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君士坦丁大帝之前羅馬帝國的奴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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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o艾裡亞·森迪亞法&rdquo出台,其中規定了公民有權釋放奴隸的最小年齡。
如果是在羅馬釋放奴隸,90那麼隻有20歲以上的羅馬人才有這個權利,而所釋放的奴隸也必須是在30歲以上。
這項法律在後來變得不那麼嚴格,隻要當事人提出一個釋放奴隸的合理理由,而且這個理由得到了由5名元老院議員和5名騎士(equites)所組成的10人委員會的認可,那麼這項法律可被規避。
91 現代研究奧古斯都社會政策的曆史學家們習慣于把這兩個法律作為奧古斯都完整的社會改良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其改良的目的在于重建羅馬的古老道德規範(moresmajorum)。
92有兩份古代史料可以支持這個觀點:哈利卡納蘇斯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ofHalicarnassus)在&ldquo富菲亞和卡尼尼亞法&rdquo通過之前所提出的建議以及蘇維托尼烏斯(Suetonius)所給出的這個法案的制定動機。
93狄奧尼修斯在公元前8世紀離開羅馬,他的《曆史》在公元前7世紀發表。
在他離開羅馬之前,導緻&ldquo富菲亞和卡尼尼亞法&rdquo制定的社會問題已經引起注意并在讨論之中。
狄奧尼修斯認為,在從前的羅馬,當公民家庭所擁有的奴隸被釋放的時候,他們就被承認擁有羅馬的公民權。
根據狄奧尼修斯的說法,在當時這一習慣是由這些奴隸們的美德和正直性格決定的。
作者又進一步說:&ldquo但在我們現在這個時代,情況發生了改變。
社會環境非常混亂,羅馬國家的優良美德變成了恥辱且卑鄙下賤的風氣,于是一些奴隸也開始通過搶劫、破門而入、出賣身體或其他龌龊的方式來斂财,然後用賺來的錢買回自由,以此成為羅馬人。
&rdquo94狄奧尼修斯尤其關注上述行為所導緻的羅馬城的堕落,因此他建議這些舉止不端的奴隸在獲釋後應該被清出羅馬城,送到某個殖民地去。
蘇維托尼烏斯在《奧古斯都傳》裡給出了制定&ldquo艾裡亞·森迪亞法&rdquo的原因:奧古斯都希望保持羅馬公民群體血統的純潔性,不讓獲釋奴通過内部通婚而玷污羅馬的血統。
由于這個限制隻針對立遺囑釋放奴隸的情況,羅馬公民仍然可以通過另外三種合法的方式釋奴,因此狄奧尼修斯的論述比蘇維托尼烏斯的解釋更為可信。
當然羅馬公民通過立遺囑的方式所釋放的奴隸數量也确實造成了恥辱而危險的狀況,在羅馬城這一情形尤甚。
勃克蘭(Buckland)在他研究羅馬奴隸法律的著作中理性地分析了這種法律頒布的原因。
他所給出的是财政方面的原因,即意在避免釋奴者的繼承人遭受過分的損失。
95法學家烏爾皮安(Ulpian)也同樣把這一點作為&ldquo艾裡亞·森迪亞法&rdquo背後隐藏的内在動機。
96公元24年又頒布了&ldquo維塞利亞法&rdquo(lexVisellia),禁止獲釋奴擔任地方行政官員,這個法律的制定顯然是有其他動機,它是要限制獲釋奴所能行使的公共權利,不管這些奴隸是以何種方式取得的自由。
97 注釋 1Wallon,H.,Histoiredel'esclavagedansl'antiquité3∶110.Gsell,S.,MélangesGustaveGlotz1∶397&mdash398,Paris∶LesPressesUniversitairesdeFrance,1932. 2見Mommsen,Th.,JuristischeSchriften3∶11&mdash20,Berlin,Weidmann,1907。
Buckland,W.W.,TheRomanlawofslavery,397&mdash436,Cambridge,Univ.Press,1908。
3公元前25年,薩拉西人的阿爾卑斯人部落就被如此對待,在總共44000名俘虜中,有8000人是戰鬥人員。
這次出售行動的地點是意大利西北阿爾卑斯山附近的埃波雷迪亞(Eporedia),參見Strabo,4∶6,7。
4DioCassius,53∶25. 5參見Suetonius,Augustus,21,這個限制性條件被作為力量和控制(virtutismoderationisque)的證明。
6DioCassius,54∶5. 7同上,54∶7,6。
參見Suetonius,Augustus,47。
8Barrow,R.H.,SlaveryintheRomanEmpire,4,London,MethuenandCo.,1928暗示了這一點。
9DioCassius,54∶31,3. 10同上,34,7。
參見servusnationeBessus,inDessau,H.,InscriptionesLatinaeSelectae(=Dessau),no.7492,3&mdash4,Berlin,Weidmann,1906。
11Josephus,JewishWar2∶5,11. 12同上,6∶9,3。
13同上,3∶7,31,36,10,10;4∶7,5,8,1。
參見4∶9,1,8;7∶6,4。
14他們在希伯倫(Hebron)和加沙被出售,參見ChroniconPaschale(ed.Dindorf)1∶474。
Hieronymus,AdZachariam,11,5;AdJeremiam31∶15。
加沙的&ldquo哈德良的市場&rdquo在數個世紀之後仍被清晰記憶,參見ChroniconPaschale1∶474。
15BGU4∶1108,公元前5世紀,供養協議中的士兵可能是奴隸孩童的父親。
參見4∶1033,2,9,公元104&mdash105年。
PapiridellaSocietàItaliana5∶447,11&mdash19,公元167年。
BGU1∶316,公元359年=Mitteis,L.,andUlrichWilcken,GrundzügeundChrestomathiederPapyruskunde2∶2,271,LeipzigandBerlin,B.G.Teubner,1912。
參見StudienzurPaläographieundPapyruskunde0∶71;GriechischePapyrusurkundenderHamburgerBibliothek(=P.Hamb.),63。
又見在埃及發現的蠟闆,上面記錄了一個奴隸被賣給一個拉文那(Ravenna)海軍士兵的事件,ZeitschriftderSavigny-Stiftung,Rom.Abt.42∶452&mdash468。
16Cheesman,G.L.,AuxiliaoftheRomanArmy,107&mdash111,Oxford,ClarendonPress,1914. 17哈德良不得不從卡帕多西亞引進奴隸在他的軍營中勞動,參見ScriptoreshistoraeAugustae,Hadrian,13,7。
18見僞造的文檔,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SeverusAlexander,51,6。
有關僞造元老院記錄(actasenatus)的情況,見Lecrivain,C.,Étudessurl'HistoireAuguste,98&mdash99,Paris,Fontemoing,1904。
19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SeverusAlexander,55,3. 20對于這件事的記載過分誇張,參見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Maximinus12∶1以及虛構的演說詞,13,1。
21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Claudius,8,6. 22同上,9,4∶factuslimitisbarbaricolonuseGotho。
23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Carus,9,4. 24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Aurelian,7,1. 25參見:他曾指派500個奴隸到瓦列裡亞的地産上,同上,10,2。
26Appian,CivilWars2∶105;5∶143;Strabo,5∶4,4;VelleiusPaterculus,2∶73,3;Lucan,Pharsalia6∶421&mdash422;Florus,2∶18,1. 27Ormerod,H.A.,Piracyintheancientworld,254. 28Pauly-Wissowa,RE3
如果是在羅馬釋放奴隸,90那麼隻有20歲以上的羅馬人才有這個權利,而所釋放的奴隸也必須是在30歲以上。
這項法律在後來變得不那麼嚴格,隻要當事人提出一個釋放奴隸的合理理由,而且這個理由得到了由5名元老院議員和5名騎士(equites)所組成的10人委員會的認可,那麼這項法律可被規避。
91 現代研究奧古斯都社會政策的曆史學家們習慣于把這兩個法律作為奧古斯都完整的社會改良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其改良的目的在于重建羅馬的古老道德規範(moresmajorum)。
92有兩份古代史料可以支持這個觀點:哈利卡納蘇斯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ofHalicarnassus)在&ldquo富菲亞和卡尼尼亞法&rdquo通過之前所提出的建議以及蘇維托尼烏斯(Suetonius)所給出的這個法案的制定動機。
93狄奧尼修斯在公元前8世紀離開羅馬,他的《曆史》在公元前7世紀發表。
在他離開羅馬之前,導緻&ldquo富菲亞和卡尼尼亞法&rdquo制定的社會問題已經引起注意并在讨論之中。
狄奧尼修斯認為,在從前的羅馬,當公民家庭所擁有的奴隸被釋放的時候,他們就被承認擁有羅馬的公民權。
根據狄奧尼修斯的說法,在當時這一習慣是由這些奴隸們的美德和正直性格決定的。
作者又進一步說:&ldquo但在我們現在這個時代,情況發生了改變。
社會環境非常混亂,羅馬國家的優良美德變成了恥辱且卑鄙下賤的風氣,于是一些奴隸也開始通過搶劫、破門而入、出賣身體或其他龌龊的方式來斂财,然後用賺來的錢買回自由,以此成為羅馬人。
&rdquo94狄奧尼修斯尤其關注上述行為所導緻的羅馬城的堕落,因此他建議這些舉止不端的奴隸在獲釋後應該被清出羅馬城,送到某個殖民地去。
蘇維托尼烏斯在《奧古斯都傳》裡給出了制定&ldquo艾裡亞·森迪亞法&rdquo的原因:奧古斯都希望保持羅馬公民群體血統的純潔性,不讓獲釋奴通過内部通婚而玷污羅馬的血統。
由于這個限制隻針對立遺囑釋放奴隸的情況,羅馬公民仍然可以通過另外三種合法的方式釋奴,因此狄奧尼修斯的論述比蘇維托尼烏斯的解釋更為可信。
當然羅馬公民通過立遺囑的方式所釋放的奴隸數量也确實造成了恥辱而危險的狀況,在羅馬城這一情形尤甚。
勃克蘭(Buckland)在他研究羅馬奴隸法律的著作中理性地分析了這種法律頒布的原因。
他所給出的是财政方面的原因,即意在避免釋奴者的繼承人遭受過分的損失。
95法學家烏爾皮安(Ulpian)也同樣把這一點作為&ldquo艾裡亞·森迪亞法&rdquo背後隐藏的内在動機。
96公元24年又頒布了&ldquo維塞利亞法&rdquo(lexVisellia),禁止獲釋奴擔任地方行政官員,這個法律的制定顯然是有其他動機,它是要限制獲釋奴所能行使的公共權利,不管這些奴隸是以何種方式取得的自由。
97 注釋 1Wallon,H.,Histoiredel'esclavagedansl'antiquité3∶110.Gsell,S.,MélangesGustaveGlotz1∶397&mdash398,Paris∶LesPressesUniversitairesdeFrance,1932. 2見Mommsen,Th.,JuristischeSchriften3∶11&mdash20,Berlin,Weidmann,1907。
Buckland,W.W.,TheRomanlawofslavery,397&mdash436,Cambridge,Univ.Press,1908。
3公元前25年,薩拉西人的阿爾卑斯人部落就被如此對待,在總共44000名俘虜中,有8000人是戰鬥人員。
這次出售行動的地點是意大利西北阿爾卑斯山附近的埃波雷迪亞(Eporedia),參見Strabo,4∶6,7。
4DioCassius,53∶25. 5參見Suetonius,Augustus,21,這個限制性條件被作為力量和控制(virtutismoderationisque)的證明。
6DioCassius,54∶5. 7同上,54∶7,6。
參見Suetonius,Augustus,47。
8Barrow,R.H.,SlaveryintheRomanEmpire,4,London,MethuenandCo.,1928暗示了這一點。
9DioCassius,54∶31,3. 10同上,34,7。
參見servusnationeBessus,inDessau,H.,InscriptionesLatinaeSelectae(=Dessau),no.7492,3&mdash4,Berlin,Weidmann,1906。
11Josephus,JewishWar2∶5,11. 12同上,6∶9,3。
13同上,3∶7,31,36,10,10;4∶7,5,8,1。
參見4∶9,1,8;7∶6,4。
14他們在希伯倫(Hebron)和加沙被出售,參見ChroniconPaschale(ed.Dindorf)1∶474。
Hieronymus,AdZachariam,11,5;AdJeremiam31∶15。
加沙的&ldquo哈德良的市場&rdquo在數個世紀之後仍被清晰記憶,參見ChroniconPaschale1∶474。
15BGU4∶1108,公元前5世紀,供養協議中的士兵可能是奴隸孩童的父親。
參見4∶1033,2,9,公元104&mdash105年。
PapiridellaSocietàItaliana5∶447,11&mdash19,公元167年。
BGU1∶316,公元359年=Mitteis,L.,andUlrichWilcken,GrundzügeundChrestomathiederPapyruskunde2∶2,271,LeipzigandBerlin,B.G.Teubner,1912。
參見StudienzurPaläographieundPapyruskunde0∶71;GriechischePapyrusurkundenderHamburgerBibliothek(=P.Hamb.),63。
又見在埃及發現的蠟闆,上面記錄了一個奴隸被賣給一個拉文那(Ravenna)海軍士兵的事件,ZeitschriftderSavigny-Stiftung,Rom.Abt.42∶452&mdash468。
16Cheesman,G.L.,AuxiliaoftheRomanArmy,107&mdash111,Oxford,ClarendonPress,1914. 17哈德良不得不從卡帕多西亞引進奴隸在他的軍營中勞動,參見ScriptoreshistoraeAugustae,Hadrian,13,7。
18見僞造的文檔,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SeverusAlexander,51,6。
有關僞造元老院記錄(actasenatus)的情況,見Lecrivain,C.,Étudessurl'HistoireAuguste,98&mdash99,Paris,Fontemoing,1904。
19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SeverusAlexander,55,3. 20對于這件事的記載過分誇張,參見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Maximinus12∶1以及虛構的演說詞,13,1。
21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Claudius,8,6. 22同上,9,4∶factuslimitisbarbaricolonuseGotho。
23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Carus,9,4. 24ScriptoreshistoriaeAugustae,Aurelian,7,1. 25參見:他曾指派500個奴隸到瓦列裡亞的地産上,同上,10,2。
26Appian,CivilWars2∶105;5∶143;Strabo,5∶4,4;VelleiusPaterculus,2∶73,3;Lucan,Pharsalia6∶421&mdash422;Florus,2∶18,1. 27Ormerod,H.A.,Piracyintheancientworld,254. 28Pauly-Wissowa,RE3