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工場手工業和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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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歐的工場手工業和工廠。

    工場手工業形成的三種方式。

    西歐工場手工業發展的經濟和社會障礙。

    工廠的産生。

    生産的集中化。

    從德國來看資本主義工業發展的趨勢。

    二、俄國的工場手工業和工廠。

    彼得大帝的措施。

    租佃工場手工業。

    農奴制改革後的工廠。

    俄國工廠生産的集中化。

    民粹派對工廠的看法。

     一、西歐的工場手工業和工廠大工業的家庭體制,是資本主義生産,因為家庭手工業工人是資本家的雇傭工人,但生産過程不受資本家監督,工人在他自己家裡勞動,而不是在他的雇主的作坊裡做工。

    但是,資本主義生産的最高形式,則是指資本家對全部生産過程實行監督的生産,為此,生産需要在資本家的作坊裡進行。

    在家庭體制下,生産隻能是小生産(盡管在這種場合資本主義企業是很大的企業,資本家可以雇傭成百成千的人),如果把工人集中在企業主的作坊裡做工,生産勢必是大生産。

    資本主義工業大生産有兩種形式:工場手工業和工廠。

     工場手工業生産是指其絕大部分生産過程均由手工操作完成的資本主義工業大生産。

    資本主義工場手工業于十四世紀和十五世紀在意大利興起,随後逐漸地,很緩慢地擴展到西歐各國。

    十六、十七和十八世紀,資本主義生産雖然在西歐有了相當快的發展,但都不是工場手工業,而是大工業家庭體制。

     甚至在十八世紀,工場手工業盡管在西歐先進國家可以見到,但仍然是非常罕見的工業形式。

    1764年,在現今比利時境内進行過關于工場手工業的專門調查。

    從調查的情況看,這個工業國家當時也不超過12家從事纖維加工的手工工場,而且,就是這些手工工場也把大部分加工活交給家庭手工業去做。

    其中最大的一家手工工場(圖奈麻紡工場),也隻有工人277人。

    還有一家手工工場有工人175人,其餘手工工場工人均不足100人。

    在其他勞動行業中,手工工場要多一些,但規模都很小,工人人數為15&mdash30人不等。

    在比利時,除兩家較大的紡織手工工場外,總共還有3家手工工場工人人數在100人以上,即:制陶手工工場,有200名工人,制煙工場有151人,鋸木工場有102人。

     遺憾的是,我們沒有掌握有關西歐各國工場手工業發展情況的詳細資料。

    不過,不得不承認工場手工業在各地都是非常罕見的工業形式。

    顯而易見,在西歐有一些條件阻礙資本主義大生産的發展。

    這些條件,是不難猜想的。

    中世紀西歐的一個特點,是行會手工業形式的小生産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手工業行會章程,在西歐一直保持到十九世紀。

    正是這種在行會制度基礎上生長起來的獨特的文化阻礙了西歐這種與行會手工業根本不同的手工業形式&mdash&mdash工場手工業的發展。

    允許工人在家裡做活的大工業的家庭體制,與手工業非常近似,因此,西歐資本主義生産大都以這種形式出現。

     西歐出現工場手工業,有三條途徑。

    中歐存在強有力的政府,所以在這方面,政府的政策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有步驟地竭力把工業從行會統治下解脫出來。

    在法國,以及奧地利、普魯士、荷蘭和其他中歐國家,工場手工業是在政府直接支持下招聘到國内來的外國手工業者中間産生的。

     例如,法國羅浮手工工場的起源就是如此。

    十七世紀初法國國王聘請制造各種奢侈品的各行各業的外國手工業者到法國來,而且為了使他們不受法國行會的統治,還從羅浮宮屬于王室的一些建築中特别撥出房舍給他們使用。

    外國手工業者,居住在羅浮宮,不受行會的支配,在敵對的居民中間的共同生活和共同利益,自然而然地使他們相互支持。

    于是,比較貧苦的手工業者漸漸地淪為依附于比較富有的手工業者的地位。

    最後,某些手工業者的作坊合并為一個由出身于手工業者資本家領導的大企業。

    在法國,制作織花壁毯的大手工工場以及許多其他手工工場的出現,情況也都完全如此。

     工場手工業賴以産生的第二種方式,是使用強制勞動。

    社會當局總是擁有大批關在監獄,收容在孤兒院、教養院等機構裡的失去自由的居民。

    十七和十八世紀,當權者開始在這些機構中建立手工工場,并準許私人企業主有償使用失去人身自由的居民的勞動。

    因此,私人企業主就有可能擺脫行會的統治而得到他們所需要的廉價勞動力。

     例如,顯赫的大公于1686年頒布了一項關于創辦&ldquo感化院紡織手工工場&rdquo的特别敕令,規定那裡應收容(必要時強制收容)失業者及其子女。

    正如德國一些研究者所說,當時德國工場手工業的工人大都來自各種失去自由的人:乞丐、流浪者、罪犯、孤兒等。

     這種情況說明,有人身自由的人是不進手工工場的。

    家庭資本主義工業,不費力氣就能找到所需要的工人,因為在這種場合,工人是在自己家習慣了的環境裡勞動。

    工人隻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被迫到手工工場去做工,這就是說,政府隻有準許企業主有權支配失去自由的勞動,才能把工人趕進手工工場裡去。

     最後,第三種形式的工場手工業,是從大工業的家庭體制中有機地發展起來的。

    手工業不可能直接轉為工場手工業,因為手工業者沒有雇主。

    家庭手工業的工人則是另一種情況。

    他們已經失去獨立性,習慣于依賴企業主,而企業主當其本身利益真正需要這樣做的時候,就能把工人趕進手工工場。

    克服行會的反抗雖然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