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六十八 黎伽寄郁斯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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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

    前些天,我到一個穿袍人[1]的家中去吃飯,他曾經邀請了我好幾次。談了許多事物之後,我對他說:&ldquo先生,我覺得你的職業十分艱苦。&rdquo&ldquo艱苦的程度,并不如你所想象那樣深,&rdquo他回答,&ldquo按照我們的方式,從事此業,不過兒戲而已。&rdquo&ldquo但是,你這話是什麼意思?難道你腦中不是充滿别人的事務嗎?難道你不是經常為毫無趣味的事忙碌嗎?&rdquo&ldquo你說得對,這些事毫無趣味,因為我們對此興趣極微。也就因此,這行業并不像你所說那麼勞累。&rdquo我看見他對待這事,态度這般灑脫,就繼續對他說:&ldquo先生,我還沒有看見你的工作室。&rdquo&ldquo我相信你沒有見過,因為我根本沒有工作室。當我買到這一職務時,[2]我需要付一筆款。我賣掉了我的藏書,買我書的書賈,在為數浩繁的卷帙中,隻給我留下一本書:我的賬本。并不是說我可惜這些書,我們這些法官,不必以無用的學識來填滿自己。所有這些法律書籍對我們有何用處?幾乎一切案情都以假設為基礎,并且出乎常規。&rdquo我對他說:&ldquo但是,先生,案情出乎常規,是否是你們造成的呢?因為,總而言之,世界各國人民的法律,如果不能實踐,何必多此一舉?并且,如果不懂法律,如何能執行法律?&rdquo那法官又說:&ldquo倘如你了解法院情況,你就不會這樣說話了。我們有活的書籍,就是那些律師。他們為我們操勞,并且自任為我們的教導。&rdquo&ldquo有時他們不也自任為你們的欺騙者嗎?&rdquo我這樣回道,&ldquo你們很應當保證自己不受他們的伏擊,他們手執武器,攻打你們的公正态度。最好你們自己也有武器,保衛你們的公正态度;最好你們不用身穿單薄衣裳,和那些武裝到牙齒的人混戰成一團。&rdquo

    一七一四年,舍爾邦月十三日,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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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即法官之流。

    [2]在作者的時代,法官職位是世襲的。如不願幹下去,可以公開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