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夢過程的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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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遠離發生轉移的意念。

    于是,這些意念就被遺棄、抑制了,從而導緻許多幼時的記憶一開始就遠離前意識,并成為抑制的前期狀态。

     最理想的情況是,能量傾注一旦從潛意識的轉移思想中撤離,便立即停止産生痛苦。

    其結果顯示,痛苦原則的介入是适宜的。

    但相反,如果被抑制的潛意識願望接受了能夠用于思想轉移的有機性增強,即使失去前意識所有的能量傾注,那麼就能借助由此産生的刺激,使這些思想沖出重圍。

    于是就出現了防禦性抗争。

    由于前意識加強了對受抑制思想的抵擋(反傾注),最終便導緻被轉移的思想(潛意識願望的運輸)通過形成病症這一妥協的形式沖出重圍。

    但當受抑制思想被潛意識願望沖動增援,同時又被前意識傾注遺棄時,則會屈服于原發心理過程,但其目标隻是釋放動力。

    又或者,如果可能的話,會使被渴望的知覺認知出現幻覺式複蘇。

    我們根據以往經驗發現,所描述的不合理過程隻能發生在被抑制的思想中。

    現在,我們再來看看另一個事實:那些發生于心理機能中的不合理過程是原發過程。

    隻要意念被前意識傾注舍棄,它們就會出現,并被源自潛意識并努力釋放的非抑制能量所填充。

    進一步觀察就會發現,被稱為不合理的過程并非指正常步驟出錯,或是思想殘缺,而是擺脫了抑制作用的心理機能的運作模式。

    可見,由潛意識刺激向行動傳送的過程與此相同,而前意識思想和文字之間的聯結也明顯表現出同樣的置換和混淆(我們常歸咎于自己的疏忽)。

    最後,以下事實能夠證明,要抑制這些原發模式則需要更多的工作:如果我們要讓思維模式突破到意識層,則會通過笑聲來釋放多餘的能量,從而産生滑稽效果。

     精神神經症理論肯定地指出,隻有源自兒時的性沖動,在青春發育期受到抑制(出現情感轉移),并在後來的成長期重獲新生(無論是我們先天的雙性戀傾向抑或性生活中遭受的不良影響)時,才可能形成精神神經症的動因。

    隻有引入性動因,我們才能填補抑制理論中有待論證的空白。

    至于有關&ldquo性&rdquo以及&ldquo幼時&rdquo的因素是否同樣适用于夢理論,我将不予作答。

    我尚未完成後者的論證,因為在假定夢願望無可避免地源自潛意識時,已經超出了我論證的能力範圍。

    [30]在此,我不想深究心理力量對夢的形成以及癔症形成的本質差異,因為我們并沒比較這兩者的更豐富的知識。

    我認為,還有一點很重要,而我承認,我正是因為這一點才進入有關兩個心理系統運作方式以及抑制事實的讨論的。

    至于我能否構築大緻正确的心理學聯系根本不重要,或者說,這很可能是錯誤的、不完善的。

    但我們的觀點會因對心理審查的分析以及對夢内容的修正而改變。

    可以肯定的是,在夢的形成過程中,這類步驟是必然存在的,其性質類似癔症的形成。

    但夢并非病理學現象,也并非任何心理平衡困擾的先決條件,更不會破壞我們的能力或功效。

    也許有人提出質疑,根據我的夢或是我患者的夢,無法得出有關健康人之夢的任何理論。

    如果由所見的現象本質推斷其動因,我們發現,心理症患者所應用的心理機能并非新的病态困擾,而是早已存在于正常的心理機能結構中。

    這兩種心理體系及其邊緣地帶的審查作用、其中一方對另一方的抑制與覆蓋、二者與意識層之間的關系,或者對所有與此相關事物的解釋&mdash&mdash這一切都屬于心理機能正常架構的範疇,而夢則給我們指明了了解該架構的路徑。

    即使知識再貧乏,我們也知道,夢證實了受抑制材料繼續存在于正常人身上,并依然發揮心理功用。

    夢是受抑制材料的一個表現。

    從理論上來說,在所有情況下都是如此。

    從實際經驗來看,在大多數情況下确實如此,特别是那些具有明顯特征的夢。

    在清醒狀态下,由于矛盾态度的相互中和,被抑制的材料無法表達出來,無法被感知。

    在夜裡,因形成了妥協,在此作用下,受抑制的材料便找到方法沖出重圍,從而進入意識。

     如果我無法動搖神界,那麼我就擾亂冥界。

     無論如何,夢的解析是了解心理潛意識元素的通道。

     通過析夢,我們能夠深入了解其最神秘、最令人驚歎的構造。

    這無疑隻是一小步,但卻是個開始,讓我們能夠進一步從其他(更确切地說是病理學)成因的角度進行分析,深入探究其産生的分裂。

    疾病(至少能被稱為功能)并非其毀滅或是内部發生新分裂的先決條件,而是應給予其動态解釋,即在各方力量的作用下,有的部分被加強,有的部分被減弱,因而許多活動隐藏于正常的運作之下。

    我在别處将展示,兩種機能合成的裝置如何優化其正常功能,這是單個系統無法做到的。

    [31] 六、潛意識與意識&mdash&mdash現實 進一步觀察就會發現,在前幾章的心理學研究裡,我們需要假定,存在兩個由刺激引起的步驟或過程,而非兩個靠近心理機能運動終端的系統。

    但這并不會影響我們,因為我們随時準備抛卻陳舊的思想,取代以未知的真理。

    說到這兩個系統,就得先來更正一些被誤解的觀念(我們把這兩個系統簡單視作心理機能内的兩個位置)。

    這些觀念通過&ldquo抑制&rdquo與&ldquo深入&rdquo沉澱下來:當我們說某個潛意識思想伺機進入前意識,繼而沖入意識層時,并非指繼發意念會在新的地點形成(就像複印本與原本并排放置)。

    所謂進入意識層,并非指地點發生改變。

    我們所說的前意識意念受抑制繼而進入潛意識,可能是受這些意象的影響,借助來自某一特殊領域的意念,從而假設一個心理位置的結構瓦解了,被其他位置的新結構所取代。

    對于此類對比,我們會進行更接近事物本質的描述:即能量傾注由一定的結構中轉移或撤銷了,以至心理形成受到某個特殊事件的控制或者與之脫離。

    在此,用一種動力學原理來代替前面的地域定義,即易變的元素并非心理構成,而是其神經分布。

    [32] 但我認為,繼續用這兩大系統進行論證是合理恰當的。

    如果我們謹記,意念、思緒以及心理構成從總體上來說,怎麼都不可能處于神經系統的有機元素上,那麼就不會濫用這一表現模式。

    應該這麼說,二者間的各種抵禦力及聯想路徑相互關聯。

    所有能被内在感知的對象都是虛像,就像光線折射後造成的影像一樣。

    但我們認為,把本身與心理無關,而且永遠無法被心理感知的系統比作望遠鏡投影的鏡頭成像,這是合理的。

    如果繼續做這種對比,可以說,存在于兩個系統間的審查作用可比作通過新媒介時的光線折射。

     迄今為止,我們一直靠自己進行心理學探索,現在是時候回到當前盛行的心理學學說上,并研究其與我們的理論之間的關系了。

    利普斯在其極具說服力的理論中表示,就心理學而言,與其說潛意識問題屬于心理學範疇,倒不如說它是和心理學有關的問題。

    [33]隻要心理學家能夠用文字清楚地解釋&ldquo心理即意識&rdquo,那麼&ldquo潛意識心理&rdquo的出現,則是對此說法的最大矛盾。

    醫生不可能以心理學作為依據來觀測異常的精神狀态,隻有當醫生和哲學家共同認識到,&ldquo潛意識心理過程是所有既定事實正當、合适的表現&rdquo時,兩者才有交集點。

    對于&ldquo意識是心理不可或缺的特性&rdquo這一說法,心理學家不得不聳聳肩表示否定。

    但他們還是非常贊同哲學家的言論,認為大家的意見出現分歧,是因為研究對象及目标不同。

    對神經症患者做的清晰觀測或夢例分析,能讓人确信,在不喚醒意識的情況下,也能夠産生最複雜、精細的思想運作(無疑可稱作心理過程)。

    [34]醫生确實不了解潛意識過程,直至其對用于交流或觀測的意識産生影響。

    但這些影響卻表現出完全異于潛意識過程的心理特征,以至内在感知無法辨認出前者為後者的替代物。

    醫生們必須通過推理,由對意識産生的影響繼續深入至潛意識心理過程中,并由此發現,對意識産生的影響隻是潛意識過程一個遙遠的心理産物,後者不但未因此成為意識,而且其出現或運行能夠完全逃過意識的雙眼。

     杜普爾認為:&ldquo對于&lsquo什麼是心理&rsquo的問題,很明顯,首先應該确定意識與心理是否相同。

    但夢給予了否定答案,其表明,心理這一概念遠遠超出了意識的範圍,就像星星的重力遠遠超出了其光圈的範圍。

    &rdquo &ldquo有一點确實需要特别強調:意識與心理的概念并非相互依存。

    &rdquo 不要過高地估計意識,這是正确觀察心理的前提條件。

    如利普斯所說,潛意識必須被看作心理活動的一般基礎。

    潛意識是個大圈,包括了意識這個小圈。

    所有的意識都具備最初的潛意識階段,潛意識在此階段滞留,依然被認為具有完整的心理功能。

    潛意識是真正的心理現實,其内在本質正如未知的外在世界。

    其無法通過意識與我們完美交流,正如我無法通過感官完好地了解外部世界。

     當意識與夢之間的古老對立消失,潛意識心理歸至适當位置,我們也就解決了曾引起許多早期學者關注的一系列夢問題。

    因此,夢中許多令人驚訝的畫面,不再被認為源于夢,而是源于白天生活中依舊活躍的潛意識思維。

    如果如施爾納所說,夢樂于制造身體的象征性表象,那麼可以這麼認為,這是潛意識幻象的産物,很可能受性沖動左右,不止表現在夢中,還表現在癔症恐懼症以及其他病症中。

    如果夢繼續并完成白天的精神活動,甚至産生一些有價值的新觀念,那麼我們隻能由此脫去夢僞裝的外衣。

    這種僞裝是夢運作的産物,是協助内心深處黑暗力量的标志(參見塔梯尼奏鳴之夢中的魔鬼)。

    這類智慧産物源自産生白天一切活動的同一心理力量。

    我們可能總是習慣于過高估計智慧及藝術作品的意識特性。

    最高産的作家如歌德和赫爾姆霍茲認為,創作時最本質、最原始的部分即靈感,總是以近乎完整的形式出現在腦海中。

    在其他情況下,隻要所有心理動力共同作用,出現意識活動也就不足為奇了。

    但如果意識所進行的所有活動都背着我們,那則是其對自身特權的濫用了。

     把夢的曆史意義看作一個獨立的研究課題,這麼做毫無價值。

    例如,某位戰鬥英雄在夢的驅使下勇猛無畏,一舉成功并改寫了曆史。

    但隻有視夢為一種神秘力量并與其他我們熟知的心理力量形成對比時,才會産生這個新問題。

    一旦我們把夢看作在白天依附了各種抗力,而在夜裡卻因深藏的刺激源而得到強化的一種沖動的表現形式,問題才會出現。

    [35]古人對于夢的頂禮膜拜是建立在心理預測的基礎上的,是對人類靈魂中不可抑制、無法摧毀的力量的崇敬,是對再次出現于潛意識中的夢願望魔化力量的膜拜。

     我所說的&ldquo我們的潛意識&rdquo并非沒有用意。

    所謂&ldquo我們&rdquo不是指哲學家的潛意識,也不是指利普斯的潛意識。

    他們所說的&ldquo潛意識&rdquo,是指意識的對立面。

    我們要讨論的除了意識外,還有潛意識心理過程。

    利普斯提出了一個更全面的觀點,即所有的心理都以潛意識形式存在,其中一部分也以意識形式存在。

    但我們援引的夢例及癔症形成的例子,并非為了證明這一論點。

    因為單單對正常生活進行觀測就足以毫無遺漏地證明該論點了。

    通過對心理病理形成以及第一組元素即夢的分析,我們發現:潛意識(以及所有心理)具備兩個獨立系統的功能,甚至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

    因此,存在着兩種潛意識,心理學家仍未将其區分開。

    從心理學意義層面來說,二者都屬于潛意識範疇。

    但我們認為其中一種不能進入意識,可稱為潛意識;另一種可稱為前意識。

    由于其刺激源不同,因此可遵循一定的規則進入意識,或者剛剛經過審查卻不顧潛意識系統而進入意識。

    為進入意識,刺激源必須通過一系列固定不變、相繼出現的動因(通過審查作用,可看出其改變)。

    我們能對此進行空間類比:前意識系統猶如一扇隔在潛意識及意識系統間的屏障,這描述了兩個系統相互間及其與意識間的關系。

    前意識系統不僅阻隔着潛意識通往意識之路,控制着通往自由移動之路,還控制了移動性能量傾注的釋放,其中一部分就是我們熟悉的&ldquo注意力&rdquo。

    [36] 近來,&ldquo超意識&rdquo與&ldquo下意識&rdquo這兩個詞常常出現在精神神經症的文獻中。

    我們必須分清兩者間的區别。

    這種區分似乎強調了&ldquo心理&rdquo與&ldquo意識&rdquo的等同性。

     對于我們所表述的意識,其除了擁有所謂無上的權力及過度的隐蔽性以外,唯一的作用就隻是充當感知心理的感官。

    從意思的機械性質來看,其與感知系統相似,因而易受各種性質刺激,無法保留變化軌迹。

    也就是說,缺失記憶。

    心理機能利用其知覺系統的感覺器官指向外部世界,對意識的感官而言,其自身即為外部世界,其目的論的合理性取決于這一關系。

    在此,我們又一次遭遇似乎支配着心理機能架構的一系列動因原則。

    流入感官意識的刺激原材料源自兩處:一是前意識系統,其刺激由性質決定,在獲得意識感之前,很可能要接受新的修正;二是心理機能自身内部,一旦其經過一定的改變到達意識後,量化的一系列痛苦和快樂就被感知為質化。

     哲學家們開始意識到,精準且高度複雜的思想即便沒有意識的合作,也能發生作用。

    因此,很難将其功用歸因于意識。

    對他們而言,意識不過是完整心理過程的多餘反射。

    意識系統與感知系統的對比讓我們擺脫了這一尴尬局面。

    我們發現,經由感官的感知将精力傾注引導至感覺刺激進行自我擴散的路徑上。

    感知系統質的刺激作為調節器,釋放心理機能内的流動量。

    我們也可以說,覆蓋在意識系統上的感官具有相同的功能。

    當意識感官感知到新的性質時,則為能量傾注的流動量提供新的指引和适宜的分布。

    其通過對愉快和痛苦的感知,影響着心理機能内部的能量傾注過程。

    否則,則會利用量的移置,潛意識地發生作用。

    痛苦原則很可能最先對能量傾注的置換進行自動調節,意識則可能是第二個,并且更為精細,甚至與首次調節截然相反。

    而且為了心理機能的功能趨于完善,第二次調節可完全違背其最初設計,甚至将痛苦引入能量傾注中,并對其進行細化。

    我在研究了神經症心理學後發現,各種感官性質刺激的調節過程,在心理機能的功能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原發性痛苦原則的自動規律,加上與此相聯系的功能性能的限制,會被無意識的感官調節破壞。

    我們發現,壓抑作用最初雖然有用,但最終都因缺乏抑制和心理控制而變得有害。

    對比感知,其更容易掌控記憶。

    因為記憶無法從心理感官的刺激中獲得額外的能量傾注。

    而一個必須進行監控的意念,會因受到抑制而無法變為意識。

    也可能隻是由于其他原因退出意識感知而受到抑制。

    這就是我們在治療中用以解除抑制作用的關鍵線索。

     意識感官對流動量進調節的能量傾注值,可通過下列事例清晰表明:其創造了一系列新的特性,從而産生一種新的調節功能,并構成人淩駕于動物之上的優勢。

    思維本身并不具備任何性質,隻不過伴随其出現了快樂和痛苦的刺激。

    由于可能出現思維幹擾,因此其還受到一定限制。

    為了賦予思想一定的性質,這些快樂與痛苦的刺激必然要與言語記憶聯系起來,其性質殘餘足以吸引意識的注意,并反過來賦予思想新的流動傾注。

     隻有深入剖析癔症的心理過程,才能清楚了解意識的多面性。

    我們可能有這種印象:從前意識到意識能量傾注的轉移,與一種類似潛意識和前意識之間的審查作用相聯系。

    這種審查作用隻有達到一定的性質限制,才會發生作用。

    而在低強度的思想結構中不會産生。

    在精神神經症現象的範圍内,可以找到所有可能的例子,表明在某種限制下,思想如何撤離意識或是如何進入意識。

    下面援引兩個例子來總結這些心理學方面的思考: 幾年前,我為一個看上去聰慧簡樸、沒有一絲造作的女孩看診。

    她的穿着很令人驚訝。

    女人向來對自己着裝很講究,但她腳上的長襪子卻一高一低,上衣也有兩粒扣子開着。

    她抱怨說腿痛,還沒等我說要看,就主動掀開裙子,露出了小腿肚。

    她主要抱怨說,感覺有什麼東西進入了自己的身體,又出又進,還不停地晃動。

    這有時會讓她覺得全身僵直。

    參加會診的同事看看我,他明顯清楚其中的含義。

    但讓我們倆感到驚奇的是,女孩的母親完全聽不出有什麼問題,雖然她經常經曆女兒所描述的場景。

    女孩肯定不理解自己描述的事情,如果她知道,想必就不會這麼輕易地說出口了。

    可見,審查作用被蒙蔽了雙眼,從而使原本處于前意識中的幻象,在無辜抱怨的僞裝下,得以進入意識。

     再舉一個例子:一個14歲的男孩出現抽搐、癔症性嘔吐、頭痛等症狀,我對他進行心理分析治療時告訴他,閉上雙眼後,他會看見一些圖像,或在腦海浮現一些意念。

    把看到的圖像告訴我。

    他說看見了一些圖像,在找我看診前,腦中最後浮現的影像在記憶中複蘇了:他和叔叔在下國際象棋。

    他看見棋盤就在眼前。

    他琢磨着各種有利或不利的大膽走法。

    接着,他看見棋盤上放着一把匕首&mdash&mdash匕首是他父親的,但在畫面中,卻放在了棋盤上。

    接着,棋盤上又出現了一把鐮刀,而後是一把長柄大鐮刀。

    最後,他看見遠處父親的房屋前,有一位老農夫在割草。

    幾天後,我發現這串圖像的意義了。

    小男孩家庭的不和諧氣氛造成他敏感脆弱的性格。

    他的父親非常嚴厲,脾氣暴躁,夫妻感情不和,對孩子的教育方式主要以恐吓為主。

    在與男孩那溫柔、脆弱的母親離了婚後,又再度結婚,給男孩帶回一位年輕的女子做繼母。

    幾天後,這個14歲的男孩就發病了。

    正是對父親長期壓抑着的憤怒,從而使這些影像連接起來,形成了概念化的暗喻。

    幻想的圖像源自他對一個神話故事的回憶。

    &ldquo鐮刀&rdquo是宙斯閹割父親的工具,大鐮刀和老農夫的形象代表克羅諾斯&mdash&mdash一個吞食自己孩子的兇殘老人,宙斯對其獸行施行了報複。

    父親的再婚給了男孩一個報複的機會,報複曾經因為手淫(棋盤、被禁止的走法、可用來殺人的匕首)而被父親責備。

    在這個夢例中,長期壓抑的記憶及其一直被保存在潛意識中的衍生物,以一種無意義的圖像作僞裝,通過迂回之路悄悄進入意識。

     如果有人問我,研究夢的理論有什麼價值。

    我會回答,價值在于其補充了心理學知識,增加了我們對神經症問題的了解。

    即便精神神經症治療的現有水平已經極高,但通過對心理機能結構和功能的徹底了解,誰又能預測其沒有更重要的意義?但有人提出,夢對于探索心靈以及揭示個人隐藏的特性,究竟有什麼實際的價值呢?夢所揭露的潛意識沖動難道不能體現心理活動中真實力量的重要價值嗎?是否可以對被壓抑欲望的道德意義置之不顧?既然欲望創造了夢,它們某天是否也會創造出别的事物? 我覺得自己還沒有把握回答這些問題,還沒思考過這方面的問題。

    但不管怎樣,我認為羅馬皇帝因夢見自己被刺死而誅殺下臣,這是錯誤的。

    他首先應該弄清夢的意義。

    夢的真實含義與其表面内容很可能大相徑庭。

    也可能另一個夢才内含弑君之意。

    我們應該銘記柏拉圖的格言:&ldquo善良的人夢見惡人犯罪會感到快樂。

    &rdquo因此,我認為,夢中的罪惡應獲赦免。

    至于潛意識欲望最終能否變成現實就很難說了。

    當然,一切暫時性的中介思想都不應被認為現實。

    如果看到的是潛意識欲望最終、最真實的形态,則會牢牢記住,心理現實是一種特殊的存在形式,不能與物質現實混淆。

    因此,沒必要對自己夢中的不道德行為糾結。

    當正确理解心理機能的功能方式,洞悉意識和潛意識之間的關系後,夢中和想象中大部分難以接受的不道德内容就都消散了。

     漢斯·薩克斯認為,我們要到意識中尋找夢與當前(現實)的關系。

    當我們發現,在分析的放大鏡下,夢這個怪物不過是一條小毛蟲時,也就不會大驚小怪了。

     通過一個人的行為和思想的意識表達,足以判定其實際目的。

    其中,行動尤其應該被視為頭等指标。

    因為許多強行進入意識的沖動在産生作用前,已被心理的真實力量中和了。

    這些沖動在前進的路上,往往不會遭遇心理阻礙,是因為潛意識使其在随後的另一階段受阻。

    無論如何,隻要認真了解我們播撒美德的那片土地,就必然會有收獲。

    因為人性确實非常複雜,并朝各個方向不斷發展,已經很難按古代道德标準對自身進行簡單的非黑即白的判定了。

     夢對我們了解未來有什麼價值呢?這個問題顯然不成立。

    應該這麼說,夢為我們提供了解過去的知識。

    因為夢從各個層面來說,總是源于過去。

    古人認為,夢可預示未來,這不無道理。

    因為夢所表現的欲望滿足,确實是把我們引向了未來。

    但夢者視為當前的這個未來,在經過堅實不摧的欲望塑造後,已變得與過去一樣了。

     *** [1]傅科和田納裡也有類似的觀點。

     [2]參見《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學》。

     [3]&ldquo所有阻礙分析工作的行為都視為抵禦。

    &rdquo這種絕對的說法很容易讓人誤解。

    當然,這不過是一種技術上的法則,是對于分析的一種忠告。

    不可否認,在分析期間,可能發生任何夢者意料不到的事:夢者的父親死于除了被夢者殺害以外的各種情形,或是突如其來的戰争中斷了我們的分析。

    這雖然有點誇大其詞,但仍不乏某種有用的新理念。

    即使某種幹擾事件是真實的且與患者無關,但産生幹擾的程度卻因患者而異。

    抵禦本身已清楚表明,對于這一機遇究竟是準備就緒抑或大施拳腳。

     [4]有關懷疑和不确定在夢中的意義以及夢的内容凝縮為一個單獨元素的夢例,可以參考我的論著《精神分析引論》中,關于一個疑心病女患者的夢例(第492頁以下),我對這個夢的分析雖然有些延誤,但還是成功的。

     [5]關于遺忘的目的,可參見我的《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

     [6]在夢中,關于這類糾正外語的情況屢見不鮮,但通常由外國人加以改正。

    莫裡在學習英語時,有一次,夢見自己對一位頭天拜訪過的人說:&ldquo我昨天曾邀約(callfor)過你。

    &rdquo那個人糾正說,你的意思是說,你昨天曾拜訪(callon)過我吧。

     [7]歐内斯特·瓊斯記錄過一個類似的夢例。

    這類夢經常發生:在對一個夢進行分析時,病人往往會回憶起當晚做的另一個夢,但在這之前,從未想起過。

     [8]《癔症研究》例二。

     [9]對于兒時做過的一些夢,有時能夠明顯感覺到,其留在記憶中長達幾十年之久,這對了解夢者的精神疾病病史有着重要的意義。

    對這些夢的分析可以使醫生避免因理論上的混淆而出現誤診和不确定性。

     [10]近來我才注意到,對于這一重要心理學論點,愛德華·馮·哈特曼也持相同的态度:&ldquo在讨論潛意識對藝術創作的作用時,哈特曼清楚地闡明了潛意識指導意念的聯想法則,但沒有認清該法則的适用範圍。

    他要證明&lsquo如果一個情感意念的聯結指向某個确定目标而非純屬偶然,則需要潛意識的幫助&rsquo。

    任一特定聯想中的意識興趣,都要刺激潛意識在無數可能的觀念中,選擇合适指導意念的觀念。

    正是潛意識對符合利益的目的進行了适當的選擇,才适用于抽象思維的聯想(合理的表象、藝術結合以及智慧的火花)。

    &rdquo因此,單純從心理學聯想的角度出發,對激發的和被激發的聯想意念進行限制的論點并不正确。

    &ldquo這種限制&lsquo隻有當人們不受任何有意識目的的束縛,不受任何潛意識興趣、心境的支配和合作時,才能出現。

    但這樣的狀态是不可能出現的,即使一個人讓自己的思想肆意飄浮,或陷入完全缥缈的幻想中,他仍然有其他一度占主導地位的興趣、情感和心境出現,這勢必對聯想意念産生影響。

    &rsquo&rdquo在半意識的夢中,往往隻有與(潛意識)短暫出現的主要興趣相符合的觀念。

    因此,即使從哈特曼的觀點來看,強調情感和心境對自由思想鍊影響的心理分析依然可以站得住腳。

    杜普裡爾認為,我們會忽然想起一個之前怎麼也想不起的名字,這是潛意識裡仍然有目的的思想出現後,進入了意識之中。

     [11]榮格根據對早發癡呆症的分析有力地證實了這一說法(參見《早發癡呆症的心理學》,《神經精神疾病》雜志出版,紐約)。

     [12]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莫裡記錄的兩個夢例:&ldquopelerinage-pelletierpelle,kilometer-kilograms-gilolo,Lobelia-Lopez-Lotto&rdquo(朝香客&mdash化學家名&mdash鏟子,千米&mdash千克&mdash濟羅羅島,北美山梗菜&mdash洛佩茲一樂透博彩)。

    我從事精神症的研究多年,非常清楚哪類回憶最常使用這種聯想法。

    它就像一本解決疑難的百科全書,人們在青春期萌動時,能夠通過它揭開性的神秘面紗。

     [13]上面所說的兩個原則感覺不大可能,但已由榮格及其學生加以論證應用了。

     [14]《心理物理學》第二部分(第520頁)。

     [15]此前我一直認為,意識是出現在記憶痕迹中的。

     [16]阿伯特·馬格納在其論著中首次提出了&ldquo倒退&rdquo元素。

    他認為,想象憑借感覺對象的儲藏意象構成夢,其産生的過程與清醒時的方向相反。

    霍布斯(《利維坦》)認為:&ldquo總之,夢與醒時的想象是相反的。

    在清醒狀态下,運動始于一端,做夢時則始于另一端。

    &rdquo(引自赫夫洛克·埃利斯) [17]倒退理論認為,夢念得以完成倒退,是由影響它的兩個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它一方面受到(意識審查的)推力作用;另一方面受到(潛意識的)拉力作用,就像幫助一個人登上金字塔。

     [18]真正存在于潛意識層,專屬于潛意識系統的所有其他心理意識活動也具有這一不可毀滅的性質。

    通道一旦打開,便永不關閉。

    隻要潛意識的刺激再度被引發,它們便會将這一刺激過程釋放出來。

    打個比喻,就像《奧德賽》中的地下幽靈,一喝人血就立即複活。

    從另一種意義上說,這一依賴前意識系統的過程是可以損壞的。

    精神症的心理治療正是基于這種差别。

     [19]在我的《夢理論的超心理學補編》(論文集,第四章,第137頁)中,我進一步深入到睡眠狀态和幻覺條件間的關系中。

     [20]在這裡,我們可能會想起由心理分析認證的超自我思想。

     [21]換句話說,必須采用現實檢測手段。

     [22]勒洛蘭公正地贊美了夢的願望實現,他說:&ldquoSansfatigueserieuse,sansetreobligederecouriracettelutteopiniatreetlonguequiuseetcorrodelesjouissancespoursuivies.&rdquo(沒有極度的疲倦,沒有因勉強去進行漫長而無休止的掙紮,而耗盡我們所追求的快樂。

    ) [23]我在《關于精神功能的兩大原則》的論文集中,已經進一步分析了這一系列思想,清楚地區分了快樂原則和現實原則這兩大原則。

     [24]更正确地說,一部分症狀符合潛意識的欲望滿足;另一部分則符合與欲望相悖的反作用力。

     [25]休林斯·傑克遜認為:&ldquo解釋了夢,就解釋了神經症。

    &rdquo [26]參見我在《癔症幻想及其與雙性戀的關系》(文集二,第51頁)中,最新一篇關于癔症病症起源的論文。

     [27]這一觀點源自安布魯瓦茲-奧古斯特·李厄保(Ambroise-AugusteLiébeault)的睡眠理論,他是當代複興睡眠研究的代表人物。

     [28]這是不是可歸因于夢的唯一功能呢?我并不知道夢有其他功能。

    阿·梅德确實曾努力證明夢還有其他一些&ldquo續發&rdquo功能。

    他從正确的觀測出發,認為許多夢都包含着解決沖突的意圖,并且後來在現實中确實實現了這些意圖。

    因此夢就像是清醒活動的預演。

    他于是把夢與野獸和兒童的玩耍相提并論,認為這是天性本能的訓練,并且是未來嚴肅活動的準備,從而提出夢具有一種&ldquo遊戲功能&rdquo的假說。

    稍早于梅德的還有阿爾弗烈德·阿德勒,他也強調夢具有&ldquo超前思維&rdquo的功能。

    (我在1905年做過的一個分析中所含的夢例就可視為解決之夢,其每晚反複出現,直到最終被實現) [29]參見《心理分析概述》第534頁以下。

     [30]對于這一主題的處理與别處一樣,我也是故意留白。

    因為要填補這些空白的話,一方面得花費我過多的精力;另一方面還需要夢例以外的材料。

    譬如,我不曾說明&ldquo壓制&rdquo和&ldquo壓抑&rdquo之間的不同含義。

    但很明顯,後者比前者更能強調其與潛意識之間的關系。

    我也沒有談到一個明顯的問題,即為何當夢已經放棄了進入意識而選擇回歸時,還要因審查作用而進行僞裝?此外,還有許多這類的省略。

    當務之急要解決的,便是進一步解剖因夢而引起的問題以及與此相關的其他一些問題。

    很難确定這一探索路線在何處中斷。

    由于一些讀者無法料及的特殊原因,我未能詳盡讨論&ldquo性心理&rdquo在析夢中所起的作用,也未能解釋那些明顯具有性内容的夢。

    根據我個人的觀點以及我的神經症病理學理論,我認為,不應該視性為難以啟齒之事,也不應認為醫生或是科研人員會漠視此問題。

    而正因為所謂的道德感,使得阿爾特米多魯斯《夢的象征》一書的譯者瞞着讀者,擅自删去了原文中有關性夢的篇章,這實在可笑。

    對我自己而言,不排斥性夢完全是因為我認為,通過分析性夢,必然能夠更深入地解決有關性變态與雙性傾向的問題。

    這就是我為何要留待日後讨論的原因。

     [31]夢并非讓我們在心理學基礎上建立心理病理學的唯一現象。

    在《神經症學周刊》一系列未完成的文章中,我試圖解釋大量日常生活中的心理現象,以支持這一概念(《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學》已刊登了有關《健忘》《語言缺陷》等文章)。

     [32]當我們了解前意識意念的本質特性即其與言語性意念殘餘之間的聯系時,便會進一步豐富這一概念。

     [33]1897年,慕尼黑第三屆國際心理會議關于&ldquo心理學無意識概念&rdquo的講座。

     [34]我很高興另一位學者通過對夢的研究,關于&ldquo意識與潛意識間的聯系&rdquo得出和我相同的結論。

     [35]參見(第二章)亞曆山大大帝圍攻泰爾城時做的夢。

     [36]參見我在《精神研究學會記錄彙編》(第20卷)中的評論,其中我對&ldquo潛意識&rdquo這一含糊定義的描述性含義、動力學含義以及系統化含義進行了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