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有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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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用什麼作科學的開端?
要找出哲學中的開端,是一樁困難的事:&mdash&mdash這種意識是近來才發生的,而且困難的理由和解決困難的可能,也有過多方面的讨論。
哲學的開端,必定或者是間接的東西,或者是直接的東西,而它之既不能是前者,也不能是後者,又是易于指明的;所以,開端的方式,無論是這一個或那一個,都會遇到反駁。
一個哲學的本原,當然也表現了一種開端,但并非主觀的,而是客觀的,即一切事物的開端。
本原是某一确定的内容,如:&mdash&mdash水、一、心靈、理念,&mdash&mdash實體,單子等等;或者說,當本原關系到認識本性時,與其說它是客觀規定,不如說僅僅是一種準則,&mdash&mdash如思維、直觀、感覺、自我、主觀性自身等,&mdash&mdash這樣,在這裡,它的興趣所關的,仍然是内容規定。
反之,開端本身卻仍然是主觀的,以偶然的意義去開始講論,不受注意,無足輕重,于是對用什麼作開端這一問題的需要,比起對本原的需要,也就不重要了,似乎對事情的興趣,對什麼是真、什麼是萬物的絕對基礎的興趣,好像應該唯一寄托于本原。
但是,關于開端問題,近代的倉皇失措,更由于另外一種需要而來,有些人還不認識這種需要,他們獨斷地以為這是有關本原的證明,或者懷疑地以為這是要找出一種主觀的準則,來反對獨斷的哲學思考;另一些人則又完全否認這種需要,他們突如其來地,從他們的内在天啟,從信仰、理智的直觀等等開始,想要抛掉方法和邏輯。
假如早期的抽象思維,最初隻對作為内容的本原感興趣,但在教養的進程中,便須注意到另一方面,即認識的行為,于是主觀行動也将被當作客觀真理的本質的環節來把握,而統一方法與内容、形式與本原的那種需要,也就引導出來了。
所以,本原應當也就是開端,那對于思維是首要的東西,對于思維過程也應當是最初的東西。
這裡所要考察的,隻是邏輯的開端如何出現。
已經說過,開端所能采取的兩個方面,就是或者以間接的方式作為結果,或者以直接的方式作為固有的開端。
對真理的知,是一種直接的、絕對開始的知、一種信仰呢,抑或是一種間接的知呢?這個在時代文化中顯得如此重要的問題,此處不須加以說明。
假如說這種考察可以先行提出,那麼,這在别處已經做過了(拙著《哲學全書》第三版,概論第61節及以下)。
此處從那裡所要引述的,隻是這一點,即:(1)無論在天上、在自然中、在精神中或任何地方,都沒有什麼東西不同時包含直接性和間接性,所以這兩種規定不曾分離過,也不可分離,而它們的對立便什麼也不是。
但是科學說明所涉及的東西,那就是在每一個邏輯命題中都現出了直接性和間接性的規定以及它們的對立和真理的說明。
隻要這種對立在與思維、知、認識等的關系中,持有直接或間接的知較具體的形态,那麼,一般認識的本性既将在邏輯科學之内來考察,而認識的其他具體形式也便歸在精神科學和精神現象學之中了。
但是,想在科學以前便已經進到純粹認識,那就是要求在科學以外去說明認識;而這種說明在科學以外是辦不到的,至少不是以科學的方式辦到的,而這裡唯一有關的事,卻又正是科學的方式。
開端是邏輯的,因為它應當是在自由地、自為地有的思維原素中,在純粹的知中造成的。
于是開端又是間接的,因為純知是意識的最後的、絕對的真理。
在導論中,已經說過精神現象學是意識的科學,是關于意識的表述,而意識所達到的結果則是科學的概念,即純知。
于是邏輯以顯現着的精神的科學為前提,這種科學包含并指明純粹的知這種立場的必然性(從而是這種立場的真理的證明)及其一般間接性。
在這顯現着的精神的科學中,我們是從經驗的、感性的意識出發的,而這種意識是固有的、直接的知;那裡也說明了在這種直接的知裡是什麼。
稍加思索,便可看到把其他的意識,如對神的真理之信仰、内在的經驗、由内在天啟而來的知等等引為直接的知,是很不适當的。
在那種研究中,直接的意識也是科學中最初的和直接的東西,即前提;但在邏輯中,則以從那種考察所得的結果&mdash&mdash即作為純知的理念&mdash&mdash為前提。
(2)邏輯是純科學,即全面發展的純粹的知。
但這個理念在那種考察的結果裡,把自己規定為已變成了真理的确定性,這種确定性一方面再沒有對象和它對立,而是把對象造成自己内在的東西,懂得把對象當作自己本身,&mdash&mdash另一方面,這種确定性放棄了關于自己就好像關于一個與對象對立和僅僅毀滅對象的東西那樣的知,外化了這種主觀性,并且是與這種外化的統一。
既然從純知的這種規定出發,而純知的科學的開端仍然是内在的,那麼,要做的事,便隻是考慮或僅僅去接受當前現有的事物,而把人們平時所有的一切想法,一切意見,放在一邊。
純知既然消融為這種統一體,它便揚棄了與他物和與中介的一切關系;它是無區别的東西;于是這無區别的東西自己也停止其為知;當前現有的,隻是單純的直接性。
單純直接性自身是一個反思名詞,它自己并且與中介物的區别相關。
因而這種單純直接性的真正名稱是純有。
正如純知隻應當完全抽象地叫做知本身那樣,純有也隻應當叫做一般的有:有,并沒有任何進一步的規定和充實,此外什麼也不是。
這裡的有,被表述為通過中介發生的開端的東西,而在通過中介時,中介便揚棄了自身;用作為有限的知、即意識的結果那種純知為前提。
但是
哲學的開端,必定或者是間接的東西,或者是直接的東西,而它之既不能是前者,也不能是後者,又是易于指明的;所以,開端的方式,無論是這一個或那一個,都會遇到反駁。
一個哲學的本原,當然也表現了一種開端,但并非主觀的,而是客觀的,即一切事物的開端。
本原是某一确定的内容,如:&mdash&mdash水、一、心靈、理念,&mdash&mdash實體,單子等等;或者說,當本原關系到認識本性時,與其說它是客觀規定,不如說僅僅是一種準則,&mdash&mdash如思維、直觀、感覺、自我、主觀性自身等,&mdash&mdash這樣,在這裡,它的興趣所關的,仍然是内容規定。
反之,開端本身卻仍然是主觀的,以偶然的意義去開始講論,不受注意,無足輕重,于是對用什麼作開端這一問題的需要,比起對本原的需要,也就不重要了,似乎對事情的興趣,對什麼是真、什麼是萬物的絕對基礎的興趣,好像應該唯一寄托于本原。
但是,關于開端問題,近代的倉皇失措,更由于另外一種需要而來,有些人還不認識這種需要,他們獨斷地以為這是有關本原的證明,或者懷疑地以為這是要找出一種主觀的準則,來反對獨斷的哲學思考;另一些人則又完全否認這種需要,他們突如其來地,從他們的内在天啟,從信仰、理智的直觀等等開始,想要抛掉方法和邏輯。
假如早期的抽象思維,最初隻對作為内容的本原感興趣,但在教養的進程中,便須注意到另一方面,即認識的行為,于是主觀行動也将被當作客觀真理的本質的環節來把握,而統一方法與内容、形式與本原的那種需要,也就引導出來了。
所以,本原應當也就是開端,那對于思維是首要的東西,對于思維過程也應當是最初的東西。
這裡所要考察的,隻是邏輯的開端如何出現。
已經說過,開端所能采取的兩個方面,就是或者以間接的方式作為結果,或者以直接的方式作為固有的開端。
對真理的知,是一種直接的、絕對開始的知、一種信仰呢,抑或是一種間接的知呢?這個在時代文化中顯得如此重要的問題,此處不須加以說明。
假如說這種考察可以先行提出,那麼,這在别處已經做過了(拙著《哲學全書》第三版,概論第61節及以下)。
此處從那裡所要引述的,隻是這一點,即:(1)無論在天上、在自然中、在精神中或任何地方,都沒有什麼東西不同時包含直接性和間接性,所以這兩種規定不曾分離過,也不可分離,而它們的對立便什麼也不是。
但是科學說明所涉及的東西,那就是在每一個邏輯命題中都現出了直接性和間接性的規定以及它們的對立和真理的說明。
隻要這種對立在與思維、知、認識等的關系中,持有直接或間接的知較具體的形态,那麼,一般認識的本性既将在邏輯科學之内來考察,而認識的其他具體形式也便歸在精神科學和精神現象學之中了。
但是,想在科學以前便已經進到純粹認識,那就是要求在科學以外去說明認識;而這種說明在科學以外是辦不到的,至少不是以科學的方式辦到的,而這裡唯一有關的事,卻又正是科學的方式。
開端是邏輯的,因為它應當是在自由地、自為地有的思維原素中,在純粹的知中造成的。
于是開端又是間接的,因為純知是意識的最後的、絕對的真理。
在導論中,已經說過精神現象學是意識的科學,是關于意識的表述,而意識所達到的結果則是科學的概念,即純知。
于是邏輯以顯現着的精神的科學為前提,這種科學包含并指明純粹的知這種立場的必然性(從而是這種立場的真理的證明)及其一般間接性。
在這顯現着的精神的科學中,我們是從經驗的、感性的意識出發的,而這種意識是固有的、直接的知;那裡也說明了在這種直接的知裡是什麼。
稍加思索,便可看到把其他的意識,如對神的真理之信仰、内在的經驗、由内在天啟而來的知等等引為直接的知,是很不适當的。
在那種研究中,直接的意識也是科學中最初的和直接的東西,即前提;但在邏輯中,則以從那種考察所得的結果&mdash&mdash即作為純知的理念&mdash&mdash為前提。
(2)邏輯是純科學,即全面發展的純粹的知。
但這個理念在那種考察的結果裡,把自己規定為已變成了真理的确定性,這種确定性一方面再沒有對象和它對立,而是把對象造成自己内在的東西,懂得把對象當作自己本身,&mdash&mdash另一方面,這種确定性放棄了關于自己就好像關于一個與對象對立和僅僅毀滅對象的東西那樣的知,外化了這種主觀性,并且是與這種外化的統一。
既然從純知的這種規定出發,而純知的科學的開端仍然是内在的,那麼,要做的事,便隻是考慮或僅僅去接受當前現有的事物,而把人們平時所有的一切想法,一切意見,放在一邊。
純知既然消融為這種統一體,它便揚棄了與他物和與中介的一切關系;它是無區别的東西;于是這無區别的東西自己也停止其為知;當前現有的,隻是單純的直接性。
單純直接性自身是一個反思名詞,它自己并且與中介物的區别相關。
因而這種單純直接性的真正名稱是純有。
正如純知隻應當完全抽象地叫做知本身那樣,純有也隻應當叫做一般的有:有,并沒有任何進一步的規定和充實,此外什麼也不是。
這裡的有,被表述為通過中介發生的開端的東西,而在通過中介時,中介便揚棄了自身;用作為有限的知、即意識的結果那種純知為前提。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