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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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恭維,不過說完了,我們開始稍微說會兒話&hellip&hellip(親愛的美國我出生地的人民,又用了破法語,破得可與他們在埃塞克斯說的英語相比了)。我:&ldquo呃,先生,真見鬼,再來一杯幹邑。&rdquo

    &ldquo給,能人。&rdquo(和&ldquo男人&rdquo諧音,讓我最後再問你個問題,讀者:除了書裡,還有哪兒你能回過頭去,抓住你錯過的,不僅如此,還能品味品味,留着它,胡亂塞到哪裡?有沒有哪個澳洲人跟你說過這個?)

    我說:&ldquo啊呀,但你是個優雅的人物呢,不是嗎?&rdquo

    沒有回應,隻是目光炯炯地瞟了一眼。

    我覺得像個傻瓜不得不自我解釋一下。我盯着他。他的頭鹦鹉似的轉向小說家和女士們。我察覺到小說家的眼裡閃着一絲興趣。他可能是個警察,因為他寫偵探小說。隔着枕墊,我問他認不認識西姆農?有沒有讀過達希爾·哈米特、雷蒙德·錢德勒,還有詹姆斯·凱恩,更不消說比·特拉文?

    我本可以和尤利塞·勒布裡先生進行長時間的嚴肅讨論,要是他讀過英國的尼古拉斯·布雷頓、劍橋的約翰·斯凱爾頓、永世光輝萬丈的亨利·沃恩,那更不消說喬治·赫伯特&mdash&mdash你還可以加上,或許泰晤士河畔詩人約翰·泰勒?

    我和尤利塞各自思緒萬千,誰都無法插進對方的思緒,說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