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流通過程中的貨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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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導出來的。
它不是建立在足值貨币的比率的基礎上,更不是建立在要求足值貨币的權利的基礎上,而僅僅建立在賦予鑄币作為法定支付手段的性質以及限制鑄造的基礎上。
對1879年起的奧地利本位制,迄今還有一部分模糊不清。
這種狀況表明,到目前為止,理論是多麼嚴重地囿于下述概念:不足值貨币必定是信用貨币,至少必須從一種足值貨币推導出自己的價值。
在停止自由鑄銀以後,已被鑄造的奧地利銀盾的價值提高到超過自己所含銀的價值。
這種現象使人目瞪口呆。
其主要原因是,人們看不到銀盾是從哪種具有較高材料價值的貨币中,推導出超過自己含銀價值的貨币價值。
因此,便陷入這種奇特的解釋:隻有通過銀盾和紙盾的聯系,銀盾的價值才能保持在它的紙币價值以上。
&rdquo(《貨币》,第382頁以下) 我們在印度也看到與奧地利貨币制度中相類似的現象。
1893年,過去一直通行的自由鑄銀被停止了。
這樣做的目的是把盧比的市價提高到16便士。
在實行自由鑄造時,這一市價相當于大約43.05便士的銀價。
這就是說,在這一價格條件下,盧比中所含的銀,如果将其熔化和出售,在倫敦(世界)市場上便得到16便士的價格。
停止自由鑄造的結果如下:盧比的市價提高到16便士,而以前是便士。
相反地,在短短幾天内,銀價便從造币局關閉前的38便士下降到7月1日的30便士。
從這時起,盧比市價又開始下跌,而銀價則提高到便士。
在1893年11月1日美國停止購銀(每月4.5百萬盎司)之前,銀價則圍繞這一價目波動。
此後,銀價又下跌,1897年8月26日跌至谷底便士。
相反地,1897年9月初,印度貨币的價值達到16便士的理想高度,而盧比中所含金屬價值約為8.87便士。
&ldquo一開始就取得了成就:從印度造币局對私人鑄造關閉時起,盧比的市價已經常保持在熔銀價值以上,而且大大高于鑄造費用。
從1896年中起,銀價和盧比市價之間的最後聯系也消失了,它們的運動之間雖然後來大大削弱但還存在着的平行關系也最終被消滅了。
&rdquo 使貨币理論家傷腦筋的問題是:在實行禁止自由鑄造的本位制下,什麼是價值尺度。
顯然,不是銀(在實行禁止自由鑄造的金本位制的條件下,可以出現完全同樣的現象)。
貨币市價和金屬價格呈現出完全不同的運動。
自圖克的證明以來,數量論理所當然是站不住腳的。
此外,根本不能使金屬量和商品量雙方聯系起來。
在x千克金、銀或紙币同a百萬雙皮靴、b百萬盒鞋油,c公擔小麥以及d百升啤酒之間,究竟應該有什麼關系?貨币量和商品量雙方的關系,已經是以一個共同的東西為前提,這正是應當加以說明的價值關系。
把國家政權請出來,也同樣是不夠的。
首先,國家怎麼能夠賦予一張紙片或一克銀對酒、皮靴、鞋油等等更大的(哪怕隻大一赫勒的百分之一)購買力,仍然是完全神秘莫測的。
再者,國家在做這種嘗試時總是遭到失敗。
印度政府想賦予盧比以16便士市價的意願,對印度政府毫無裨益。
盧比對此毫不相幹。
國家的最新成就僅僅是,使盧比的市價首先成為完全不能加以計算的東西,因為它現在不再同銀價相關。
對奧地利國家來說,銀盾的增值沒有經過任何自覺的幹預,而是好像不知不覺地一下子突然出現的。
使理論家迷惑不解的是這樣一種情況:貨币好像仍然保持着自己作為價值尺度的性質。
當然,一切商品仍然通過貨币來表現和&ldquo衡量&rdquo,貨币仍然表現為價值尺度。
但是,這種&ldquo價值尺度&rdquo的價值量,卻不再由形成它的商品的價值來決定,即不再由金、銀或紙的價值來決定。
實際上,這種&ldquo價值&rdquo毋甯說是由流通的商品總價值決定的(在流通速度保持不變的條件下)。
真正的價值尺度不是貨币,而是貨币的&ldquo市價&rdquo,即由我想稱之為社會必要流通價值來決定的。
如果我們還要考慮以前為了簡化而忽略和以後将詳加叙述的貨币的支付職能,那麼,社會必要流通價值便通過下述公式而得到:加到期的支付額,減互相抵消的支付,最後減同一貨币交替執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職能的流通次數。
這是一個标準,它的量當然不可能事先計算出來。
唯一能解這道算題的數學大師是社會。
這一量是變動的,貨币市價随它的變動而變動。
1893年到1897年印度盧比的市價變動,以及奧地利币值的波動,都十分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隻要一種足值的商品(金、銀)作為貨币重又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這種波動就會避免。
我們已經看到,為做到這一點,完全沒有必要使紙币或不足值貨币退出交易,隻需要把它壓縮到流通的最低限度。
超出這一最低限度之外的波動,由足值貨币的出現來消除。
禁止自由鑄造的本位制或&ldquo鑲金邊的銀本位制,金邊制&rdquo(人們這樣稱呼印度和類似的本位制)的令人矚目的曆史,隻有在用馬克思主義貨币理論的觀點進行考察時,才失去神秘的色彩。
另一方面,如若以&ldquo金屬&rdquo論的觀點進行考察,它仍然是混沌不清的。
克納普以極其敏銳的目光揭露了&ldquo金屬&rdquo論的許多缺點(他沒有顧及馬克思的理論,明顯地把它同&ldquo金屬&rdquo論混為一談了),但他本人并沒有從經濟上說明這一現象,隻是建立一個貨币分類的精巧的體系,而未深入探讨它們的産生或發展。
這是一種特殊的法律說明,術語學占很大篇幅是其特點。
貨币價值和貨币購買力的經濟基本問題,被完全置于考察範圍之外。
克納普好比貨币理論上的林奈,而馬克思這裡也就是達爾文。
但是,這個林奈卻在達爾文之後很久才出現。
克納普是下述理論的最徹底的門徒,這種理論因為不能說明紙币本位制的現象,便将在實行強制通用的紙币條件下紙币發行量的影響這一引人矚目的現象,簡單地轉移到金屬貨币上,從而轉移到一般通貨(金屬加包括國家紙币在内的銀行券)上。
這種理論隻考察數量關系,卻忽視了價值(包括商品價值和貨币價值)的決定因素。
它的錯誤特别産生于英國自1797年停止現金支付以來的紙币經濟的經驗。
&ldquo這次争論的曆史背景是:18世紀的紙币的曆史,羅氏銀行的破産,18世紀初期至中期北美洲英國殖民地地方銀行券随價值符号量的增加而造成的貶值;以及後來獨立戰争中美國中央政府用法律強制流通的紙币(Continentalbills),最後是規模更大的法國阿西涅币的試驗。
&rdquo 李嘉圖雖有敏銳的目光,但也沒有避免這一錯誤結論。
這是心理學上一個有趣的事例,說明感性印象對抽象思維具有強大影響。
因為在所有其他地方,李嘉圖恰恰是從影響價格的數量關系(從需求和供給作為價格決定的因素)追溯到形成數量關系的基礎并支配數量關系的東西,即追溯到價值。
隻是在貨币問題上,他卻把已經發現的價值概念撇到一邊。
他說:&ldquo如果在這些國家中任何一個國家發現了一座金礦,那個國家的通貨就會由于貴重金屬流通數量的增加而減低其價值,因而不能再與其他國家的通貨具有相同的價值。
&rdquo這裡,僅僅數量就使金的價值降低,金被完全片面地僅僅理解為流通手段。
于是,由此自然得出結論:一切金都立即全部地進入流通。
既然僅僅數量是決定性的,因此金便可以直接了當地同銀行券等同起來。
雖然李嘉圖字面上首先以銀行券是可兌現的為前提,但銀行券在他眼裡卻是強制通用的國家紙币,這也是與當時英國币制的情況相一緻的。
因此,他可以說:如果在任何一個國家,不是發現了一個礦藏而是設立了一個像英格蘭銀行這樣的銀行,有權發行紙币作為流通媒介;在&hellip&hellip發行了大量紙币以後,通貨的數額就大為增加,其影響将與發現金屬礦的情況相同。
因此,在這裡,英格蘭銀行的作用便同發現一個金礦的作用等同起來了,因為兩者都增加了流通媒介。
然而,這樣等同起來,既不能正确認識金屬貨币流通的規律,也不能正确認識銀行券流通的規律。
克納普又完全被上述穩定的&ldquo紙币本位&rdquo以及銀币同它的金屬價值相脫離的新現象所左右。
後面這種情況,是銀币(從而金屬貨币)和紙币所共有的。
但是,紙币的價值似乎是由發行它的國家決定的。
因為在這一方面,銀在禁止自由鑄造條件下同紙币是相一緻的,所以便産生一種幻覺:紙币(以及金屬貨币,從而貨币一般)是由國家決定的。
明顯不是經濟理論的國家貨币論産生了。
作為這種理論基礎的幻覺,有必要進行如下的批判: &ldquo國家發行強制通用的紙币&hellip&hellip這種幹預,似乎廢除了經濟規律。
過去國家規定造币局價格隻是給金的一定重量起一個教名,而制造鑄币隻是把自己的印記加印在金上,現在國家似乎用自己的印記的魔術點紙成金。
因為紙票有強制通用的效力,所以誰也不能阻止國家任意把大量紙票硬塞到流通中去,并在它們上面印上任意的鑄币名稱,如一鎊、5鎊、20
它不是建立在足值貨币的比率的基礎上,更不是建立在要求足值貨币的權利的基礎上,而僅僅建立在賦予鑄币作為法定支付手段的性質以及限制鑄造的基礎上。
對1879年起的奧地利本位制,迄今還有一部分模糊不清。
這種狀況表明,到目前為止,理論是多麼嚴重地囿于下述概念:不足值貨币必定是信用貨币,至少必須從一種足值貨币推導出自己的價值。
在停止自由鑄銀以後,已被鑄造的奧地利銀盾的價值提高到超過自己所含銀的價值。
這種現象使人目瞪口呆。
其主要原因是,人們看不到銀盾是從哪種具有較高材料價值的貨币中,推導出超過自己含銀價值的貨币價值。
因此,便陷入這種奇特的解釋:隻有通過銀盾和紙盾的聯系,銀盾的價值才能保持在它的紙币價值以上。
&rdquo(《貨币》,第382頁以下) 我們在印度也看到與奧地利貨币制度中相類似的現象。
1893年,過去一直通行的自由鑄銀被停止了。
這樣做的目的是把盧比的市價提高到16便士。
在實行自由鑄造時,這一市價相當于大約43.05便士的銀價。
這就是說,在這一價格條件下,盧比中所含的銀,如果将其熔化和出售,在倫敦(世界)市場上便得到16便士的價格。
停止自由鑄造的結果如下:盧比的市價提高到16便士,而以前是便士。
相反地,在短短幾天内,銀價便從造币局關閉前的38便士下降到7月1日的30便士。
從這時起,盧比市價又開始下跌,而銀價則提高到便士。
在1893年11月1日美國停止購銀(每月4.5百萬盎司)之前,銀價則圍繞這一價目波動。
此後,銀價又下跌,1897年8月26日跌至谷底便士。
相反地,1897年9月初,印度貨币的價值達到16便士的理想高度,而盧比中所含金屬價值約為8.87便士。
&ldquo一開始就取得了成就:從印度造币局對私人鑄造關閉時起,盧比的市價已經常保持在熔銀價值以上,而且大大高于鑄造費用。
從1896年中起,銀價和盧比市價之間的最後聯系也消失了,它們的運動之間雖然後來大大削弱但還存在着的平行關系也最終被消滅了。
&rdquo 使貨币理論家傷腦筋的問題是:在實行禁止自由鑄造的本位制下,什麼是價值尺度。
顯然,不是銀(在實行禁止自由鑄造的金本位制的條件下,可以出現完全同樣的現象)。
貨币市價和金屬價格呈現出完全不同的運動。
自圖克的證明以來,數量論理所當然是站不住腳的。
此外,根本不能使金屬量和商品量雙方聯系起來。
在x千克金、銀或紙币同a百萬雙皮靴、b百萬盒鞋油,c公擔小麥以及d百升啤酒之間,究竟應該有什麼關系?貨币量和商品量雙方的關系,已經是以一個共同的東西為前提,這正是應當加以說明的價值關系。
把國家政權請出來,也同樣是不夠的。
首先,國家怎麼能夠賦予一張紙片或一克銀對酒、皮靴、鞋油等等更大的(哪怕隻大一赫勒的百分之一)購買力,仍然是完全神秘莫測的。
再者,國家在做這種嘗試時總是遭到失敗。
印度政府想賦予盧比以16便士市價的意願,對印度政府毫無裨益。
盧比對此毫不相幹。
國家的最新成就僅僅是,使盧比的市價首先成為完全不能加以計算的東西,因為它現在不再同銀價相關。
對奧地利國家來說,銀盾的增值沒有經過任何自覺的幹預,而是好像不知不覺地一下子突然出現的。
使理論家迷惑不解的是這樣一種情況:貨币好像仍然保持着自己作為價值尺度的性質。
當然,一切商品仍然通過貨币來表現和&ldquo衡量&rdquo,貨币仍然表現為價值尺度。
但是,這種&ldquo價值尺度&rdquo的價值量,卻不再由形成它的商品的價值來決定,即不再由金、銀或紙的價值來決定。
實際上,這種&ldquo價值&rdquo毋甯說是由流通的商品總價值決定的(在流通速度保持不變的條件下)。
真正的價值尺度不是貨币,而是貨币的&ldquo市價&rdquo,即由我想稱之為社會必要流通價值來決定的。
如果我們還要考慮以前為了簡化而忽略和以後将詳加叙述的貨币的支付職能,那麼,社會必要流通價值便通過下述公式而得到:加到期的支付額,減互相抵消的支付,最後減同一貨币交替執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職能的流通次數。
這是一個标準,它的量當然不可能事先計算出來。
唯一能解這道算題的數學大師是社會。
這一量是變動的,貨币市價随它的變動而變動。
1893年到1897年印度盧比的市價變動,以及奧地利币值的波動,都十分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隻要一種足值的商品(金、銀)作為貨币重又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這種波動就會避免。
我們已經看到,為做到這一點,完全沒有必要使紙币或不足值貨币退出交易,隻需要把它壓縮到流通的最低限度。
超出這一最低限度之外的波動,由足值貨币的出現來消除。
禁止自由鑄造的本位制或&ldquo鑲金邊的銀本位制,金邊制&rdquo(人們這樣稱呼印度和類似的本位制)的令人矚目的曆史,隻有在用馬克思主義貨币理論的觀點進行考察時,才失去神秘的色彩。
另一方面,如若以&ldquo金屬&rdquo論的觀點進行考察,它仍然是混沌不清的。
克納普以極其敏銳的目光揭露了&ldquo金屬&rdquo論的許多缺點(他沒有顧及馬克思的理論,明顯地把它同&ldquo金屬&rdquo論混為一談了),但他本人并沒有從經濟上說明這一現象,隻是建立一個貨币分類的精巧的體系,而未深入探讨它們的産生或發展。
這是一種特殊的法律說明,術語學占很大篇幅是其特點。
貨币價值和貨币購買力的經濟基本問題,被完全置于考察範圍之外。
克納普好比貨币理論上的林奈,而馬克思這裡也就是達爾文。
但是,這個林奈卻在達爾文之後很久才出現。
克納普是下述理論的最徹底的門徒,這種理論因為不能說明紙币本位制的現象,便将在實行強制通用的紙币條件下紙币發行量的影響這一引人矚目的現象,簡單地轉移到金屬貨币上,從而轉移到一般通貨(金屬加包括國家紙币在内的銀行券)上。
這種理論隻考察數量關系,卻忽視了價值(包括商品價值和貨币價值)的決定因素。
它的錯誤特别産生于英國自1797年停止現金支付以來的紙币經濟的經驗。
&ldquo這次争論的曆史背景是:18世紀的紙币的曆史,羅氏銀行的破産,18世紀初期至中期北美洲英國殖民地地方銀行券随價值符号量的增加而造成的貶值;以及後來獨立戰争中美國中央政府用法律強制流通的紙币(Continentalbills),最後是規模更大的法國阿西涅币的試驗。
&rdquo 李嘉圖雖有敏銳的目光,但也沒有避免這一錯誤結論。
這是心理學上一個有趣的事例,說明感性印象對抽象思維具有強大影響。
因為在所有其他地方,李嘉圖恰恰是從影響價格的數量關系(從需求和供給作為價格決定的因素)追溯到形成數量關系的基礎并支配數量關系的東西,即追溯到價值。
隻是在貨币問題上,他卻把已經發現的價值概念撇到一邊。
他說:&ldquo如果在這些國家中任何一個國家發現了一座金礦,那個國家的通貨就會由于貴重金屬流通數量的增加而減低其價值,因而不能再與其他國家的通貨具有相同的價值。
&rdquo這裡,僅僅數量就使金的價值降低,金被完全片面地僅僅理解為流通手段。
于是,由此自然得出結論:一切金都立即全部地進入流通。
既然僅僅數量是決定性的,因此金便可以直接了當地同銀行券等同起來。
雖然李嘉圖字面上首先以銀行券是可兌現的為前提,但銀行券在他眼裡卻是強制通用的國家紙币,這也是與當時英國币制的情況相一緻的。
因此,他可以說:如果在任何一個國家,不是發現了一個礦藏而是設立了一個像英格蘭銀行這樣的銀行,有權發行紙币作為流通媒介;在&hellip&hellip發行了大量紙币以後,通貨的數額就大為增加,其影響将與發現金屬礦的情況相同。
因此,在這裡,英格蘭銀行的作用便同發現一個金礦的作用等同起來了,因為兩者都增加了流通媒介。
然而,這樣等同起來,既不能正确認識金屬貨币流通的規律,也不能正确認識銀行券流通的規律。
克納普又完全被上述穩定的&ldquo紙币本位&rdquo以及銀币同它的金屬價值相脫離的新現象所左右。
後面這種情況,是銀币(從而金屬貨币)和紙币所共有的。
但是,紙币的價值似乎是由發行它的國家決定的。
因為在這一方面,銀在禁止自由鑄造條件下同紙币是相一緻的,所以便産生一種幻覺:紙币(以及金屬貨币,從而貨币一般)是由國家決定的。
明顯不是經濟理論的國家貨币論産生了。
作為這種理論基礎的幻覺,有必要進行如下的批判: &ldquo國家發行強制通用的紙币&hellip&hellip這種幹預,似乎廢除了經濟規律。
過去國家規定造币局價格隻是給金的一定重量起一個教名,而制造鑄币隻是把自己的印記加印在金上,現在國家似乎用自己的印記的魔術點紙成金。
因為紙票有強制通用的效力,所以誰也不能阻止國家任意把大量紙票硬塞到流通中去,并在它們上面印上任意的鑄币名稱,如一鎊、5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