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9世紀的商業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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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

     弗裡斯蘭人的商業被諾曼人的入侵所毀滅,除了弗裡斯蘭人以外再有的也隻是猶太商人。

    他們仍然為數衆多,遍及佛蘭西亞各地。

    在高盧南部的猶太人與信奉同一宗教的穆斯林西班牙人有聯系,他們被譴責向西班牙人販賣基督教兒童?。

    這些猶太人可能從西班牙或許也從威尼斯得到他們所經營的香料和貴重的織品。

    ?然而,他們被迫讓自己的孩子接受洗禮,這種義務一定使得大量的猶太人很早就遷移到了比利牛斯山那邊,他們在商業上的重要性在9世紀時不斷減小。

    至于叙利亞人在商業上的重要性,以前是那樣的巨大,可是在這個時期已不再值得一提了。

    ? 因此不得不做出這樣的結論:加洛林時代的商業縮減到非常小的程度。

    在康托維克和杜爾斯泰德消失以後,商業幾乎全部壟斷在外籍猶太人手中,隻不過是運幾桶酒或鹽、進行犯禁的奴隸買賣以及販賣來自東部地區的奢侈品而已。

     在地中海為穆斯林的入侵所關閉之後,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表明還有經常性的正規商業活動,還有經常性的有組織的商品流通,還有一個專業的商人階級,還有商人定居在城市,簡言之,還有構成一種名副其實的交換經濟的要素。

    有人指出9世紀時還有大量的市場(mercata,mercatus),這與上述論斷絲毫沒有矛盾。

    ?實際上這僅是一些小型的地方集市,每周一次以零售的方式向居民供應鄉村的食物。

    如果有人提出在埃克斯-拉-夏佩勒的查理大帝的宮殿附近,或者某些大修道院(例如聖裡基埃修道院)附近,有商人居住的街道(商人街)?,以此作為加洛林時代商業活動的證明,那同樣是徒勞無益的。

    這裡所說的商人實際上不是專業的商人。

    他們負責供應宮廷或修士們,可以說是領主的供應人員。

    他們根本不是商人。

    ? 此外,關于西部歐洲不再屬于地中海共同體以後所出現的經濟衰退,還有一項物證。

    這就是由矮子丕平開始并由查理大帝完成的貨币制度改革。

    我們知道,那次改革廢棄金硬币代之以銀硬币。

    根據羅馬的傳統,以前蘇是基本的貨币單位,而現在它僅僅是記賬貨币。

    從此以後惟一真正的硬币是重約2克的銀德尼埃,銀德尼埃的金屬值與法郎相比大約為45分。

    ?而墨洛溫時代金蘇的金屬值約為15法郎,這就可以估價那次改革的全部意義了。

    毋庸置疑,這隻能解釋為是由于貿易和财富的大幅度減少的緣故。

     如果承認,而且必須承認:由于佛羅倫薩的金币弗羅林和威尼斯的金币杜卡特的發行,在13世紀重新出現了金硬币,這标志着歐洲經濟的複興;那麼不容否認:在9世紀廢棄金硬币則相反地證明了經濟的極度衰落。

    如果說丕平和查理大帝想要糾正墨洛溫時代後期貨币的紊亂狀态,那是不足以說明問題的。

    事實上他們可以找到補救辦法而無需放棄鑄造金币。

    毋庸置疑,他們放棄鑄造金币僅僅是由于迫不得已,換句話說,是由于高盧的黃色金屬告罄。

    這種狀況是地中海商業中斷所造成的,除此别無其他原因。

    這一論斷是千真萬确的,與君士坦丁堡仍然保持聯系的南意大利就和君士坦丁堡一樣保留着金硬币,而加洛林的君主們卻不得不代之以銀硬币。

    此外,他們的德尼埃的重量非常之輕,也證明他們的帝國在經濟上的孤立。

    如果他們的國家與金蘇繼續流通的地中海地區之間保持着最細微的聯系,無法想像他們會将貨币單位值減少到原來的三十分之一。

    ? 不僅如此,9世紀的貨币改革非但符合當時普遍的貧困狀況,而且也符合貨币的流通狀況,當時貨币流通之緩慢和數量之不足同樣是驚人的。

    由于沒有一些具有足夠的力量吸引遠處貨币的中心,可以說貨币是不流通的。

    查理大帝和他的繼承者們徒勞地下令隻許在王國鑄币廠鑄造德尼埃。

    從虔誠的路易統治時期起,鑒于教堂無法弄到硬币,因此必須批準一些教堂鑄造硬币。

    從9世紀後半期起,凡是國王批準建立一個市場,幾乎總是随之即批準在當地建立一個鑄币廠。

    ?因此,國家不能保持鑄币壟斷權。

    鑄币權越來越分散。

    這又清楚地表明經濟的衰退。

    因為曆史證明,商品的流通率愈高,貨币制度愈是集中和簡化。

    在9世紀,時間愈是往後,貨币制度愈是呈現出分散性、多樣性,總而言之,呈現出混亂狀态,因而這最能說明問題地完全證實了我們在這裡力圖得出的總的印象。

     然而,有人企圖賦予查理大帝一套高瞻遠矚的經濟政策。

    這是強加于他的,無論我們認為他的天才是多麼地偉大,他也不可能具有這些思想。

    沒有人能夠拿出一點真實性的根據來支持下述的看法:查理大帝在793年開始連接雷德尼茨河和阿爾特米爾河,從而溝通萊茵河和多瑙河,這些工程不是為了運送部隊而是為了其他目的;發動對阿瓦人的戰争,在于希望打開通向君士坦丁堡的商路。

    另外,關于鑄币、度量衡、商品通行稅卡和市場的敕令的條款也不能說明這一點,這些條款與具有加洛林王朝立法典型特征的管理和監督的總制度密切相連。

    為反對高利貸和禁止教士經商所采取的措施同樣如此。

    這些措施旨在與詐騙、無秩序和無紀律的現象作鬥争并将基督教的道德觀念強加于人民。

    隻有帶着先入為主的觀念才會認為這些措施旨在刺激帝國經濟的發展。

     我們如此習慣于認為查理大帝統治的時代是一個複興的時代,以緻我們無意識地認為這個時代在各個方面都是同樣進步的。

    遺憾的是,在文學藝術、宗教狀況、風尚、制度和政治方面是如此,而在交通和商業方面則并非如此。

    查理大帝完成的每一項偉大事業都是依靠他的軍事力量和與教會的聯盟。

    然而,教會和軍隊都不能左右法蘭克王國因之而喪失對外出口的那種環境。

    事實上,法蘭克王國必須适應不可抗拒地強加給它的形勢。

    曆史不得不承認,無論查理大帝時代在其他方面的成就看起來是多麼輝煌,從經濟觀點來看,它是一個倒退的時代。

     法蘭克王國的财政組織可以使我們完全相信這一點。

    這種組織确實也是極不完備的。

    墨洛溫王朝模仿羅馬帝國而保留下來的人頭稅不複存在。

    君主的經濟來源僅僅在于他的領地的收入、被征服民族繳納的貢物以及戰争的繳獲。

    商品通行稅不再能夠對維持國庫的收入做出貢獻,這就證明了這個時代的經濟衰退。

    商品通行稅成為隻是對經河流和公路運輸的少數商品以征收實物的辦法進行的敲詐勒索和橫征暴斂。

    ?這點很少的收入本應用來維修橋梁、碼頭和道路,卻被收稅的官吏所侵吞。

    為了監督行政機關而設置的巡按使對于消除證明屬實的流弊無能為力,因為國家不能給官吏發薪,也就不能對他們加以管束。

    國家不得不從貴族中聘請官吏,隻有他們由于社會地位的原因,能夠給國家提供免費的服務。

    但是這樣一來,國家由于缺錢,被迫隻在一個集團的人們中選擇權力的工具,而這些人最明顯的興趣就是削弱國家的權力。

    從貴族中聘用官吏是法蘭克王國的基本缺點和查理大帝死後帝國瓦解如此迅速的主要原因。

    凡是一個國家的君主在理論上是無所不能的,而實際上是依賴不受他約束的官吏的忠心,這樣的國家肯定是最脆弱的。

    在這種矛盾的局勢中産生了封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