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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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預防它亂叫,就訓練它一定要叼着火柴棒,以免發出聲音。

    然後,讓它習慣看到寶石就把火柴丢掉,再叼着寶石飛回來。

     在《意外的罪犯》中還有&ldquo太陽與水瓶殺人&rdquo的奇特構想,這個也已在另一章節&ldquo奇特的構思&rdquo提過,此處也省略不提。

     剛才舉出的十種謎題詭計中,③&ldquo事件發現者為罪犯&rdquo有些趣味,請容我再添上幾筆。

    疾呼&ldquo有人被殺了&rdquo的人其實是真兇,如此想來這個詭計其實很平凡,這類情節我的詭計表就省略不提了。

    但&ldquo發現者是罪犯&rdquo的謎題詭計和&ldquo密室&rdquo組合後,就形成了有趣的情節。

    剛才提過的詹格威的長篇,以及切斯特頓的短篇就有符合的例子。

     一天早晨,屋子的門還沒開,因為比起平常開門的時間晚得多,令人擔心,敲門或叫門卻都沒回應。

    于是請了街坊鄰居來破門進入屋内,屋子的主人已經在床上被利刃割喉而死,鮮血還在不斷湧出。

    調查後發現,這棟房子的窗戶早就從内部緊閉了。

    唯一的門也被從内反鎖,不破門就進不來。

    這是一間完全的密室,而且兇手并沒躲在屋子裡,被害人才剛被殺,兇手完全沒有逃脫的出口。

     經過詳盡的調查後,發現門窗都沒有任何制造密室故布疑陣的迹象。

    這不是捏造的密室,是貨真價實的密室,也就是完全不可能的犯罪。

     作者是如何讓這個不可能化為可能?說穿了别無其他,就是&ldquo神速殺人&rdquo的應用。

    真兇就是人群破門後進入屋内的其中一人。

    他準備了刮胡刀之類的小型銳利兇器放在口袋。

    等到一破門,他就最先沖進屋裡,挨近正在睡覺的被害人,用預藏的兇器敏捷地割開他的喉嚨,再大叫&ldquo啊!不得了啦!有人被殺了!&rdquo。

    後頭接着進來的人,因為被他的身體擋住,并未發覺割喉的人就是他。

    沒想到會有人犯案如此神速,任誰也不會起疑心。

     為什麼被害人聽到敲門的時候沒有回應呢?為什麼他被割喉的時候沒有叫呢?那是因為兇手是他的熟人,前一天夜裡被害人睡覺前,被兇手在某種飲料裡摻了大量的安眠藥讓他喝下。

    如此一來,事件的最初發現者是兇手的詭計就成立了。

     &ldquo神速殺人&rdquo還有其他許多應用此方法的詭計,而這種敏捷度,也讓人不禁聯想起日本劍道高手或忍術者鍛煉的神速。

     《周刊朝日推理小說特集号》朝日新聞社, 昭和三十年(1955) 附記 在拙稿《英美短篇偵探小說之吟味》中,曾提及切斯特頓運用這個神速殺人的其他例子,茲錄于下。

     在TheVanishingofVaudrey[日譯《新青年》昭和八年(1933)五月号《沃德利失蹤案》]的作品中,首創了别無他例,有些奇特的謎題詭計。

    被害人當時在村裡的理發店修容刮胡。

    理發店的正後方是一條潺潺溪流。

    此外,這家理發店還兼賣香煙。

    兇手讓陪同散步的同伴在店外等待,自己進去買香煙,老闆放下刮胡刀,出來店面找他要買的香煙時,他趁着這僅僅兩三秒的空隙,迅速沖進理發室,被害人正伸長脖子蒙住眼睛,等理發師回來,他就用那把放着的刮胡刀割喉,再迅速歸位,一臉若無其事地收下香煙,回到還在等待的同伴身邊,吸着香煙繼續散步。

     這種神速是&ldquo古怪型&rdquo的,和打破密室沖進現場,最初發現者瞬間殺人的詭計類似,但先讓同伴在外等,買東西順便殺個人的構想,有一種超乎常識的古怪幽默與恐怖,但也絕非遊戲式殺人。

    作者給了他很正當、不得已的動機。

     可是,隻要理發師夠冷靜,這個罪行立刻就會露出馬腳,然而理發師也有弱點,又是個膽小怕事的人。

    他不知何時發現客人被殺,覺得直接報警一定會被認定是自己犯下的罪行,驚慌失措之下,就把屍體(理應要裝袋)丢進後方的河裡。

    故事情節是後來屍體被流到距離遙遠的地方才被發現。

    沒人知道被害人曾去過理發店,理發師守口如瓶,兇手也有同伴的不在場證明。

    這起案件很難解,不過布朗還是從屍體臉上剃了一半胡子想到了理發店,憑着推理指認出真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