇作品中,巧妙利用人類的好奇心與&ldquo唱反調&rdquo的心理,描寫了可能性的殺人。

     故事是某伯爵向某男爵報仇,有次兩人停留羅馬時,伯爵若無其事地向男爵說起自己做了奇妙的夢。

    他詳細地談道:&ldquo我昨晚做了一個不可思議的夢。

    我夢到你,我看見你在我的夢裡進入羅馬郊外的某個地下墳墓(羅馬知名的地下墓穴)。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那種墳墓,但清楚記得夢中前往那裡的路線與沿路的景色。

    你在那裡下了汽車,去參觀那座地下墳墓,我也跟在你後面走。

    那條地下道很荒涼可怕,你在黑暗中,憑着手電筒的光不停地往前走。

    我總覺得你會消失在無止境的地底中,感到很不安,好幾次叫你&lsquo好了啦,我們快點回去&rsquo,但你連頭都不回,不斷往黑暗的深處裡面前進&hellip&hellip真是個奇怪的夢。

    &rdquo一副印象深刻的模樣說給男爵聽。

     之後過了幾天的某一天,聽過夢境故事的男爵開車到郊外兜風,偶然路過和伯爵夢境中景色一模一樣的鄉間小路。

    找一找後發現,那裡的确有座和夢境相同的地下墳墓。

    夢境與現實竟然不可思議地相符。

    男爵出于好奇,不禁開了手電筒前往墓穴一探。

    一再出現和夢境完全相同的景象,這種不同尋常的趣味引誘着他。

    他不斷往墓穴的深處前進,然後他忽然吃了一驚絆到什麼,腳下的地面突然消失,掉進那裡的古井中。

    呼救也沒人幫他,男爵終于在此喪命。

     于是伯爵達到了複仇的目的。

    他的夢境故事是編造的謊言,其實是他數日前,自己去參觀過那座墓穴,清楚知道在深處的古井扶手,已經老舊損壞。

    作者用的标題是&ldquo這究竟算殺人罪嗎&rdquo,打了個問号。

     在日本,谷崎潤一郎先生則是我所謂&ldquo可能性的犯罪&rdquo的創作先鋒。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