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工場手工業和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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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82&mdash1895年期間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10%,1895&mdash1907年又增加了13%。
中等生産單位的工人數,在1882&mdash1895年期間增加了76%,而在1895&mdash1907年期間增加了51%;大企業單位的工人數,在1882&mdash1895年期間增加89%;而1895&mdash1897年增加了76%。
隻有在沒有雇傭勞動和使用機械力的小生産勞動領域,德國才有工人人數絕對縮減的現象發生;1907年,在工商業的這種生産單位中還有1464000人,1895年為1714000人,而1882年為878000人。
工業的就業人口,按其社會構成在德國可分為下列階級[44]: 社會構成1895年絕對數1907年絕對數1895年(%)1907年(%) 企業主 高級職員 工人 1774000 264000 5900000 1729000 686000 8460000 22 3 75 16 6 78 工業中獨立企業主人數減少了,工人人數增加了。
新的中間階級&mdash&mdash高級職員的人數增加得更多。
這些高級職員是迅速增長的新的中間階級,取代了以前的中間階級&mdash&mdash小企業主。
但是,新的中間階級與以前的中間階級不同,他們是腦力勞動的代表,知識分子也和真正的無産階級一樣,靠出賣自己的勞動力為生,因此,這一新的中間階級的社會面貌,與以前的小資本家迥然不同。
二、俄國的工場手工業和工廠現在再來看看俄國。
首先應當指出,我國的大生産是與西歐迥然不同的特殊條件下發展起來的。
我國大工業的曆史始于彼得大帝,他采取各種鼓勵和強制的措施在我國成功地辦起了工場手工業。
到彼得大帝末年,俄國已有233家手工工場。
彼得大帝時代的許多手工工場規模很大,例如,葉夫列伊諾夫絲紡織手工工場約有1500名工人;莫斯科官辦帆船工場手工業有1162名工人,塔美斯麻紡手工工場,有841名工人,喀山的米克利亞耶夫呢絨手工工場有742名工人,等等。
這樣一些大手工工場,大概在西歐甚至相當晚的時期都還是沒有的。
一般說來,不管這和通常的觀點多麼不一緻,恰恰隻有俄國,才稱得上是大工業生産在十八世紀得到極大發展的國家。
彼得大帝采取種種措施在我國興辦大工業。
這些措施包括:規定外國商品高額進口稅,免稅進口工場手工業所需原料和工具,國家撥款為工場手工業從國外招聘熟練工人,免除工場主的各種徭役,等等。
但是,所有這些措施在西方也都或多或少實行過。
不過,那裡的大生産卻沒達到俄國這樣廣泛的發展,盡管俄國在工業發展上遠遠落後于西方。
這一事實,乍一看來,令人不解,但可用下述理由來解釋。
不論在俄國還是在西歐,隻有萬不得已,有人身自由的工人才能進手工工場做工。
在西歐,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機器時代,阻礙了大生産的發展;而在我國,情況則完全不同。
彼得大帝開始把成千上萬的工人随便編入手工工場和工廠,于是,我國辦起了建立在強制勞動的基礎上的工場手工業。
用這種方式為工場手工業提供了勞動力。
至于談到彼得時代手工工場主,他們大都是莫斯科公國以商業起家的資本家。
外國人和貴族是彼得時代為數極少的大企業主。
我國大商業資本家階級,其交易額折成現代貨币可達幾百萬盧布之多,它已成為俄國工業賴以建立的社會基礎。
如果認為彼得時代的工業全部建立在國家補助的基礎上,那就大錯特錯了。
政府本身很需要錢,不可能通過貸款來大力扶助企業主,這種貸款頂多有十萬盧布左右,而許多手工工場卻需要大量資本。
可見,我國的工場手工業是在俄國過去發展所奠定的基礎上産生的。
這些手工工場的勞動力,部分來自強制編入手工工場的原屬國家占有的農民,部分來自實行商人有權為自己工場購買的原屬地主占有的農民。
被強行編入工場的工人,以及被無權占有農奴的人買進工場的工人,構成一個特殊的後來稱之為租佃工人的階級。
擁有租佃工人的工場手工業是十八世紀我國大工業生産的主要類型。
租佃工人同工場手工業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并且不完全受企業主的支配,因為企業主不經政府許可無權改變生産性質,而且必須給所屬工人提供工作,在對待工人方面受政府的監督。
十九世紀,租佃工場手工業漸漸地(起先緩慢地、後來迅速地)解體了。
1825&mdash1850年期間,租佃手工工場主本人,開始請求政府解除他們的&ldquo租佃制的沉重負擔&rdquo,因為技術條件發生變化,使用租佃工人不如使用自由雇傭工人有利。
十八世紀實行的強制勞動使用權對手工業主來說,曾經是最有吸引力的特權,現在卻成了沉重負擔和包袱。
政府在租佃工人反抗和企業主請求廢除租佃制的影響下,于1840年頒布了準許租佃工人獲得自由的法律。
于是,工場手工業中有一半以上的租佃工人得到了自由。
1825&mdash1850年期間,工場手工業中的強制勞動制便自行消失了。
農民解放運動在我國大工業中之所以沒有引起很大震動
中等生産單位的工人數,在1882&mdash1895年期間增加了76%,而在1895&mdash1907年期間增加了51%;大企業單位的工人數,在1882&mdash1895年期間增加89%;而1895&mdash1897年增加了76%。
隻有在沒有雇傭勞動和使用機械力的小生産勞動領域,德國才有工人人數絕對縮減的現象發生;1907年,在工商業的這種生産單位中還有1464000人,1895年為1714000人,而1882年為878000人。
工業的就業人口,按其社會構成在德國可分為下列階級[44]: 社會構成1895年絕對數1907年絕對數1895年(%)1907年(%) 企業主 高級職員 工人 1774000 264000 5900000 1729000 686000 8460000 22 3 75 16 6 78 工業中獨立企業主人數減少了,工人人數增加了。
新的中間階級&mdash&mdash高級職員的人數增加得更多。
這些高級職員是迅速增長的新的中間階級,取代了以前的中間階級&mdash&mdash小企業主。
但是,新的中間階級與以前的中間階級不同,他們是腦力勞動的代表,知識分子也和真正的無産階級一樣,靠出賣自己的勞動力為生,因此,這一新的中間階級的社會面貌,與以前的小資本家迥然不同。
二、俄國的工場手工業和工廠現在再來看看俄國。
首先應當指出,我國的大生産是與西歐迥然不同的特殊條件下發展起來的。
我國大工業的曆史始于彼得大帝,他采取各種鼓勵和強制的措施在我國成功地辦起了工場手工業。
到彼得大帝末年,俄國已有233家手工工場。
彼得大帝時代的許多手工工場規模很大,例如,葉夫列伊諾夫絲紡織手工工場約有1500名工人;莫斯科官辦帆船工場手工業有1162名工人,塔美斯麻紡手工工場,有841名工人,喀山的米克利亞耶夫呢絨手工工場有742名工人,等等。
這樣一些大手工工場,大概在西歐甚至相當晚的時期都還是沒有的。
一般說來,不管這和通常的觀點多麼不一緻,恰恰隻有俄國,才稱得上是大工業生産在十八世紀得到極大發展的國家。
彼得大帝采取種種措施在我國興辦大工業。
這些措施包括:規定外國商品高額進口稅,免稅進口工場手工業所需原料和工具,國家撥款為工場手工業從國外招聘熟練工人,免除工場主的各種徭役,等等。
但是,所有這些措施在西方也都或多或少實行過。
不過,那裡的大生産卻沒達到俄國這樣廣泛的發展,盡管俄國在工業發展上遠遠落後于西方。
這一事實,乍一看來,令人不解,但可用下述理由來解釋。
不論在俄國還是在西歐,隻有萬不得已,有人身自由的工人才能進手工工場做工。
在西歐,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機器時代,阻礙了大生産的發展;而在我國,情況則完全不同。
彼得大帝開始把成千上萬的工人随便編入手工工場和工廠,于是,我國辦起了建立在強制勞動的基礎上的工場手工業。
用這種方式為工場手工業提供了勞動力。
至于談到彼得時代手工工場主,他們大都是莫斯科公國以商業起家的資本家。
外國人和貴族是彼得時代為數極少的大企業主。
我國大商業資本家階級,其交易額折成現代貨币可達幾百萬盧布之多,它已成為俄國工業賴以建立的社會基礎。
如果認為彼得時代的工業全部建立在國家補助的基礎上,那就大錯特錯了。
政府本身很需要錢,不可能通過貸款來大力扶助企業主,這種貸款頂多有十萬盧布左右,而許多手工工場卻需要大量資本。
可見,我國的工場手工業是在俄國過去發展所奠定的基礎上産生的。
這些手工工場的勞動力,部分來自強制編入手工工場的原屬國家占有的農民,部分來自實行商人有權為自己工場購買的原屬地主占有的農民。
被強行編入工場的工人,以及被無權占有農奴的人買進工場的工人,構成一個特殊的後來稱之為租佃工人的階級。
擁有租佃工人的工場手工業是十八世紀我國大工業生産的主要類型。
租佃工人同工場手工業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并且不完全受企業主的支配,因為企業主不經政府許可無權改變生産性質,而且必須給所屬工人提供工作,在對待工人方面受政府的監督。
十九世紀,租佃工場手工業漸漸地(起先緩慢地、後來迅速地)解體了。
1825&mdash1850年期間,租佃手工工場主本人,開始請求政府解除他們的&ldquo租佃制的沉重負擔&rdquo,因為技術條件發生變化,使用租佃工人不如使用自由雇傭工人有利。
十八世紀實行的強制勞動使用權對手工業主來說,曾經是最有吸引力的特權,現在卻成了沉重負擔和包袱。
政府在租佃工人反抗和企業主請求廢除租佃制的影響下,于1840年頒布了準許租佃工人獲得自由的法律。
于是,工場手工業中有一半以上的租佃工人得到了自由。
1825&mdash1850年期間,工場手工業中的強制勞動制便自行消失了。
農民解放運動在我國大工業中之所以沒有引起很大震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