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方法的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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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水谷準《我的太陽》、島田一男也有相同方案)、把屍體凍成冰再打得粉碎(北洋的作品)等等,不勝枚舉。
②暫時隐藏的詭計,例子有克勞夫茲的《木桶》、奈歐·馬許(NgaioMarsh)的羊毛捆、尼可拉斯·布萊克(NicholasBlake)的雪人[塞克斯頓·布雷克(SextonBlake)也出現過這個,我也在《盲獸》等作品用過,其他還有很多例子]、卡爾的蠟像、我的生人偶與菊人偶,藏在大垃圾桶的手法,我也在《一寸法師》用過,切斯特頓也在《孔雀之家》(TheHouseofthePeacock)用過。
大下宇陀兒的《紅座的庖廚》則是藏在冰箱裡。
切斯特頓的作品有個極端的謎題詭計:有位将軍因私怨在戰場上殺了部下,為了藏屍體,開始了一場必輸的戰鬥,讓我方的屍體堆積如山,再把因私怨殺死的屍體僞裝成戰死。
為了一個人屠殺幾十人,有一種殘暴與滑稽交雜,不可思議的況味。
③移動屍體隐藏的詭計,例子有卡爾的長篇與切斯特頓的短篇,把屍體從殺人現場搬到完全不同的地方,讓人以為是在後面的地點殺人,基本上是為了增加偵查困難的詭計,而這個方法隻要再添加各種奇特的計謀,就能産生無數的形态。
切斯特頓研究出一個奇特的謎題詭計:戶外有聲響,引被害人從窗戶探視,再從上一層樓的房間,降下環圈套住他的脖子往上吊,再直接從建築物後面的窗戶降下,交給在地上待命的共犯,共犯再将那條繩子綁在樹枝上,假裝成上吊自殺。
移動詭計中,則以使用火車屋頂帶給人意想不到的趣味最有意思。
這些詭計的先鋒是道爾的《布魯斯·帕丁頓計劃探案》;而布賴恩·弗林這位作家則在長篇作品《路上殺人事件》把火車換成兩層的公共馬車,同樣用了這個詭計設計;日本則有我的《鬼》、橫溝正史的《偵探小說》借用過這個構想。
把屍體放在貨物列車屋頂,屍體會在遙遠的轉彎處被甩到地上,就會看起來像在此地點發生命案。
另一種引人注目的構想是,罪犯本身無作為,是被害人自己走路移動,增加偵查的困難。
範·達因的某長篇作品,被害人被銳利的刀具刺傷,卻沒意識到是緻命的傷害,走到自己的房間把門從中反鎖,并在房裡斷氣,令這起殺人事件呈現非常不可思議的外貌。
這是很類似落語《首提燈》的故事。
卡爾更進一步在某長篇作品寫了不可思議事件的故事:一名在屋外被槍擊頭部的被害人,滿不在乎地走回家才斷氣。
而且,為了避免讀者批評這種事怎麼可能辦到,他引用了犯罪史上的實際例子,即使頭部受到槍擊也不會立即死亡。
卡爾設計出移動屍體的各種方法,雖是長篇作品的核心詭計,但必須先組織複雜的狀況,難以簡單說明,而極端的例子,則是隔着走廊扔擲殺害的屍體,假裝成被害人好像在屍體的掉落地點被殺害。
大坪砂男的《天狗》則是更極端地運用這方法,利用投石器的裝置把屍體投擲到遠處。
有一種雜耍是把自己當成炮彈從大炮發射,若把這個用在偵探小說,也算一種謎題詭計,投擲屍體或發射屍體,肯定是一種切斯特頓風格的卓越幽默詭計。
和這個類似的,則有我現在忘記作者名字,偵探雜志《LOCK》的得獎作品,用鏟雪機把屍體撞出去,制造奇異狀況的故事十分有趣。
利用潮水移動屍體或載有屍體的船,讓偵查變困難的詭計也經常使用。
西方的合著小說《漂浮的上将》(TheFloatingAdmiral)、日本蒼井雄的《黑潮殺人事件》、飛鳥高的某作品、島田一男的某作品等等,可以見到這個例子。
關于④&ldquo無臉屍&rdquo的詭計,我将在其他章節撰寫,這裡就不再重複。
《偵探俱樂部》共榮社,昭和二十八年 (1953)八月号
②暫時隐藏的詭計,例子有克勞夫茲的《木桶》、奈歐·馬許(NgaioMarsh)的羊毛捆、尼可拉斯·布萊克(NicholasBlake)的雪人[塞克斯頓·布雷克(SextonBlake)也出現過這個,我也在《盲獸》等作品用過,其他還有很多例子]、卡爾的蠟像、我的生人偶與菊人偶,藏在大垃圾桶的手法,我也在《一寸法師》用過,切斯特頓也在《孔雀之家》(TheHouseofthePeacock)用過。
大下宇陀兒的《紅座的庖廚》則是藏在冰箱裡。
切斯特頓的作品有個極端的謎題詭計:有位将軍因私怨在戰場上殺了部下,為了藏屍體,開始了一場必輸的戰鬥,讓我方的屍體堆積如山,再把因私怨殺死的屍體僞裝成戰死。
為了一個人屠殺幾十人,有一種殘暴與滑稽交雜,不可思議的況味。
③移動屍體隐藏的詭計,例子有卡爾的長篇與切斯特頓的短篇,把屍體從殺人現場搬到完全不同的地方,讓人以為是在後面的地點殺人,基本上是為了增加偵查困難的詭計,而這個方法隻要再添加各種奇特的計謀,就能産生無數的形态。
切斯特頓研究出一個奇特的謎題詭計:戶外有聲響,引被害人從窗戶探視,再從上一層樓的房間,降下環圈套住他的脖子往上吊,再直接從建築物後面的窗戶降下,交給在地上待命的共犯,共犯再将那條繩子綁在樹枝上,假裝成上吊自殺。
移動詭計中,則以使用火車屋頂帶給人意想不到的趣味最有意思。
這些詭計的先鋒是道爾的《布魯斯·帕丁頓計劃探案》;而布賴恩·弗林這位作家則在長篇作品《路上殺人事件》把火車換成兩層的公共馬車,同樣用了這個詭計設計;日本則有我的《鬼》、橫溝正史的《偵探小說》借用過這個構想。
把屍體放在貨物列車屋頂,屍體會在遙遠的轉彎處被甩到地上,就會看起來像在此地點發生命案。
另一種引人注目的構想是,罪犯本身無作為,是被害人自己走路移動,增加偵查的困難。
範·達因的某長篇作品,被害人被銳利的刀具刺傷,卻沒意識到是緻命的傷害,走到自己的房間把門從中反鎖,并在房裡斷氣,令這起殺人事件呈現非常不可思議的外貌。
這是很類似落語《首提燈》的故事。
卡爾更進一步在某長篇作品寫了不可思議事件的故事:一名在屋外被槍擊頭部的被害人,滿不在乎地走回家才斷氣。
而且,為了避免讀者批評這種事怎麼可能辦到,他引用了犯罪史上的實際例子,即使頭部受到槍擊也不會立即死亡。
卡爾設計出移動屍體的各種方法,雖是長篇作品的核心詭計,但必須先組織複雜的狀況,難以簡單說明,而極端的例子,則是隔着走廊扔擲殺害的屍體,假裝成被害人好像在屍體的掉落地點被殺害。
大坪砂男的《天狗》則是更極端地運用這方法,利用投石器的裝置把屍體投擲到遠處。
有一種雜耍是把自己當成炮彈從大炮發射,若把這個用在偵探小說,也算一種謎題詭計,投擲屍體或發射屍體,肯定是一種切斯特頓風格的卓越幽默詭計。
和這個類似的,則有我現在忘記作者名字,偵探雜志《LOCK》的得獎作品,用鏟雪機把屍體撞出去,制造奇異狀況的故事十分有趣。
利用潮水移動屍體或載有屍體的船,讓偵查變困難的詭計也經常使用。
西方的合著小說《漂浮的上将》(TheFloatingAdmiral)、日本蒼井雄的《黑潮殺人事件》、飛鳥高的某作品、島田一男的某作品等等,可以見到這個例子。
關于④&ldquo無臉屍&rdquo的詭計,我将在其他章節撰寫,這裡就不再重複。
《偵探俱樂部》共榮社,昭和二十八年 (1953)八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