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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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所出版的是《邏輯學》第一卷,在修改時,我既完全意識到對象本身及其闡述之困難,也完全意識到寫第一版時所帶來的缺點;盡管我在多年進一步研究了這門科學以後,曾努力彌補這些缺點,但是我覺得仍然有足夠的原因,要請求讀者原諒。
作這種請求的理由,首先就是根據這種情況,即,在以前形而上學和邏輯中所找到的内容,主要都隻是一些外表的材料。
形而上學和邏輯雖然曾有過普遍而經常的研究,後者甚至直到今天還仍然如此,但是這樣的工作很少涉及思辨方面,那不如說在大體上,僅僅是重複同樣材料,時而變得很空疏以至于瑣屑膚淺,時而又是重新大量搬弄積年陳貨;所以,雖然經過這樣的、常常僅隻是機械的努力,而哲學的内容并不曾能夠得到益處。
因此,(1)對思想的王國,作哲學的闡述,即是說從思維本身的内在活動去闡述它,或說從它的必然發展去闡述它,也是一樣,這必定是一件新事業,必須從頭做起;但是那些已經獲得的材料,熟知的思想形式,也應當看做是最重要的範例,甚至是必要的條件和值得感謝的前提,即使它們不過是時而這裡、時而那裡、提供一條不絕如縷的線索或一些沒有生命的骨骼,甚至還是雜亂無章。
思維形式首先表現和記載在人的語言裡。
人獸之别就由于思想,這句話在今天仍需常常記住。
語言滲透了成為人的内在的東西,滲透了成為一般觀念的東西,即滲透了人使其成為自己的東西的一切;而人用以造成語言和在語言中所表現的東西,無論較為隐蔽、較為混雜或已經很明顯,總包含着一個範疇;邏輯的東西對人是那麼自然,或者不如說它就是人的特有本性自身。
(2)但是,假如人們把一般的自然作為物理的東西,而與精神的東西對立起來,那麼,人們一定會說,邏輯的東西倒是超自然的,它滲透了人的一切自然行為,如感覺、直觀、欲望、需要、沖動等,并從而使自然行為在根本上成為人的東西,成為觀念和目的,即使這僅僅是形式的。
(3)一種語言,假如它具有豐富的邏輯詞彙,即對思維規定本身有專門的和獨特的詞彙,那就是它的優點;介詞和冠詞中,已經有許多屬于這樣的基于思維的關系;中國語言的成就,據說還簡直沒有,或很少達到這種地步;這些分詞是很有用的,隻不過比字頭字尾之類較少分離變化而已。
重要得多的,是思維規定在一種語言裡表現為名詞和動詞,因而打上了客觀形式的标記;德國語言在這裡比其他近代語言有許多優點;德語有些字非常奇特,不僅有不同的意義,而且有相反的意義,以至于使人在那裡不能不看到語言的思辨精神:碰到這樣的字,遇到對立物的統一(但這種思辨的結果對知性說來卻是荒謬的),已經以素樸的方式,作為有相反意義的字出現于字典裡,這對于思維是一種樂趣。
因此,哲學根本不需要特殊的術語;它固然也需從外國語言裡采用一些字,這些字卻是通過使用,已經在哲學中取得公民權了&mdash&mdash在事情最關重要的地方,矯情排斥外來語以求本國語純潔,這種作風是最沒有地位的。
&mdash&mdash一般地說文化上的進步,特殊地說科學上的進步,都使較高級的思維關系逐漸顯露,或至少将這些關系提高到更大的普遍性,從而引起更密切的注意;即使是經驗的和感性的科學,也是如此,因為它們一般地都是在最習見的範疇(例如全體與部分,事物及其屬性等)之内活動。
(4)例如在物理學裡,假如說&ldquo力&rdquo這一思維規定曾居統治地位,那麼,&ldquo兩極性&rdquo這一範疇在近代卻起了最重要的作用,而且它已àtortetàtravers[不管好歹],侵入一切領域,以至于光學&mdash&mdash它是一種區别的規定,在這種區别裡,被區别者是聯系而不可分的,&mdash&mdash在這樣的方式之下,一種規定性,例如力,它所借以保持其獨立性的那種抽象形式,即同一性形式,消逝了;而規定的形式、區别的形式,它同時又作為一個留在同一性中的不可分離者,出現了,并且成了流行的觀念:這樣的事實有無限的重要。
自然觀察的對象以實在而牢固,這種觀察通過實在,本身帶來了這樣強制性的東西,要确定在觀察中不再能忽視的範疇,即使這些範疇與其他也同樣有效範疇極不一貫,并且這種強制性的東西不容許像在精神事物中那樣較易出現從對立到抽象、到普遍性的過渡。
但是,(5)邏輯的對象及其術語,雖然在有教養的人中間,幾乎是人所熟知的東西,而熟知的東西,正如我在别處說過,(6)并不因此就是真知;假如還要研究熟知的東西,那甚至會使人不耐煩,&mdash&mdash還有什麼比我們口裡說出的每一句話都在使用的那些思維規定更為熟知的嗎?關于從這種熟知的東西出發的認識過程,關于科學思維與這種自然思維的關系,指出其一般環節,這就是這篇序言所要做的事;有了這些,再連同以前導論中所包含的東西,就足夠對邏輯認識的意義,給予一個一般觀念;這樣的一般觀念,是人們在想要知道一門科學的内容本身是什麼以前,首先要求具有的。
(7)思維形式,在質料中時,它們是沉沒在自覺的直觀
作這種請求的理由,首先就是根據這種情況,即,在以前形而上學和邏輯中所找到的内容,主要都隻是一些外表的材料。
形而上學和邏輯雖然曾有過普遍而經常的研究,後者甚至直到今天還仍然如此,但是這樣的工作很少涉及思辨方面,那不如說在大體上,僅僅是重複同樣材料,時而變得很空疏以至于瑣屑膚淺,時而又是重新大量搬弄積年陳貨;所以,雖然經過這樣的、常常僅隻是機械的努力,而哲學的内容并不曾能夠得到益處。
因此,(1)對思想的王國,作哲學的闡述,即是說從思維本身的内在活動去闡述它,或說從它的必然發展去闡述它,也是一樣,這必定是一件新事業,必須從頭做起;但是那些已經獲得的材料,熟知的思想形式,也應當看做是最重要的範例,甚至是必要的條件和值得感謝的前提,即使它們不過是時而這裡、時而那裡、提供一條不絕如縷的線索或一些沒有生命的骨骼,甚至還是雜亂無章。
思維形式首先表現和記載在人的語言裡。
人獸之别就由于思想,這句話在今天仍需常常記住。
語言滲透了成為人的内在的東西,滲透了成為一般觀念的東西,即滲透了人使其成為自己的東西的一切;而人用以造成語言和在語言中所表現的東西,無論較為隐蔽、較為混雜或已經很明顯,總包含着一個範疇;邏輯的東西對人是那麼自然,或者不如說它就是人的特有本性自身。
(2)但是,假如人們把一般的自然作為物理的東西,而與精神的東西對立起來,那麼,人們一定會說,邏輯的東西倒是超自然的,它滲透了人的一切自然行為,如感覺、直觀、欲望、需要、沖動等,并從而使自然行為在根本上成為人的東西,成為觀念和目的,即使這僅僅是形式的。
(3)一種語言,假如它具有豐富的邏輯詞彙,即對思維規定本身有專門的和獨特的詞彙,那就是它的優點;介詞和冠詞中,已經有許多屬于這樣的基于思維的關系;中國語言的成就,據說還簡直沒有,或很少達到這種地步;這些分詞是很有用的,隻不過比字頭字尾之類較少分離變化而已。
重要得多的,是思維規定在一種語言裡表現為名詞和動詞,因而打上了客觀形式的标記;德國語言在這裡比其他近代語言有許多優點;德語有些字非常奇特,不僅有不同的意義,而且有相反的意義,以至于使人在那裡不能不看到語言的思辨精神:碰到這樣的字,遇到對立物的統一(但這種思辨的結果對知性說來卻是荒謬的),已經以素樸的方式,作為有相反意義的字出現于字典裡,這對于思維是一種樂趣。
因此,哲學根本不需要特殊的術語;它固然也需從外國語言裡采用一些字,這些字卻是通過使用,已經在哲學中取得公民權了&mdash&mdash在事情最關重要的地方,矯情排斥外來語以求本國語純潔,這種作風是最沒有地位的。
&mdash&mdash一般地說文化上的進步,特殊地說科學上的進步,都使較高級的思維關系逐漸顯露,或至少将這些關系提高到更大的普遍性,從而引起更密切的注意;即使是經驗的和感性的科學,也是如此,因為它們一般地都是在最習見的範疇(例如全體與部分,事物及其屬性等)之内活動。
(4)例如在物理學裡,假如說&ldquo力&rdquo這一思維規定曾居統治地位,那麼,&ldquo兩極性&rdquo這一範疇在近代卻起了最重要的作用,而且它已àtortetàtravers[不管好歹],侵入一切領域,以至于光學&mdash&mdash它是一種區别的規定,在這種區别裡,被區别者是聯系而不可分的,&mdash&mdash在這樣的方式之下,一種規定性,例如力,它所借以保持其獨立性的那種抽象形式,即同一性形式,消逝了;而規定的形式、區别的形式,它同時又作為一個留在同一性中的不可分離者,出現了,并且成了流行的觀念:這樣的事實有無限的重要。
自然觀察的對象以實在而牢固,這種觀察通過實在,本身帶來了這樣強制性的東西,要确定在觀察中不再能忽視的範疇,即使這些範疇與其他也同樣有效範疇極不一貫,并且這種強制性的東西不容許像在精神事物中那樣較易出現從對立到抽象、到普遍性的過渡。
但是,(5)邏輯的對象及其術語,雖然在有教養的人中間,幾乎是人所熟知的東西,而熟知的東西,正如我在别處說過,(6)并不因此就是真知;假如還要研究熟知的東西,那甚至會使人不耐煩,&mdash&mdash還有什麼比我們口裡說出的每一句話都在使用的那些思維規定更為熟知的嗎?關于從這種熟知的東西出發的認識過程,關于科學思維與這種自然思維的關系,指出其一般環節,這就是這篇序言所要做的事;有了這些,再連同以前導論中所包含的東西,就足夠對邏輯認識的意義,給予一個一般觀念;這樣的一般觀念,是人們在想要知道一門科學的内容本身是什麼以前,首先要求具有的。
(7)思維形式,在質料中時,它們是沉沒在自覺的直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