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七十六 郁斯貝克寄友人伊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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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士麥那)
在歐洲,對于自殺的人,法律制裁非常嚴厲,可以說是再一次将他們處死。人們毫不顧全自殺者的體面,将他們在街上拖來拖去[1],羞辱他們,把他們的财産充公。
伊邦,我覺得這種法律是很不公道的。我受到痛苦、貧困、蔑視等沉重的壓迫的時候,為什麼别人不讓我結束我的苦難,而殘忍地剝奪了我自己手中的救藥[2]?
這個社會我已經不願參加,為什麼還要我替它勞動呢?為什麼要我遵守不得我同意而制訂的公約呢?社會是建立在互利的基礎上的,可是,社會對于我成了負擔的時候,誰又能阻止我離棄社會呢?上天給我生命,這是一種恩惠。所以,生命已經不成其為恩惠時,我可以将它退還:因既不存,果亦當廢。
假如我得不到絲毫作為庶民的利益,難道君主仍要我做他的庶民?本國的公民難道能要求這種不公平的處置:隻願他們有用,不管我灰心絕望?和一般的舍恩施惠者有所不同,上帝難道要罰我接受對于我已成了不堪的重壓的恩惠?
我生活在法律之下,不得不順從法律。但是,我已不在法律管束下生活,法律還能束縛我嗎?
有人會說,這樣你就擾亂天道神理。上帝将你的靈魂與肉體結合在一起,而你把它們分開。因此你違反神意,抗拒神旨。
這是什麼意思呢?我更動了物質的變化,本來是一個圓球&mdash&mdash運動最初的規律,也就是創造與保存[3]的規律使球成為圓形&mdash&mdash我把它變為方形了,這就算擾亂天道神理嗎?毫無疑義,并不如此。因為我無非運用我應得的權利;并且,在這意義上,我不妨随意擾亂自然,誰也不能說我違抗天道。
我的靈魂和身體分開了以後,是否因此削弱了宇宙間的秩序和适當的安排?難道你認為這種新的組合[4]本身不夠完美,并且不完全依賴于一般的規律?難道世界會因此遭受什麼損失?上帝的功業會因此而減少了偉大性&mdash&mdash或不如說減少了廣大無邊性嗎?
難道你以為我的身體變為一枝麥穗、一條蟲、一棵小草以後,就成了與大自然不很相稱的、自然界的一件作品?我的靈魂脫離了塵世的一切以後,難道就不大高超了嗎?
所有這意念,親愛的伊邦,其來源無非我們驕傲自大。因為我們絲毫不感覺自己渺小;并且,即使我們渺小,我們也願意成為宇宙間有價值、有地位而且是重要的東西。我們設想,如果把我們這樣一個完美的存在物加以毀滅,簡直是對于自然界的一種侮辱。我們不承認,世界上多一個人或少一個人&mdash&mdash怎麼說?&mdash&mdash甚至把所有的人合在一起,一萬萬個像我們這樣的地球,都不過是一粒微妙、纖細的原子。上帝的知識廣大無邊,因此他才看見這一粒原子。
一七一五年,賽法爾月十五日,于巴黎。
***
[1]此處多半是指拖屍示衆。
[2]指自殺。
[3]指生命的創造與保存。這一段意思說生之與死,無非是物質的變化,就如将圓的東西變成方的一樣。
[4]所謂&ldquo新的組合&rdquo,指人死之後物質所起的新變化。
在歐洲,對于自殺的人,法律制裁非常嚴厲,可以說是再一次将他們處死。人們毫不顧全自殺者的體面,将他們在街上拖來拖去[1],羞辱他們,把他們的财産充公。
伊邦,我覺得這種法律是很不公道的。我受到痛苦、貧困、蔑視等沉重的壓迫的時候,為什麼别人不讓我結束我的苦難,而殘忍地剝奪了我自己手中的救藥[2]?
這個社會我已經不願參加,為什麼還要我替它勞動呢?為什麼要我遵守不得我同意而制訂的公約呢?社會是建立在互利的基礎上的,可是,社會對于我成了負擔的時候,誰又能阻止我離棄社會呢?上天給我生命,這是一種恩惠。所以,生命已經不成其為恩惠時,我可以将它退還:因既不存,果亦當廢。
假如我得不到絲毫作為庶民的利益,難道君主仍要我做他的庶民?本國的公民難道能要求這種不公平的處置:隻願他們有用,不管我灰心絕望?和一般的舍恩施惠者有所不同,上帝難道要罰我接受對于我已成了不堪的重壓的恩惠?
我生活在法律之下,不得不順從法律。但是,我已不在法律管束下生活,法律還能束縛我嗎?
有人會說,這樣你就擾亂天道神理。上帝将你的靈魂與肉體結合在一起,而你把它們分開。因此你違反神意,抗拒神旨。
這是什麼意思呢?我更動了物質的變化,本來是一個圓球&mdash&mdash運動最初的規律,也就是創造與保存[3]的規律使球成為圓形&mdash&mdash我把它變為方形了,這就算擾亂天道神理嗎?毫無疑義,并不如此。因為我無非運用我應得的權利;并且,在這意義上,我不妨随意擾亂自然,誰也不能說我違抗天道。
我的靈魂和身體分開了以後,是否因此削弱了宇宙間的秩序和适當的安排?難道你認為這種新的組合[4]本身不夠完美,并且不完全依賴于一般的規律?難道世界會因此遭受什麼損失?上帝的功業會因此而減少了偉大性&mdash&mdash或不如說減少了廣大無邊性嗎?
難道你以為我的身體變為一枝麥穗、一條蟲、一棵小草以後,就成了與大自然不很相稱的、自然界的一件作品?我的靈魂脫離了塵世的一切以後,難道就不大高超了嗎?
所有這意念,親愛的伊邦,其來源無非我們驕傲自大。因為我們絲毫不感覺自己渺小;并且,即使我們渺小,我們也願意成為宇宙間有價值、有地位而且是重要的東西。我們設想,如果把我們這樣一個完美的存在物加以毀滅,簡直是對于自然界的一種侮辱。我們不承認,世界上多一個人或少一個人&mdash&mdash怎麼說?&mdash&mdash甚至把所有的人合在一起,一萬萬個像我們這樣的地球,都不過是一粒微妙、纖細的原子。上帝的知識廣大無邊,因此他才看見這一粒原子。
一七一五年,賽法爾月十五日,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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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處多半是指拖屍示衆。
[2]指自殺。
[3]指生命的創造與保存。這一段意思說生之與死,無非是物質的變化,就如将圓的東西變成方的一樣。
[4]所謂&ldquo新的組合&rdquo,指人死之後物質所起的新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